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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沉没的羔羊
--  发布时间:2003-4-13 21:12:00

--  生   活


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跟我一样无聊,去想生活的意义。或许只有年轻的人才会对生活充满憧憬,以为生活里充满了浪漫、离奇、多姿多彩、五光十色。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的平庸、平淡,如水。奇怪的是,很多事情如果发生在书本上、影视剧集里,你会觉得感人。而当这些事真正发生在你身边,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才觉得,原来是这么的无奈、无趣。
 
 
现在都市中,会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如此的平凡,丝毫不惹人注意。他们会跟邻居打招呼,但从来不邀请邻居去喝茶,从来没有过密的朋友,只是孤立的平淡的庸碌的活着。或许有一天,他们突然消失了,谁也不会在意,因为他们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不经意的消失。很多这样的人,做的是间谍、特工,或者是杀手---如我。
 
 
出国前,我一共杀了5个人,在五个不同的城市:广州、上海、厦门、武汉和乌鲁木齐。每次我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到那里熟悉环境,然后动手,离开。我不知道我杀的是什么人,这对我一点也不重要。我只要收定金,制定计划,杀人,结款。

 
柬甫寨的生活很孤独,好在我早就习惯了这种孤独。只是心底总有中莫名的悸动。当我收到最近这则订单时,我几乎分不清我的感觉是厌倦还是满足。

 
目标在西安。与前几次不同,行动前我到西安只呆了两天。因为我来过很多次西安,因为一个女孩。正因为那个女孩,我不愿在这驻留。尽管我知道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可是我不能制止那该死的记忆。每条街道都窈窕着她的身影,每缕阳光都反射她的娇颜。好在西安两年来的变化不大,至少我要行动的那条街变化不大。我把计划投进了邮筒,踏上了四川三峡之旅。我需要纯净的山水画来冲刷我的记忆,明净我的心情。10天后,在行动的前两天,我回到了西安。

 
走在熟悉的街道上,我在想,如果当年不跟她分手,现在我的心情一定很好,那些美丽的记忆上演在脑海里。或许我不会在西安,因为我不会做个冷血的杀手,我会厮守在她的身边。我在想,如果没有她,我会非常喜欢这座城市,古老的城市,雄壮的兵马俑,浪漫的华清池。我在想,不知道还会不会来这里,如果不是为了杀人。

 
晚上七点半的时候,我走进了钟楼大街的老海家,看到了目标在他的固定位置上,旁边有三个保镖。我走在他们里面,隔了一个座位,要了2块钱的涮肚,一把肉串,一瓶汉斯干啤,然后开始等待。

 
7:56,我把带消音器的枪,放在腿上,用黑色的风衣掩住。

 
8:00,门外开始有两伙人大打出手,店里所有的人都昊七得向外张望,我拿起了枪。

 
目标突然倒在桌上,我比保镖更大吃一惊,一面收起枪,一面迅速的向周围看。我看到,在我左手不远有个穿桔黄半大衣的女孩,正在摘下桔黄的风镜,微笑着把钱放在桌上,然后离开。那几个蠢货保镖还在抱着那个死人喊着什么。

 
我立即起身,跟在那女孩的后面,因为我必须杀死她,因为她杀了我的目标,这就是行规。人们总是被莫名其妙的规范束缚。

 
她没有发现我,也并不急促。走出钟楼大街,上了西大街,拐到南大街,从肯德基边上的巷子进去,在一条我叫不出名的胡同,进了一间咖啡厅。

 
我在咖啡厅的对面犹豫了两分钟,想着如何行动。我看见她在二楼靠窗的地方坐下拿出一本书看。于是我下了决心,也进了这间咖啡厅。径直走上二楼,看到她最里边的桌子,我用手势制止了服务生,自己走上前,说:“小姐,我可以坐下来么?”她抬起头,显得有点惊讶,迟疑了3秒钟,点了点头,又垂下眼帘。

 
我坐在她的对面,让服务生给我上了半打冰冻的青岛啤酒。我故作漫不经心的打量着她。她的桔黄大衣叠放在旁边的椅子上。一身的洁白让我有了好感。因为我喜欢白色、黑色和红色。可是我不能串白色和红色的衣服招摇过市,那样太醒目了。她的头发很长,很黑,扎个马尾随意的飘在身后。她点的是咖啡,静静的专心的看着她的书,好像一个学生。

