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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逝在都市里的爱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15&rootid=&id=25847)


--  作者:布衣
--  发布时间:2002-12-28 9:55:00

--  流逝在都市里的爱
一 
     
    凡是有女人的地方,都会有故事。凡故事最精彩的地方总会有女人出现。这是朋友对我说的。朋友总会有一些绝妙的话。用他的话说,这是他混迹商场多年当过多少次王八,也作过几回大爷所捡来的,比所谓我的狗屁感慨强百倍。事实也确如此,朋友他是吃喝嫖赌抽,吭蒙拐骗偷--牛!我么?小米配菜油,无钱难觅妞--愁! 所以我至今感谢我的女友----她爱我,我没有钱。 
     
    这人怪得很,你若带惯了面具,偶尔作一下自己,就会觉得特累,特无聊。 你得不停的转着,玩点儿东西来剌激剌激,若停下来,你就会觉得你自己不是东西。什么都不要想,把什么都当成是他妈的玩意儿,把什么东西都当成不是东西,你才能乐颠乐颠的活着。这是朋友的简单哲学。朋友喜欢泡酒巴,他说那里透着原始风味,在不认识的人前或歇斯底里或故作深沉或泡泡女人,真他妈的带劲。---朋友真他妈的潇洒!尽管朋友对我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恼恨,却仍是孜孜不倦的不失时机教诲我。 
    “玩点什么吧,这几天要淡出个鸟来。”朋友对我说道。 
    “全凭您吩咐,小的给您提鞋,上刀山,下油锅……”我笑道。 
    “你丫少跟我来这套。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朋友给了我一掌,就开始在酒巴的每个角落里寻找目标。 
    “找个妞逗逗,今晚让你这花冈岩石脑袋开开窍。” 
    “您还是省点心,我这脑袋七窍全通了,可全他妈的却是乱通一气。” 
     
     
    “那个浓装的女孩怎么样,时髦,一看就知虚荣心特强的那种,好逗。” 
    “得,您要是和她跳个舞,她那脸上的粉儿准得掉下来,您这身皮可就染成了美国国旗。” 
    “边上那个怎么样,小鸟依人般,挺合您的。”我捅了一下他的老板肚,打趣道。 
    “嗯,看上去还蛮清纯,这年头,你还信这个。”朋友讥笑我。 
    “我靠,别把鱼腥往我身上倒,”我回敬道,“这种女人,表象清纯,内里空虚,眼睛迷惘,故意做作,等待的就是浪漫,您要是过去,鱼儿准上钩。还不是为您降低难度么。” 
    “哟,几日不见,想不到花冈岩如今对女人倒有研究。”朋友故意认真的打量我。 
    “您就别臊我了,跟猎狗跑多了,骨头没啃着,总还见过骨头吧。” 
    “今天你作猎狗,给你熊一回,怎么着?” 
    “我可不行,穿上龙袍不象太子,还是您上,您这老板肚虽装的是污秽品,这时可派上用场了,凭您这大款型,她准会自动投怀送抱。”我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该出肚时就出肚,得,今天我就为了老友就义一把。”说完,就风度翩翩地挤了过去, 
    “小姐,您在等人?不介意我们坐下么。”朋友搭讪道。 
    “没关系,您坐,酒巴不是为我开的。”小姐微启樱桃小嘴道。 
    “她是在等人,这不来了么。”我朝朋友挤眉弄眼。 
    待者总会找准时机,恰如其分的来到:“两位先生要点什么?” 
    “两杯威士忌,”朋友眼直盯着小姐,作恍然大悟状:“给这小姐也来一杯。” 
    “谢谢。”小姐仍是不冷不热。 
     
