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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光  [原创]  (http://www.ygrclub.com/dispbbs.asp?boardid=7&rootid=32757&id=32757)


--  作者:沉底
--  发布时间:2002-7-9 21:53:09

--  日  光  [原创]



  那是心中的一种感觉,很渴望的一种感觉。有一个地方,是山顶,要那种连绵中最高的山顶。因为只有最高,才能让视线没有阻碍。平望过去,无边无际,抬头就是天,云象伸手可触。最重要的,是天气要晴,要有日光。日光照下来,扑在脸上。躺着,闭上眼睛,就能感受到很辽阔,很强劲的日光。
  
  有些人睡觉很怕光的,于是在睡觉时,用一条毛巾遮住双眼,不让阳光刺醒他的睡梦。这是习惯,就和我爱在日光下睡眠一样。却也不是灯光,只有日光。我感觉,在日光底下,才能感觉到无边无际,才能真正让我舒畅,给我温暖,似乎有一种安全感。所以,我的床是靠窗的,而且是向阳。如果日光移动,随之我的身体也会移动。有时候,看见日光,我明明醒着,却也要到那日光底下去,躺着,坐着,甚至是站着,都要面对日光,闭上眼睛,假装小睡。当然,很有些时候是真的睡着了。他们都说我:**。
  
  其实我并不感觉我很另类。在我身边,也有很多朋友。知心的,也能数上几个。还有,我也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这也足以证明,我不是不和群了。她是我一个叫薪的朋友的朋友。很记得,第一次,是薪带着她来的。当时,我正在窗边享受我的日光眠。她一见我,就笑了。她说,我很可爱。
  
  我和她发展的很顺利。从相识,到熟悉,到相爱。没有半年,她就成为了我公认的女友。我最喜欢带着她到山顶上去享受日光眠了。两个人往那一躺,什么话也不说,静静地感觉日光。她是在郊区的一个医院上班。我有空的时候,会去接她。而且,每一次都会提前很久去,因为在医院旁边,有一座很高的山。她还没下班时,我就爬到山顶上,享受我的日光眠。
  
  在我的记忆里,本不该有死人的。因为我是个很现实的人。死了的人,都过去了,没有了,缅怀是没有意义了,他们听不到,你也不知该对谁说。人,总是造的很巧妙。当一个人死去,记忆也就跟着死了,也就再也,想不起自己了。虽然说,诸如感情之类的东西,也有过去式,但是,人还在,就还有希望。我同样是个很积极的人,不会放过一点点机会。
  
  有一次,我去接她。爬上山顶,就看见一个约50多岁的婆婆坐在那。我一到,她对着我,叫出了我的小名:阿亮。我当时真的记不起何时认识这么一个婆婆。我笑着应了她。之后,她说了很多,都是关于我很小的时候的事情。有我是怀了几个月出生的;有为什么给我取名叫亮;还有我是几个月开始学会走路,又几个月开始学会说话等等。这些,都是父母从没提起过的。我想,她肯定是我小时候的一个邻居。没想到事隔多年,她还能清楚的记得,很巧合地告诉了我。
  
  有时候,朋友们会为我担心,怕她和我在一起会很闷。我并不觉得。虽然我天天很重复地带她享受日光眠,但她告诉我,那将会是她一生中最难忘,最浪漫的事情。其实,我有一些东西是瞒着她的。我有一种很奇怪病。我很容易在夜晚睡觉时,做同样的一个噩梦。我在空中,飘,然后,坠落,像是没有底,让人感觉很空,空的很静,静的虚无,虚无的害怕。一直坠,一直坠,一直坠。并且,那个时候,我总是处于半梦半醒之间,我的耳朵,能清楚地听到外面的响声,甚至有时候,眼睛还能睁开一半,看的见漆黑之中花边的天花板。每一次,我都试图从噩梦中醒来。但,无论我如何挣扎,就是一动不能动,整个身体象不是我的。我不能发声,只能清楚地听到,自己急促的呼吸声;我不能动,只能实在地感觉到,自己起伏的胸膛。我无能为力,好象自己已经死去,但又尚未全死。那是一种肌肤贴着肉体的恐怖。那恐怖,就在我的身体里,思想中,不断地窜动,不断地发作。所以,我每天很早就睡了。我只希望,能一觉睡到天亮,醒来就能见到日光。只有在日光下,日光眠,才能让我真正感受到真正的睡眠,也就像是肉体贴着肌肤的安稳。
  
  我和那位邻居婆婆再见面,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那一天,我刚爬到顶,她就很大的声音叫着,阿明,你终于来了。仿佛隔世未见。我很感激她这么惦记着我。我坐在她身边,于是她又开始和我讲,讲了很多我小时侯的顽皮事情。有我是怎样把牙膏当鞋油帮父亲擦鞋;还有学游泳时,吃了很多的水,但无意中抓到了一只很大的河蟹;还有我是怎样吵着爬到树上摘西瓜,怎样摔下来,在左脚上留下了很长的伤痕。但,我开始有些怀疑她是否记错了。因为,我从小就是旱鸭子,并且,我左脚上更本就没有过伤痕。
  
