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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言两拍』  (http://www.ygrclub.com/bbs/list.asp?boardid=8)
----  花雨荷塘,对不起。  (http://www.ygrclub.com/dispbbs.asp?boardid=8&rootid=22589&id=22589)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3 16:41:35

--  花雨荷塘,对不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5-13 16:41:35编辑过]

--  作者:阿三
--  发布时间:2002-5-12 17:51:55

--  
呵呵,漂泊,就是那样我也不怕。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2 17:54:45

--  
嘿嘿~~
俺也说一句,不管花雨是不是真的,但是她到这里来只是代表个人,并不代表云心。你不见这次的组织者是云无心吗?还有她那种方式也只是她辩论的一种方式罢了,你见她到你们论坛别的地方乱发帖子了吗?这里好像是你们规定的比赛场合,作为观众不是可以畅所欲言吗?你看江湖说了比赛都结束以后还看见她发没有?如果你们就因此而大动肝火那又何苦呢?毕竟举办这次辩论赛的目的是交流第一,比赛第二。
而飘泊你的很多话有攻击云心论坛的嫌疑,也有人身攻击的嫌疑,俺希望你能解释一下。
谢谢!!!
--  作者:飞天舞
--  发布时间:2002-5-12 18:07:22

--  
争论和争鸣不应恶语相向,不管是哪一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个人观点不能成为口水战.
 什么"笨蛋"了,"憃猪","人渣",这样的文字最好不要出现在交流的论坛里.个人意见,望众兄弟姐妹评.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3 17:01:25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5-13 17:01:25编辑过]

--  作者:飞天舞
--  发布时间:2002-5-12 18:27:28

--  
:)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2 18:38:24

--  
我希望事情的结果是以我的诚意的道歉结束,前提是看到花雨自己的说明。
--  作者:冷浩然
--  发布时间:2002-5-12 18:45:17

--  
瓢泊分析事情的本事叫人佩服。早在杀人游戏中就有领教,不过对花的略带刻薄的语言似乎有所不当,诚然,花在客栈灌水是有不该,她只是想侧面说明一下虽然帖子多了也许会造成人气假像,但不是有多少文章就有多少人气。做法不可以取,但并非阁下所言“故意损害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的形象。”也不是“笨蛋”。你也大可以不必为她找个什么“可能你不是云心的真正的”花语荷塘,这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辩论的手法不同,也许她的手法愚钝,难比阁下之丰富和有趣的语句。相信也不会有人认为她有着“如此低劣的智力水平”,当然,如果可能的话阁下除外[这里没有贬低阁下的意思]。在下以为似这类文章,也完全没有必要如阁下所说换个名字来发,我们只是在讲道理,又不是什么偷偷摸摸的事情。你申请请斑竹将此文固顶,我以为大可不必,如果这样满篇口水的文章也可以固顶,倒是对反方没有什么,岂不是说文字质量本就无足轻重?这下辩论也变得简单了;文章质量可以不论,进而推出论坛的质量根本就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那么正方岂不是已经败了?而且纵观上文,到底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似乎也很模糊,真要固顶,那么请问,这里现在是在辩论什么问题?什么样的帖子才能固顶?
辩论最忌讳的就是动怒,辩手往往是利用对方失去理智,口无择言的时候,寻找对手破绽。不雅的攻击本身就是对自己的否定。以上是浩然不成熟的一些看法和观点,请指正。
--  作者:琴叶
--  发布时间:2002-5-12 18:47:32

--  
笨蛋来了

漂泊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呀
--  作者:阿三
--  发布时间:2002-5-12 19:02:33

--  
浩然:
帖子是我固顶的,我并不觉得这是口水文章,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而且我觉得漂泊帖子中并没有什么恶意的地方,如果有,也只是回击。
而这在我看来并无不妥的地方。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3 17:04:22

--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5-13 17:04:22编辑过]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2 19:07:54

