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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Might.
--  发布时间:2002-4-15 23:18:51

--  不和你玩~4
梅忆君在超市里为帆船选了狗用骨头和一块火腿。然后在麦当劳里以汉堡和橙汁打发掉晚餐。闲逛一会儿,看看时间,便进了附近一家迪厅。应该承认她是喜欢音乐的,尽管她无法准确说出任何一位音乐家的特点;并且特别喜欢摇滚,虽然她并不懂得摇滚的奥妙。
  每当迪厅音乐响起,用它惊天动地的纵情姿态,用它翻天覆地的狂热激情,来展现它的生命时,梅忆君身体内的细胞都会随之点燃而动荡。不错,那是一种燃烧,一种麻醉,与 性爱有着曲异工之妙。它一样可以使灵魂抵达极限,通往天堂。
  梅忆君不用杯子,握着酒瓶喝酒。这里的人都这样喝酒。这种地方细菌的存在量与繁殖力总是最为顽强。不过这些举着酒瓶喝酒的人并不仅仅出于卫生。服务生的服务态度直接体现了老板的品位与水平,这家夜总会的老板应该不会太差。服务生训练有素站在不起眼的地方,如果你不需要,他们不会引诱你购买开心果或者花言巧语向你推销爆米花。梅忆君坐在最前排的位置。这里的视角非常之好,可以清晰地看到舞蹈小姐抖动的乳房。小姐们用薄薄的轻纱,欲盖约弥彰地挂在三点之外。婀娜的身段,青春的胴体,在张牙舞爪的灯光下,在强劲*人的节奏里,她们的舞姿夺人魂魄,溢光流彩。
  香烟一支接一支从指间燃过,最后皆成了缭绕的雾和纷飞的灰。梅忆君静静地坐着,她喜欢这样,除了手指冒着一缕烟雾,整个人像一尊乱世中的雕塑。她喜欢用这样的身体方式,来感受地震般的破裂和震荡。她仔细审视舞蹈中的年轻女孩,一共五个,在特别灯光的抚摸之下,每一个都国色天香,惊艳迷人。她们让人们的眼睛尤其男人的眼睛,不由自主退化到低级动物状态。也让梅忆君更彻底地理解了,色为什么能迷心窍。她理解了鲁宴南的一次次外遇,比抽鸦片还有瘾的外遇。男人如此,女人亦然,她也理解了她的女友画眉为一个二十出头的狗屁男孩,慷慨解囊,一掷千金,将时间,精力,脑细胞,金钱,大把大把地扔进水里。是的,那个男孩是水,从画眉的身上流淌而过,一点印痕都没留下。
  梅忆君的眼角一片冰凉,她用手摸了摸,没有泪。她在这里理解别人,也理解自己。但她还是为自己,为自己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总是过于相信爱情的女人,感到悲哀。抚摸往事,往事朦胧。
