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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五辩总结陈词(代发)  (http://www.ygrclub.com/dispbbs.asp?boardid=8&rootid=22476&id=22476)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5-12 0:02:35

--  反方五辩总结陈词(代发)

各位观众、对方辩友以及裁判,晚上好。我是反方五辩阿三,下面是我方的总结陈词。

一开始我以为做总结陈词是很难的事,做的时候才发现太容易了。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前4位辩手太出色了,几乎就不用我来动脑子,顺着他们的思路说就行啦。

一,总结一下前四辩的情况:

一开始,我方就准确地指出对于这个论题来说,最关键的就是处理质量和人气哪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而这个必然就牵涉到二者的关系。显然,这里的关键不在于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时候,而在于双方矛盾的时候,如何取舍?是要人气?还是要质量?这才是辩题的焦点。一般来说,会有这两种情况:一是质量高人气低,这说明是质量妨碍了人气,一个论坛,质量再高,没有人气,怎么能论得起来呢?那是死水一潭而不是论坛了,这样的结果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人气之没有,质量哪里找?一是人气高质量低,这个不可怕,有了人气这个基础,在维持人气的前提下,慢慢的发展质量,这样的质量也才是可靠的,不是聚沙之塔。
可笑的是,对方对于前者,是摆出一个“文化精英”的姿态,宁要所谓的质量不要人气,公开宣称要对网友分等“隔离”,只有那些“中高素质”的才能进入论坛。我方立刻给予嘲讽:这不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吗?对于后者,对方则采用偷梁换柱的方法,说质量低是因为人气高造成的。显然他们也觉得这样的说法过于牵强,就恶意地把什么“灌水”呀“谩骂”呀这些坏东西自做主张地都挂在人气高的名下。妄图给人气抹黑。其居心是何其毒也。


二,最后一次阐述我方观点:文化论坛人气要比质量更重要

首先,这是由网络论坛的性质决定的。
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来说,质量虽然重要,但人气更重要。一个报纸、一个杂志、一个电视台,靠什么来生存?靠什么来发展?很显然,靠的是广告。而广告商根据什么来选择广告媒体呢?只有一个:发行量或收视率——也就是人气的量化指标。
那些认为质量更重要的人,可能会说,质量上去了,人气也就上去了。在某些时候,是这样的。不过我们也要看到,某些时候,情况并非如此。就是说,质量上去了,人气反而下来了。我们并非不喜欢质量,但如果生存和发展都受到威胁,那还奢谈什么质量呢?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最理想的方式当然是在保证人气的情况下提高质量。无疑,在这里,人气是第一位的,是最优先考虑的。

传统的传播媒介是这样,互连网络的论坛就更是如此了。这是因为互连网络有着比传统媒介更开放、更大众、更平等的特点,即所谓平等、参与的网络精神。如果说传统媒体和大众之间的联系还需要通过编辑来达到(在这里,编辑就象一把把的筛子,把他认为不合格的文章、节目拒之门外,这样,编辑的好恶标准往往就决定了一个节目、稿子的命运),那么,网络论坛就完全没有这样的中间人和执法官(当然,言论不能违宪),它成为所有人——无论他的种族、肤色、身份、地位、立场、学识、趣味——在一起交流的场所。正因为网络论坛有这样的平等共同参与的精神和特征,人气才会成为衡量一个论坛好坏的最重要标准。——有人也许会说,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会有恶意灌水什么的。事实上这是借恶意灌水来贬低人气的伎俩。人气高和恶意灌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恶意灌水也决不是人气的代名词。难道那些人气衰弱的论坛就没有灌水?