--  
补充说明,我是担心花雨继续一直法帖,因此要求固顶,在此感谢斑竹同意我请求。

既然花雨不在法帖,请斑竹把此帖不再固顶,谢谢。
--  作者:奇怪
--  发布时间:2002-5-12 19:21:12

--  
唉~~~
既然你们都这么说了,我也无可奈何~~
我觉得这场比赛有着太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结束后我希望看到的是大家的反省和自我批评
然后大家和和气气的做个朋友
我还有好多事情比如学年论文要请教边民呢
同时也很欣赏漂泊的思维能力
但是阿三,如果你觉得你置顶这个帖子的做法是很冷静、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话
我真的很失望!
我也不同意花雨如此做,但你把漂泊这个帖子置顶,让我很怀疑你的品德。

--  作者:琴叶
--  发布时间:2002-5-12 19:31:25

--  
奇怪:
看到这里,也许不能不说二句。

相信版竹将该贴固定,并无感情色彩。在这场比赛中,如果真有什么感情色彩,那么也许早不是现在的结局。就此怀疑一个人的品德是否也太过专制

这场比赛本是客栈第一次举办,任何人都没有什么经验可言。江月曾为这次比赛的事感到遗憾。不能不说,比赛的双方,都有言辞过激的时候,要分别谁是谁非,是在不容易。不过比赛进行到现在,没能见到正方的五辩发言,不能不说是遗憾。

三言本就是一个拍砖的地方,大家有不同的意思,大可以造砖,拍砖。欢迎你随时来玩。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2 19:36:25

--  
以下是引用漂泊在2002-5-12 18:20:11的发言:
“笨蛋”一词我先受教于书生同志,怎么不见你们当时如此反映,难道因为他是书生吗?难道因为我只是云心的新注册用户吗?当你在此批驳时,先想想当时你干什么去了,你的个人意见有双重标准吗?

如果真正的花雨荷塘来此说明,我会有交代的。

至于攻击,我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可能会犯人。


“笨蛋”一词我先受教于书生同志,真的好笑,我和书生经常开玩笑灌水可能会用到这个词,但是我们肯定是没有什么恶意。我还真的佩服你断章取义的本事,其实这本来就是你对花雨的攻击何必推卸到书生头上?而且你这还是一个固定帖子,应该没有灌水和开玩笑的感觉。
我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可能会犯人。这个原则我想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化雨是否真的冒犯你了?我开始就说她的做法,只是想传达的一种思想,那就是在非灌水区乱灌水肯定是不可取的,难道你没有看见她灌水中的说明吗?
如果真正的是恶意灌水,需要做那么多的事情吗?
--  作者:琴叶
--  发布时间:2002-5-12 19:38:33

--  
猎人,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性点灯呀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2 19:42:53

--  
以下是引用琴叶在2002-5-12 19:38:33的发言:
猎人,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性点灯呀



这句话说的好!
我们都是老百姓,发表一点自己的见解有什么问题?
需要这么大动干戈?还把云心论坛都说在其中了。
--  作者:琴叶
--  发布时间:2002-5-12 19:46:50

--  
猎人:你要区解我的意思,我也没办法。
是不是什么事都要说的明白、清楚才行。

--  作者:冷浩然
--  发布时间:2002-5-12 19:51:19

--  
TO:阿三
漂泊的这篇文章本身没有什么,但现在双方的火药味很浓,你做为斑竹,在此时将帖子固顶,我不知道算不算明智,你说得对。漂泊是在“回击”。那么你的做法不就是在引战争?我向无诋毁他人却也得到了种种“回报”,看看我在客栈发的帖子,少有不公正或者中伤谁的吧,也不会回些不尊重对手的帖子,请三思!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2 19:51:32

--  
以下是引用琴叶在2002-5-12 19:46:50的发言:
猎人:你要区解我的意思,我也没办法。
      是不是什么事都要说的明白、清楚才行。



嘿嘿~~
都到这个分上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也许说清楚,问题就解决了!
清楚明白本来就是我们所追求的事情!
:)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2 19:55:00

--  
“真的好笑,我和书生经常开玩笑灌水可能会用到这个词,但是我们肯定是没有什么恶意”
请注意我和书生的关系与你同书生的关系。
如果,你因此佩服我“断章取义的本事”?那么以你和书生间何等关系来说明书生对我用此词没有什么恶意,那我该佩服你什么呢?你也不想我在类比因你和某人的关系而可以说什么话,那么我就也可以说同样的话了吧?
如果花雨为真,她来此是云心斑竹的身份,我且不论云心的一斑竹可以对我用此词,我为何不可以对云心的另一斑竹用此词。就说你怎知我就认为此花雨为真,并且你怎知,如果此花雨为真,我会有什么交代。
至于花雨否真的犯我了,那我告诉你如果她为假冒,那我感到被犯了,如果她是真的,请她自己来,我现在还不知真假,请问你完全代表她吗?
--  作者:琴叶
--  发布时间:2002-5-12 19:56:01