     
    我端着高脚杯,打量着这酒巴,摇曳的灯光下廉价的女歌星在卖弄着那首《挡不住的风情》,还真他妈的有那么一种味道。 朋友泯了一口酒,故作一声长叹: “这年头,在家里老婆和孩子是自己的,出了门谁他妈的知是谁的。” 
    我笑了,对小姐说:“您可别介意,我这朋友刚被女友踹了,真惨。他在发一点小牢骚。” 
    这时不拿朋友开刷,更等何时。我暗中得意。 
    “不会吧,看您不象。”小姐对我朋友说道。 
    我记起来了朋友的一句话,甭管用什么招,引起女孩的注意与逗她说话,你就成功了一半。看来还他妈的真管用。 
    “钱买不来感情,我没时间陪她,她和小白脸跑了,我是那种对情很认真的人。”朋友故作痛苦状绘声绘色地说。 
    “那可也不能怪您啊,您事多,这么大一个公司您得事事亲力而为。”我笑着附和。 
    “也太难为您了。”小姐眼里一亮。 
    “唉,难啊,事业上的应酬太多了。特累。”朋友叹道。 
    “马总,您可不能随便倒下,您可是我的偶象啊,弛骋商场,谁不知您威。”我极尽拍马溜须之能事,谗笑道。 
    “别让人家小姐笑话,只是小有成就而已。”朋友以退为进,渐入佳境。 
    “小姐,马总是个实人,实干家才能成功!”我笑道,“这年头,钱好赚,也不好赚,胆子要大,步子要宽,只要政治上不站错对,经济上不装错兜,生活上不上错床,怎么干都行。马总是极有魄力的人。” 
    “这话不对。”马总接过我的话茬:“胆子要再大,步子要再宽,政治上不要怕站错对,站错了再站回来,经济上不要怕装错兜,装错了,再把它掏回来,生活上不要怕上错床,上错了,再滚下来。” 
    “您说得极是,马总,我这次可是拍马屁拍在马腿上了。”我哈哈大笑。 
    “您是事业强人,我敬您一杯。”小姐也笑了。 
    “马总,您可得干完,色为酒添香,酒为色壮胆。小姐真是豪爽中人。” 我趁机煽火。 
    “好。为小姐这句话而干杯。”朋友豪情万丈。 
    “您就饶了我吧,我这肚子您还不知么,只要感情有,怎么喝都是酒,这样吧,我是小人物,喝到中央,你们下到地方。” 
    “得,少跟我来这一套,今天与这位小姐初次认识,高兴,就饶你一次。我先喝了。” 
    “请问小姐怎么芳名?”朋友借着酒意问道。 
    “我叫伊丽,马总不用客气,叫我阿丽就行了。”伊丽媚目顾盼,妩然一笑。 
     
                              
                                       二 
     
    鱼在水中游,鱼说,我在游水;水说,我在戏鱼。什么戏不戏的,只是自然风景而已。也许这年头连玩儿点什么世也懒得摆在嘴边或者去想了。重要的是活得潇洒、开心,管他妈的是什么呢。 
    那天晚上,第一个醉的倒是我。多少有点借酒浇愁的味道。从女友与我开始了有始以来最长的一次情感上的拉锯战后,我便沾上了酒这个东西,而且一喝就晕晕乎乎。倒是老马与伊丽各自都清醒的调着情儿,侃着话儿。 
    酒散曲终时,我已不醒人事,也不知是怎么回的家。第二天起来头有点痛,才记起昨晚的事儿来,便挂了个电话给老马。 
    “那个妞把我耍了,散场时扔了一句你真他妈的俗就不见人影。” 
    “老马也有失蹄的时候。”我哈哈大笑。 
    “无所谓,谁都是在玩。不过,那妞有股子女人味。”老马是毕竟是从人堆里混出来的,对这档子事从来都不放在心上。未了,老马问了一句:“你与你女友现在怎么样了?” 
     
    认识女友是两年前,用朋友的话来说,那个时候我在社会上算是老油条了,只是一直没交女朋友。而女友刚从学校毕业,一股子泥土清新味,是任何脂粉堆里的女人所无法比的。我瞅了她一眼,就对自己说,这女人我泡定了。略施小计,女友就倒进了我的怀抱。从那时起,我才发现自己居然也是泡妞天才,这么多年来我置自己的天份于不顾,对那些想给我暗送秋波的女孩真是一种残忍。 
     