当然,我们也喜欢质量,但这质量应该是以人气为基础的,是不能允许为了质量而牺牲人气的。因为那样,这质量就会成为一道高不可攀的门槛,把那些被指责为“素质”低的人——这是些平民百姓,在传统媒体那里,他们是没有或很少有话语权的,他们是沉默的大多数——挡在门外,继续剥夺他们说话的权利。在我们看来,这恰恰是和网络论坛的平等、自由、参与的互联精神背道而驰的。

当然,我们这么说,并不是说那些追求质量第一的人有这样阴险的主观企图,那是诛心之论。不过,在客观效果上,却是一样的。那些追求质量第一的人,也许他们是一腔热血为了论坛的发展,但,令人痛心的是,他们走向了自己良好愿望的反面。

其次,人气比质量更重要还是由文化论坛的性质决定的。
所谓的文化,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人类一切的物质、精神活动的成果都可以是文化的范畴。文化,决不仅仅是文化人的创造,是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因此,文化决不是某些人的专利,而是任何人都可以谈论的。这就决定了文化论坛不是一个专业的论坛,更不是什么同人、小集团、趣味相投的人的俱乐部。这意味着这个论坛欢迎所有人来参与,尽管他可能“素质”很低,谈不出什么“名堂”。我们认为这是文化论坛最基本的原则。也许这样做可能会暂时损害论坛谈论问题的深度,但原则就是原则,不能为了质量而破坏原则。

事实上,正是论坛的人气——这种参与的广泛性给论坛带来了活力。不同层次、不同趣味的人在这里聚会,正是他们之间巨大的差异的碰撞,才会激发我们的思考,才会冲击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对一个论坛,对每一个参与者,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满意和激动人心的吗?所以,不要害怕那些“没文化”的“粗人”会搞坏论坛。

在我看来,保持这种旺盛的人气活力对于文化论坛来说是最重要的。就象不同类型的文化要互相碰撞才能健康发展一样,文化论坛的发展在根本上也离不开因由广泛的人气而带来的剧烈的碰撞和交流。人气对论坛而言,永远是最重要的。而质量,只有在人气的基础上才能谈论。

最后,人气,是质量的基础。
当然,重视质量,并没有错。错的只是离开人气的基础来强调质量。这就好象要拔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球一样荒谬。人气是第一位的原则使得对质量的要求必须服从人气原则。举个例子,一个文化论坛,很有人气,但它目前的质量(这里主要是指帖子的质量和人的文化素质)还达不到坛主的预期。如果这个坛主是个质量优先论者,他怎么办呢?要下逐客令吗?要拟订一个进入论坛的资格标准吗?要牺牲人气吗?在这里,我要问,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因为他是坛主,或是有网络硬件资源?那么,在我看来,他是一个独裁者。是违反网络精神的。这时候,正确的方法应该是,质量只能是在人气的基础上慢慢的培养,只有在人气的良好氛围中,才会有塌实的真正的质量。

--  作者:边民
--  发布时间:2002-5-12 0:51:04

--  
总结很精彩!
我方任何一个辩手出来总结都同样精彩,我相信这一点。
我认为对方的主要失误是在陈词阶段就造成了:对自己一方概念的定义失当,对对方概念的理解失当。
对方把文化论坛狭隘的理解为“文学为主的论坛”,真遗憾。把“人气”机械的理解为“访问量/点击率/人的数量”,更狭隘。

我也来一回自卖自夸,因为对方一直不停的这样*练,我附庸一把。
--  作者:乐轩
--  发布时间:2002-5-12 1:32:17

--  
对呀~对呀~看来对方辩友很重视质量的哦~~:))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3:07:28

--  
-- 作者:边民
-- 发布时间:2002-5-12 0:51:04

--
总结很精彩!
我方任何一个辩手出来总结都同样精彩,我相信这一点。
我认为对方的主要失误是在陈词阶段就造成了:对自己一方概念的定义失当,对对方概念的理解失当。
对方把文化论坛狭隘的理解为“文学为主的论坛”,真遗憾。把“人气”机械的理解为“访问量/点击率/人的数量”,更狭隘。