--  
to 冷浩然
嘿嘿,那么应该将什么贴子固顶呢?那个花雨荷塘的吗?
可能花的做法缺少冷静,可是现在你们的态度呢

to 猎人:
对不起哟,我一向不会说话,不过建议你看看辩手应该有什么样的态度吧。
--  作者:奇怪
--  发布时间:2002-5-12 20:04:58

--  
呵呵,琴叶,这个问题应该问阿三的,你作为观众或者说是客栈的观众当然会这么想的啦。
我想最适合作评论的应该是让外人来说的。
正方的五辩正在修改中~~
不要着急~~:)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2 20:06:32

--  
以下是引用漂泊在2002-5-12 19:55:00的发言:
“真的好笑,我和书生经常开玩笑灌水可能会用到这个词,但是我们肯定是没有什么恶意”
请注意我和书生的关系与你同书生的关系。
如果,你因此佩服我“断章取义的本事”?那么以你和书生间何等关系来说明书生对我用此词没有什么恶意,那我该佩服你什么呢?你也不想我在类比因你和某人的关系而可以说什么话,那么我就也可以说同样的话了吧?
如果花雨为真,她来此是云心斑竹的身份,我且不论云心的一斑竹可以对我用此词,我为何不可以对云心的另一斑竹用此词。就说你怎知我就认为此花雨为真,并且你怎知,如果此花雨为真,我会有什么交代。
至于花雨否真的犯我了,那我告诉你如果她为假冒,那我感到被犯了,如果她是真的,请她自己来,我现在还不知真假,请问你完全代表她吗?


首先你和书生之间到底有什么误会,我无权干涉,夜不会干涉。如果花雨为真,她来此是云心斑竹的身份,我且不论云心的一斑竹可以对我用此词,我为何不可以对云心的另一斑竹用此词。如果你真的这样想那我是无话可说了,因为现在你攻击(但愿不是)不是个人,而是云心论坛。还有我肯定不代表花雨,我和她也不是很熟,不过这是原则问题,个人和论坛是两回事,不可能混为一谈。三思吧!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2 20:09:07

--  
以下是引用琴叶在2002-5-12 19:56:01的发言:
to 猎人:
   对不起哟,我一向不会说话,不过建议你看看辩手应该有什么样的态度吧。


我看了,有雨说的不错!
不过我现在是就事论事罢了!
:)

--  作者:奇怪
--  发布时间:2002-5-12 20:28:30

--  
现在除了双方五辩的帖子需要置顶外,我想别的就不用了。我们只是提出一些对置顶的看法,并无其他意思,琴月那篇“网上辩论……”我是深表赞同的,我想我们的态度还是诚恳真挚的。
--  作者:奇怪
--  发布时间:2002-5-12 20:34:42

--  
现在除了双方五辩的帖子需要置顶外,我想别的就不用了。我们只是提出一些对置顶的看法,并无其他意思,琴月那篇“网上辩论……”我是深表赞同的,我想我们的态度还是诚恳真挚的。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2 20:40:30

--  
猎人:

“如果花雨为真,她来此是云心斑竹的身份,我且不论云心的一斑竹可以对我用此词,我为何不可以对云心的另一斑竹用此词”这是你的帖帖中加重的黑体字,引自我的话。
我的原来的话明明是我且不论,就是说我暂且不那样说,不等于以后一定那样说,请你仔细了。
如果因此而导致云心朋友误会,我收回那句话,并向云心的真正朋友道歉,为再次避免引起你的误会,我特说明,之所以说真正的朋友是因为我认为花雨(在是假的情况下)不是真正的朋友。再说明,我道歉不是因为我要攻击云心(尽管有人说过客栈好坏是王婆卖瓜,尽管有人怀疑说客栈的朋友高素质如何),只是因为花雨的事情。
主帖容易引起云心朋友误会的地方我再次列出:
1、你如果真的还有敢做敢当的勇气,那么我相信你就是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可见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就是这样的智力水平,我实在为木偶等在云心注册的用户遗憾,怎么会到以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目前表现的如此低劣的智力水平的论坛去呢
2、我至今仍然难以相信这样一个事实,即现在的此人是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因为我一直认为云心是个很不错的论坛,但是看来真正是否,可以根据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对此事的说法,作个方向性的估计了。
第一条,我是遗憾,并且目前主观认为花雨为真时,她是如此低劣的智力水平,竟然和我一样是笨蛋。但是没有说论坛****,因为一个论坛里的斑竹想我一样笨蛋,不等于论坛****。
第2条,我说根据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对此事的说法,作个方向性的估计了。没有明确估计论坛如何,因为如果真花雨的解释另人接受,说明云心是不错的论坛,只是我自己如冷浩然所提到,但又不肯定的笨蛋。
而我也希望大家看清我的笨蛋本质,帮助我提高智力。
至于猎人指认我攻击云心,我感到与我心理的想法不符,但是我理解你的心情,不强求你拿出确实的证据。因为我是存工科出身,驾御文字的能力不高,在加上智力低下,如果使云心真正的朋友误会攻击论坛,再次表示道歉。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5-12 20:45:58

--  
漂泊说得好,阿三做得对耶。。。。。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2 21:18:31

--  
To 漂泊:
书生霸王以前所谓的骂你是笨蛋也只是在玩杀人游戏的时候开玩笑说的,并没有在此次辩论里说类似的话,你如果要记仇?也没有必要牵涉这次辩论中、牵涉到花雨身上吧?(我们姑且不论花雨是否真假),毕竟这里辩论的初衷是加强客栈和云心的相互交流。毕竟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吧。

--  作者:琴叶
--  发布时间:2002-5-12 21:23:37

--  
漂泊,同意你的观点,你差不多和我一样是笨蛋了。哈哈。

怎么争了半天,好象没看到花雨来说事情的真象呢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5-12 21:24:58

--  
可花雨荷塘的行为,是有损她形象哦,至少,让我大跌隐形眼镜了,呵,她在荷塘月色给我的印象大大折扣了。。。。
--  作者:堕落英雄
--  发布时间:2002-5-12 21:27:28

--  
也没什么
性情中人可以理解
呵呵
--  作者:请不吝赐教
--  发布时间:2002-5-13 0:19:49

--  
一群小孩子,让我觉得多余来论坛。:)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5-13 0:22:28

--  
请不吝赐教:论坛有来去的自由呢,当然也有胡乱灌水的自由,不过也有管理的权利哦。
--  作者:卿卿
--  发布时间:2002-5-13 1:15:32

--  
呵看了老半天。。。。象是西藏人和朝鲜人对话一样--越来越扭曲
--  作者:心结
--  发布时间:2002-5-13 2:27:28

--  
‘如果现在的此人是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那么我只能深深地为其他云心的朋友竟然在以这种智力水平的人为代表的斑竹们所管理的论坛里交流的悲哀表示遗憾,如果现在的此人是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难道这就是正方强调的重要的斑竹吗?我至今仍然难以相信这样一个事实,即现在的此人是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因为我一直认为云心是个很不错的论坛,但是看来真的是否如此,可以根据云心的真正的花雨荷塘对此事的说法,作个方向性的估计了。’
在辩论赛里,我是局外人,看到这个标题,我很好奇。以上是漂泊的原话,我只摘了一段。漂泊的意思,无非是想说花雨的做法不妥。我不明白的是,这里是辩论赛区,帖子选了这样一个标题…… 是算灌水呢?还是其他什么?纵然花雨做法欠缺,这个标题却很是刻薄。看来看去,更不明白了。我觉得,花雨这么做,方法是不对,可是怎么跟云心所有版主的水平联系上了啊?花雨无非是想用事实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只是方法不对而已。退一千步,哦不退一万步来说,就象比赛的时候一样,你能因为一个选手的一个失误,而说是这个队整体的问题么?假如有人因为客栈的一个版主说话不当,而扬言版主水平都太…… 请问漂泊,你又做何想?我理解你看到这么多灌水贴时的心情,现在针对的是这件事。但是,因为这个问题而牵扯全体版主甚或整个论坛,漂泊兄的话题也跑的远了点吧?我不大懂辩论的方式方法,这能不能算偷换概念啊?
好了,其实是因为花雨的方法不当,才引出的这些话。但是漂泊的话,关于云心版主关于云心论坛这些,又算什么呢?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3 16:46:03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5-13 16:46:03编辑过]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5-13 7:03:00

