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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电信标志(LOGO)先睹为快  (http://www.ygrclub.com/dispbbs.asp?boardid=44&rootid=12385&id=12385)


--  作者:magicsea
--  发布时间:2002-4-15 15:16:11

--  新中国电信标志(LOGO)先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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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标志的释意是:这个标志是以中国电信英文“China TeleCom”的首字母“CTC”组成,上半部分的“C”字也是一个牛角,代表了电信的未来上市的愿景。中间的“C”字是一个飞翔物的造型,寓意电信的腾飞。同时也组成了中国电信的一个生动的“中”字。标志流露出有速度的弧形结构代表着中国电信行业的特征与电信宽带的未来趋势,也符合中国传统特有的平衡的哲学思想。两个“C”也是电话的形象,标志着以地球圆形为背景,代表中国电信的国际化。整个标志显得简洁大气厚重,直截了当,识别性强,便于广泛推广。

  文字采用书法体显得有生命力,感染力,亲和力强。

  为什么新中国电信要“舍弃”原标志,放弃品牌资本,而改用别的呢?

  分拆前中国电信的标志由“中”字和“回纹”构成的三维立体空间图案,颜色为淡蓝色。1995年该标识正式投入使用。1995年,原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委托北京理想设计艺术公司设计中国电信企业标识。

  1997年原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将“中”字图案在国家工商管理局进行了注册。1998年原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将“中”字与中国电信字体组合在国家工商管理局进行了注册。但由于种种原因,当时制作标识时,邮电电信总局未能就标识版权归属问题与理想公司明确权责关系。

  邮电电信总局自1999年初起,与理想公司就版权归属问题进行多次磋商,希望理想公司将版权转让给中国电信。在即将达成协议时,理想公司又以标识实际设计者是邵柏林而非理想公司为由,拒绝转让。邵柏林先生则声称其作品从不出售,中国电信可无偿使用,但拒绝出示书面文字说明。2000年5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成立后,就此问题再次与理想公司协商未果。

  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如双方未明确版权归属,则该标识的版权归设计者所有,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使用该标均为侵权;设计者只对“中”字标识享有版权,对“中国电信”、“CHINATELECOM”及其组合不享有版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如在未取得版权的情况下继续使用CI标识,将会涉及侵权。

  如果新中国电信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虽然法院很可能会将该标识的版权判归中国电信,但耗费时间较长。现在中国电信已经分拆,新中国电信的上市已提到议事日程,标志问题必须解决。所以就有现在的新标志。

--  作者:magicsea
--  发布时间:2002-4-15 15: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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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我恨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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