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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论坛是质量重要还是人气重要?(反方系列报导——2)  (http://www.ygrclub.com/dispbbs.asp?boardid=8&rootid=19972&id=19972)


--  作者:高歌
--  发布时间:2002-5-8 5:47:38

--  文化论坛是质量重要还是人气重要?(反方系列报导——2)

当年燕人张翼德长板坡上一声断喝,据说令河水倒流,阿瞒麾下夏侯杰先生吓破苦胆而亡。今日正方二辩颇具翼德风范,嗓门之大的确亚赛猛张飞,只可惜仅仅学得了皮毛,丹田之气却始终在肚脐眼以下徘徊。何也?先天不足矣!烦请“橡皮人”先生暂且闪过一旁,让各位看官瞧瞧你背后倚仗的门扉究竟破败到何种程度?

正方一辩有云:“论坛质量的评定涉及到论坛的组织、管理、运作、氛围等一系列的东西,当然其中最重要的是文章的质量。因此从 某种意义上说,人气只是衡量论坛质量的一项指标而已。”
“奇怪”先生如此轻易地把“人气”表诉成衡量“质量”的一项指标,进而以此为依据来探讨文化论坛中质量和人气的对立统一关系,无异于论证“马比白马好”。试问:到底是讨论“质量比人气重要”还是“质量很重要”?连论证的方向都未曾找到,老先生摆足了“泡死”所为何来?倘若不是把各位观众老爷(小姐)当做瞎子,就一定是自以为明眸善睐——反正俺已经是“回眸一笑百媚生”了,管他“北”在哪儿!真真气死玉环,愧煞昭君。由此不难看出对方一辩的用意:分明就是纵容所谓的“质量”强奸“人气”。

正方一辩又云:“文化论坛有着非赢利性的特点,这也决定了其不像一些商业网站一样需要靠人气即点击率来维持运作,相反,她要求的一种高质量的交流……”
请问“奇怪”先生:您是如何由文化论坛非赢利性的特点,得出其不需要靠人气即点击率来维持运作而要求高质量的交流这个结论的?这个因果关系如何成立?人气又怎么可以如此简单粗暴地和点击率划等号?基本的逻辑关系尚未理清,您老就匆匆忙忙赤膊上阵,当心着凉!
接下来的言论就更加奇怪了,正方一辩居然以雅典学园的例子论证了论坛的生命在于高质的互动,相反,过高的人气却毁灭了她。此种逻辑与强盗何异?依照“奇怪”先生的推理方式,我们不妨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儿童不宜)——是否一个人手淫要比两个人作爱来得更美丽?由此得出的推论似乎就应该是:手淫很重要,比作爱还要重要!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胡大!佛祖!MY GOD!您是真的猛士,比“同志”们还要反传统,小子们除了瞠目结舌、五体投地以外,实在无话可说。需要特别声明的是,我方绝对反对滥交!诚如“奇怪”先生所言,论坛当然需要高质量的互动。这里又有一个疑问了,互动这个概念如何定义?主体与客体如何区分?智商高于弱智的人们普遍认为,互动不可能是由一个孤立的单位来完成。也就是说,所谓互动应该是建立在某种形式的合作的基础之上。既然是合作,是互动,不把人气当作主要支撑点,难道仅仅依靠个把人的一家之言不成?即便它的质量高得让人只能仰视,脱离了群众基础,失去了载体,这样的存在意义何在?