  一次剧烈运动完后,我躺在了女友的身边。我和她说起了邻居婆婆。她告诉我,少相信一点,不准,那婆婆就是医院里的精神病患者。我笑了笑。当时正直午后,日光从我床上射了进来。我就迎着日光,因为很疲惫,一下就睡着了。忽然,眼前一黑,我很敏感地跳了起来。原来是她开玩笑,把一条毛巾放在了我的脸上。我对她凶了起来。那是我第一次对她发火。她起身,穿好衣服,含着泪花跑了。
  
  我看过一本书。里面写到,人最脆弱的时候,就是在睡眠的时候,受不起惊吓的摧残,经不起感情的折磨。我很想找到那本书,给她一个明白的解释。可我,忘了书名,在图书馆翻了一天,也没有找到。我曾想过,向她亲口解释,只是,我不知该怎么说。因为,那似乎很荒缪。幸好,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她也只是一时之气,并没有追究什么。于是,我依旧经常约她到山顶日光眠。不过,感觉怪怪的,似乎,之间的谈话少了很多。但我马上打消了我的多疑,因为,我们日光眠,都只是往那一躺,静静的,本来就很少说话的。
  
  第三次见那位邻居婆婆,我就开始相信女友说的话了。她又说了很多关于我的事情。她说,我小时侯是在星星幼儿园,然后读了4小,再上了13中。而我清楚的记得,我小时候没有上过幼儿园,我是在2小读的,后来上了16中。我终于知道,其实,她连自己都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是个精神病。
  
  有些事,总是来的很突然。有一天,她对我说,分手吧。我笑了笑。她很认真地重复了一遍,分手吧。我没有再笑。她转身走了。我没有拉她,也没有追她。因为我了解她。女人都是这样,生了气,什么话都说的出来。一个星期以后,我想,应该冷静下来了。于是我开始一个按键一个按键地拨打她的电话号码。可是,对方给来的信息,是电话已停用。我很纳闷,于是,我又一个按键一个按键地拨打薪的电话号码。他告诉我,她的电话早在一个月之前就换了,新号码是32665316.但是,我没有再拨电话。我放弃了。
  
  那一夜,我没有闭眼。因为,我感觉,那一夜的噩梦会很强烈。我不敢闭眼。我并没有失恋的狂想,只是很渴望一场日光眠,极度渴望。于是,我不想闭眼。我要等到天亮,等到日光。那一夜,家中所有的灯,没有熄过。
  
  第二天,我又去了那个山头。并不是为了她。很单纯的,只因为那里的日光眠,是感觉最好的。不过,我这一次没有遇到那位患有精神病的邻居婆婆。其实,以后的日子里,我还去过很多次,但,我再也没有碰上她。
  
  当我发现,世界上真的很难,或是根本找不出什么是可以永恒不变的时候,我开始明白,世界上真有一种东西,也只有这种东西,是永恒不变的。它就是——变。这是一个定理,你想改变它,只是徒劳。所以,我开始顺从这个定理。后来才发现,那感觉不错。因为你再也用不着用脑子想很多想不通的事情。你只要,跟着它。
  
  感情的结束,对我来说,仿佛成了一种解脱。我可以更自由地享受属于自己的日光眠。我后来知道,她有了新的男朋友,就是薪,很帅很帅的那个薪。但我,是个很豁达的人,感情最多只是一个附属品。所以,我并不生气。我和薪,依然是朋友。但我想,他见到我,难免会尴尬。于是,我很少出门了。除了在单位的一份工作,我就躲在家里。每每朋友相约,都被我谢绝了。渐渐的,朋友们仿佛了解我的想法,渐渐的,约我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少了。
  
  当然,我也并非得了孤僻症。每到傍晚,我总是要出门,散散步,顺便,做一件挺有意思的事。不要误会,其实,我真的是个很豁达的人,朋友都这么说。对于那段感情,早已记不清了。过去了的,也就过去了,我很明白。只是,我只是想看看,他们是如何相处的。于是,每到傍晚,我趁着自己散步的习惯,正好跟着他们一起散步。他们所走过的每一条路,我都有走过;他们所乘过的每一趟公车,我也有坐过;他们所踩出的每一个脚印,我都有吻合过;所折过的每一根树枝,我都会拾起,重新折。我可以对天起誓,我绝对没有什么报复心理,也没有什么偷窥的意思。我只是好奇而已。一次,他们坐在河边,薪手中握住一块东西,用力地扔进了水面,溅起了水花。她笑了,笑的很开心,甚至于,我也笑了。我很想知道,那是块什么东西,竟然能打出三个人的笑声。那一夜,我在河里找了整整一夜。可是,除了石头,流沙等河里该有的东西,我别无所获。我想,是被河水冲走了吧。
  