    已经与女友冷战两个星期了,我从街道里最密集也最杂乱的地方买了一束廉价的玫瑰,怀着悲壮的心情,敲响了女友的门。女友脸上堆满了灿烂的笑,说不清是花的缘故,还是我主动投降的缘故。突然想起了沙翁的一句话: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真弄不清女人是怎么想的。我哑然失笑。 
    “是不是已经考虑清楚了?”女友一脸的妩媚,那模样让人看了就想扑上去咬一口,但她的问话,让我仅剩的那种走向刑场的悲壮勇气都消失殆尽,只想从门口逃离。 
    “这么美的花,你也不好好欣赏,过几天就会凋零的。”我嘻笑着转移话题。“不过,你这朵花在我心里是永远也不会凋零。” 
    “油嘴。一天到晚都擦不干净。”女友的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表情,随即与我打趣起来了。 
    “我的嘴本来不油的,如今成了油嘴还不是因为你?” 
    “你……!”女友一粉拳打过来。 
    “吃午饭去吧。饿坏了你我可心疼。”搂着女友,走向最近的小餐馆。女友很温存的依着我,那种壮士英勇的气概又回到了我身上,只是不再有悲壮的心情。女友是可爱的、温柔的,在这时候。 
     
    我们是熟客了,小餐馆的老板见我们到来,忙满脸堆笑的招呼我们坐下。上了两碟小食。男人与女人的区别或许是:男人在有酒的时候话多,而女人在有吃的时候话多。女人的话就象她们袋里的零食,你弄不靖在什么情况下总会突然冒出来。 
    果不其然,饭未吃完,女友还是没有忍住开始那被中断的话题。“其实那个工作挺适合于你的。你口才好,作事也特机灵。” 
    “老板,来一瓶啤酒。”我高声喊道。 
    “你干什么!”女友一脸的不快,回过头对老板说:“不要了。” 
    “红袖添香,借酒抒怀啊。” 
    “少来这一套,今天非得把话说清楚,给你找的那个工作让你觉得窝囊还是怎么着?”看来女友是动真格的了。 
    “吃完饭说不好吗?非得让别人看笑话啊。”我依然是不愠不火。 
    “你这德性吃完饭还不是一样?你自个儿吃吧,我走了。”女友说完便冲了出去。 
     
    谁说的?有一个女朋友就等于有一个地雷,说不定哪天就会引线爆炸。匆匆间买了单,我追了上去。拉着女友的手,陪尽小心说:“干嘛生这么大气,气出病来想趁机让我照顾你?” 
    “我自己生自己的气,不用你管。”女友甩开了我的手,把头偏到另一边。 
    仿佛老天爷也存心与我作对,猛烈的阳光直射下来,令人浑身难受。心里堵得慌,平时的巧言全被心里的烦躁驱走。 
    “好心没有好报。”女友小声地嘀咕着。 
    望着女友那满是委屈泪眼欲滴的神情,我心软了。叹道:“不是和你说过很多次吗?我不想作那份工作。也不想换工作。请你理解我,好不好?” 
    “你……我理解你,可你太自私。为什么非得呆在那个整天无所事事的地方?你有没有想过我为你找这份工作费了多少时间与精力,陪了多少笑脸?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知道你受了很多委屈,你很伟大,这不给你买花了吗?” 
    “得,别跟我这么吊儿郎当闪闪烁烁了,你那廉价的花我也不稀罕。”女友泪花的脸上露出了不屑。 
    我感到有一种叫自尊的东西被慢慢地撕破。心被什么扎了一下,我感到疲软。自尊这东西一旦被撕破,伤害的也许是双方。 
    “好好,我不和你吵,算我不对。”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好象是我成心与你吵一样。”女友象一头被激怒的母狮,在委屈没有得到发泄之前,不肯低下头来。 
    而我却象斗败的公鸡,没有半点斗志。毒辣的阳光依旧在强奸着大地。我记起了一句名言,在女人发脾气的时候,最好的方法是自动消失。 
    “老婆,我先走了,回去我一定好好反省,过几天给你交一篇自白书。”顶着日头,我走向与她相反的方向。身后传来了女友带着哭腔的声音: 
    “杨吉,你这混蛋,你自个儿好好想想吧。” 
     

                          三
     
    我是混蛋,或许是吧。 
    有什么好想的呢?我骨子里天生有着一种慵懒的成份,一切上进的事物与我没有半点的血缘关系。懒得与人争辩,那太让人费神。在单位里有时我也懒得去争取本该属于我的东西,所以人人与我关系挺近乎的,在他们眼里我几乎不存在。我就是那种丢在人群堆里很快就找不到的那类人。 
    我在民政部。平时这个机构如同虚设,遇到什么天灾人祸的才忙碌着这儿跑跑那儿跑跑。而我只是一个跑腿的人,代领导写写报告,递递文件什么的。也不用看人什么眼色,作着自己的本份就足了。多好!真想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跳出去往上爬。不累么? 
    我从来也没有觉得自己的工作有多差。其实,女朋友在刚认识我时,也没有觉得这工作有多差吧。只是爱情慢慢地回归到现实时,她才惊觉原来身边有那么多活得更好更精彩的人。才对自己对我的生活不满起来。 
    看着女朋友报这个学习班,那个学习班什么的。我既没有阻止,也没有什么兴趣。她爱上进也算是对祖国的一种贡献,整个社会都象我这样不求上进岂不是糟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又何必强求于人呢?就象老马一样,我也没觉得老马那样子有多不好。 
     