正方一辩再云:“质量是内在的,是文化论坛的核心,体现的是一种运作机制的健全和文章的可观赏性;人气是外在的,是利益第一的一种表现,因而是肤浅的。文化论坛发展到成熟阶段必然会采用定位自己文化基调这种文化内在的东西去规范和制约她,而不使她泛滥。”
“奇怪”先生似乎在骨子里以极其不屑的口吻表达了一个躲在深山老林里,终日吟风弄月、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对芸芸众生奔波以求生存的种种行为的蔑视。请问:文化论坛的核心体现之一就是“文章的可观赏性”?如何定义“可观赏性”?俗话说“萝卜白菜,各人所爱”,张三们爱读爱看的文章,也许恰恰就是李四们嗤之以鼻的东西。对于张三们的可观赏性到了李四们眼里兴许连狗屎都不如。对方大可以拿出“物以类聚”的幌子大摇特摇。那么又请问:一个坛子(不论是文化的还是其他的什么)如果连起码的包容和凝聚力都没有,其生命力又如何体现?如果有,包容什么?又凝聚什么?归根到底,不是人气又是什么?
“奇怪”先生的两大绝招——“以偏盖全”及“强盗推理”在表述外在与内涵的区别之时又一次发挥了巨大威力。在没有正确把握“人气”的定义,也没有充分有理地论述“质量”的概念之前,凭什么给前者扣上“利益第一”和“肤浅”的帽子?为了避免失足青年再次误入歧途,我方冒着丧失阵地的危险提醒“奇怪”先生以及对方辩友:完全放弃“质量”而一味片面追求“人气”是利益第一的一种表现,因而是肤浅的。但是由此似乎也无法得出“质量比人气重要”的结论。因此,十分遗憾“奇怪”先生再一次没找着“北”就胡乱放箭。

正方一辩最后云:“如果论坛只是片面追求所谓的人气、点击率而不在内容、服务、管理等质量上下工夫的话,最终只能招来人们的反感和厌恶,成为文化垃圾。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文化论坛,质量比人气更重要! ”
“奇怪”先生高烧至此,已经到了前言不搭后语的地步。前面把点击率等同于“人气”,后面又把两者作为并列的两项不同概念来一个通杀。如此蹩脚的“出千”手法要搁赌场里早就被剁了卿卿手指。作为对手,我方在钦佩“奇怪”先生抱病参赛的“奥林匹克精神”之余,也对先生的身体状况深感焦虑。
值得庆幸的是,“奇怪”先生终于还是在最后的时刻清醒过来,作出了有史以来辩论赛中最为英明果敢地选择。除了上述小小的语病,我方坚决支持先生提出的,关于“我们需要不断地在内容、服务、管理等等质量上下工夫,以保障论坛的生命线——真正意义上的人气。”的论调。“奇怪”先生揭示了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深刻的真理——被人们反感、厌恶的是文化垃圾。换言之就是失去人心、丧失人气的东西就是文化垃圾。这是所有坛子里的居民都必须牢记的一点。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气,坛子就狗屁不是,等于垃圾堆,所以人气才是追求质量的动机和最终目的,也是坛子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力来源。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奇怪”先生无疑是在向坛民们(听着有点义和团的意思)宣告:对于一个文化论坛,人气就好比是文章的中心思想,一切质量上的努力都是围绕保障人气而开展的D。因此,人气才重中之重。质量与人气孰重孰轻,应该是不言而喻了。至于综上所述云云,不妨看作是先生经过激烈思想斗争的后遗症。

最后,各位战友,各位观众,让我们用最最热烈的掌声和最最热情的拥抱欢迎“奇怪”先生弃暗投明,站到正义的人民的阵营中来!

反方二辩陈词完毕。

--  作者:psa
--  发布时间:2002-5-8 7:32:55

--  
呵呵。看出点网络辩赛的特点来了——亦拍亦辩。
个人比较欣赏这样的辩赛内容形式。
嘿嘿,二辩辩一辩。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5-8 8: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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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耶耶。。。。。。。。。。嘻嘻嘻。。。。。。。。
--  作者:薏苡
--  发布时间:2002-5-8 8: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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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水蓝
--  发布时间:2002-5-8 10:24:52

--  
差点噎着....味道不错.
--  作者:堕落英雄
--  发布时间:2002-5-8 12:30:47

--  
好好
连消带打
攻守兼备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4:01:47

--  
语言比较独特,不过分析以后,自己反对观点好像也不在人气上
看上去有点混乱!
:)
--  作者:灰姑娘
--  发布时间:2002-5-8 14:02:26

--  
啦啦队表现优。。。。。。。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4:03:16

--  
是不叫花哨了
哈哈~~
--  作者:灰姑娘
--  发布时间:2002-5-8 14:05:22

--  
切,你不懂了,别让丫头帮围殴你啊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4:07:40

--  
俺实话实说都不行吗?
嘿嘿~~
--  作者:凝幽
--  发布时间:2002-5-8 14:10:24

--  你这也能算实话????????????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  作者:灰姑娘
--  发布时间:2002-5-8 14:12:57