--  
关注。嘻嘻。

另:要说笨蛋,我想我才是了,这里其他人都不是,嘻嘻。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3 7:23:44

--  
心结
现在看到了你的帖。帖中“可是怎么跟云心所有版主的水平联系上了啊?”依据于我“以这种智力水平的人为代表的斑竹们”。

首先我对于你的有依据的质疑表示感谢!并且对因为我说“以这种智力水平的人为代表的斑竹们”而形成的对云心的其他所有斑竹的不良影响表示道歉。

尽管我认为花雨作为总斑竹能代表云心的斑竹们,尽管原来我的话里“以这种智力水平”修饰的是“人”(花雨)而不是修饰的斑竹们(因此我没有要表示其他斑竹们智力水平任何),但是的确这句话很含糊,而且及容易引起贬低其他斑竹的意思)因此而使你产生我怀疑云心的其他斑竹门如何如何,我还是对自己的这种表达方法表示道歉。

我的确语言能力很低,而且在心情比较激动的情况下,容易表达含糊,甚至错误,但是如果你是明确指出的,我不会坚持这种含糊或错误,我会道歉的,而同时我又在语言表达上得以提高,再次感谢。

我在发过主帖后就改过一次原帖,因为我不愿意形成误解我要攻击云心,在大家跟帖后,我就不在修改原帖了,以免大家误会我先发帖形成影响,然后又修改甚至删掉原帖不负责任,因为毕竟是自己主动引发个人间的争论,因此原帖我不会在中途继续修改,但是不等于没有错误内容时,更不等于有错误时,我还坚持,因此希望我得到的是如心结这样明确的质疑,而不是含糊指责。

在回答猎人时我又重申了可能引起误会的两点,并加以说明,同时提前为有可能带来的对云心的影响表示歉意,但是忽略了心结所提之处。

最后我还是认为,这是我和花雨的事,如果某人不是花雨,我不会再回答他关于我对花雨的本人的评价了,如果你为花雨不值,请叫她来说话,毕竟恶意发帖是此花雨的自己个人行为。

--  作者:琴叶
--  发布时间:2002-5-13 7:26:34

--  
凤凰:看来争着做笨蛋的人很多哟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13 11:01:31

--  
哎,有什么好争得嘛,在论坛中而已,磕磕碰碰就别记心啦,看你们一个个长篇大论的,想说明个什么嘛。反正大家萍水相逢,每个人难免有做错事,说错话的时候,都计较,拿到论坛来的意义不成了“与人斗其乐无穷了”。哎,真是的,一大早来就看见硝烟弥漫,真是扫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5-13 11:01:31编辑过]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3 10: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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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漂泊在2002-5-13 7:23:02的发言:
猎人:
“书生霸王以前所谓的骂你是笨蛋也只是在玩杀人游戏的时候开玩笑说的,并没有在此次辩论里说类似的话,你如果要记仇?也没有必要牵涉这次辩论中、牵涉到花雨身上吧?(我们姑且不论花雨是否真假),毕竟这里辩论的初衷是加强客栈和云心的相互交流。毕竟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吧。”

首先我要说明你来此后,我们多次谈及书生之事,你是以第3者的身份在说的。那么我不得不多说几句,因为我感到你的第3者身份不公正地谈论书生之事。
“书生霸王以前所谓的骂你是笨蛋也只是在玩杀人游戏的时候开玩笑说的”你这样一句话,就明显地把我“要记仇”划上等号,如果事实表明为真,我是个小气之人。如果事实表明不为真,我是否可以认为你是故意搬弄是非?是否可以认为你恶意中伤呢?
 
