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一个人客栈  (http://www.ygrclub.com)
--  『乡村的荷塘』  (http://www.ygrclub.com/bbs/list.asp?boardid=5)
----  "深高速事件"余波未平  (http://www.ygrclub.com/dispbbs.asp?boardid=5&rootid=1414&id=1414)


--  作者:虚无
--  发布时间:2002-3-20 21:34:07

--  "深高速事件"余波未平
就基金超购深高速事件,记者9日采访了经济学家王国刚。他认为,这个事件应从基金组织模式、新股申购制度、信息披露规则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

  王国刚说,这个事件首先暴露出中国现行契约型基金存在一大弊端,即现在我们的基金管理公司缺乏基本的约束。应当讲,基金运作必须在一个比较严格的约束下进行,但是那么多基金管理公司居然可以随意地对深高速股票进行如此大量的认购,显然是缺乏约束的结果。这种违规行为应该说需要在基金组织模式上进行深度讨论。我们认为中国的契约型基金恐怕与中国的现实条件不相符,应该组建公司型基金。公司型的基金公司代表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章程和基金公司的要求运行,不可随意运作,否则基金公司可更换基金托管人和管理。

  王国刚质疑说:在"深高速事件"发生之前,发生过"青啤事件",而在"青啤事件"之前还有没有类似情况?不清楚。那么,在这些事件发生后,就该提出究竟如何约束好基金,这恐怕是个制度建设问题。

  此外,这里面还暴露出另一个问题: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者起到了多少约束作用?这种超额认购一旦大量中签,基金公司必然要调动银行资金,或借款,或把国库券抵押进行贷款,个中风险又由谁承担?

  王国刚的第二个质疑倒不是针对基金自身,而是针对股票申购漏洞。"怎么会出现只缴100万资金就可认购10亿股的现象?申购规则明文规定必须全额缴付认购资金。而少数基金的这种特殊申购行为,对其他投资者岂不有失公平?基金泰和解释说无明文规定视为许可,那么,难道管理者要为投资人一个个去规定申购方法?"

  王国刚的第三个质疑是,该事件发生在12月6日,但到今天,有关监管部门还没有公开披露此事。如果此类事情发生在一个上市公司或个人身上,又会怎样?这件事情反映出信息披露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也说明我们执法依然有不公正的地方。

  王国刚说,中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这类事情明显不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这种信息披露及执法不公正的问题应该得到治理和解决。(庹泓 毛欢喜)

  众多基金扑向深高速,激怒了监管者,也引发了市场和其他方面的各种议论。

  许多投资者在议论中对基金一直以来享受特权提出质疑。自从去年上半年取消了证券投资基金网下配售新股的特权后,这种不公平的网下配售申购一直延续到现在。不顾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尽可能偏袒机构投资者。本来只含H股的上市公司发行A股相当于发新股一样,却划到增发新股行列,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借增发新股之名以给基金特权。

  一位投资者说,他希望看到基金公司遵守法规和政策,将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业绩大幅下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基金的这种新股申报法,表面上维护了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但会引起股市信心丧失,进而下跌,基金的净资产也会下降。

  也有不同的观点认为,基金的做法没有错,错的是申购新股的规则。如果基金按规则做了,就没有错。游戏规则没有禁止的,基金做了也没有错。有人反问:深高速增发A股的招股说明书是否非法?是否经证监会核准?既然不违法又经过证监会核准,基金就能根据招股说明书要求申购新股。

  一些同情这次事件所涉基金的投资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基金在弱市中的生存之道,申购新股是目前基金公司的最佳选择。在今年政策面、资金面、舆论面、上市公司诚信面和投资者信心大受打击的情况下,基金公司只好这样*作。没有做空机制,只有拉高股价,引来跟风盘,才可以出货盈利。其实应该全部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还有人认为,在网上申购中,虽然规定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1/1000,但是一般投资者和机构可以通过多帐户申购来规避这一限制。基金却只能用一个帐户,如果不取消对它的限制,掌握几十亿资金却只能申购几万股,这不公平。


版权所有: Inncn.Com 一个人客栈 旧事回顾 联系:小刀
页面执行时间:109.37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