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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菊菊
--  发布时间:2002-7-21 20:17:37

--  云破看天蓝
现在,七七坐在宽敞的客厅里。当他再次回想起和沈浪初次见面的情景时,发现其实那是个平淡无奇的下午,豪无任何的浪漫。一群男生在*场上打篮球,全都是又臭又脏的样子。沈浪在他们当中,既没有纤尘不染也没有又臭又脏,就象是一滴水掉进了水里一样,毫不起眼。这样的回忆令七七感到很沮丧,它让七七觉得这些年来对沈浪的迷恋多少显得有些遗憾。
                 
然而,就在这个平淡无奇的下午,当七七从毫不起眼的沈浪身边经过时,她听到了自己内心的轰鸣。七七想,紫霞仙子对至尊宝说‘这座山是我的了,包括你……’的时候,她也一定听到过类似的轰鸣。
                 
那时七七刚读大学,对沈浪一无所知,他的兴趣爱好,性格品质等等。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七七一直觉得,有时候直觉比经验更容易接近事物的本来面目,它象一把利刃,直抵生活和内心的隐秘之处。所以,虽然他长的人高马大,手长脚长,一脸冒失相,和七七长久以来迷恋的那种纤弱文雅,带点病态的男孩子丝毫没有相似之处,但是那一刻她还是很坚定地作了一个决定:爱他!
                 
她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她想他一定是叫沈浪。因为她是七七呀。
                 
那段时间七七一直在读(霍乱时期的爱情)那本书,一遍又一遍。阿尔萨和费尔米纳。爱和等待。他们在岁月的最深处会晤。一生的悲欢在布满霍乱病菌的河中飘荡。
                 
此时,瘟疫和死亡都显得微不足道,因为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并且永不分离。这一幕真是感人至深,七七热泪盈眶地想,原来每一次暗恋都能成为一个经典。然后她就相信,七七和沈浪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七七开始注视他。她看见他夹着书去上课,看见他敲着搪瓷碗盆去食堂,看见他和几个男生吆喝着穿过校园直奔网球场,看见他在夹竹桃的阴影下东张西望。聪明的七七,鬼精灵的七七,就象所有坠入爱河的蠢姑娘一样神思恍惚,面泛桃花,为感叹时光飞逝又为度日如年而倍受煎熬。她告诉朋友们她爱上沈浪了,就是那个经常在球场上打篮球的那个男孩子,长的很高的那个。
                 
七七一边向大家比划着沈浪的长相,一边很苦恼的说: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认识他。大家象听到一个笑话一样哈哈大笑起来。
                 
一个人的时候,七七会设想他们见面的情景:在校园里擦肩而过,在图书馆里眉目传情什么的。或者悲壮一点,就象杜拉斯写的: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个公共场所的大厅,他向我走过来,说:我认识你……
                 
但是他始终没有注意到七七,他的目光象越过风中的芦苇一样越过了七七。
                 
七七从一年级到了二年级,从二年级升到了三年级,从三年级升到了四年级。她知道她喜欢牛肉拉面,然后喝一杯冰可乐。她知道她每个星期五要乘64路回家。
                 
她知道他的宿舍在2楼的水管边,每次经过他的窗前,七七就会快乐地抬起头往上看,他晾在外面长长短短的衣服就象旗帜一样昭示着他谜一般的内心。
                 
七七的同学都不知道她是怎么回事。他们整天都忙忙碌碌的,考托福,考GRE,考计算机证书,找工作,还要和女朋友,男朋友约会。只有七七,象做梦一样稀里糊涂地生活着,为一段子虚乌有的感情耗尽了心力。七七知道她和他们是不同的,他们的生活简洁明朗,直奔主题,就象一条宽阔平坦的驿道。而她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径,她在小径两边的野菊花,狗尾巴草中往返,使她的前途呈现出一个暧昧不清的样子。
                 
那段时间七七开始没完没了地听音乐,她迷上了Jim Morrison,Nirvana,还有Nico那些神经质的歌。有一些男孩子出现在他身边,想和她看电影,吃饭,谈恋爱,但他们无一不被这个古里古怪的女孩子冷淡地拒之于千里之外。对七七来说,对沈浪的执著,或者说,仅仅是对这种执著的执著已使她轻易地丧失了对所有男人的兴趣。那些男孩子潮水一样涌来又潮水一样纷纷退去,七七象坚守阵地一样坚守自己的爱情。
                 
有的时候看见别的女孩子和男朋友依偎在一起。甜蜜得象要死掉的样子,七七会有一点点难过。七七想爱情大概就是那种类似于味精的东西,时不时来上一点,生活才会有滋有味。但她已经没这样的机会了,她在做第一个菜的时候就用尽了这种调味品。
                 
毕业的时候七七很绝望,她想她再也没有机会认识沈浪了。她的朋友们都兴高采烈,觉得七七这回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可是七七悲哀地想:假如不能和他在一起,那还有什么能阻止她继续爱他并且永远爱他呢?
                 