    老马在生意场上混了十几年,如今也算是小有成就。钱这东西赚了就得花,赚钱的快乐与价值也全体现在花钱的快感上。曾经有人问老马人活着是为什么,老马一愣,回答不上来,觉得被问得特背气。他妈的,人活一世不就是这么一回事么?想着那些不着边际的问题,老马觉得这是神经病人才干的事儿。 
    老马觉得自个儿的日子过得挺滋溜的,生意累了,泡泡酒巴与女人。兴趣高时就调侃几句,兴趣低时就直接带回去上床了事。反正这年头寻找激情然后一拍两散的女人多的是。 
    老马也有觉得累的时候,在与女人干完那档子事后,看着陌生的面孔,便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疲倦感。也不知是因为体力上的疲倦,还是心灵上的疲倦,就是想躺在女人的怀抱里好好的睡上一觉,什么也不用去想。 
    而他身边的女人都是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只不过是在换着一件一件的衣服。老马突然想起了那个叫伊丽的女人,倒不是因为那个女人对老马说过一句“你真妈的俗”,耿耿于怀。而是女人脸上的那种不屑、揶揄的表情以及明显的那种挑逗的眼神,让老马难以忘怀。老马也算是泡场老手了,总觉得那妞有点特别。 
     
    再遇到伊丽,是在三天后的那个酒巴里。老马目光游离,似乎是在寻找着目标,也似乎是等待着什么。还是在那个角落,昏黄的灯光下,伊丽独自啜饮着。老马走了过去,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来说什么。伊丽对老马媚然一笑,象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亲昵而无所顾忌。 
    “男女相遇的情况只有四种,”伊丽玩弄着手中的杯子,以嘲弄的口吻对老马说:“良将遇良将,新兵遇新兵,良将遇新兵,新兵遇良将。” 
    老马还是头一次听人这么说男女之间的关系。忍不住哈哈大笑:“有必要将男女之间的关系搞得那么复杂吗?” 
    “所以说你特俗。”伊丽仍是不紧不慢的说,脸上的那种揶揄却越来越明显:“按道理来说,新兵遇新兵,新鲜而又刺激。但实际是良将遇良将,更耐人寻味一点。而你……” 
    伊丽停了下来,直勾勾的看着老马。老马从没被女人这么盯过,盯得人心里发毛。这妞是个男人精,老马心里想。 
    “我是什么人,只有在上过床后你才知道,嘿嘿。”老马不甘示弱。 
    “你除了是个床上高手,什么也不是。”伊丽嘲弄地说,眼光却极具挑逗性。 
    什么话?老马笑了,觉得眼前这个妞与别的女人也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是会一些怪论而已。转而一想,到这儿来的女人还有什么好货,不就是图个刺激与轻松吗? 
    “这些话似乎不适于在这儿谈吧。”老马不想聊这些,总觉床上话题在床上聊更合适。只是男人或许是这样,到了床上又不愿聊了。 
     
    那个晚上,老马与伊丽做爱的时候,老马特别来劲,象是要证明点什么给这个女人看,又或许是伊丽脸上一直挂着的那种揶揄,让老马心里不舒服,非得要征服这个女人不可。 
    完事的时候,女人抚弄着老马的头发,临走时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十几年来也没有感动过的老马感动了很久,以至于半天没有回过神来,连伊丽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那句话是:“不管男人在白天是多么的坚强,到了晚上,他只是一个孩子。” 
     
