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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红小翠
--  发布时间:2003-5-4 20:29:00

--  刹那芳华
这故事,还得从头说起……

                                    1

无论如何,先交代一下我与书子的初遇吧。顺照前人的故事,我与书子是室友——认识她的第一天,我看到她脚上的红拖鞋。
让我们来想象一下,一个穿着一双精巧的正宫红的拖鞋的美丽女子的形象,这句话的定语实在是多得不象话。当我发现这双美丽的拖鞋及穿着这双拖鞋的同样美丽的脚时,它们正高踞我头顶左上方约25厘米处。这双鞋的主人是书子,眼下她正在床上唏唏簌簌地整理床铺。她的对面正对着我的床,我坐在对面,好整以暇地看着那只垂落在蚊帐外头的脚和脚上那只到现在让我想来都觉得触目惊心的红拖鞋。
她下来的时候,我注意到她腰肢纤细,皮肤白皙,面目娟好,有一头很美丽的黑发。她黑衣黑裤,脚上踩着一双红拖鞋。
应该说明一下的是,我向来以观察年轻漂亮的女子的穿着为乐。我曾经不厌其烦地对一个朋友描述——我是如何在街头遇见一个年轻的鬈发女郎,她是如何地穿着一件红色白圆点的宽幅连衣裙,她纤纤一握的腰上是如何地束了一条白色的扣环腰带,她的眼睛是如何得宁静与明澈,大风是如何地吹起她的一头长鬈发及大裙摆,我是如何地在那一刻觉得惊艳与窒息。因此,我觉得我还是要描述一下书子脚上的那双红拖鞋——不是你常见的穿在粗蠢肥胖的脚上,露出脚丫子是的那一种,而是很精巧地包裹住整个脚面,有点类似于中国古代红绣鞋的那一种,只是采用的是粗条纹没有任何花色的灯心绒。当然这是一双拖鞋,后头空洞洞的,露出纤巧,挺直的脚脖子来。并且,它的颜色是那种纯正的让人过目难忘的红。
我一直认为红色是一种很美丽的颜色,美丽到凄艳的地步。以至于让人不敢上身,而采用一些诸如“大红大绿、俗艳”等词语去诋毁她。金庸小说里头的女主人公出场的打扮也是一副“金环束发,白裙拽地”,飘飘欲仙的模样。美则美,却显得单薄,是一种出世的美。
因此,我很看得起红色,顺带也看得起将红色上身的女子。当然,要穿出彩的那种,不然倒是有些侮辱了红诶。
有些东西只能远远地看着,比如颜色。我是那么地喜欢红色,而在我的身上却找不出一丝红色的线头来。我没有什么色彩,衣柜里只有“黑、白、蓝”三种颜色,平平淡淡,可以供我穿着度完一年四季。
现在想来,假如当初书子换了一双鞋,我是否就不会注意她;或者说,当初那双鞋不要那么显眼地套在一双白皙的脚上,并且极富意味地高踞在我的头顶,我是否就会在别的场合,用一句“这对鞋真漂亮”把这件事打发、淡忘,从而也不至于导演出今后的故事来。世事巧合,真是莫可名状。
两个极端不同的人,也可以彼此在一起依偎得很好。我是绿叶,她是红花。绿叶衬红花,理所应当。
除了书子的红拖鞋外,我还喜欢她的细腰——尤其喜欢她笑起来腰身后仰的姿态,一头柔软鬈曲的长发倾泻到腰间。这样的女子,应该有一双结实的臂膀,在她笑起来的时候揽住纤腰的。这件事,我本来应该在开始的时候就深切认识到,并且一直铭刻在心的。可我偏偏忽略了。
当《笑傲江湖》(林青霞版)中,令狐冲初遇东方不败,假使东方不败那天不是身着红衣而是一件别的什么颜色的、任它多飘飘欲仙的衣服,令狐冲可能都不会在他临死前,依旧痴痴地问:“那天晚上,真是你吗?”。我记得很清楚,东方不败堕崖时,身上的衣服是,红色的。
所以,红色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代表了一个完美的开始与结束。

                               2

我对书子说,你有一种美,一种令人迷醉其中、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的美。
说这话的时候,书子正站在我床边,低着头看着我。
“你睡觉的时候,蜷成一团,膝盖都抵到胸口上,难看死了。”她歪了歪头,“你这样不觉得难受啊?”