你说是开玩笑,我说几个实际情况。那时,以书生为1号杀手的团体第2轮被票杀1人,第3论投票全部暴露(因游侠为规),游戏无法进行,而我没有见到申明,也没见到书生杀手自白帖,还在发了个呆帮的帖,说游侠本该在第2论票杀奇怪和飞天的。书生的回帖是“笨蛋!奇怪不是杀手啊!”我的那帖是包括跟贴在内的第11帖,请问书生和我是什么关系,就可以这样的开玩笑回帖,而我在删自己帖同时,又删上几次帖还加上抱歉的字样,可是我没有见到书生的跟帖解释是和我开玩笑,请问你认为斑竹这样回帖,可以用很久后的别人的一句开玩笑就是开玩笑了?

在讲一个事实,辩论中我第一次回书生的“驳反方飘泊辩友在一辩中对于质量的误解”帖有否提及此事,大家可以看看我和书生就此帖的辩论,书生引用了我几处原文,而我又是如何针对书生的原文反驳,难道书生口口声声地尊重对手就是这样的吗?在又回帖时他写“我觉得漂泊辩友对我的驳辩实在不需要我进行再一次反驳了。因为明眼人谁都能看出漂驳辩友已是理屈辞穷,胡辩一通。”并武断地把我对他的绝对之说理解成充分条件,如此极端无视辩手竟然公开宣称斑竹如何如何,只是在此忍无可忍的请矿下我详细反驳书生的错误断言,并引用他的回帖,说明斑竹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回以有利于别人发展的帖,来说明他不以理辩论,只是妄下断言,在引用的同时我还加以解释,大家可以看到我的反驳是5月11日5点多回的,可是直道结束,请问书生再回过帖吗?他就是这样的以君子只风来辩论吗?如果他是和我开玩笑,那么他在不了解别人时能开出那样的玩笑,然而在得知别人可能会有误解时,为什么一直不在说什么了,难道他可以开玩笑,就不能解释了吗?本来我不想再谈此事,既然你扣我一记仇的帽子,那么我也就要问问你,书生不知道这些吗?他为什么不亲自来说那是玩笑?你能代表他吗?如能明确告诉我,如不能请收回你的关于我记仇的有污蔑中伤的话,因为我在得到书生的笨蛋评价后的跟帖,以及该帖,道歉等知道在辩论的例证,到原来几次的谈论,都已经给了书生无数次的机会让他说明那是个误会,他只是玩笑,然而我得到的事实,确实你猎人拿书生只是玩笑来伤人,我告诉过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既然你知道我的原则,却仍然如此行事,请问你是什么目的?希望你正面回答,毕竟你还有勇气露面,还是好样的,那就谈谈吧。你不是书生,你凭什么说书生是开玩笑?你凭什么用他是开玩笑的说法来指责我是“你如果要记仇?也没有必要牵涉这次辩论中、牵涉到花雨身上吧”,你现在竟然讲“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请问书生为什么辩论中不回帖,你说书生“并没有在此次辩论里说类似的话”,可是他反驳过那条反例吗?如果他来反驳,并说明他是开玩笑,我今天不会追问你了,难道书生那么讲究风度的人,竟然一句解释都不能说?难道这就是他标榜的风度吗?如果你代表不料书生,请你回答针对你的问题就可以了。
[/align]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两位大斑竹也不要叫我们继续谈论此事了,俺也不想多说什么,每个人看问题的方法和观点肯定都是不一样,说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不过俺觉得这次玩的挺开心就是,感觉这次两家论坛的合作还是想当不错的,很高兴能认识这么多新的朋友。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13 11:02:29

--  
老话说得好:得饶人处且饶人。还希望这里早日恢复和谐的面目。
--  作者:无所谓
--  发布时间:2002-5-13 15:09:22

--  
那就得当事人自己站出来,
把一切都讲清楚。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13 16:11:40

--  
哎,什么都追究个清清楚楚,有不是欠债还钱。真是的,哎…… 得理不让人,无理liao,无理liao……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3 16:45:51

--  
以下是引用aiai在2002-5-13 11:02:29的发言:
老话说得好:得饶人处且饶人。还希望这里早日恢复和谐的面目。



我能理解朋友们在误会我攻击云心时要求我做出解释的心情,自己也对相关的问题解释和道歉,尽管我是因为看到三言实际被损害而发难,但是由此产生的不良方面,我不希望看到是从论坛的角度来息事宁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坚持花雨来说明。