  每一次散步,我总是小心翼翼地。但是,我也曾暴露过自己。就一次,还是我自己跳出来的。因为,我听见她说起医院死了一个婆婆。我不顾一切地跳了出来。她告诉我,只是医院的一个职工。我问她,那婆婆有没有儿子,叫什么。她说,认识她时,就没见过她有亲人。那天,我没有继续跟着他们。
  
  
  我就这么。曾经拥有了一个女友。我知道,那一回,直到我彻夜等待的日光出现,她和她与我之间的一切,都随黑夜的结束,而彻底地消失了。曾经的东西,永远都是曾经的,不可能让你再用手掌真真实实地握住。我并没有时常回想起这一段可有可无的爱情,相反,却是一个或许已经死去的婆婆,让我时常记忆犹新。以后的日子,谁也不可预测。但我知道,我还是照样过。我依然会每天傍晚去散步。还有,我依然天天享受日光眠。那是习惯,改不了的。就算某天我不再有噩梦,不再会睡死,我还是会天天去享受那属于自己的日光眠。
  
  
  冬天来了,日光成了每个人都喜欢的东西。我很喜欢这个季节,因为,它让我不感觉孤单。当我在日光眠的时候,我很清楚地知道,在这个城市里,还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在日光眠。可是,这个季节,人们似乎都不怎么喜欢午休。而我,是个例外。每天的中午,是日光最强的时候,我是不愿错过的。
  
  我不是一个很有爱好的人。每一天,都有八小时的工作,我不愿把自己弄的太累。人,简单一点,活的不更轻松么。所以,在我家中,没有唱盘,没有影带,电视机,音响都只是个摆设,很少由我把它们打开的。早几年,有位朋友送了我一把鱼杆,可现在连自己都忘了把它扔在哪个角落吃灰尘去了。我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有的吃,有的住,就够了。当然,还少不了我最爱的日光眠。有一天中午,日光依旧那么强烈,我依旧躺在床上享受我的日光眠。
  
  “天一亮的机场,含着冰的眼眶,日光,太温暖,一碰融化泪两行。
  
  没有根的飘荡,孤单已难计算,绝望,莫非是,爱你最后的答案。
  
  从云端,到路上,从纠缠到离散,有缘太短暂,比无缘还惨。
  
  从昨天,到今天,从今天到明天,时间原来是欺骗。
  
  剪一段日光,解爱情的霜,让我窝在你的胸膛埋葬我的脸。
  
  留一段日光,在黑夜流浪,任随思念时光倒转,再爱你一场。“
  这声音,该是楼下音像店里传上来的。这是一首歌,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记下歌词的一首歌。或许是因为,这一整个中午,楼下的音像店,没有间断地,重复放着这一首歌。我终于明白:当你不断的接触,总有一天会接受。就象这首歌,我发现,它和我的日光眠,快要溶为一体了。
  
  第二天中午,我又听到了这首歌。依然,楼下的音像店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第三天如此,第四天照旧。是这首歌,慢慢地让我的日光眠有了思绪,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我渐渐爱上了这样一个习惯。我不想失去。
  
  终于,我有了一个决定。象很多故事中都会有的一种传奇式的决定。我决定第二天中午,去看一看那位音像店的老板。并且,无论如何,我都会爱上她,或是他。我给工作单位打了一个电话,请了一个星期的病假。当天晚上,我把这个季节里可能穿的衣物,都从柜子里翻了出来。我只是希望,明天去见她,或是他的时候,有更多的穿着选择。于是我,开始洗,一件接一件。我洗的很仔细,似乎比每天傍晚散步时的仔细更为仔细一点点;我洗的很开心,似乎比享受日光眠时的开心更开心一点点。凌晨一点半,我结束了包括原本穿在我身上的衣物的肮脏命运。我随便冲了个凉水澡,上了床。但在我闭上眼睛只有三秒钟的时候,我又睁开了眼。我起了床,从柜子里把所有春夏秋能穿的衣物都抱了出来,开始,一件接一件地洗。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远见与毅力。我想,这是薪所比不上的。早晨七点整,我终于让所有的衣物开始了一个新的干净的生活。这时候,太阳出来了,我把它们都挂到了向阳的地方。一切做好了,记得定了闹铃,才安心地睡去了。上午11点整,闹铃很准时地叫醒了我。我起了床,发现衣物没干。我想了一个好办法。我出门借了几十台电扇,加上自己的,刚好20台。插上电,开最大档对着衣物吹。其实,如果心里流的泪,也有一种电扇可以吹干,我想,我会买20台的。
  