    后来老马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老马的眼晴里多了一点东西。 
    

                                  四 
     
    都市里的生活永远是精彩的。在充斥着汗味、臭味、香味、血腥味的地方,人人都披着一张皮穿行在人流中。夜幕来临,谁也看不清谁的时候,也许披的又是另一张皮。 
    老马在生意之余还是经常去泡酒巴,只是现在老去一个地方。去得多了,老马觉得伊丽很奇特,仿佛是固定的坐着哪儿。后来伊丽与老马也上过几次床,可从来不透露自身的半点情况。老马虽然觉得奇怪,也没有去问。他觉得那是别人的私隐,没必要知道那么多。 
    老马给我打电话多了一个话题,就是关于伊丽的。不经意间就会流露出那种疲倦的心态,这是老马以前从不会有的。老马劝我:“你那个小妞不错,好好珍惜。不要学我,东飘西荡的,特累。”我笑道:“没事,女孩子发发脾气,过几天就没事了。要我学你,我还学不来呢。” 
     
    女友要我好好想想,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非得要活得出人头地才算是人模狗样的活了一回?一天到晚的算计着别人算计着自己才叫过日子?我没那种雄心壮志,也没那些心思往上爬。算了,甭想了,头痛!还是想着法儿逗女友开心这事来得实际。 
    我狠下心来,从本市最精美的花店买了一束她最喜欢的瑞香花。打电话订了本市最出名的旋转茶室的茶座。拔通女友的电话: 
    “老婆,今晚八点,在旋转茶室的A25座,我向你汇报我这几天的思想动态。” 
     
    一个月工资没有了。他妈的,浪漫是什么?不就是用钱买来的吗?也难怪女友一个劲儿的要我换工作。我怀着悲壮的心情,手拿着鲜花,走向茶室就象是走向殡仪馆。 
    女友如约而至,一袭白色的连衣裙翩翩然引来了不少灼热的目光。目光最灼热的还是我。 
    “送给你,无暇的瑞香花也只有你这种穿着无暇白裙的女孩才相衬。”这话有逻辑错误,无暇的只是花只是裙子,而不是女人。女人喜欢的是好听的话,而不管这话对不对。 
    “滑头!”女友巧笑薄怒。模样逗人怜爱之极,幸好旁边没别人。 
    “多好的花啊,可每一种花都有它自己的生长环境。离开了它的生长环境也就不会盛开。”我意有所指。 
    “就凭一束花就来贿赂我?休想。”谁说女人心软?到了关节眼上女人从不放过。 
    “非得要我换工作?我真不喜欢应酬。再说,应酬的时间多了,哪有时间陪你上街,陪你喝茶?你也不怕我在应酬时,被女人缠身?”我嘻嘻笑道。 
    女友沉默了很久,我在等待着女友宣读最终审判结果的同时,打量着闲闲散散各个角落的客人。嘿,真他妈的逗,来这儿喝茶的人,恐怕没几位会真正的品茶------与我一样。都是花钱买的一个档次。或许买的只是一种心情。心情好哪儿都一样啊。想不明白。 
    “我不逼你了。”女友微启樱唇,淡淡的失望与无奈随着低低的一声轻叹显露出来。 
    “我就知象你这样喜欢瑞香花的女孩不会爱幕虚荣的。两个人在一起重要的是开心。”我不露痕迹的浅笑。 
    “你话里有话,讥诮我,别以为我不知。”女友生气了。 
    “呵,当然啦,最知我最爱我的人是你嘛。” 
    “吊儿郎当的,没一句正经话。”女友眼角都透着笑意,心里只怕是如同那瑞香花一样盛开着。 
    “那我们一本正经地喝茶,然后一本正经地亲热。”我一本正经地说。 
    “你……”女友笑得手中的茶水如同天女散花滴落出来。 
     
    我们和好如初,好得蜜里调油。女友总是很忙,什么什么学习班的报了很多。且一股子认真劲儿。这是好事,总不成我不上进,拖着女友也不上进吧。自从她报了什么学习班后,两个人的感情就一直在缝缝补补。 
     
    回想起来,有一段时间女友对我真不错。不管多忙总会在一周之内有那么两三天来我这儿作几样小菜,叫我这个经常吃快餐的懒人换换口味。有时也我帮着洗洗碗什么的。时不时逗得女友开怀大笑。 
    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转变呢?对了,就是一个什么房改政策的下台,还有什么连带的一些机关改革制度。到现在我也记不清也不知到底改了些什么,我对这些丝毫也不感兴趣。改就改吧,反正也饿不死人。倒是女友,从那以后,常买些新闻啊报纸之类的给我看,也给我说些 
    从各处收括来的小道消息。女友瞪着她那水汪汪的大眼问我有什么想法。每每这时,我便走神,或者是陶醉在她那水汪汪的大眼里了,半天也没有回声。女友便不高兴,那微嗔的脸色与娇情,让我看了顿生爱意,越发不想回答。只是那么懒洋洋瞧着她浅笑。 
     