我也来一回自卖自夸,因为对方一直不停的这样*练,我附庸一把






边民是反方3辩吧,1辩,2辩,4辩都去哪里了,不如叫来一同自夸如何?
--  作者:冷浩然
--  发布时间:2002-5-12 3: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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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顺着他们的思路说就行啦”,这哪里象是总结发言,简直就是观后感嘛!最后总结发言是这样的吗?
--  作者:青衣社
--  发布时间:2002-5-12 10: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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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有意思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11:09:13

--  
一,总结一下前四辩的情况:

一开始,我方就准确地指出对于这个论题来说,最关键的就是处理质量和人气哪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而这个必然就牵涉到二者的关系。显然,这里的关键不在于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时候,而在于双方矛盾的时候,如何取舍?是要人气?还是要质量?这才是辩题的焦点。一般来说,会有这两种情况:一是质量高人气低,这说明是质量妨碍了人气,一个论坛,质量再高,没有人气,怎么能论得起来呢?那是死水一潭而不是论坛了,这样的结果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人气之没有,质量哪里找?一是人气高质量低,这个不可怕,有了人气这个基础,在维持人气的前提下,慢慢的发展质量,这样的质量也才是可靠的,不是聚沙之塔。
可笑的是,对方对于前者,是摆出一个“文化精英”的姿态,宁要所谓的质量不要人气,公开宣称要对网友分等“隔离”,只有那些“中高素质”的才能进入论坛。我方立刻给予嘲讽:这不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吗?对于后者,对方则采用偷梁换柱的方法,说质量低是因为人气高造成的。显然他们也觉得这样的说法过于牵强,就恶意地把什么“灌水”呀“谩骂”呀这些坏东西自做主张地都挂在人气高的名下。妄图给人气抹黑。其居心是何其毒也。








我们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论坛中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但同时我们也旗帜鲜明地认为(文阀,文痞不得入内),我们决不会为了增加所谓的“人气“而放弃文化论坛的道德标准,一个没有文德的论坛,是对于“文化“二字的亵渎。 不明白反方为何对这点也要嘲讽?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12 11:32:13

--  
最后,人气,是质量的基础。当然,重视质量,并没有错。错的只是离开人气的基础来强调质量。这就好象要拔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球一样荒谬。人气是第一位的原则使得对质量的要求必须服从人气原则。举个例子,一个文化论坛,很有人气,但它目前的质量(这里主要是指帖子的质量和人的文化素质)还达不到坛主的预期。如果这个坛主是个质量优先论者,他怎么办呢?要下逐客令吗?要拟订一个进入论坛的资格标准吗?要牺牲人气吗?在这里,我要问,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因为他是坛主,或是有网络硬件资源?那么,在我看来,他是一个独裁者。是违反网络精神的。这时候,正确的方法应该是,质量只能是在人气的基础上慢慢的培养,只有在人气的良好氛围中,才会有塌实的真正的质量。



质量(这里主要是指帖子的质量和人的文化素质),真的是这样吗?概念太狭窄,难怪论点不清楚。

我觉得你说的斑竹的规章制度和网络硬件也应该是属于论坛质量,这些质量也是决定论坛的人气的一个方面。由此可见质人气只能在质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从而形成质量人气相辅相成的局面。这才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论坛。

--  作者:奇怪
--  发布时间:2002-5-12 11:34:00

--  
边民,你到现在还在洋洋自得啊?呵呵,关于你那给我上的逻辑学一课,真怀疑你是不是想害我,如果像你那么也叫逻辑,我考试一定通不过了。看来你是多年没学生疏了,凭着残留的一点记忆用一些看似冠冕的话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好好复习一下吧,法律是一个庞大而且系统的学科,不是说学过几年或者实践过几年就能明白的。
退一万步讲,为了避免和你的“包含”与“从属”之争,我在最后一贴只是就你的“包含”提出了疑问,这个也已经和你们原来辩手的意见不符了嘛……
关于“文学论坛”和“人气”,我方已经很好的回答了对方,不知道现在还提出来是何居心呢?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12:09:42