我伸直双腿,把被子拉高,微笑说:“我睡觉的时候老是觉得冷。”
书子沉默着,眼珠子定定地看着我,突然仰脸大笑:“我知道了,你有病。”
她咯咯笑着,扯着我的手,身子后仰,晃得厉害,像是要从她所站立的椅子上掉下来。
从那以后,书子就老是说我“有病”。每次说的时候,总是眼珠子定定地瞧着我,脸上似笑非笑,过了半晌,才咬着牙关,从牙缝里响亮地迸出三个字——你有病!
现在想来,我依然很难说清楚当初书子说我有病时的心态。可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是一种亲密与认同。我自始自终都很难分清书子掰开我蜷曲的关节时的温柔,与说我“有病”时那种亲密的凶狠:在我眼里,它们相互交织,一片混沌。
直到现在,我半夜醒来,抱着蜷曲的膝盖时,都会想起当初她是如何温柔地把我的腿拉直、放平,拉直、放平;而我又是如何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闭着眼睛,任她摆布。
书子,你老是说我有病,我真的有病吗?你真的明白我想些什么,想要什么吗?
这些,在书子的世界里,可能都不是问题。她只会在寒冷的冬夜里,拉直我的脚时,凶狠地嗔怪:“你的脚怎么还是冷的?”她可能永远都不知道,我是如何在当时装作一无所知,却又如何在她离开时,睁开双眼,定定地瞧着蚊帐。
是不是这些对她都不需要知道,都无关紧要?因为在我们相处的模式中,她是施者,我是受者。
在遇到书子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旁观者,对任何事都可以漠然作壁上观。周围的人聚了还散,散了还聚,我却一直在那,还在那。看到了那双红拖鞋,才开始了我史无前例的沉沦。
浴室是一个令我放松的地方,暖暖的水汽蒸上来,解除了全身所有的武装,四肢慢慢地平伏下去,关节也松开了。我一直不喜欢洗冷水澡,冰冷的刺激,逼得你不得不咬紧牙关,绷紧肌肉,草草了事。我希望慢慢来,躲在水帘里,我希望它能遮住我,与这个世界。每当这个时候,门外就传来书子尖利的叫喊:“你在里面割脉呀,那么久?”
你会割脉吗?——我和书子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在一个夏日停电的夜晚。
“我不会,我要死也要先爬上珠穆朗玛峰,再从那上头跳下来。”书子半跪在我跟前,两手撑着地,抬头看着我。外面的月光照了进来,我发现她的前额有些脱皮,长长的鬈发垂在肩背上,看起来像一头年轻的母狮。
“或许我会,在我真正绝望之后。毕竟这是一种很温柔的死法,没有剧烈的疼痛。”
月华如水,照得我们身上的白睡衣都有些透明。天很热,我摁在席子上的那只的手有些汗湿了,粘粘的。书子的手也是,抓着我另外只手,全是汗,像浸了水似的。只是不知道那些汗,是我的还是她的。
书子的眼睛明亮,我也是。
走廊上开始有些喧哗,灯亮了。
                                  3

书子躺在我对面,塞着耳机,四肢舒展,粉红色的脚丫子顺着节奏一绷一绷的。
“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她突然问。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想法?”