 
啤酒上来了,我用手试了一下温度,说;“再拿杯冰块,谢谢”。因为我需要冰冷,足够的冰冷。

 
她并不看我,于是我也从风衣口袋里把早上在汉唐书店买的《梅森探案》拿出来,就着啤酒翻看。咖啡厅里放的是小刚的《黄昏》,因为这哀伤的曲调,显得空气更加的宁静。我听得见她和我的翻书声。我决定,喝完第四瓶啤酒的时候动手。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个卖花的小女孩走上楼来。她穿得很干净,提着花篮在各个座位遍轻盈的游走,并不说什么推销的话。我抬起手,示意她过来。小女孩面带微笑的来到身边。我从花篮里抽出一枝玫瑰,那红色很深,花也很新鲜,因为我感觉到刺扎入我的指尖。

 
我把花送给对面那个我要杀死的女孩。她已经停止了看书,略带惊诧的看着我,我才注意她的容颜。她有一双美丽的眼睛,即使咖啡厅里的灯光昏暗,我还是看到她的明亮晶莹,微泛红晕的面庞,比我手中的玫瑰更加娇艳。

 
她下意思的用左手接过花,我才看到,她右手里拿着一支烟。我掏出打火机,打着了火。她微蹙了下眉头,犹豫了一下,轻声说“谢谢,不用了”,把烟又放回烟盒。

 
她说,“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收到花了。”我有点吃惊,继而就明白了。她跟我一样是个杀手,所以注定孤独。即使她美丽,却不想也不能给人欣赏。于是,她就是一个最奢侈的富翁,恣意的浪费着美丽和青春。

 
一瞬,我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喝了口啤酒---已经是第四瓶了。我想,把这半打都喝了再动手。

 
她静静的看着手中的玫瑰,并不出声。

 
我说:“你看的什么书?”

 
“哈利波特”

 
我轻笑了一声。可能笑声中明显的轻蔑,让她扳起了脸,可我在她的眼中看不到怒意。

 
“你呢?”她挑衅似的微扬起下巴。“这是一个好胜的姑娘”,我暗想。把书皮给她看了看,估计她也不会知道。

 
“加德纳?又一个007迷,切。”

 
她的声音很好听,不过我更惊讶她的推断。她看出我的吃惊,脸上露出得意的笑,于是鼻子微皱,眼睛愈加明亮。为了掩饰我对她的注意,赶紧又喝了杯啤酒。

 
她很开朗,笑声很清脆。我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可是跟她交谈并不吃力。心中有种跟她似曾相识的感觉。

 
当我意识到,不知什么时候要了第二个半打啤酒,而且喝到第10瓶的时候,我告诉自己,该动手了。因为这是行规,人要生存就要遵守那些莫名其妙的规范。

 
突然感到心尖有针扎般的疼痛,我想是那玫瑰花刺痛了我的指,都说十指连心,所以心才会痛。

 
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我把枪放在腿上。一阵烦躁涌上心头,“就让这该死的一切快点结束吧。”我对自己默默的嚷着,扣动了扳机。

 
让我奇怪的是,她居然在笑,她挣扎着,把烟盒推给我,“送给你,谢谢,再见。”

 
我看到有血在从她的嘴角溢出,那双如星星般璀璨的眼睛在失去光泽。我站起身,拿起烟盒,转身,离开。我是个杀手,没有感情的冷血杀手,我不会爱上谁,即使她美丽聪明。
 
 
昨夜,天上有星,闪亮如那双眼睛,家里居然没酒了。拿出我珍藏的烟盒,奇怪为什么还保留着她。打开,只有两支烟,拿起一支,手开始抑制不住的颤抖,因为我发现,那是个毒针发射器。
 
 
生活是什么呐?我总被这个问题困扰着。当所谓的戏剧性的东西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当事人感觉的更多是可悲,无奈。

 
呵呵,是的,我准备用那最后的毒针来结束着无尽的无聊思考。

 
所以,再见了,朋友们。不要想什么是生活,既然活着就活着吧。


--  作者:青衫飘逸
--  发布时间:2003-4-13 2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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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羔羊?

我怕怕。


--  作者:易扬
--  发布时间:2003-4-14 9:20:00

--  
小孩儿的玩意儿。

  总觉得生活演绎不出惊心动魄的故事,所以只好写杀手。

  慢慢你就知道了,一般人的生活比杀手的生活不少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