--  
就是找抽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4:20:15

--  
比老崔都实话了
:)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5-8 14:22:13

--  
小心我去游戏那儿冤死你。哼哼哼。。。。。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5:03:16

--  
反正今天俺已经冤死了,还怕你们?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8 15:05:00

--  
啊,你是死人啊?难怪等级是游民噢!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5:10:08

--  
比你新手上路好一点!
俺晚上就是游魂了
哈哈~~
--  作者:咳嗽的夜鸟
--  发布时间:2002-5-8 15:11:31

--  
靠!来一个卖等级的!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8 15:12:53

--  
既然是文化论坛,没有文化内涵,也就名不副实了,所以质量当然重要啦!哎,宁缺勿滥噢!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5-8 15:14:48

--  
呵呵呵,猎人,今晚的游戏必死无疑吗?如果你都自己这样认为,那我先预定你一个名额。
结果并不重要,体味过程中每一个细节才重要。谁知道结果会怎样呢?
游戏固然这样,辩论亦是如此——谁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我只是期待,双方都有精彩的文章出现,正如希望游戏中每位选手,无论是杀手还是游侠,都抓住出彩的机会。呵呵,别放弃游戏哦。
--  作者:凝幽
--  发布时间:2002-5-8 15:16:39

--  
江湖,他晕呼呼地...看到漂亮MM就没方向了....
--  作者:过尽千帆
--  发布时间:2002-5-8 15:18:44

--  
看了高兄洋洋洒洒一大篇,废话不少,但是也没明白高兄所辩重点是什么?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5-8 15:18:47

--  
咿呀咿呀哦。。。。。。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8 15:18:50

--  
呵呵,你们还在杀人啊?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5:29:27

--  
以下是引用相忘于江湖在2002-5-8 15:14:48的发言:
呵呵呵,猎人,今晚的游戏必死无疑吗?如果你都自己这样认为,那我先预定你一个名额。
结果并不重要,体味过程中每一个细节才重要。谁知道结果会怎样呢?
游戏固然这样,辩论亦是如此——谁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我只是期待,双方都有精彩的文章出现,正如希望游戏中每位选手,无论是杀手还是游侠,都抓住出彩的机会。呵呵,别放弃游戏哦。


看看漫天都是六月飞雪,没有办法!
谁叫我灌水过多呢
:)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8 15:33:28

--  
呵呵,树大招风,果然是至理名言!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5:44:22

--  
是呀,枪打出头鸟嘛!
这个教训俺要牢记!
:)
--  作者:浪儿
--  发布时间:2002-5-8 16:53:57

--  
惊闻高歌先生说道:“……,人气又怎么可以如此简单粗暴地和点击率划等号?基本的逻辑关系尚未理清,您老就匆匆忙忙赤膊上阵,当心着凉!…………”

我不否认,高的点击率不一定就代表人气高。确切的说是:点击率高不等于人气高

但试问:若没有点击率,又何来人气?一个为因,一个为果,看来高歌老先生的逻辑思维并未把人气产生之根本搞清楚,便洋洋洒洒长篇大论,对奇怪先生进行反驳。呵呵,一个脑袋里没有一个正确的逻辑思维的人所反驳他人之言,可信乎??可信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5-8 16:53:57编辑过]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7:07:51

--  
当然不可信!!
:)
--  作者:过尽千帆
--  发布时间:2002-5-8 17:24:17

--  
浪儿所言极是!
--  作者:阿郎
--  发布时间:2002-5-8 17:40:18

--  
可否请浪儿同学看清楚了再说话?
人家明明是说不能把人气简单地对等于点击率,这话哪儿有毛病?你自己不也承认是正确的吗?
很奇怪您居然可以问出这样一个幼稚的问题,居然还用的是反问句式。您哪只眼睛瞧见人家说“没有点击率也有人气”了?无中生有的把势您倒是可以开场子收徒了。
我来请教您一个问题:人气与点击率何为因?何为果?照词组排列的顺序来理解,您好象是说点击率为因,人气为果。如果没理解错的话,您的逻辑就应该是“因为有了点击率,所以才有人气。”原来您说了半天,还是把人气简单地混同于点击率等数据。您留神自己的脚,这么砸可不是闹着玩的。