“我想做吉普塞人,骑着骆驼在世界各地流浪。”
“呵,我看你想做的是嘴里叼着玫瑰,穿廉价太阳裙,边走路边摆着腰肢跳舞的风流人物吧。”
“是呀,是呀。我还要一直穿着会跳舞的红鞋,永不疲倦地跳下去。”书子伸了个懒腰,夸张地说:“直到死亡。”
“亲爱的,我可不希望你太早死,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夸张地向书子伸出双臂,做出悲伤的姿态。
“哈哈,我没有明天,我憎恨永远。”书子的身躯弹起又落下。沉默。
其实,书子你知道吗,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生活——我想要有一个人能一直陪着我,到永远。永远。
过了好半晌,我才悠悠地吐了一口气,问:“书子,你每次笑起来身子后仰的时候,是不是总希望有一双手能掐住你的腰。”
书子一骨碌坐了起来,眼睛凶狠得看着我,脸上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模样,好半天才说:“是啊,可是你每次都只会拉着我的手。”
我的眼光落了下来,垂到地上的红拖鞋上:它们相互依偎,却彼此孤独。
书子,你曾经问过我最想要什么?当时我没想到,现在我想到了,我想要一座花园,长开不败,四季芳华。
是吗。书子叹了口气,把脸缩到蚊帐后头。你现在想到了,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我呆了一会,缓缓才说:“书子,我们认识也快两年了吧。”
是啊,已经很长了。
是吗。
这个夏天酷热且漫长,我终日被蒸得头昏脑胀,苦不堪言。在骄阳下,我看着自己的影子在水泥板上摇摇晃晃,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失真了——我只是一个破旧的木偶,穿着宽大的灰衣服,在台上扎手扎脚地舞动着,笨拙得不知所措。
处暑一过,天总算有些凉起来了。书子的身边也逐渐热闹起来,出现了几个或英俊、或出色的男孩。书子对此,似乎也从最初的敷衍变成了乐在其中。毕竟,有几个人包围着献献殷勤,总是好的,令人愉快的。
每年夏天,我总是消夏消得厉害,可一转凉,我就开始慢慢地变得丰润起来。储存脂肪好过冬嘛,毕竟酷夏过后的冬季是格外冷的。格外冷。
睡眠也还是那样,贪睡得不行——晚上十点躺下去,第二天打铃了还是死命抓住被角,不肯起来。礼拜天更是睡得昏天黑地,一塌糊涂。“最近你老是闷在寝室里。”一天晚上,书子回来的时候如是说。
睡得多,做梦做得也多。一睡着,就觉得有七八个梦境一起浮上来,把我扯得七零八落。早上起来的时候,四肢依然蜷着,心窝口凉凉的,是梦里出的汗。“越睡得多越累,早上起来的时候四肢都痛,像打了场架似的。”我对在下面修眉毛的书子那么抱怨。
日子就那么一天天地过去,书子开始还匀出时间陪我。后来这时间,就越来越少了。快到深秋了,满校园的桂花香气,早已变淡,最后都散了。往年的早些时候,我和书子都会去摘些桂花回来,弄得一屋子甜甜的香气。今年却是没去成。
桂花过后,应该是菊花的大好时节了。一日,我对正在镜子前试衣的书子说:“你还记得我说的花园吗?”
“记得,怎么了?”
“这个礼拜六公园有菊展,我们一起去看,好吗?”我停了一下,又加了一句:“我们还没一起去看过花呢。”
书子停了一下,看着我,脸上又浮现出往日那种凶狠的神气。
我盯着她瞧,觉得似乎都有些陌生了。
好半天,她才吐出一口气说:“不了,我还是不去了。”她低头:“我跟别人约好了去看电影的。”
“噢,是这样,真可惜。”我的眼睛还盯着她,我希望她反悔。可是,终于还是没有。
我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大街上,失魂落魄,神情恍惚。这已经是深秋了,有点冷。我还只披着件薄薄的开襟毛衣,刚洗完的头发还是湿的,搭在肩上。我的右小臂有一处痛点,我轻轻抚摸着,在上面打着圈。
突然,我的手腕被撞了一下,表带断了,掉在地上。
这是一辆自行车,骑车的人跳下来,抓住我的手问:“你没事吧?”
我摇了摇头,手青了一块。手腕上有一圈淡淡的白痕,是原来带表的地方。这原本是一块不曾被触摸过的皮肤。
我突然一把抓过他的手:“礼拜六,陪我去看菊花,好吗?”

                                  4
礼拜六,这是一个小规模的花展,设在偏远的植物园。没有什么游人,只有寥寥的数个,年纪都比较大了。
“我叫燕扬,燕子的燕,飞扬的扬。”他强调说。
“嗯,知道了。”我环顾左右——她没来,没有。
“你喜欢菊花?”
“嗯,喜欢。它花期长。”
“梅花的花期也长,”他顿了一下,低低地说:“你喜欢的话,我还可以陪你看梅花。”
我转过头打量着他:瘦长,脸长得很清秀,十指异常白皙细长,显得敏感,甚至神经质。
“这菊花还不错呢。”我说。她还是没来。
“菊花和梅花都是冷香,我想你会喜欢。”他坚持。
“我只希望她们能开很久。”我微微一笑。
“四季更替,是没办法的事情。但四季都有应时的鲜花,也算是长开不败了。”他看着我,眸子很深。
“哪里的梅花最好?”我问。
日子还是细细地,如水般地从指间滑过。燕扬的电话逐渐成为我每日无聊生活之中的调剂,到最后也竟有了一丝企盼。有一日,他在电话里说:“秋高气爽,正是散步的好时候。”
秋高气爽,的确是散步的好时候。长沙的天气向来是多变的,昨天还是冷雨霏霏,今天就艳阳高照了。云淡风情,气温也高了许多。暗地里认为,长沙的天气是一点都不温和的,昨天雨今天情,也不知道明天是什么?
