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一个人客栈 (http://www.ygrclub.com) -- 『无主题变奏之十月绝响:杀手游戏』 (http://www.ygrclub.com/bbs/list.asp?boardid=2) ---- 杀人游戏的杀人程序与规则(12人版本) (http://www.ygrclub.com/dispbbs.asp?boardid=2&rootid=7338&id=7338) |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4-2 12:53:30 -- 杀人游戏的杀人程序与规则(12人版本) 写在前面:裁判可视游戏进程做相应小调整,一切为游戏服务。争取早出局晚出局的朋友都能很好的参与游戏。 游戏人员:分裁判1名、游侠9名、杀手3名。裁判预定,杀手和游侠通过一定方式来定一般由本版发起报名贴,符合报名贴条件的朋友将参加游戏。杀手、游侠的身份由裁判分配。 基本条件和要求: A、游戏中,杀手拥有双重身份,即除了报名时的ID以外,还有一个由裁判分配的杀手ID。注意,杀手发贴杀人时必须用杀手ID,平时写杀人分析,参加讨论可视具体情况,自由使用两个ID。 B、3名杀手之间是互相知道身份的,也就是说,杀手知道谁是杀手,谁是游侠。游侠只知道自己是游侠。为了游戏更加刺激,杀手也不好向游戏外面的朋友透露自己的身份。 第一轮:乱杀 游戏第一天,杀手、游侠一起投票,选出1人,推出去斩首。这轮里,3杀手可以投自己同伙的一票,以除去一个同伙,让自己今后的行动更为隐蔽;当然,也可互相保护,投票杀游侠。 备注:裁判发出杀人票杀贴。票杀贴里要注明停止投票时间。在停止投票时间内,以最后的投票为准,也就是说,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改变你的投票。投票结束后,由裁判公布被票杀的朋友的身份。同时发布下一轮的游戏进程。 第二轮:滥杀 幸存的杀手出动,推举出两位杀手,每人写1篇帖子,各杀掉1个游侠。注意,既是文学版,这“杀人帖”自然也应是篇文学作品,当然,篇幅、体裁均不限,但是,绝不允许用一句“我杀了×××”敷衍了事,否则取消杀人资格。 然后裁判发票杀贴,余下的9人务须在停止投票时间前投票,杀掉自己心中怀疑的2人(这轮投票杀2人,杀手杀2人,共杀4人) 备注:在上一轮被票杀的朋友也可以投票,但投票只有在得票数相等,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发挥作用。投票结束后,由裁判公布被票杀贴杀的朋友的身份。同时发布下一轮的游戏进程。 第三轮: 游戏第三天,幸存的杀手出动,推举1人写1篇帖子,杀掉1个游侠。余下的6人投票杀掉自己心目中怀疑的1人(这轮杀手杀1人,投票杀1人,共杀2人) 第四轮:同第三轮。 ………… 第N 轮:等到最后1位杀手或游侠也被杀掉时,游戏结束。 希望各位都来写《杀手分析》,游侠固然可以相互交流,杀手也可以把水搞浑。希望游戏期间大家多多交流,到客栈的聊天室《流水轩》去无疑是个好办法。呵呵呵,辩言察色,各出奇谋,获得即时的信息,大家不要错过哦。各位关心游戏的朋友也多去,看人家勾心斗角,唇枪舌剑,不亦乐乎?甚至插上一腿,也是一件不错的体会。 期待各位精彩的《杀手分析》,期待在聊天室与各位相遇。 特别注意:3杀手和10游侠,如果某1轮没发杀人帖或没投票,就算自杀,不能再参与后面的游戏。所以,如果有事无法按时投票,请务必给裁判发QQ、客栈悄悄话或电话告知你投了谁的票。但最终仍以你的投票为准,如果你能在停止投票时间前赶回来投票。另,请大家告知QQ。 备注: 1、如某一轮投票出现票数相等,无法决定杀死谁的时候,将采取重新投票或该轮被杀的游侠或杀手也可以投票的方式来决出。 2、如果最后一轮投票出现一名杀手和一名游侠的情况,将举行天地人三界大审判大会来决定杀的是谁,即所有的游游侠、杀手都回来投票。 欢迎提问,大家一起来改进~ [此贴子已经被相忘于江湖于2002-4-2 12:53: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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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翩若惊鸿 -- 发布时间:2002-4-2 13:14:39 -- 完全支持! 