看起来浪儿同学跟奇怪先生是同门哪,强盗推理用得也如此出神入化。佩服佩服。
到底是高歌先生的逻辑思维混乱还是您的理解能力不济啊?要不然,您再回中学语文老师那儿给补补阅读理解?
当然,也有可能是视力的问题,那就只能表示同情了。

至于那位猎人先生,除了拾人牙秽、信口雌黄,好象不会干别的了。惹不起。
--  作者:云无心出岫
--  发布时间:2002-5-8 17:47:50

--  
这位阿郎先生说的话好客气啊,真有风度啊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7:49:21

--  
嘿嘿~~
若不起你可以躲。
俺没有限制你一定要招惹俺来着!
如果俺实话都不能说,那还能说什么呢?
:)
--  作者:浪儿
--  发布时间:2002-5-8 18:02:41

--  
TO:阿郎先生

说我和奇怪先生是同门,这话没错。

但是我惊讶的是您这位高深博学的人居然可以把刚看过的话转眼就能抛到九宵云外。

我的意思确实是因为有了点击率,所以才有了人气。你有看到再这之前的那句话吗:“点击率高不等于人气高”??真不知你说的那句:“原来您说了半天,还是把人气简单地混同于点击率等数据。”是从何而来,你又是怎么得到的这个答案。是我理解能力差还是您的理解能力太“高”了?

而且我并不知您有没有看到这样一个问题:“但试问:若没有点击率,又何来人气?”您还没有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便以一个:“人气与点击率何为因?何为果?”的问题来逃避了我所提出的问题。这种避重就轻,过目就忘的工夫,佩服佩服。看来你真可以去和张三疯师傅去学学太极,肯定学的快。。

哎,对了,等俺的理解能力“高”到您的境界了,俺去跟你学太极,别忘了给俺打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5-8 18:02:41编辑过]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8:09:08

--  
以下是引用云无心出岫在2002-5-8 17:47:50的发言:
这位阿郎先生说的话好客气啊,真有风度啊


呵呵~~
老大没有关系了,
俺是猎人,他是狼
天生对立关系了
俺不放在心上的。
--  作者:过尽千帆
--  发布时间:2002-5-8 18:09:43

--  
没有质量的论坛是留不住人的!
这么浅显的道理还用辩吗?
--  作者:胡言乱语
--  发布时间:2002-5-8 18:26:12

--  没人的地方凭什么说质量?
连人都没有,看你还质量什么?
--  作者:阿郎
--  发布时间:2002-5-8 18:26:59

--  
云小姐:鄙人就是一山野村夫,市井小民,不懂得那么多的假招子。既然是争论,就难免唇枪舌箭,我自问还没有到进行人身攻击的地步。窃以为自己言辞的激烈程度与浪儿同学基本一致。倘若您觉得实在有冒犯谁的地方,先致以歉意。

猎人先生:上述言论仅仅只是就事论事,绝无攻击您人格的意思,更谈不上成见,您想必也可以理解。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8:33:48

--  
以下是引用胡言乱语在2002-5-8 18:26:12的发言:
连人都没有,看你还质量什么?


人气和人好像还是有些差距吧!
我们现在是讨论质量和人气到底谁更加重要!
感觉你们理解是:论坛到底需要人气还是质量。
:)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5-8 18:39:39

--  
以下是引用过尽千帆在2002-5-8 18:09:43的发言:
没有质量的论坛是留不住人的!
这么浅显的道理还用辩吗?



过尽千帆:呵呵,这是辩论呢。如果你觉得没必要辩,那问题出在哪一环呢?是辩论题的问题吗?
只有真理不用辩。但是不辩,真理怎么证明呢?呵呵,请问“论坛质量比人气重要”是真理吗?
--  作者:阿郎
--  发布时间:2002-5-8 18:40:03

--  
以下是引用过尽千帆在2002-5-8 18:09:43的发言:
没有质量的论坛是留不住人的!
这么浅显的道理还用辩吗?