我穿着件白色的大毛衣,走在燕扬的右侧。这是一条从学校后门出去的路,靠近郊区,路那边是大片的农田。地方很开阔,刚下过雨,很少人,也没什么尘土。农田仿佛料理得不错,绿油油的,生机盎然的样子。
“想不到冬天的农田也是绿色的。”我说。
“也有适于冬天生长的作物。在南方,据说水稻都可以种三季。”
“水稻,它开花吗?有实就应当有花,是吗?”
“我不清楚,可能它花很小,不明显。”他稍停:“不过开不开花,也不重要,开了花也不过只是刹那芳华。假如只开花不结果的,那只不过是谎花。据说,是要被修剪掉的。”
“你们就那么容不得谎花吗?”我忿然,头别向一边。
“假如仅做观赏也未尝不可。却没什么实用价值。”
“你好象很喜欢开花?”他又说。
“没什么,只是觉得不开花,仿佛都白活了。”
“什么?你指的是人?”
“不,我说的是你刚才说的观赏性植物。”
“我们去农田那边看看吧。”
“好。”
田间小路很是难走,我跟在他后面,一声不出。这已经是黄昏时候了,农人大概都回家了。偌大的一片空间,只剩下我和燕扬两人。
“人真少,就我们两个。”
是吗。只两个吗。我突然说:“我饿了,回去吧。”
我的生活渐渐正常起来,饮食起居也日趋规律。天渐渐有些冷了,我去买了床被子,也觉得晚上够暖和了。这个冬天,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冷。书子整天还是忙进忙出的,有天晚上她回来时,突然问我:“杨,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我端着杯子喝水,不置可否。
和燕扬一起散步的次数也慢慢多了起来。一日晚上他送我回来时,说:“我听说城西郊有处梅园,晚些时候我们一起去,好吗?——你答应过我的。”
“过些时候吧。”我微笑。
上了楼来,伫立在镜子前——没什么血色的脸,谈不上美艳,也还清秀婉约。书子那张美艳的脸突然出现在我后面,我顿时黯然失色。“我看到了,刚才,在楼下。”她从后面扳着我的肩膀,把我晃得像个失去了牵引的木偶:“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她停了下来,把脸贴到我的颈窝。
“你一点都不明白我——我是很高兴的,真的,为你高兴。真的。”
我看着镜子,书子的脸颊异样的绯红,眼珠子黑溜溜的——她在微笑,靠近我的颈窝处,鲜红的嘴唇弯起,露出两个洁白的小虎牙。

                                5
“杨,把燕扬给我认识一下好吗?”
“你不是已经认识了吗?”
“我想更亲密地认识一下。”她抱住我,似笑非笑:“我不愿你所托非人。”
你好。你好。点头。再相互退开去。一切礼仪如常。
沉默。书子的手紧紧地攥着我,生怕我会溜开似的。我被握着,也不想挣脱。我习惯了,我想。燕扬走在离我们稍远的地方,有些小心翼翼。中间的距离还是比较远的,三个人看起来漠不相关。
“呃,你跟苏杨是一个寝室的吧。”燕扬没话找话,话题对着书子。
“是啊,我跟杨关系很好,如一个人。”书子微笑,把我往后扯。
僵局打破了,书子和燕扬似乎还蛮投缘。一路上书子很高兴,笑得很多。分外多。
回来时,站在楼下告别。我身边是书子,书子过去才是燕扬。我们三人,何时成了这样个的位置。书子言笑宴宴,别了,就把我拉上楼。
晚上,燕扬打电话过来的时候,说:“想不到书子是这么个美女,性情又好。”
“是啊,你上次说的梅园是在西郊么?”
“嗯。”他应得漫不经心,仿佛还对什么事兴犹未尽。
“我有些累了,明天再说吧。”我放下话筒,竟有些酸涩与不舍。
临近期末考了,我开始忙碌起来,毕竟前面拉下的功课实在不少。书子却似乎闲了不少,终日在寝室里消磨着。寝室里一位同学问:“书子,你整天不出门,在等谁的电话呀。”
燕扬的电话少了起来,听她们说,还是有打来的,不过我不在,没接到。我不做理会。原本,我和他之间,也就没什么,没什么好理会的。一日,我下晚自习回来,开门时听到书子咯咯笑着:“她不在,你有什么要我转告的吗?”