同意江湖的观点,为了使游戏更加公平,更加精彩,更加刺激,本次游戏的杀手应严格遵守游戏规定,不能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身份。 另外,为了使大家都能玩得尽兴,希望参加本轮游戏的选手认真对待游戏,尽量不要再出现无故自杀的情况,如实在有事不能参加投票,请将自己的投票结果提早告知裁判,由裁判根据你的意愿,帮你投上"神圣"的一票。:) |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4-2 14:58:17 -- 要不设立两个替补,由同样毫不知情的朋友担任。如果某位赶不及,由两位替补代为投票,只负责投票~ 也不好,很不好。参加游戏的选手务须百分百投入。 |
-- 作者:阿郎 -- 发布时间:2002-4-3 13:38:26 -- 基本清楚了。以后随时向斑竹请教。 呵呵~~~`象小学生第一次考试一样,兴奋,紧张。 接下来,就等着演出开始了。 |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4-3 21:53:00 -- 呵呵,第一次参加游戏的时候我也不大熟悉规则,摸着石头过河~那个水真是凉呀,好在最后过关,真是刺激! |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4-3 22:11:01 -- 这样吧,人够了,我就不参加了吧,呵…… 人不够,算我一个 |
-- 作者:水木冰心 -- 发布时间:2002-5-14 14:27:13 -- 这就是杀人游戏的规则。 建议固顶:) |
-- 作者:城市猎人 -- 发布时间:2002-5-21 15:17:22 -- IP地址对于斑竹都是可见的呀,如果杀手用ID发帖子。 这样不是大家都知道杀手是谁了! :) |
-- 作者:水木冰心 -- 发布时间:2002-7-12 17:06:31 -- 看看 参加游戏的朋友请看 |
-- 作者:韦小宝0 -- 发布时间:2002-7-17 17:13:00 -- ?????????? |
-- 作者:洛水寒雨 -- 发布时间:2002-10-4 12:26:20 -- 倒啊!小宝的媚眼来拉! |
-- 作者:洛水寒雨 -- 发布时间:2002-10-4 12:28:47 -- 什么时间开始啊?我好准备我的剑!这回,咱要玩点深沉的东西! |
-- 作者:临风公子 -- 发布时间:2002-10-7 18:22:11 -- 俺看你们玩~ |
-- 作者:lingsu -- 发布时间:2002-10-9 7:44:28 -- 看了这么详尽的规则,看来游戏也难了点。有的说,人与人斗其乐无穷。我却怕着,怕着。。 |
-- 作者:叶雨 -- 发布时间:2002-10-11 10:44:51 -- 可是,一个人和天网的辩论和这个杀人游戏有什么关系? |
-- 作者:江月 -- 发布时间:2002-10-11 11:38:29 -- 没有关系呢,这是客栈的朋友自娱自乐~~~ |
-- 作者:相忘于江湖 -- 发布时间:2002-10-11 15:15:26 -- 这是客栈内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互帮互助,互查互补。 欢迎叶雨、天网所有的朋友乃至天下所有的朋友观礼、参与。 这也是很好的热身活动,同学们,把身体活动开啊。据悉,所有参加杀人游戏的选手和观众,游戏结束后将以万般豪情投入到辩论赛中去。 辩论赛超级拉拉队副队长:相忘于江湖 |
-- 作者:我为何来 -- 发布时间:2002-10-11 21:17:33 -- 呵呵,看得晕晕乎乎~~ |
-- 作者:江月 -- 发布时间:2002-10-19 9:00:40 -- 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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