--  请反方面对事实
首先,这是由网络论坛的性质决定的。
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来说,质量虽然重要,但人气更重要。一个报纸、一个杂志、一个电视台,靠什么来生存?靠什么来发展?很显然,靠的是广告。而广告商根据什么来选择广告媒体呢?只有一个:发行量或收视率——也就是人气的量化指标。
那些认为质量更重要的人,可能会说,质量上去了,人气也就上去了。在某些时候,是这样的。不过我们也要看到,某些时候,情况并非如此。就是说,质量上去了,人气反而下来了。我们并非不喜欢质量,但如果生存和发展都受到威胁,那还奢谈什么质量呢?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最理想的方式当然是在保证人气的情况下提高质量。无疑,在这里,人气是第一位的,是最优先考虑的。







反方既然多次谈到了互联网,网络广告,网络媒体,那请问有否注意到这些事实?:全世界的网络都在为着泡沫,浮夸付出代价,纳斯达克指数一年间下跌近半,众多网站被迫关闭,网络从业人员工资猛降,大批遭遇裁员。中国也同样,三大门户网站都在苦苦支撑。
事实胜于雄辩, 反方能说网易的人气不旺吗?可是他为何险遭证券市场摘牌?新浪又如何?今天搞邮箱收费,明天搞股权转让。
可见,人气救不了互联网络,抓好质量来以此面对残酷的竞争才是根本。
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吧,网络论坛不相信眼泪!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12:26:44

--  不可不择手段
事实上,正是论坛的人气——这种参与的广泛性给论坛带来了活力。不同层次、不同趣味的人在这里聚会,正是他们之间巨大的差异的碰撞,才会激发我们的思考,才会冲击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对一个论坛,对每一个参与者,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满意和激动人心的吗?所以,不要害怕那些“没文化”的“粗人”会搞坏论坛。






难道为了人气就可以任由骇客.病毒传播者.互联传销者乃至网络精神病肆意践踏论坛吗?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12:42:38

--  真是两难
事实上,正是论坛的人气——这种参与的广泛性给论坛带来了活力。不同层次、不同趣味的人在这里聚会,正是他们之间巨大的差异的碰撞,才会激发我们的思考,才会冲击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对一个论坛,对每一个参与者,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满意和激动人心的吗?所以,不要害怕那些“没文化”的“粗人”会搞坏论坛。







面对那些能给论坛带来一些人气的网络卖淫小姐,不知反方辩手们愿不愿意与其进行不同层次.不同趣味.而又有着巨大差异的所谓“碰撞“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13:00:11

--  就来给你一个明确答复
最后,人气,是质量的基础。
当然,重视质量,并没有错。错的只是离开人气的基础来强调质量。这就好象要拔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球一样荒谬。人气是第一位的原则使得对质量的要求必须服从人气原则。举个例子,一个文化论坛,很有人气,但它目前的质量(这里主要是指帖子的质量和人的文化素质)还达不到坛主的预期。如果这个坛主是个质量优先论者,他怎么办呢?要下逐客令吗?要拟订一个进入论坛的资格标准吗?要牺牲人气吗?在这里,我要问,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因为他是坛主,或是有网络硬件资源?那么,在我看来,他是一个独裁者。是违反网络精神的。这时候,正确的方法应该是,质量只能是在人气的基础上慢慢的培养,只有在人气的良好氛围中,才会有塌实的真正的质量。







他会怎麽办?他当然会利用联系网友.举办讲座.发布范贴等手段来提高(帖子的质量和人的文化素质),而决不会守着那点可怜的人气坐以待毙!
--  作者:边民
--  发布时间:2002-5-12 14:54:38