我进来,书子对我笑笑,点点头。她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话筒,刚涂过蔻丹的脚高高跷起,晾在我的椅背上。动作优美,驾轻就熟。
那边不知在说些什么,书子很高兴,咯咯得笑。电话持续了很久,大约一个多小时才挂断。寝室里有人问:“书子,你是不是换了个新男朋友,让你那么高兴。”
日子纷繁,书子最近好像变的喜欢听广播起来。每个中午,都端着饭盒,站在阳台上听那个煽情的男音读一些少男少女的纯情故事。我惊讶于书子对这个节目的好感。
一日里,听见那个煽情的男音说:“最近有位不具名的听众天天写封信过来,信或长或短,记叙的都是她自己的心情。我们很欢迎这样的来信,也真的很感谢这位不知名的听众。”
不知名。莫不是知名不具。我微笑。在这个校园里,整天都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浪漫故事。三月草长莺飞的时候可以姹紫嫣红;冬日寒风簌簌的时候当然更需要脉脉的温情来填补。
我回去的时候,书子正在阳台上出神。我对她说:“你在听广播呀,这广播是粉红色的。”
“啊,你说什么,是吗?”
书子最近也变得努力起来,在晚上我们都睡下的时候,还趴在昏黄的台灯下,簌簌地写些什么。半夜里我醒来,还看到对面昏黄的灯光。这书子,她是不是着魔了。
广播里那位不知名的听众的来信似乎嘎然而止,从此不再被频繁地提起。书子夜半昏黄的灯光也终于不再亮起。
燕扬也好象完全被忙碌的生活所取代,许久不通音讯。空气中,他的影子,也慢慢消失了。我发觉,我遗失了他的味道。冬天是早就到了。不知那寒梅开了没有。
我终于拨了个电话给燕扬——我想,我真的很想去看梅花。春兰夏荷,秋菊冬梅,四季芳华。
“喂,你好。”那边是燕扬。声音不无企盼。
“燕扬吗,是我。”
“呃,对不起。请问你是哪位?”
“是我。苏杨。”奈何自取其辱,眼泪终于滑了下来。
“哦,是你。最近过得怎样?”语音是淡淡的敷衍,还有些失望。
“还好。你能告诉我你是否主播中午的节目?”我有些愤怒。
“呃,是的。你问这个做什么?”声音略有些尴尬。
“没什么,只是现在突然觉得声音有些像而已。你以前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掐着手心,近于歇斯底里。
“你以为你没有兴趣知道。”声音讪讪的。
“是吗。”我的声音转向哀婉:“西郊的梅花开了吗?”
“哦,我不知道。”声音微弱,如同请求。
“呵,打扰你了。”电话噔的一声挂断。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奈何我还那么难以接受?
也罢,也罢。既然要退,就要退个干净彻底,不拖泥带水。谢幕,都要讲究个姿势,何况是你、我,还有她。
今天极冷,窗外的云很浓,铅灰色的。下雪了,楼下有人在叫。果然,下雪了。我走到阳台上。先是有些细小的白色雪子,渐渐地大了起来,一片一片,六角形的。如梅花。
这是我来长沙两年半来的第一场雪,盼了许久,终于下了。从深秋到寒冬,居然如此短暂。不知那城外西郊的梅花还好吗?呵,人尚如此,还管什么四季芳华。不过是一刹那,如同谎花。
还好,考试都完了。寒假回家吧。

                                   6
寒假还是老样子,家也还是老样子。我坐在窗前,一动不动。对面是楼群,再对面也还是。沿海城市的潮润与长沙的水汽氤氲还是有很大差别的,比如墙上就生长不了那铺天盖地的爬山虎。当初,我刚到长沙的时候是如何惊叹于它的生命及美丽啊。
厨房里传出刀击砧板的哒哒声,不久便弥漫出一股炒菜的香气。是母亲在做饭了。家还是很平静的,只是太冷清了点。自从离异之后,母亲一直孑然一身,平日我不在的时候,可知她是怎么过的了。人总是怕寂寞的,但是更怕伤害,怕那一阵阵锥心刺骨的巨痛。