  她和鲁宴南一定有过爱情。她与他本来没有任何关系,是恋爱这件事让她一度觉得他成了她最亲近、最信赖的人。她和鲁宴南的恋爱符合当代爱情的基本规律。认识没多久就打开了衣襟,彼此献身。因为年轻,她原谅自己。但随着年龄增长,当她多少有了点成熟之后,她对年轻人类似的草率肉体行为,开始反感,深恶痛绝。现在她离了婚,她比处女更珍爱身体。她为自己对身体的珍视而忍受寂寞,她为自己痛心。她想换换活法,却又没法改变自己。长大了,定了型,想改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从二十岁认识鲁宴南,她就开始与他做爱。从一个城市做到另一个城市,从北做到南,又从南做到北,一直做到二十五岁她嫁给他。她本来可以留在别的城市,那样她一定会有了别的男人,她的丈夫大约是别人而不是他。那样,她和他的爱情大约就会三生三世,地久天长。那样,她的命运一定会是另外一番情景。然而她还是嫁给了他。她像一条忠实的狗,辞掉公职,甩掉朋友,死心踏地,此情不
  渝地跟着她的爱情来到青岛。是他让她知道了,她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的女人。但后来的情形又证明了,漫长岁月里爱情这东西不过如同彗星,光芒耀眼却异常短暂,且只呈现在婚前的天空。她和他的爱情有点像海市蜃楼,更像豆腐渣工程,缺乏品质保证。
  所有的人体涌向舞池,人们开始死去活来。舞池成了一口沸腾的开水锅,摇滚中的人群恨不得摘去头颅,卸去四肢,在开水锅里将自己煮熟。梅忆君依旧静静坐着,思维像烟雾一样弥漫。
  她和鲁宴南的爱情早在结婚之前就已死亡,先于婚姻进入了坟墓,然后被婚姻悄悄地埋葬。她用残留的感觉与一点本能的虚荣跟他步入婚姻。结婚的时候,她与他已经做了五年的爱。爱情这种化学物质早已反应完毕,残余物大约已经蒸发。按科学论证的爱情保质期六到十八个月来算,结婚时他们的爱情已经过期至少三年半了,也就是说,婚前至少三年半的时间里,他们缺乏激情地做爱,没有爱情地做爱。性爱变成了机械、失去了创新和活力的程序化的行为,成了纯动物的需要,成了名副其实的性交。整个演变过程,梅忆君一直不愿相信事实。她宁愿自欺欺人地认为,那是爱情的必然走势,就像证券市场的股票,有高潮、低谷以及波澜不惊的平稳直线。化学鸡尾酒燃尽了,他们只能在直线中前行。
  舞池像磁场一样吸着散落在场外的人。梅忆君两指间夹着燃着的香烟,站起来,慢慢地滑进舞池。她不是走进的,她是被足以掀翻房顶的音乐举托进舞池中央的。她是整个迪厅唯一穿长裙的女人。她在长裙里摆开双腿,让它们得以复活。冒着火星的香烟,在狰狞的灯光下随着她的胳膊跳动。
  婚后不久,鲁宴南便不失时机地实践了一场长达半年的外遇。他以“忙”和“肾虚”为名,脸不红心不跳地把妻子晾在床上。然后以所谓的关怀和爱,蒙住了她的眼睛,以屡试不爽的甜言蜜语迷惑了她的耳朵。他的擅于表演,总是能够让她感觉到他是爱她的,她是他唯一的爱人,最爱的亲人,在他的生活里,她是第一位,谁都不能取代。由此种种,她一度变成一个傻子,一个聋子,一个瞎子,一个名副其实、耳聋眼花的弱智儿童。于是她忘了思考一下,忙,拿工薪的凡夫俗子,比市长还忙?身体不适,为什么不去看医生,服用的那些保健食品,是不是都假冒伪劣?真他妈混蛋!