    有一次我也说了自己的看法。我说,那个姓朱的什么使的这一招,倒也挺阴的。等于在全国人民的屁股后面点了一把火,逼得人不得不跑。女友被我逗得连笑也走了样,一点都不好看。 
    “怎么也不见你跑起来,老是这么吊儿郎当悠闲悠闲的?” 
    “着什么急?这么多人屁股后面都有一把火,也没见把人烧死。”恐怕我是那种天塌下来也会当被盖的那种人,倒不是我特有什么英雄气概,只是觉得人活干嘛要那么累? 
     
    实说了吧,我是一个平凡甚至有点平庸的人,对很多东西看得都很淡,闲散适意的生活最适合我,到现在我还对自己的单位特满意。每次争吵都是因为女友不满我这种闲散的心态。有什么不好呢?人嘛,有很多种,有人在上面,总有人在下面吧。作小人物也有作小人物的乐趣。还好的是,每次争吵都被我很巧妙的带了过去,补得滴水不露。 
     
    真的是滴水不露么?有些事情也许过去了,看似了无痕迹,但心里的疙瘩隐藏在最深处,一旦在某种契机下被触发,就会不可收拾。 
     

                            五 
     
    单位要进行考试,是关于什么思想过硬之类。当初还以为象我这无党派人士可以幸免一难,临到头时领导说都要考核。作为年终评什么的一项指标。嘿嘿,考就考呗,不就是抄抄书摘录摘录么,再不成浪费一个晚上背背几条语录弄个合格就行了。看着同事那忙乎劲儿,就觉得好笑,平时人模狗样的,到了这时侯还不是一个熊样? 
    半小时我就作交卷了,都是一些比一加一还要简单的一些东西,最后一题占50分更为搞笑,写写自我的认识。拣一些好听的话写不就行了?七岁的小孩子都会。回头看看左右,居然是我第一个交卷。 
     
    下班后走出单位感觉心情极佳。阳光灿烂啊!去接女友下班的路上,看着喧熙的人群,听着各类小商小贩叫卖的声音,感到格外亲切。怎么都是一种活法,没了工作他们不是照样活得很好?什么辛酸不辛酸的,高兴就行。 
    “哪天咱下岗了,也摆一个破摊卖点什么的怎么样?”我笑着对女友说。 
    “没个正经。全国人民要是都象你这样的人,才惨了。”女友望着路摊上的人群不屑的说。 
    “想我这样的有什么不好?至少可以少了很多贪官,也用不着那么多白吃饭的警匪了。” 
    手机响了,是老马打过来的。老马叫我过去陪他喝上几杯。我问女友要不要一起去。女友小嘴一撇,说道:“我才不去你们那种地方。你不会是要丢下我吧。” 
    “我先送你回去,明儿个再陪你逛街。”我搂了搂女友的肩。 
    “以后少跟他来往。”女友白了我一眼。 
    “怕我与他一样鬼混啊!放心吧,自从遇上你后,天下的美女在我眼里都是白骨骷髅了。”我笑了笑。 
    “你就这张嘴甜。”女友捶了我一下。随取抛过来一个媚眼,汪汪的眼睛里柔情蜜意快要溢了出来。这丫头,抛媚眼也不选地方,害得我一路上神魂颠倒的,差点儿撞车。 
     
    老马真正的朋友不多,我算是他的一个。其实老马也有过几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不知什么原因都告吹了。后面老马便忙于生意,逢场作戏的,也就不当一回事了。人啊,在这个社会的大染缸染得面目全非后,连自己都弄不清自己的感情是怎么一回事儿。老马恐怕是属于这一类人。 
    我佩服老马,他在现实中冲锋陷阵,进出自如。当王八也好作大爷也好,都相当成功。这是我永远也无法作到的。我是一个躲在现实后面的人,遇到什么东西在我前面,我就绕开,或者根本不去理会。 
     