小时候总有人说我和母亲相象,一模一样的瓜子脸,一模一样的泪痣。母亲总是抱着我,坐在镜子前叹气:“你怎么长了颗跟我一模一样的痣。”据说,那是前世欠下的泪债。流泪,总不是什么好事。
母亲一直保养得很好,近五十的人了,依旧那么优雅动人。那天吃饭的时候,她跟说:“你脸色看起来不太好,清早起来的时候多喝点水。”哦。多喝点水,脸色会好。多喝点水,是吗。
我一直很惊叹于自己的顺从,近乎到了逆来顺受的地步。你说吧,我该去干什么。我就去了。母亲让我喝水,我就喝吧。早上起来,慢慢地倒了两杯。微微的温,刚好。
我是一个忠实的执行者。甚至吃饭我都保持着惊人的一贯性,我从小到大喜欢吃的东西就那么寥寥可数的几样。以至于去餐馆吃饭时,我每次都点同一样菜——那样菜,是我第一次来的时候点的。我盲目服从,死心塌地。
每次喝水都被升华成一种仪式——我使用透明的平光杯,水微温,两手抱着。抿一口,在口内稍稍缠绵,咽下,觉得有股热流从食道直到小肠,然后我吐口气,放下肩膀。我一口一口地重复着,咽下,吐气,咽下吐气。母亲说这样可以清除毒素,我却希望那样可以荡涤灵魂——我是一个罪人,我贪恋谎花,甚至希望可以天长地久。
书子,你现在在哪?还跟燕扬在一起吗?你还记得我,还关心我吗?那双红拖鞋,你好久没穿过了,你把它放在哪里了?你还记得我半夜时会双膝蜷起,抱做一团吗?书子,你在他面前,也还是那么一副恶狠狠的神情吗?
寒假里很是安静,连电话都很少响起。母亲把我拉去逛街,一件件地试衣服,给我买了不少裙子——她说,女孩子大了该打扮打扮了。我对着镜子——何时我变得如此妩媚。
快到新年时,被昔日的几个同学拉去教堂看传福音。“尔等都是罪人,我主耶稣爱世人,相信他,他必将饶恕你们。”我是罪人吗。在安详、平静的圣母颂中,我泪流满面。
燕扬,是我不要你。书子,是你不要我吗?
寒假过去,又到了返校的时候了。我一进门,就看到书子隐在暗影里,依旧是黑衣黑裤,依旧是那双红拖鞋。一切都仿佛回到刚入学的模样。
“我一直在等你。”她说。
“等我做什么?”我放下行李,倒了杯水。
“你别假装你什么都不知道,我知道你什么都知道。”她恨声说,眼睛好像要在那幽暗中喷出两团火来。
“我知道什么了?”我故做镇静地喝水。
“你知道我对你好,你知道我喜欢你。”书子的声音变的幽怨,带着哭腔。
我沉默,紧紧地握着杯子,用手腕使劲压着。
“你老是那样子,不置可否。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害怕,你怕别人说我们,怕别人容不下我们。你老是说想要一辈子,你怎么可能和我一辈子?”书子的声音哽咽着,手紧紧地抓着窗栏。
我用下巴紧紧地抵着椅背,手抖得像片叶子。
“我要离开你,我要成全你的一辈子。我做给你看,我要你死心,要你喜欢别人。可是你身边一有了人,我就疯狂的嫉妒。我要把他抢掉。”书子的声音阴沉沉的。
“你根本就不爱他,你拿他做什么?”
“我原来以为,原来以为他可以给我点希望。”我嗫嚅着。
“希望,你是曾经那么得希望自己可以和我一辈子,又是那么希望自己可以喜欢上他。”书子的声音而讽刺。
我紧紧地摁着杯子,紧紧地。
“假如你喜欢他,哪怕只有一点点,我都是抢不走的。你根本就是纵容我去抢。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一切都如你所料。”书子凶狠地咽着唾沫。
“然后,你就理所应当地离开他。然后就不要我,恨我,不爱我了,是吗?你不过是个现实的奴隶。”书子终于哭了起来,咬着嘴唇,被压抑住的。
我使劲地摁着杯子,一声不吭。
杯子碎了,我一手的血。我原没料到,这薄壁的杯子是如此地脆弱。
书子冲了上来,慌张失措:“你做什么,你究竟要做什么?”