  梅忆君还是原谅自己的天真和愚蠢。也许是他过于聪明,把一切做得滴水不露,把谎言演绎得跟真的一样,让她长时间生活在自我编织的梦幻之中,对婚姻里早已潜伏的某种危险,浑然不觉,当然也不胜悲哀。他也偶尔蜻蜓点水,尽一点为夫义务。但如果她主动,她必须以嘴试身,勤奋不息,孜孜不倦,否则的话,他一定阳萎,硬不起来。如果他哪天良心发现,主动一回,那也一定早泄,速战速决,干净利落。那是办公事,执行任务,前后不到两分种,绝不拖泥带水。
  他把夫妻间的事当成负担,他使她的自卑空前地膨胀,使她觉得自己成了性的乞丐,成了一个没有羞耻的厚脸皮的乞讨者,伸手者,索取者。他的态度使她大受伤害。这种伤害痛彻心肺,深入骨髓。自尊克制了正常女人的正常需求,性爱渐渐地从婚姻里绝迹。婚姻开始残缺,她则有名无实,成了男人活着的特别寡妇。
  他妈的,他不是个男人,不是个东西,一个杂种,残忍而缺乏人性。有她这样深受礼仪廉耻之害的女人当老婆,算他妈的狗运不错,否则换了任何一个女人,多了不说,开一间绿帽公司,一百顶绿帽他这个混蛋是戴定了。但她依然给予他最伟大的体谅,是的,在那一个特殊的阶段,她认为自己的表现很了不起。她拒绝种种诱惑,忍着干渴,坚守着一片令她无限迷茫,无比困惑的荒漠,在柏拉图式的精神世界里,对那个混蛋的混蛋谎言深信不疑。
  那些日子,她仿佛被黑暗长久地埋藏,埋进冰封雪冻的冬季,看不到任何春暖花开的景象。窗口停止了呼吸,空气是死的,晦涩,压抑,坟墓般的感觉,这就是家里那张麻木的床的全部内容。她无意中配合了丈夫,将自己封锁在没有花开的季节,忍着眼泪,忍着愤怒,忍着漫无边际的黑夜。在飘逝的煎熬里,她目光黯淡,容颜无光,她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正是在那种状态里,她不知不觉地迷上了摇滚。摇滚摇滚!她不懂真正的摇滚,但就是喜欢这种火烧火燎的感觉,这种原子弹爆发似的音乐。
  长发披肩的歌手声嘶力竭地喊着“爱不后悔”。还有那个长发的吉它手。梅忆君不明白乐手们为什么酷爱长发,不留长发就不能在这种杂乱无章的地方当乐手?或者不留长发就不能算个正宗的乐手?她还不明白某些另类小说的作者们,为什么总是喜欢在女主人公不可救药的恋爱里,为她安排一个不稼不穑、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三流吉它手,真是**!梅忆君知道自己永远都不会喜欢上一个歌厅吉它手,不管他长得多么漂亮,弹得多么动听,长头发吉它手那种半死不活、半男不女、面色苍白的样子,只会令她作呕。
  颠狂的音乐点击着肉体,震耳欲聋的鼓点猛敲着神经,在拥挤和压迫的感觉之中,想着梦中见到过的男人,想着对方剥去衣服的身体,去意淫,去寻找丢失之后久觅未果的高潮。她无数次踩在鼓点之上,走在强劲的节奏之上,用身体,用生命去摇摆,去震撼肉体与灵魂。她一次次闭着眼睛,听到脚下的鼓点从灵魂深处,从肉体深处,发出了蓬勃、奇妙的声音。
  来吧来吧来吧来吧/跳吧跳吧跳吧跳吧/摇吧摇吧摇吧摇吧/干吧干吧干吧干吧/飞吧飞吧飞吧飞吧/叫吧叫吧叫吧叫吧/哭吧哭吧哭吧哭吧/啊!啊!啊!啊!
  有个男孩挤来挤去,撞击她的身体。故意地。梅忆君将尖尖的鞋跟狠狠跺在对方脚上。男孩得到鼓励,伸出手来。梅忆君将手间的烟蒂按在对方裸露的手臂了。男孩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将她当成一个疯子。躲开了。摇滚摇滚摇滚。滔滔大水从天际涌来,越漫越宽,越积越深,与整个世界连成一片。浩浩白云飘浮而起,层层叠叠,铺天盖地,席卷了人世间的忧愁与烦恼。又似烈火,气所势磅礴,又似千万匹野马,狂奔而过,踏在心房。摇滚按摩着她的肌肉,抚摸着她的伤痛。这是一条没有性的丝绸之路,一条没有性的金光大道。她在这里经受狂风暴雨的摇撼和摧残,承受重金属音乐坚硬的碰撞。这个时候她是充满活力的,充满生机的,喷溅着生命之光的,是闪亮,是青春,是靓丽。她肯定她哭了。撕心裂肺地哭了,可是她没有眼泪。他妈的,她早就没有眼泪了。
  后来孟飞说,那是一种意志,这种品质在出生于七十代的人类身上并不多见。她无法辨别这是不是一种恭维,但她知道孟飞总是能够先于她自己发现潜藏在她身上的优点。孟飞还说,具备这一品质的,还有一个后来者。是的,这个后来者,他不说,她知道那一定是他自己。是孟飞把她从这个沼泽地里拉了出来。他义无反顾敞开胸怀,张开双臂,用他的唇,用他的心,用他的体温,用他的精血,给她打开了无边的黑暗,给她的生命开了一扇呼吸新鲜空气的门。
  但她知道孟飞只是经过她。正像她经过他。他们彼此都不会久留。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事情应该是有预兆的。在上海的前半个月各项指标均显示正常,一天一个电话。后半月有点异样。他以工作有了变动为理由,不再主动打电话,且不按时接听她的电话。他言辞闪烁。她隐约觉得发生了什么,或者有什么将要发生。询问,他说什么都没有。这样的事上,刨根问底,胡思乱想,都不符合她的情感原则。她缄了口,也没有提前返回。如果连孟飞都信不过,这个世界还有谁是可信的?