  我开始洗牙,洗脸,洗澡。一切办妥,如我所料,衣物也都吹干了。我把它们收起,一一折好在沙发上。吃过午饭,我开始试衣。在试过我所不在意的多少次之后,我选中了一套白黄交替的衣裤。因为那看起来,很阳光。在窗户边又听到了那首歌的时候,我下了楼。
  
  音像店的老板,是个女的。头发很长,我想,比她的好象要长些。我故意在店里来回看。终于,她开口问我要点什么。我走到她面前,告诉她,我想买她正在播放的那张CD.她从柜台里拿出一张,递给我。我没有看,就塞进了口袋。付了钱。我问她,这首歌叫什么。她告诉我,叫《日光机场》。
  
  晚上,我第一次没有去散步。我把折好的衣服又扔进了洗衣机。当我开始真正去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会变的很谨慎。我不想让她看见我脏兮兮的样子。我又开始洗,洗的很仔细,似乎比昨天洗得还要仔细一点点;洗得很开心,似乎比昨天洗得还要开心一点点。在凌晨3点,当我完成了所有的洗涤,又把二十台电扇对着它们吹后,我就睡了。和昨天一样,闹铃还是那么准时。我十一点起了床。洗牙洗脸洗澡。吃饭。洗牙洗脸收衣服。折好衣服在沙发上,我开始试衣服。试过了自己也没记下的多少次以后,我还是选定了那一套白黄交替的衣裤。当楼下《日光机场》又唱起来的时候,我下了楼。
  
  这一次,她依旧问我要什么。我依旧买了那一张《日光机场》的CD.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在一个公式里固定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一种向往的永恒。虽然我知道不可能,但,我愿意去相信。我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因为我知道,工作可以再找,而有些事,错过了,就很难再找回来。
  
  我每一天都要到音像店里去见那个女人。她每一天都问我要点什么,我每一次都买了同样的一张CD.我想让她感觉到,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我自己也又一次感觉,世界上,好象还有一种永恒不变的东西。
  
  当我集齐一百张CD的时候,我想,这件事情该有个发展了。至少,要给那一百张CD一个交代。于是,这一天中午,我撕去了昨天的日历,穿上在不断的试衣后选中的还是那一套白黄交替的衣裤,带着早已包裹好的一百张CD,又一次踏进了音像店。当她拆开包裹,看到那一百张一样的CD时,我轻轻地对她说,其实我爱上她已经有一百零一天了。我很清楚地感觉到了日光从她眼眶中折射出来的光芒。想必,这是她一生中最感动的一回了。我上前吻了她的眼睛,尝到的泪水竟是甜的。我和她度过了一个日光很灿烂的下午。我们约好,第二天中午,一起去山顶,我带她享受日光眠。临走的时候,她告诉我,她爱上我,也已经是第一百零一天了。
  
  当天晚上,我没有再洗衣服。我想,我已经知道她需要的我是什么样的穿着。我很小心地把身上这套白黄交替的衣裤脱下,折好在沙发上。我很早就睡了。临睡前,我特地把这一天的日历撕了下来。我想很好地保存起来,这一张2001年1月1日的日历。
  
  度过了漫长的16个小时,我再一次穿起这套白黄交替的衣裤,再一次出了门。
  
  我刚踏进音像店,她就问我,先生需要点什么。在这样熟悉的环境里,面对这样熟悉的面孔,我真的很怕说起这样陌生的话题。当我正用熟悉的话语打破这种尴尬,我看见了她身后墙上挂着的一本日历。那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2001年1月1日。刹那间,我停止了说话,随手提起一个包裹,转身走出了音像店。
  
  我知道,自己手中提的,是那一百张CD.我曾试着猜想,有些人,很容易忘记每一天去撕日历;也有一些人,很容易一天之内,误会地撕去两张日历。但我没有停下脚步。我似乎又懂得了世界上另外一个永恒不变的东西,那就是这一天:2001年1月1日。外面的日头很大,日光让人感觉舒畅。我才想起自己失去日光眠已经是101天了。于是,我有了一个新的决定:找一座山顶,认认真真地重新享受那只能属于我自己的,日光眠。
  
  
  





--  作者:灰姑娘
--  发布时间:2002-7-10 14: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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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喜欢站在海边的感觉……
--  作者:吃匹萨的狮子
--  发布时间:2002-8-22 20: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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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上来再看一遍,否则好文章便显得埋没了/

句式的长短迎合着呼吸的缓急,叙述感好极了
--  作者:小夏
--  发布时间:2002-8-27 1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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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眠...日光浴...不能想歪呀:))呼呼
故事不错,可是太阳...我讨厌晒太阳...特别是现在的季节
不是勇敢者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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