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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九妹
--  发布时间:2002-3-20 21:34:07

--  打狗与拍人

  今天说到拍人,我觉得有必要给大家讨论一下以便找个更好的方法。其实对于拍人,我是不太在行的,按照这里一位“名人”的说法,我算是“既无拍才也无拍胆”的~不过我想要是能勤加练习,还是会有成就的~我是喜欢耍点小聪明的人,所以做什么事都想找个更好的办法,又喜欢举一反三,看到这一类,我就会想到另外一类~比如说这个“拍人”,我就会想到打狗~这两者之间确实很相似~

  我从小的时候就很喜欢小动物,这是有原因的!我小的时候家是在农村的,所以家里养着狗~那狗也是通人性的~小的时候我是经常喂它的~可是后来它长大了,吃的也多了,没有办法再保证它每顿都能吃饱,它就自己到外面去找吃的~后来居然养成习惯了,只要一饿了就往外跑~跑的再远它也能回来,而且它跟别的狗打架从来不怕,也很输~真可谓顽强~我是很喜欢它的!古人云:爱屋及乌,所以我喜欢它,也就喜欢所有的狗,即使是有病的狗,我也会觉得它可怜~于是我开始观察狗的特性~这里面,给我最大的震撼就是狗的缓性。

  记得那年村里打狗,我亲眼看着好几只狗被活活打死的~可是第二天那些狗里面居然跑掉了几只~后来大人们告诉我说:“狗的命很硬,没有那么简单被打死的;就算你看它死了,心不跳了,其实它可以缓过来的!”其实我还是不太相信~不过还有个事实,再一次证明了这个观点:那天我要过马路,这时一辆车开了过来,只听见车紧急的刹车声,我跑过去一看:一只狗被压了!司机一看是一只狗,就没有当回事,开着车跑了!我就看着那只狗心疼:怎么说也是生命呀!可是奇迹发生了,那只狗过了大约5分钟,居然又趴了起来,一瘸一拐的跑了~我算是服了~:狗的缓性是挺大的!

  那位说了,这跟拿“砖”拍人有关吗?呵呵,关系太不一般了~你想了,有些人虽然被拍了,还是没事,还是照旧“勇往直前”,也算是“缓性”十足呀!这样的话岂不是拍起来没完了吗?怎么办?就象打狗一样呀!鲁迅老前辈曾经教育我们要“痛打落水狗”,我看还是比较科学的~但是要讲究力度~先轻轻的拍,至少让别人看不出你到底有多大的力;如果你一下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把被拍的人打倒,这样是很危险的,他完全可以利用自己“倒下”的假象来恢复体力,一旦醒来,反而会爆发出更强大的力量,到时候就不好收拾了~所以第一下一定不能忒狠,如果对方知趣就算了,要是不知趣,那就慢慢来~就象把青蛙放进装有凉水的锅里,然后慢慢升温将它煮死一样!

  这样不能算完,要观后效!这个时候,拍砖的人一定要加紧小心,看看被拍的人是不是还有还手的机会,要学会利用已有的成果来武装自己,打消“敌方”的锐气,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切磋”,被拍的人会气急败坏,吐血身亡的~拍砖的人一定要心平气和,以不变应万变,所以说心理素质还是比较重要的~若是真遇到“缓性”很大的,那就是持久战了~拼的是毅力~

  还有一点比较重要,就是要认清目标,万万不可涉及无辜,否则激起“民粪”,就不好收场了!

  说到这里,我还是想再“废话”几句。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我也不例外~每每我看到狗与狗之间相互打斗,那种激烈又让人心寒的场面实在是壮观~于是便动了恻隐之心,拿了棍子挡在其中间,想要将其分开~不想狗却是“杀急了眼”的,也或是他们不认识我,也或是我拦挡的方式“不够高明”,缺少艺术感,还不能将其打动,他们竟然联合起来咬我,幸亏我的武装还算可以~不至于被咬的遍体鳞伤~所以我劝告大家,要是看到疯狗或者恶狗之间相互撕咬,你只可远远的观看就是了,千万不要靠的太近,以免自己受伤~当然,看别人拿着砖块相互拍来拍去,你也不用可怜谁,就算看到其中一个被咬的很惨,也不要动恻隐之心,而且还要看好时机,随时准备“痛打落水狗”!倘若其是避开了锋芒转而要自己时,对于我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实人来说,能跑则跑,实在不能跑,就只好应战,最好是本着“一切疯狗及恶狗都是纸老虎”、一定要将其打死的决心!

  其实是疯狗或者恶狗之间的事,本来与我们是不相干的~可是他们偏偏会在人多的地方撕咬,就象拍人似的~这很象古战场上,一个看似强壮的人手拿一块板转开始吆喝:某某,你出来!于是乎另一边立刻跳出一个~两个人二话不说,只见砖块乱飞~二位“大将”战到最后,还是未能分出胜负,于是约定“明日再战,定要分出胜负”,则策马闪人~可是观看的人却惨了~看着满地的砖块发愁:要说剩下的砖块是好的,还有用途,不妨捡了回来,或是盖房,或是修碉堡;那些破砖烂瓦如何处理呢?真是劳民伤财~还要清理这样的垃圾,-----偏偏这样的砖块是多的!这还算是比较公平的单挑,至于那些几个“殴”一个的,实在是卑鄙~不过话说回来,疯狗或是恶狗之间的战争,要符合生物进化论----适者生存,看来是不需要什么公平一说的~

  不过话说回来,不在人多的地方拍人,怎么会出名呢~况且当着众人的面将所谓的名人拍倒便可立马成为名人,实在是诱人的很~这很象是打狗~当年武松就是打死老虎才“名声在外”的,今天谁要是能把附近最凶恶的狗打死,那也是不简单的事~狗虽然比不得老虎凶猛,不过其缓性却很大,也就是说,想把狗打死,不仅要有力量,还得有好的方法跟技巧!说起来实属不易~但这确有哗众取宠之嫌疑~所以也不值得的一提~

  再想想“痛打落水狗”,原本我是不支持的,不过看来狗的确是疯掉的话,其会把想救它的人推到“敌方”的,既然已经站到了这面,那么我们不妨放开了手脚,狠狠的打~鲁迅老前辈,真的是很有眼光~

  呵呵~~~闲着没事,给大家出谋划策~还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否则后果自负~说实在的,拍人,我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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