其实在这次辩论中,我感触最大的就是天神天提出的大和小的区别,文化论坛做为一种现象的发展方向到底是什么?实际大家过分讨论具体的一个论坛了,一个论坛无论如何发展其人气其质量都是有可很快达到的极限的,在着眼于论坛个体,实际上是多数更追求人气的,但是着眼与整体的文化论坛实际上质量更重要。文化论坛这种事物的发展很象网络的发展,必然是多元化的,个体论坛不会存在单一种模式。整体的文化论坛的规模才能谈到不断地发展、扩大,而且是基于质量为基础的。网络文化论坛的发展必然是文化论坛网络。因此各个体论坛的积极参与建设论坛网络,是基于整体文化论坛质量上的人气资源共享,只有那样文化论坛才有可持续的质量提高和可持续的人气保障。云心和客栈继续坚持合作,继续保持交流,继续互相了解才应该是通过辩论得到的结论。

也是因为此我要说:无论是在客栈还是在云心,我会把我所有的帖子,包括我其他用户名的帖子全部删掉的,客栈和云心就当漂泊从没有出现过,两家继续是良好的合作关系,因为论坛远比个人重要。

漂泊!这段话我删了,如果你这样就走,相信有不少朋友也会走的!不许走!


[此贴子已经被相忘于江湖于2002-5-13 16:45:51编辑过]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5-13 16: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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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漂泊你这是什么话!!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5-13 16: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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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你要走???不准呢。。。。。
--  作者:堕落英雄
--  发布时间:2002-5-13 16:46:53

--  漂泊不要走啊
不准走!!
--  作者:阿三
--  发布时间:2002-5-13 16: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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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
咳咳,你怎么这么认真呀,呵呵。
不至于这么样。放松放松。
--  作者:亦可以清心
--  发布时间:2002-5-13 16: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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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我今天还在对江湖说,为你的行为与文字喝彩呢
你这一走,岂不叫我这喝彩踏空?
呵,还没有与你过招,你可不许走。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3 1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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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我的帖没留底,你能把删的内容传回我吗?
--  作者:雨夜昙花
--  发布时间:2002-5-13 17:07:34

--  
晕!
漂泊为什么要走?
论坛是为个人而存在,如果没有一个个个人哪来的论坛?
不能走呀!
--  作者:灰姑娘
--  发布时间:2002-5-13 17:31:21

--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多大了?还在为这样的事说走就走?难道一个贴子,比大家对你的情谊还重要吗?你这样子,不是让大家心里都不好受?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5-13 17: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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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删的时候在单位,又要赶车……现在在家,没留备份呢……当时还想把整个贴子删了,总之是想把你说的要离开和删贴的理由删了……
--  作者:冷浩然
--  发布时间:2002-5-13 17: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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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漂泊
事情都过去了,你的道歉也让我为之汗颜。难得我们大家都那么的投入,在当时自以为冷静的我也控制不住自己,很久以来我都没有对什么事情这么投入过了,说明我们的激情仍在,说明我们的灵魂还没死。这不大不小的风波让我们把它看成一个休止符,做为一个友谊的见证,友谊是应该经受考验的。平静下来之后,我也知道当时我们也只是从云心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客栈亦然。这本身没有什么,各自为自己的荣誉而战,应该佩服的是我们双方的勇气和智慧。不要走,也不能走,你走了,云心当无面目再见诸位,也让我们为我们的友谊而付出的一切随之东流!暴风雨过去了,天空仍然是那么的蓝,我们是不是也该想点别的了?至少我们还都珍惜这份友谊呢!
--  作者:边民
--  发布时间:2002-5-13 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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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辩论中,我觉得我方最勤勉的人就是漂泊,总令我想起他曾经针对我的帖子《诗意的栖居》跟我进行的论辩,认真而执着。
--  作者:边民
--  发布时间:2002-5-13 18: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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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要走啊?没人说你什么呀。有仇报仇,有冤申冤,大丈夫快意恩仇于江湖。我还正准备挑起下一轮拍砖呢,专门拍那个乐轩辩手几砖,你就不想看热闹啦?讲起道理来你比谁都认真,问题就在太认真了。
--  作者:江月
--  发布时间:2002-5-13 18: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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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

这是你吗???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为什么要走。。。。你给我说一个清楚。。。要不我心里老想着这事,会未完未了。。。。。。。。。。。

我不准你走!!!
--  作者:江月
--  发布时间:2002-5-13 18:35:00

--  
“无论是在客栈还是在云心,我会把我所有的帖子,包括我其他用户名的帖子全部删掉的,客栈和云心就当漂泊从没有出现过,两家继续是良好的合作关系,因为论坛远比个人重要。


你这段话错了~~~~如果没有朋友,还要客栈做什么。。。。。。。。这次辩论赛我是准备不足,给大家造成很多不开心的地方,可我心里也在难受,可你却这样说要走!!!是不是想江月也从此灰飞云散!