    再见到老马时的感觉是老马真的是老马了。没有了以前的神采,精神不振。 
    “生意上出了点问题。”老马对我说。 
    “这很正常呀,生意就是这样,有赚也有亏。” 
    “这次不一样。算了,不说这些了。我看开了很多。”老马显得有点神情萧索。 
    “呵,最近与伊丽混得怎么样了?”我对生意也不感兴趣,扯开了话题。 
    “消失了,这女人神秘得很。”老马叹了口气。 
    “对她有兴趣了?有点想她了吧。”我调侃道。 
    “也许吧,我也不想再混下去了,特累。”老马的那套玩的哲学开始动摇。老马自从遇到伊丽后,心里的一些柔的软的部分被触了起来。就象是一直以来都有一层硬硬的壳保护着自己,突然被揭掉了那壳露出了心里最软的东西。 
    “哥们,成个家吧。别这么东飘西荡了。”我没有调侃,真诚的说。 
    “难。”老马喝了一口闷酒。 
    我不知说什么。听着喧哗的人声,廉价的歌声。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就这么默默的坐着。 
    我突然觉得老马被他那套玩的哲学给害了。也许是老马玩得不彻底吧。这年头什么东西都可以玩,就是不能玩感情这东西。玩得多了,到头来百无聊赖什么感觉也就没有了。 
    老马喝醉了,我很少见他醉过。搀着老马走出酒巴时,已是深夜。酒巴里来来往往的人意兴正高。都是在喧泄吧,喧泄什么呢?都市里的浮躁?工作的压力?还是因为这原本是一个喧泄的年代? 
     
    两天后,老马打电话过来。老马的公司完蛋了。伊丽是另一个公司请来对付老马的。这是一个竞争残酷的社会。老马一辈子玩世,一辈子玩女人,也被女人玩了一回。伊丽用公用电话打给老马,说她是受人钱财,替人作事。未了,还对老马说了一句:你该找一个女人,能照你的女人。 
    老马很淡的说,我不恨她,这个社会本就这样。老马最后还笑着说,我没看错,这个妞有点特别。既他妈的有野性,又有母性的温存。手段毒辣又让人恨不起来。 
     
    老马走了,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听说是要找回一点失去的东西。 
   
  
                                六 

    人生也许就是这样了,就象儿时在沙滩上小心翼翼地堆着泥沙,到头来一个浪头就将你千辛万苦堆积的东西冲个一干二净。我们老是不停的跑啊跑啊,总希望能抓住前面的东西。跑到头时才发现前面的也只不过是一个影子。 
     
    看着那些忙忙碌碌的人,我嘲弄别人也嘲弄着自己。忙碌什么呀,我们都被命运推着走,只能旁观不能插手。 
    老马走了后,也不知是受他的影响还是怎么着的,心神恍惚,很容易感到累。女友那儿也跑得少了。打打电话也聊不上几句。下了班就回家看电视,或者睡觉。 
    这几天在放着池莉的什么《来来往往》。来来往往,似乎就是这样了,人生只不过是来来往往走了一遭而已。正看到那个女主人与男主人公吵得热火朝天时。女友抱着一大堆资料闯了进来。 
    “呀,学习还惦记着我啊。是不是要把这儿改成你学习班的另一据点?”我关了电视对女友说。 
    “呵呵,是啊。不过,不是我学,这些资料给你买的。”女友把资料撂到我乱七八糟的书桌上,并开始捡拾起来。 
    “前些天看到有一个报考经济专业的函授班。我琢磨着挺合适你的,就帮你报了。”还不等我回答,女友抢着说,看了她是不给我一点余地了。 
    “你还是省省吧,这年头到处是什么傻瓜培训班,把人都全给弄成傻瓜了。我可不想当什么傻瓜。”我懒洋洋地道。 
    “你这么清闲,学点什么也没害处啊。”女友一脸的苦口婆心。 
    我真不明白女友怎么这么不满我的生活方式。我从来也没有干涉过她。为什么她就不能接受我的生活方式?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在往上爬,都愿意往上爬的。 
    “我清闲?我事儿多着呢。你感兴趣,你去读吧。”我一幅惫敕的神情。 
    “杨吉,你别不识好歹。嫌我多管闲事了?好,你的事我以后再不管。”女友火了。 
    “是啊,我不识好歹。要不当初怎么会认识你呢。”话一出口,我就感到后悔。这不是火上浇油吗?这当儿还争什么口锋啊。 
    “终于说了心里话?我还后悔认识你呢。当初怎么就没看出你这么自私自利?算我瞎了眼。”女友被激怒了。 
    “好好,我自私。当初你找我是不是觉得工作还行,现在不行了,工资低了,满足不了你的虚荣心?是不是?” 
    “杨吉,你混蛋!”女友拿起书就向我砸来。 
    “怎么啦,说中你的心病了?恼羞成怒?”我闪了过去,讥诮着说。 
    “无赖……”女友被气得脸色惨白,她也不明白,在斗口方面她永远不是我对手。平时,我一般都让着她。可战争一旦升级,双方都失去了理智,由争吵而变成了谩骂。 
    …… 
    两年的生活使我们都熟悉了对方的弱点、缺点。情感的失控使我们口不择言,子弹乱飞,却枪枪击中要害。我在她嘴下成了一个游手好闲、自私自利、无赖、混蛋、无能的家伙。相互深深地伤害着对方。 
    我感到我的自尊被一点一点的撕破。望着女友那因气愤激动而变了形的脸,听着她那些飞弹似的言语,我精神上的东西完全被她击溃了,感到从所未有的疲倦。我不想对抗了。 
    “我们分手吧。”我无力地说着。 
    “你说什么?”女友还在气愤与激动中缓不过来。 
    “我们分手吧,这样吵法,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倒下。”我无力的重复着。 
    “这可是你说的,别后悔。”女友明白过来了,眼泪在她惨白的脸上流下。 
    “不后悔。”我咬了咬嘴唇,感到痛。 
    女友哭着冲了出去,留下我呆呆地无力的站着。 
     