  忙……,这是她回到青岛后,没有露面的孟飞在电话里的一句话。整个世界变了颜色。一句话扑灭了她所有的心情,情绪从高峰降到冰点。这种转折令她措手不及,但她还是保持了沉默。忙……,这是她最后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从这时起,
  原来活生生的一个人便咫尺天涯,遥如黄鹤,音讯全无。又仿佛一滴水珠从地表蒸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忙什么?比美国总统还忙?总统还有时间去偷情。再说,“玩忙”的人,大都事业有成之士,孟飞显然基本条件还不成熟。有什么事不可以直接说出来。有什么必要玩这种捉迷藏的游戏。梅忆君苦思冥想,茫然不解。他迟疑什么?为什么语气发虚?做了小偷?梅忆君像做会计数据那样,对那句简单的语言做了精细的计算和剖析。事情已经非常明了。既然他存心不见她,一定有了什么事不想让她知道。她为什么非得去见他,见他干什么?质问在她出差的时间他都做了些什么?以她对他的了解,如果他做了,他会坦然承认,即便做了小偷。他还会将偷来的东西摆在她面前,征求她的意见:已经这样了,你看怎么办?他将这个让他感到内疚的包袱卸下来,残忍地推给她,然后他心灵得到了轻松,灵魂获得了解脱,接下来听到他像电影里的男主人公那样沉痛地说声“对不起”。这是她不喜欢听到的三个字,尤其从亲近的人的口里说出。这三个字一旦频频闪现,那就意味着离悲剧结局不会太远。对不起以后便是解释,解释完了是结果,结果是什么?或者根本连解释都没有,只有结果,留给她更多的思索……戏剧化吗?不。
  梅忆君沉默了两个星期。两周不是个大数目,对于恋爱中的人来说,那就太漫长了。记得谁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他还没给你联系,情况可就有点不妙,至少说明你在他的生活中已经无足轻重了。情况与经验丰富的过来人说的十分吻合。
  她相信他还在这个城市,她坚信他不会连个招呼都不打就离开她。她觉得他会回来,至少会打来电话,一定会打来。他和她经历过无数次分离与聚合的,两个星期根本不算什么。梅忆君一天二十四小时开着手机,白天黑夜,时刻关注着与她有关的每一部电话机的每一次来电。只要电话铃声一响,她都会感觉心脏发出异样的跳动,可只要一接电话,失望就掩饰不住地从眼睛里泄露出来。
  还是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快节奏的生活中,两周应该是个淡化伤痕的时间。然而对于梅忆君,只不过把她一厢情愿的赌气心态磨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了,也把她的守株待兔的心情磨得不留影踪了。如果面对的是一个敌人,她可以身先士卒做一个亡命之徒,上去拼个你死我活,或者就干脆置之不理,以漠视回敬。可她面对的不是敌人。她对他无计可施,对自己无计可施,她没有办法让自己把这件事抛开。夜深人静,梅忆君清理着思绪,不管理智上愿意不愿意,心底里已经原谅了孟飞,不管他做了什么。就算他另外有了女人,就算是他不再需要她。她不怪他。那是谁说的,不要怪他变了心肠,先检讨一下为什么失去了对他的吸引。这话没错。
  梅忆君决定去找他。她想他们至少应该见上一面。
  正常的事情应该像一张损益表。收益就是收益,支出就是支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莫明其妙、稀里糊涂算怎么回事。事情的完结应该有一个句号。而不是半个句号。
  一个长头发的鸡肋歌手,正在哭嚎阿凡提乐队的歌:我要寻找你,踏过戈壁与草地,我要寻找你,找回属于我的你……我要寻找你!寻找你!寻找你!