有朋友才有家园,你要记着这句话!!!!!!!我不准你走!!!!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5-13 19: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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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漂泊
别走呀。。。真的,不要走。。。客栈因为每一个朋友而精彩,没有了朋友,还要客栈何用?!!我现在还呆在客栈,是因为觉得这里还有许多朋友带给我感动。。都别走。。。

鹅还没有和你和江湖和布衣他们玩过杀人游戏呢?别走!!拜托。。。
你们哪一个也不许走!!人间的相聚来得绝不容易,不要轻易的说走。
YEAH。鹅今天终于说对了一句话了。和和~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5-13 20:16:39

--  
他不会走的啦。。。。
--  作者:红
--  发布时间:2002-5-13 20: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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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
一时短长总难免,冷静一点,不要轻言离开。
--  作者:a_zi
--  发布时间:2002-5-13 20: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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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走不要走,偶正在分钱了
--  作者:a_zi
--  发布时间:2002-5-13 20:49:03

--  
不要走不要走,偶正在分钱了
--  作者:大话张三
--  发布时间:2002-5-13 21:09:47

--  
杉菜,对不起。
--  作者:返朴归真
--  发布时间:2002-5-13 22:22:34

--  

走了,走了,走,未必能了。

我虽然没和你们参加“辩论”,但我也知道其中的事由,

你这样的话,客栈每一个朋友都会感到很痛心的,前段

时间在进行“辩论”时,月姐正忙着在外地出差呢,可

能她认为自己因为没时间,而疏忽了“5.1”举行的活

动,其实,她也是用心良苦。

就我个人认为,你没错。何必要说“对不起”和“走”

呢?现在辩论已经结束,想想,抬头笑笑,再抬头看看,

客栈的朋友们都平和地和你手握着手呢。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3 23:13:46

--  
道歉是我个人的行为和想法,请朋友不必跟帖也不必保留不必要的帖了。

我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而使云心的朋友们对客栈产生误会,现在也更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使客栈的朋友误会云心。

无论漂泊还是木偶很高兴继续和大家在一起。
我们一起忘记不快把。


(本来写了很多,但是还是只有这几句话了)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3 23: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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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了此帖吧,就当没人听我说过。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3 23: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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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何必说离开,看你这次这么努力(游戏+辩论),对客栈应该有不少感情了。你的离开也只会让客栈的朋友伤心罢了。难道你不想在下次游戏中报仇吗?俺还想戏再砍你一刀呢。
嘿嘿~~不会是怕我了吧:)
--  作者:轻风挂雨弦
--  发布时间:2002-5-13 23: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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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无心……何苦有意……

你们如果一定要恶言就向着我吧!

我不被你们骂谁被你们骂……

红尘是非何时了……

罪过!罪过………………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4 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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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
晕倒再次!
既然论坛怎么会没有争论
争论之后还是朋友吧
既然是朋友何来恶言?
都不知道你怎么当和尚的
罪过罪过!!!
:)
--  作者:卿卿
--  发布时间:2002-5-14 1: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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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你不要再搬弄是非了,多嘴多舌,让人烦。

结束了,懂不懂。
--  作者:琴叶
--  发布时间:2002-5-14 7: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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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你比我还象小孩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14 1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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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了的话,大家反而更会把这件事情记住的,你的好心可就没到到目的了,息事宁人,继续想自己以前那么做就可以了,何必要尽人皆知,你不是真的想悄悄的离开吧?你不会就因为这件事情耿耿于怀的,真的没必要,论坛上,网络中,也要放不下嘛?
--  作者:水蓝
--  发布时间:2002-5-14 1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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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是我们共同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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