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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琦嘉 -- 发布时间:2002-11-21 19:41:00 -- 同性恋分手索要损失费 同性恋分手索要损失费 男性“女友”因涉嫌敲诈被刑拘 商报消息(记者钟亿军 实习生梁静)相恋一年多的男性“女友”因对方突然提出要分手,便多次对“老公”进行骚扰并索要损失费。日前,因涉嫌敲诈他人的犯罪嫌疑人沈某被长沙县警方正式刑拘。 10月21日,长沙县星沙派出接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报案称,有一名神秘男子,经闯入某学校对该校的一名姓余的男老师进行骚扰,这样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报案后,民警通过调查,他们得知的确有一男子经常到某学校里面去找一位姓余的教师,有时还打电话到他家去,该名一直骚扰余老师的男子姓沈。但令办案民警迷惑的是这位自称是手中掌握了大量余老师隐私的沈某,却始终不肯出示自己的证据,而余老师也是一直处于被敲诈的状态。据了解,沈某对余敲诈了五次,共计12000元。而且这种持续敲诈的行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为什么当事人却一直不报案. 随后,民警对沈某进行审询,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沈终于吐出了实情,原来沈某和余某是同性恋关系,而沈某还理是那位男教师余某的“女朋友”。沈某还称,自与余某几次还在长沙市解放路的一些招待所和宾馆发生过同性恋关系,但后来余某为顾及自已的家庭及工作,要断绝与沈某交往,但遭到沈某的拒绝,,并多番找到余的单位及家中对其进行骚扰,并为此要挟向其进行索要“精神损失费”。据了解,余某为了能够逃避沈某的纠缠,便拿出了一万余元“了难费”给对方,并将家中的电话及手机号码全部改掉,但是沈某竟然“阴魂不散”似的还是找到了余的单位。无奈之下,余某感觉自己仿佛已经掉入了一个无底的深渊,但又碍于自己的隐私不敢向警方报案,几乎已经被逼得走投无路的地步。警方介入此事后,10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沈某抓获。 昨日下午,记者在长沙县看守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沈某,这位看上去十分单溥的小伙子才二十出头。据沈某称,自己跟余本不相识,是通过他人介绍才认识的。当记者问“你们是为了寻求刺激才在一起的吗?”沈某回答说,“因为他(指余)有这方面的需求。其实我也知道年轻人应该多挣一点钱,但我不知道这是犯罪,我只是想他赔偿我一点损失,我不认为这叫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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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东方不掰 -- 发布时间:2002-11-21 20:25:00 -- 琦嘉您好: 欢迎您来到湖南红网论坛作客。:) 希望您在发帖时请注意一下好吗,如果是转帖的话,请您加个转帖或者ZT字样,这样读起来省心多了。 当然我们更盼望得到您热情洋溢的原创作品。 对琦嘉表示深深地道歉,我误以为是转帖新闻内容。 [此贴子已经被东方不掰于2002-11-21 20:25: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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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湘天一叟 -- 发布时间:2002-11-21 19:50:00 -- 还是不要搞同性恋的好 本来就男女比例失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