请问猎人:对上述言论如何理解?
到底是谁弄不清辩论的方向?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8 18:44:24

--  
以下是引用阿郎在2002-5-8 18:40:03的发言:

请问猎人:对上述言论如何理解?
到底是谁弄不清辩论的方向?


需要弄清楚辩论方向的主要还是双方辩手。
每个人理解不同,结论肯定不一样!
既然过尽千帆这样说,肯定有她的道理
明天叫她来回答你的问题吧!
:)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9 16:05:01

--  
只想说:辩论不是为了得出个结果,关键是怎么阐述观点。况且,辩论体现的语言技巧,不是对错噢!
--  作者:本无一用
--  发布时间:2002-5-10 2:30:25

--  
哈哈:)高歌幽默的语言令人佩服,结实的板儿砖令人惧怕,实明装晕暗渡陈沧的手法令人摇头

高歌很形象地用性爱做了一系列比喻,我就再添一个吧:
你多次引用奇怪的话,断章取义振振有辞地得出有利与反方的结论,是不是对奇怪先生的一种意淫呢?????????
--  作者:大户
--  发布时间:2002-5-10 18:28:36

--  
本无一用,则无所不用?
看了你几个回贴,看来你喜欢拍砖,那就出手吧。在旁边敲敲打打,岂不辱没了你的身手?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1 0:01:17

--  
大户,则户大?

不与女士争,要拍砖,让你先来。只是要当心些,别闪了您的玉手和纤腰。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5-11 1:24:44

--  
塞北雄鹰:呵呵,你既然这么喜欢解字,那问问你,你这个雄鹰的雄字怎么解呢?英雄的雄,还是雄性的雄?或者是通假字呢?

对女同胞放尊重点,那叫风度。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1 2:30:42

--  
江湖兄,我那不是解字,只是效仿大户的(本无一用,则无所不用?)
--  作者:本无一用
--  发布时间:2002-5-11 3:50:50

--  
TO:大户及相忘于江湖

我只不过弹了弹烟灰,您怎么就能说我是拍砖呢?
再说我可不会脱坯的,又没钱买,哪儿偷砖头去呀??

另:您第二个名字我真的很喜欢,什么时候不用了借给我3

--  作者:塞北雄鹰
--  发布时间:2002-5-11 5:03:18

--  

塞北雄鹰:呵呵,你既然这么喜欢解字,那问问你,你这个雄鹰的雄字怎么解呢?英雄的雄,还是雄性的雄?或者是通假字呢?

对女同胞放尊重点,那叫风度







英雄的雄与雄性的雄是同一个字呀。 另:我若说是雄性的雄你会吃醋吗?


对不起,我不知你和大户的关系,也无意给人戴绿帽,戴也不会找大户合作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5-11 8:37:50

--  
以下是引用塞北雄鹰在2002-5-11 1:01:43的发言:
大户,咱俩互相拍拍如何?

你拍一,我拍一,小鸟落在树林里。你拍二,我拍二。。。。。。。。

啊呀,对不起,忘记你是小姐了,拍错了部位,请原谅。

以下是引用塞北雄鹰在2002-5-11 5:03:18的发言:

对不起,我不知你和大户的关系,也无意给人戴绿帽,戴也不会找大户合作




雄鹰,说说一些字句,就可以拉扯到“男女关系”,“绿帽”,头晕。我既没有这个兴趣。也没这个习惯,更没这个本事。你自个慢慢来。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5-11 8:44:28

--  
本无一用:呵呵,哪个名字呢?“相忘于江湖”我用得名不副实,看者就累人。如果是另外一个,等我不用了再借给你也只是一个空壳呀。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11 15:29:15

--  
读我的名字时请用拼音发音,谢谢
--  作者:大户
--  发布时间:2002-5-11 15:30:41

--  
呵呵,你是小艾!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11 15:38:00

--  
呵呵,你怎么知道的?你是谁啊?
--  作者:大户
--  发布时间:2002-5-11 16:06:59

--  
我是突然想到的。
--  作者:aiai
--  发布时间:2002-5-11 16:09:06

--  
哦,那你可真聪敏诶
--  作者:本无一用
--  发布时间:2002-5-11 18:30:13

--  
TO:相忘于江湖
当然是这个了:)呵呵
--  作者:青衣社
--  发布时间:2002-5-12 10: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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