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才进
-- 发布时间:2003-5-21 3:23:16
-- 透视文化一辩无量天尊题文。
正与Kingsoft公司联络,四个词的解释有误否暂再分解. 首先,从文化一辩的题文中不难看出. [ ]内引用其原文. ■立论不稳■ [我的辩题的主体是“人”,说的是“人”在“爱情”这种条件刺激下所产生的行为方向问题.] "刺激下产生的行为方向问题",注意"行为"这两个文字的出现, 文化一辩对其辨题的理解比较含糊,而且对其确立的关键词有相矛盾. 即"理想"和"行为方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初读其文,原以为其辩<爱情使人趋于现实>,"行为"谁否即"现实"?!再看其题,哦!是辩"理想". 先施一板,立论不稳! ■立证矛盾■ [一个是存在的基础,一个是依附在这个存在基础上的看不见却可感知的存在。 没了这个存在基础(生命活动),那么所有的精神活动也就不复存在了, 而失去了精神活动,即便这个基础还在,那么作为主体的这个“人”也已经不在了, 就是死了。] 作为辩题,确定的范畴是在"爱情"这个前提下所趋于的不同形态. 即,人是存在的,爱情是存在的,抛开这点,文化一辩解题不清! <人鬼情未了>?呵呵~我也爱看. 既然文中指出没有存在基础,精神生活就不复存在. 也就是说没有"现实(生命活动)"这个基础,"理想(精神活动)"就不复存在了.何谈趋于理想! 接拍一板,立证矛盾! ■立据失实■ [用精神性的“爱情”去刺激具有双重性的“人”,可能使“人”产生物质性的趋势吗? 就好像我喝了一口水,应该是感觉到解渴了,而不是说我喝了一口水就记住了20个英文单词。] 一问,一答,答的含糊,答的失实. 我喝一口水能记住两个英文字母加一个数字 H2O.呵呵~~ 论题论的是"爱情",而不是,"性"的爱情,更不是"神"的爱情, 主语前的形容词不在论题的范围内.立据失实! [望梅止渴的典故大家都是知道的,士兵们没有吃到青梅, 为什么可以有如同吃到青梅的动力呢?] 望(行动),青梅(爱情),止渴(行动), 青梅最终没有进口,不能比喻成爱情,不切论题,论据失实. 文化一.二.三.四辩,异议??? 再打一板,论据失实! 最后,提醒一个常识性的辩论错误, 《孔雀东南飞》传说故事 《廊桥遗梦》 电影作品.文学作品 《海的女儿》 文学作品.电影作品 这样有虚构成分的种种,是不该用来做正式辩论的论据的. 当然更不该用什么童话故事<灰姑娘>,以及本就争议颇多的已经逝去灵魂. 还有,碰巧看到了论坛上未编辑过的辩文, 呵呵~最后一句从语法上"文化一辩"就"变"的很没面子. 今天就拍到底!原文如下: [......所以我想再次重申的是“爱情使人趋于理想”, 而“爱情使人迸发的理想产生行动(面对、解决、改变现实)”。] “爱情使人迸发的理想产生行动."语法上剖释一下,其实他表达的是: 爱情产生行动. 有主语,谓语,宾语上的疑问吗?一辩,二辩,三辩,四辩. 最后一扳......算了,不打了.柏拉图不让了,理想国没人去建了.呵~ 生活辩手, "凡战者,出奇胜" "集中优势兵力攻其一点" 两大兵家所言,值得借鉴. 祝你们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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