--  
雄鹰:
你应该知道这样一个常识——封锁一种错误的声音比错误声音本身更坏,这是关于言论自由起码的定义。
在云心或者客栈这样小小的论坛,人气了了,质量平平,即使你欢迎文痞文阀的光顾,人家也未必肯来,别一厢情愿啦。何况“什么什么不得入内”的提法本身已经有问题。
--  作者:边民
--  发布时间:2002-5-12 15:06:58

--  
雄鹰:
权力的滥用必然导致腐败。
对自己权利的过度主张,总是以妨害别人的自由为结果的。
不知道该则样理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5-12 15:06:58编辑过]

--  作者:边民
--  发布时间:2002-5-12 15:10:44

--  你认为是什么居心?
奇怪:
现在已过了集体辩论阶段,辩手可以普通网民身份自由发表言论而不被计入比赛范畴。
谈谈自己的感想,你认为是什么居心?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17:40:22

--  

雄鹰:
你应该知道这样一个常识——封锁一种错误的声音比错误声音本身更坏,这是关于言论自由起码的定义。
在云心或者客栈这样小小的论坛,人气了了,质量平平,即使你欢迎文痞文阀的光顾,人家也未必肯来,别一厢情愿啦。何况“什么什么不得入内”的提法本身已经有问题。






强调一下,我不欢迎他们光顾,边民兄若有意,留与你来欢迎好啦。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17:55:11

--  
-- 作者:边民
-- 发布时间:2002-5-12 15:06:58

--
雄鹰:
权力的滥用必然导致腐败。
对自己权利的过度主张,总是以妨害别人的自由为结果的。
不知道该则样理解?






不太明白,与论题有关? 就本论坛而言,边民兄认为谁掌握着权力?谁又能够滥用权力导致腐败呢?
--  作者:岁月
--  发布时间:2002-5-12 18:06:33

--  
塞北雄鹰:
其实你把话题已经引申到更有意义的讨论方面,大家这中讨论比那个论题的辩论要有意义的多。
是否为了质量,一定要封闭某些群体。
“面对那些能给论坛带来一些人气的网络卖淫小姐,不知反方辩手们愿不愿意与其进行不同层次.不同趣味.而又有着巨大差异的所谓‘碰撞’”
同样面对开放带来的卖淫、吸毒、拜金主义等泛滥,中国是否就放弃开放的基本政策?
现今“复杂、混乱”的社会,人是要出世还是入世?
害怕无政府主义,是否就该独裁?
等等此类问题。
说难听些,你同意“因噎废食”吗?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18:23:48

--  
不同意“因噎废食“,我的观点是“不仅要食,而且要食的好,绝不吃腐败物“
岁月,你的理解偏激了。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2 18:36:19

--  
当你说绝不吃腐败物时,就已经带上了有色眼镜,就已经先入为主了。有些你是可以判定为“腐败物”的,根据你的历史,或根据他人的历史。有些你是不能直接判定的,你必须要用实践来检验。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为什么是勇士?
第一个吃西红柿的人怎知它没有毒?

--  作者:阿三
--  发布时间:2002-5-12 18:48:31

--  
雄鹰:
关于网络卖淫小姐的问题。
她是在论坛里发贴子卖淫吗?或是发黄色的帖子吗?如果是,自然有相关的法规来制裁。
如果没有,那么请问,她怎么就不能来文化论坛看贴、发言呢?网络卖淫小姐就不能谈点所谓的文学的东西?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19:12:31

--  
当你说绝不吃腐败物时,就已经带上了有色眼镜,就已经先入为主了。有些你是可以判定为“腐败物”的,根据你的历史,或根据他人的历史。有些你是不能直接判定的,你必须要用实践来检验。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为什么是勇士?
第一个吃西红柿的人怎知它没有毒?