但是七七终于认识他了。那时候七七已经毕业了一年多了,在一家银行工作。红了眼睛,绿了眉毛。她还是听那些敏感而神经质的歌,还是置身事外地看她的同事们,每天按时上班下班,月底领一份工资。
                 
在圣诞节的一个前夜,一个同学打电话来说晚上同学聚会,在人民广场的一个小饭馆。七七按时去了,看见了许多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大概是别的系和别的年级的。她畏畏缩缩地坐在一群生人中猛喝饮料,一边听大家说一些隐晦的笑话,心里又惊又怕。
                 
吃到一半的时候沈浪来了,他站在门口,笑嘻嘻的,还是人高马大,手长脚长,一脸冒失相。七七又感到了自己内心的轰鸣,感觉心脏有片刻停止了跳动。沈浪是和一个女孩一起进来的,两个人如胶似漆的样子。那个喧闹寒冷的晚上,他们的幸福大雪一样向七七袭来,把她覆盖得浑身苍白。七七伤心透了,她反反复复地想,她是多么爱她啊,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而他竟然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七七看着他们,她觉得寂寞极了,就象一棵树一样寂寞。事情总是这样的,在那个叫做爱情的大花园里,有一些艳丽而脆弱的花,他们只能寂寞的生长,并且只能秘密地被自己欣赏。
                 
于是七七就开始喝酒,她一杯一杯地喝着啤酒,白酒,和所有的人谈笑风声,甚至和沈浪交换了电话,大声说以后多联系多联系,甚至还开了玩笑。七七拿着沈浪的电话想,原来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简单。她看见沈浪神采飞扬地说着他的工作和他即将开始的美国之行,这时她知道了,沈浪就象一条河,流经她漫长的视线,但她是留不住他的,她只能注视他。这条河还会继续向前流淌,流过城市和村庄,水草和沙石。
                 
多年以来,对沈浪的热爱使她一直沉迷于自己的内心,对所有陌生的事物都心存抗拒,而正是这一点使她离开自己向往的幸福生活越来越远。七七一边想一边喝,眼泪一滴一滴掉进酒里,最后很没气质地醉成了一团。那天有个同学把七七送了回去。在七七的记忆里似乎和这个同学有过一次比较象样的谈话,谈论的是一个名叫格非的作家,要知道现在只有些不合时宜的人才会说到文学。
                 
他在冷风中紧紧拥抱着七七,在她耳边说一些温暖的话,帮她擦掉不断流出来的眼泪。七七后来酒醒了,她想自己离不开这个人了。她冷极了,只要有一点点的温暖就可以让她投奔过去,至死不悔。
                 
现在,七七已经25岁了,她还是经常会想起沈浪。她和沈浪已经成了好朋友,时常会通电话偶尔一起玩。想想真是奇怪,从她决定爱他到现在。仔细算一算,已经有了8年了。她用了8年的时间来暗恋一个人,但她现在有了男朋友,她和她的男朋友谈论格非谈论文学,他们快要结婚了。这期间,她和沈浪一起看过3场电影,喝过次茶,吃过两顿饭,玩过一回电子游戏,在街心花园聊过一回天。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大约有40个小时。她的抽屉里有一本他大学三年级第二学期的计算机作业本,和一张他的一寸黑白照,那是她同学从沈浪的班长那里软磨硬泡讨来的。还有一件胸口印着Jim Morrison的背心,那是他去美国出差回来时带给她的。
                 
她知道了NBA和四大网球公开赛,并且半夜爬起来看世界杯和欧洲杯,累得象个骆驼。因为沈浪喜欢。她给他写过几封信,现在都存在她的电脑里,一个叫Secret文件夹。也许永远也不会发出去了。
                 
七七在8年以后就明白了3件事:1.有些事情一旦错过,就可能埋葬一生。2.没有沈浪,也要让自己快乐地生活。3.她要是一直爱着沈浪就把他藏在一个角落里,永远永远不忘记他。至于沈浪爱不爱她,无所谓。
                 
现在,七七坐在窗前,秋天傍晚凉爽的风吹拂着他的脸。她觉得这件事情很有趣,从一开始她就以一种逃离的姿态在想他,多年以后,她却意外地以放弃的方式获得了另一种爱情。它一点也不象她当初想象的那样惊天地泣鬼神,轰轰烈烈。它平静地仿佛无边无际。七七想啊想的,就把眼睛弯成了两个小月亮,嘴角一点一点上翘,笑了,我要让自己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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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7-21 20:17:37编辑过]

--  作者:烟岚
--  发布时间:2002-7-21 21: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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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是七七吧?我看见菊菊眼睛弯成了两个小月亮,嘴角一点一点上翘,笑了,她知道怎样使自己快乐。 :)










--  作者:周黑子
--  发布时间:2002-7-21 22: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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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味道。





--  作者:虚竹0
--  发布时间:2002-7-22 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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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至纯,没有一丝沙子/
存在心底的一个梦/
谁也不肯打碎它/
从此
开始暗恋






菊菊/
哈哈~~~~~~~~~~~~~`
--  作者:洛水寒雨
--  发布时间:2002-7-22 14:23:23

--  
to:菊

14:25登陆,成为了这个帖子的25 位读者!
--  作者:刀兄
--  发布时间:2002-7-23 2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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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篇都只看到白马王子骑着匹烂驴穷溜达,天蓝在哪里?
--  作者:虚竹0
--  发布时间:2002-7-23 23: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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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云见天吧。最后有交代啊
--  作者:所以然
--  发布时间:2002-7-25 10: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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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看来这里是太冷清了。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7-27 2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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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个有味道
--  作者:Victoria
--  发布时间:2002-7-29 6: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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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杜拉丝的书是吗?但是,跟她的味道稍微还差一点,已经很成功。

不过,我建议你可以用这样的笔调写一些更现实的爱情,你的文字功底很好,写出来效果应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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