  她不能不去找他。她做不到不去找他。
  然而寻找孟飞的结果,再一次让她坠入五里云雾。原以为拨出号码就可以听到声音,进而可以面谈。不料事情远没她想的这么简单。那夜梅忆君手里抱着闪烁着绿色信号的手机,就像被狗咬了一口,浑身躁热,心不能静。她先拨他的住处,没人接听。再拨手机。电话里有个电脑声音在说“你拔的号码是空号……”。梅忆君每十分钟拨一次,于是每十分钟便被告知一回“是空号”。直到她终于相信了她的拔的号码是空号。也就是说,她所掌握的那个手机号没用了。废了。梅忆君按了一个010起头的号码,毫不犹豫拨了出去。这是个第一次使用就在脑子里存了底版的号码。接通。她握着手机,没有一句虚套,直接寻问孟飞有没有跟家里联系。孟父说,昨天还打电话呢,你们怎么了?没发生什么事吧?梅忆君松了一口气,他父亲的声音让她感觉她与孟飞依然很近。孟飞还在这个城市,还在她身边。梅忆君有点发呆。周围没有了一点声音。
  两个星期以来,用高温的折磨和煎熬熨出来的信心和平静,一下子被粉碎了。那夜梅忆君衣衫不整,长发凌乱,像一只再次中了冷枪的兽蜷缩在床头。她抓着乳白色的电话机,似乎所有的希望和痛苦的根源都来自这个居心叵测的电子产品。她要从这里寻找答案,寻找那个把用子弹射向她的男人。他的确离开了她。他换了手机号。就像他当初来青岛毫不犹豫地换掉旧的手机号一样,现在他为了离开她,重复了一次过去的行为。这种事情也只有孟飞做得出。也只有他能够做得如此果决,如此无牵无挂。
  深夜里的梅忆君在孤独的作用下有点失魂落魄。
  迪厅这只黑夜海浪中的小船,在汪洋里摇摆不定。没完没了的惊涛骇浪,宣泄着年轻一代的如火激情。有些人的脑袋像钟摆一样有节奏地左右摆动,昏昏沉沉陶醉在迷离的灯光之下;有些人高高举起双臂,双眼放光,嘴里发出狼一样的呼啸……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梅忆君大汗淋漓地挤了出来,从喧嚣中抽出灵魂,重新退回雕塑状态。点上一支烟,静静注视着都市夜艇的纸醉金迷,梦死醉生。
  他为什么要这么干?难道他始终都没有真正了解她?还是她一直都没真正了解过他?他应该知道,她不是那种纠缠男人的女人,他只要痛痛快快说出来,她会转身就走。他这么干究竟居心何在?他那把刀不仅扎到她的心上,而且是从背后下手。梅忆君将脸深埋进烟雾中,眼睛里的液体迅速打转。她用舌尖舔了舔,舔到满嘴的咸味与苦涩。眼泪依然没有流下来。她觉得已经心如死灰,却原来一直都是错觉。它不仅没有死,而且还在更激烈地跳动。在她拨出那已成为空号的号码时,所有的被时间埋起来的感觉都全部复苏了。她情不自禁,不能自己,她完全被压抑了许久的感觉控制并吞噬了。
  小桌上剩下一堆空的酒瓶,烟缸里堆起了如山的烟头。举腕看表,梅忆君起身离开了不知疲倦地夜航的迪“艇”。
  弟弟的长途主要询问她的身体状况。弟弟希望每周跟她通一次电话,她总是忙,总是忘记。于是弟弟就给她打过来,每周一个,准时准点,年如一日。他以他的方式默默地关心着她,她问他的情况,他总是“很好,一切都好!”报喜不报忧是弟弟对姐姐永远恒的爱。她说不上来弟弟对姐姐这份感情的程度,但她可以肯定他总是放心不下她,她也可以肯定这与她每月寄给他的三百元生活费没有任何关系。弟弟马上就要毕业了,他叮嘱她不要再寄钱了,他说走入社会他就是一个必须得自食其力的男人了。是的他是个男人了。弟弟刚进入大学的时候,就对她说过一句话。弟弟说,男人如果见几次面就说爱你,千万别信,那一定不是真的,那不是开玩笑就是戏弄人。弟弟说这话的时候她就意识到他不再是男孩而是男人了,那时候他十八岁。那时候他就可以站在男人的心理角度说男人的话了。