漂泊兄,你不是要当第一个吃(腐败物)的勇士吧?要注意身体呦。
--  作者:琴叶
--  发布时间:2002-5-12 19:18:15

--  
正方的陈词呢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19:21:06

--  
-- 作者:阿三
-- 发布时间:2002-5-12 18:48:31

--
雄鹰:
关于网络卖淫小姐的问题。
她是在论坛里发贴子卖淫吗?或是发黄色的帖子吗?如果是,自然有相关的法规来制裁。
如果没有,那么请问,她怎么就不能来文化论坛看贴、发言呢?网络卖淫小姐就不能谈点所谓的文学的东西?






有关性文化吗?也许阿三兄真能与她们谈得来。毕竟网络卖淫小姐也是人嘛,阿三兄也有七情六欲嘛。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5-12 20:36:06

--  
哼叽哼叽,你真棒。。。呵呵。。。结束了。。。你们都好厉害,我这个啦拉队也不赖吧?嘻嘻…………耶。。。。。庆功去了。。。。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2 21:05:52

--  
塞北雄鹰:
当你表现出不理解“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为什么是勇士?”时,我无话可说。
当你说“漂泊兄,你不是要当第一个吃(腐败物)的勇士吧?要注意身体呦”时,我不会再坚持于说你曲解他人之意了,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只想说,如果在不知道是否为“腐败物”时,我是没有勇气去吃的,但是我不会嘲笑那些为后人探求其是否为“腐败物”,而勇敢去吃的人不注意身体。
我做不到的事情,不等于我认为错误,就象我作不到不反击别人,但不认为认为待人宽厚不对,毕竟我只能作到不主动攻击他人而已,但我更佩服以德报怨。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21:31:35

--  
塞北雄鹰:
当你表现出不理解“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为什么是勇士?”时,我无话可说。
当你说“漂泊兄,你不是要当第一个吃(腐败物)的勇士吧?要注意身体呦”时,我不会再坚持于说你曲解他人之意了,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只想说,如果在不知道是否为“腐败物”时,我是没有勇气去吃的,但是我不会嘲笑那些为后人探求其是否为“腐败物”,而勇敢去吃的人不注意身体。
我做不到的事情,不等于我认为错误,就象我作不到不反击别人,但不认为认为待人宽厚不对,毕竟我只能作到不主动攻击他人而已,但我更佩服以德报怨。






看样子漂泊兄是会鼓励他去吃的。 当那个勇士中毒倒地时,我分明地感觉到了站在一旁的漂泊兄那冷冷的目光和挂在嘴角的笑意。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21:37:07

--  引用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2 21:05:52

--
塞北雄鹰:
当你表现出不理解“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为什么是勇士?”时,我无话可说。
当你说“漂泊兄,你不是要当第一个吃(腐败物)的勇士吧?要注意身体呦”时,我不会再坚持于说你曲解他人之意了,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只想说,如果在不知道是否为“腐败物”时,我是没有勇气去吃的,但是我不会嘲笑那些为后人探求其是否为“腐败物”,而勇敢去吃的人不注意身体
我做不到的事情,不等于我认为错误,就象我作不到不反击别人,但不认为认为待人宽厚不对,毕竟我只能作到不主动攻击他人而已,但我更佩服以德报怨。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2 21:40:36

--  引用不全,更正一下,见谅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5-12 21:05:52

--
塞北雄鹰:
当你表现出不理解“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为什么是勇士?”时,我无话可说。
当你说“漂泊兄,你不是要当第一个吃(腐败物)的勇士吧?要注意身体呦”时,我不会再坚持于说你曲解他人之意了,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只想说,如果在不知道是否为“腐败物”时,我是没有勇气去吃的,但是我不会嘲笑那些为后人探求其是否为“腐败物”,而勇敢去吃的人不注意身体。
我做不到的事情,不等于我认为错误,就象我作不到不反击别人,但不认为认为待人宽厚不对,毕竟我只能作到不主动攻击他人而已,但我更佩服以德报怨。







看样子漂泊兄是会鼓励他去吃的。 当那个勇士中毒倒地时,我分明地感觉到了站在一旁的漂泊兄那冷冷的目光和挂在嘴角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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