    我累了,倒在床上。倦倦的无神地望着天花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去想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会是今天这个局面。有时便想着与女友走过的日子,想着那大大小小的争吵。有时脑子里只是一片空白,就这么厌世的活着,数着时间,直到倦极之时沉沉睡去。 
     
    第二天的晚上女友打电话给我时,我刚喝了点酒。 
    “是我不好,我不该逼你的。”女友的声音里略带嘶哑与忧伤 
    “是我配不上你。我改不了我的毛病。”女友的声音让我感到一种酸楚,我对不起她。 
    “其实你挺好的,只是,你知道的。我家里穷,我,穷怕了。”女友低低地说。 
    “你没有错。”我们都恢复了理智。 
    “以后少喝点酒。”女友的声音还是那么柔。 
    “不会了,以前喝酒是因为与你争吵。以后想喝也没有机会了。”我望着身边的酒瓶说。 
    “我们……合好吧,好吗?” 
    “好啊,我们继续相爱、争吵、相爱、伤害……”说这话时,我心口闷痛闷痛。 
    “……” 
    “……” 
     
    电话放下很久后,我才感到脸上有一种冷冷的冰冰的东西流下来。 

              完


[此贴子已经被布衣于2002-12-28 9:54:36编辑过]

--  作者:flyfree
--  发布时间:2002-12-29 1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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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的气氛还是要多描写一下就好`~
--  作者:易扬
--  发布时间:2002-12-30 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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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河流的最终是一样的吗?

  这个小说好过我看过布衣所有的,不止是声活化的语言,他文字特有的“冷”感,让这个故事少了些烦躁。通常,比如说读杨不易的《酒罐打破之后》很容易让我陷入对真实生活的一种厌烦情绪。
 故事自然是很普通,甚至可以说司空见惯。好在布衣很恰当的按照自己的习惯加了些“论述”(呵呵,这个词是如此的别扭),而且篇幅掌握的极好,完全不同于《光阴故事》那个小说美女末路似的絮叨。
  其实布衣的小说到了这篇的水平,我已经不能在勉强的从情节和语句中说写意见了,虽然还有一些不太合适的细节,却很难影响我的阅读了。
 不过有一点,布衣整个文章的风格是不太适合前面那种“王朔式的”风格,和后面那些依然思辨的文字多少有些不太协调。


--  作者:周黑子
--  发布时间:2002-12-30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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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同志偷懒了。
其实写细点,是一篇非常棒的小说。
喜欢这种博尔赫斯或卡夫卡式的冷叙述。
有自己的语言风格,这很好!


--  作者:葱妹
--  发布时间:2002-12-30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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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喜欢这篇的写法,故事和思辩式的议论都有,恰到好处,文章开始的语言风格和后边的有些不一致。但也是故事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