我微笑:“你放心,我不会容易死的。我不会割脉,我还没完全绝望呢。”
书子的眼睛瞪得极大,恐怖地看着我:“你还在笑!你还在笑!”
“我得去包扎一下。”我转身想离开。
书子拉住我,满眼的泪水:“你可不可以留下,我们还可不可以在一起?”
“太晚了,书子。如你所说,现在,我可以离开你了。”我拉上门,在我身后。

                                      7
我搬离了寝室,从此,书子和燕扬在我生活中销声匿迹。
天晴的时候,我依然会去散步,走着走着,就走到往日曾走过的校门外的那条路。应该是初春了,虽然依旧春寒料峭,但田里的新绿还是很动人的。燕扬说得没错,这的确是散步的好地方。草木荣枯,不过是一年年的周而复始。我和书子呢,怕是再没有重来的余地吧。
手上的伤痕还没有完全消除,也依然记得书子的那张脸:“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如你所料,你可以离开我了。”或许,我是在暗地里促成的,但眼下如此平静,令我不忍去打扰了。“谎花总是要被剪除的。”我和书子是命定的谎花,不能容于现实的。
至于燕扬我实在无话可说,这场漩涡他本不该来,我却把他扯进来了。当日撞了我的若是别人,我也会把他扯进来吗?
书子,本来是想和你有一座花园的,终于还是没有。燕扬,你曾答应过陪我去看梅花的,你怎么忘了。这一切都如我所愿了吗?
今年的二月十四,在开学半月后,又巧得很,和中秋节是同一天。校园里四处一片莺飞蝶舞,惹人遐思的场面,这个时候,你们在哪?刚换了寝室,与其他人说不上什么交情,也没人问我怎么安排——只是她们都早早打扮好,走了。
我换了条裙子,小心翼翼地穿上丝袜——也出去逛逛去吧。路上的都是那么一对对,一双双,除了我形单影只——不知这时候,书子和燕扬出来了没有?可怜的燕扬,他自始自终都以为是他不要我,是他负了我。不知后来书子跟他说了没有,大概没有,挺耸人听闻的件事。别人知道,怕是不敢和我同一个寝室了吧。
希望,他们两个出来了吧——也算是我无心成就的一桩美事,能稍稍弥补我的亏欠的。路过一家花店,姹紫嫣红,甚是赏心悦目。
“小姐,买点花吧。送人、自己养都好。”店主这话讲得可真是刁钻。
花店里还有一个男生站在那,买了一大束玫瑰,等着店主为他包扎——应该是送给女友的吧,那么鲜艳的红玫瑰。
“那是什么花?”我指了指角落一束开得如火如荼的花。
“非洲菊,养在家里,开得最久。”店主答。
“你给我拿一支吧。”
“老板,你把那位小姐的花和我的放在一起付好了。”那位买玫瑰的男生说。
老板拿着钱看了看我。
我点了点头——既然是好意,就接受了吧。只是我何时变得如斯可怜,需要别人来施舍一朵花了?
拿了花,我转身就走。
“小姐,”后面的男生叫住了我:“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我回头,是刚才买花的男生。转念一笑:“你那属玫瑰,也是自己买了养的?”
“呃,不。是,是室友托我为她女朋友买的。”脸稍有点红。
呵,可爱的谎言。得陇望蜀,真是不该。我一笑:“我比你那位同学的女朋友漂亮吗?”
“当然。”他也笑了。
原来如此,我比别人的女朋友漂亮;书子比我漂亮——想燕扬也是如此。物必腐之而后虫生,书子和燕扬在不在一起又和我什么相干,由他们去吧。
回去后,把鲜红的菊花插在一个细颈的水晶花瓶中,倒还颇为相称。红色,从最初的红拖鞋,到我手上的鲜血,再到眼前的菊花。非洲菊,这名字起得真好——充满了阳光下的热情。
晚上,同寝室的人回来后,都惊叹于我这朵菊花的鲜艳、独特——这反而令她们的玫瑰失色了。我把花举到她们面前,问:“这花,能开多久?”


--  作者:人晕亦云
--  发布时间:2003-5-4 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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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芳华,
看来这个名字真好,挺多人用的
--  作者:我爱咖啡因
--  发布时间:2003-5-4 2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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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开不开花,也不重要,开了花也不过只是刹那芳华。假如只开花不结果的,那只不过是谎花。-----
是的,刹那芳华!
--  作者:清金涵养
--  发布时间:2003-5-5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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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