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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美男还是要美食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3&rootid=&id=49288)


--  作者:outre
--  发布时间:2003-5-4 16:56:00

--  要美男还是要美食
今天和影儿MM在QQ上瞎扯,不知怎的会从辩论一事扯到男人强还是女人强的问题。影儿MM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女人强,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

听到她这样肯定的答案,我突然有点犯结巴,为了不至于答不上话,我赶紧扯开了话题:我对征服男人没有兴趣,倒是对征服美食很有兴趣。

影儿MM很聪明,不理会我的良苦用心,继续坚持刚才的话题:那你可以征服一个男人,叫他带你去世界各地品尝各种美食。话已至此,我除了表示同意之外,确实也没什么好狡辩的了。

但即便我愿意承认影儿MM是一番好意,但我还是认为征服男人和征服美食没有可比性。如果一定要比的话,那么我认为征服男人比征服美食要难得多。

首先,只要条件许可,一个女人可以征服尽量多的美食,但却不能征服尽量多的男人。一方面囿于其条件、兴趣、时间、精力、观念所限,另一方面恐怕还得考虑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影响,否则很容易被人视作异类,并投以鄙视的目光。

其次,只要女人肯付钱,美食就得乖乖地听命于她,毫无怨言地被她吃掉。但男人却不同,对付他们得使用其它复杂得多的法子。

第三,征服美食为的是满足口腹之欲,吃完后可以抹嘴就跑。但征服男人却不同,女人们不能光想着享受男人带来的好处,还得相应地为男人也做些什么,久而久之地,便形成一种权利和义务。

第四,女人对美食可以随时移情别恋,喜新厌旧。对男人却不行。女人在征服男人的同时,也等于给自己装上了一副桎梏。除非我国政府愿意重新考虑一妻多夫制或允许女人象云南某个民族那样实行“走婚制”。

第五,征服美食比征服男人更容易使象我这样的女人获得成就感。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象约瑟芬一样征服拿破仑。但是只要有钱,偶就可以去最好的餐馆撮上一顿。

第六,征服一顿美食,有时只需要半个小时。征服一个男人,我听说有的女人用了一生。


--  作者:远山
--  发布时间:2003-5-4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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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征服不了的女人,只有征服不了女人的男人。征服与被征服从来就是一个互动、迂回的战术。在男人征服女人的同时,也落进了女人们设好的圈套与陷阱。男人是以主动的攻势去征服女人,女人却是以被动的姿态去征服男人。当男人以有效的攻势打动了女人的心时,女人们也就芳心窃喜收起圈套以征服的心理被征服的姿态向你投降了。
——以上纯属瞎扯


--  作者:二泉
--  发布时间:2003-5-4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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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遥远的山,只有遥远的人,山与人从来就是一个互动的存在。在人征服山的同时,也落进了远山设好的圈套与陷阱。人是以主动的攻势去征服山,山却是以被动的姿态去征服人。当人以有效的攻势打动了山的心时,山也就芳心窃喜收起圈套以征服的心理被征服的姿态向你投降了。
——以上纯属瞎扯
--  作者:二泉
--  发布时间:2003-5-4 1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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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O在说这一大通时,隐藏了一个假定的前提:男色和美食二者可以互相替代,可以二选一。这是她诡辩的症结所在。于是后面说得再入理,都变得和争论吃饭好还是喝水好一样无意义。

我师傅就说过:食色,性也。后来我师姐很张狂地说:饮食男,人之大欲存焉。
食、色虽然难易不同,但都不可或缺。少了一项,虽然可以加强另一项来弥补,但也仅是弥补而已。


--  作者:琴叶
--  发布时间:2003-5-4 1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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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与被征服之间不知道有什么区别。
--  作者:远山
--  发布时间:2003-5-4 1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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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老宣有一段话很有意思:男女的分别,各有各的用处。无论怎样改造,也不能失去原性。用女子做男子的事,如同用猫做狗的事。以狗捕鼠,以猫守户,非但不胜任愉快,反要生灾惹祸。

无论是女权主义者还是沙文主义者,那只不过是人们在无事可做的时候,男子们谈论妇女;妇女们谈论男子们如何谈论妇女。


--  作者:阿三
--  发布时间:2003-5-4 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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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就这样被你征服
--  作者:墨丝儿
--  发布时间:2003-5-7 1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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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扯到了征服?

看题目还以为只是选择自己喜欢什么呢~

呵,反正我喜欢美男~~必竞越来越少了~~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3-5-7 2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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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和男人怎么比?换个比法吧,要痴呆男人还是要美食。

首先,只要条件许可,一个女人可以征服尽量多的痴呆男人却不可以征服尽量多的美食。痴呆的男人终不再留离失所,人们会对此投以崇敬的目光,有爱之人人恒爱之。

其次,对于女人的钱美食虽然表面上服从,但吃多了,女人的胃受不了,这也是美食的一种无声抗议。

第三,征服痴呆男人,女人们不需动脑,不用想着用钱来打动他,不象征服美食,血汗钱都付之于脾胃,随后化为一堆废物排泄掉。


第四,女人对痴呆男人可以随时移情别恋,对美食却不行。时代在进步,喜新厌旧不是男人的专利。
喜欢吃一种美食后,女人会极度的迷恋它,与吸鸦片的效力是等同的。


第五,征服痴呆男人比征服美食更容易使象我这样的女人获得成就感。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这样思想崇高。

第六,征服一个痴呆男人,有时只需要几分钟。戒了美食,我听说有的肥胖女人用了一生。 



--  作者:蝉衣
--  发布时间:2003-5-8 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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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浅草的话,我就是抗拒不了美食的诱惑,至于其他嘛,在现在这个时候还不必去强求征服或是被征服。为了美食,我可是衣带渐窄终不悔,为伊消得人如吹。
以上纯属消遣,奴家还没需要减肥。
--  作者:入水三分
--  发布时间:2003-5-8 1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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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首先,某个女人可能使天下的男人都发狂,但她却不能吃尽天下的美食!
其次,只要女人肯付钱,美食就得乖乖得听命与她,而男人就更简单了,常常是付钱给女人,并且还听女人的话!
第三,吃完美食,往往还要洗碗付帐什么的,而征服了男人,就等于一辈子有了长期饭票!
第四,美食可以换,男人难道不可以换吗?现在的女人大可吃张三的穿李四的却躺在王二麻子怀里!
第五,征服一顿饭太让人没成就感了,征服男人复杂的多,所以回报也大,可不仅仅是口舌之欲,从生理到心理都能满足了!
第六,一顿美食需要半个小时,征服男人有的女人要一生,内容可是要丰富许多许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