  梅忆君在迪厅门外的路灯下翻开了电话本。电话本是个浓缩的世界,每一组阿拉伯数字都代表了一种人生,每一组数字都自成体系,自有它存于社会的功能和作用。梅忆君找到了另外一组以010打头的数字。那是孟飞在北京最要好的朋友。通讯录让她重温了某种感觉,还有温情。深夜里的电话使对方大为惊讶。梅忆君只是询问:见过孟飞没有?见过没有,见过没有?
  声音飘在深夜的微风里,梅忆君走在桔红色的灯光中。对方用她的口气说,没有见过,没有见过。对方又说孟飞不是在你那儿吗,上周他还打来过电话。
  对方说出孟飞的来电号码。那是孟飞住处的号码。这么说,他一个星期前还在这个城市。
  灯光将梅忆君的背影投向路面,孤寂,单薄,并且不再轻盈。长发飘舞着,散乱着,与乍暖还寒的春意纠缠在一起。她喜欢这样走路,在夜晚,或者深夜,走在青岛没有灰尘的大街上。她喜欢听到鞋跟敲击着路面发出的空荡荡的回响,她喜欢有人陪着她走,当然是她喜欢的男人。现在这个男人不在。
  走过一家酒店门前,梅忆君突兀地站了一会。那家酒店跟她无关。但从那深处泄露出来的温暖的光,让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备加冰凉。梅忆君禁不住低声道,你在哪里?你是不是死了?你给家里打电话,给朋友打电话,为什么不能给我一个电话?
  梅忆君直奔宴山庭小区。孟飞的住处。
  她一开始寻他,就没法让自己停止。
  一定要找到他,只要他还活在这个世上。
  孟飞的门紧锁着。她掏出钥匙,旋转锁孔的声音太熟悉了。物是人非,不胜悲情。房子里空空如也。在此之前她记不清已来过几次。来了就守在这里,希望碰上夜归的孟飞。却每一次都落了空。每一次她都睁着双眼,把想念,把期待,把幻想,把肉体,把健康,把时间,无偿地奉献给黑洞洞的无眠长夜。
  梅忆君走进孟飞的书房,三台电脑在这里联成一个小范围的局域网,书架上插满了计算机书籍,每一本书上都留有孟飞的手纹。如果将这些书取下来摞在地上,差不多可以摞出地板到天花板的三个高度。孟飞就是这么一个从几百斤书里泡出来的人。
  梅忆君双眼空洞地巡视了一会,点了一支烟,在一台电脑前坐了下来。

--  作者:江月
--  发布时间:2002-4-16 23: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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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阵忙,你的贴没有细看,有时间一定抽时间好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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