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红网论坛  (http://202.103.69.41/bbs/index.asp)
--  湖湘文化  (http://202.103.69.41/bbs/forumdisplay.asp?boardid=3)
----  再掰几句(我看论坛之争吵)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3&rootid=&id=4845)


--  作者:东方不掰
--  发布时间:2002-11-19 9:22:00

--  再掰几句(我看论坛之争吵)
96年才接触电脑,98年才接触网络,并迅速地接触了BBS。

生活中的我是个不羁的人,崇尚自由的狂热分子。但是生活中有着太多的限制。比如法律,又如道德。。 种种都不同程度地约束着我。

于是我爱上了BBS。

当时自己有个论坛,名叫东方茶馆,后来因为一个朋友发了篇质疑法*功事件的帖,被勒令整改后来被关闭。

这才惚然大悟,原来BBS上也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也受着层层次次方方面面的约束。而这些约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论坛的成长和发展。

再后来,应朋友之约,在我们当地文人墨客栏目中任版主。
曾倾力倾心于这个栏目,留下了不少自认为还过得去的诗以及一些文字。
2000年上半年,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坛子就没有了,我甚至没来得及把那些文字备份下来。

感叹世事无常,在网上亦是如此。  今天可能是朋友在网中把酒言欢,而明天,也许因为某些原因再也不会再见。

于是珍爱每一个论坛,尽管每个论坛都不可能是完美的。

每个BBS都有过吵闹争论。不是吗?

我无权说谁对谁错。各人的出发点不同,都有对的一面也有错的一面。抛开这些不谈。

仅谈感情。


你扪心自问,你爱这个论坛吗?或者说,你爱过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们一起来爱护和建设吧。虽然总有分开的那一天,虽然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但是我们在的每一天,尽自己的心力去爱护它,看着它的 成长,岂不美哉?
每个ID后面都是真实的人。 生活中你可以如此可以那般,在坛子里各位都是这个小小社会中的一个小小成员,没人会怕过谁,只是希望有点稍微的理智和自制。 原因很简单,你爱着或者爱过它。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你认为你不爱的东西就能肆意破坏它吗?或者它有着它的不足,事物总有着或多或少的不尽人意。 希望你留下你的意见,使它日趋完美,而不是打倒了再踩上一脚。


论坛上出现争吵频率最高的好象是版主删帖引起的。
我们暂先不管删的对与错。

所有的管理制度都需要人性化的管理这样才会更容易让人接受。
我试想,如果版主在删他认为该删的帖前,先与帖主联系,告诉他为什么要删这个帖,并告诉帖主如果有疑问,请自已备份好帖子,私下或者半公开或者全公开的 方式进行探讨。
以协商为主,民主意见为辅。

我想这样并不难做到。既不伤人心,也不会违背上网的初衷---休闲娱乐撒~~~~~


PS:7456~刚开始码了大半字后突然S机了。  结果上面的东西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

全是个人观点,瞎掰瞎掰。


--  作者:东方不掰
--  发布时间:2002-11-19 9:22:00

--  
1楼爽也~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9 9:27:00

--  
呵,有道理。我觉得相互理解最重要!
二楼风景独好!
--  作者:劲龙吴靖
--  发布时间:2002-11-19 13:18:00

--  
非常同意东方小弟弟的意见。
--  作者:flyfree
--  发布时间:2002-11-19 13:49:00

--  
有道理!
--  作者:千里
--  发布时间:2002-11-19 15:02:00

--  
每次都是说的有道理,但是做起来就没有什么道理.
--  作者:斜阳西楼
--  发布时间:2002-11-19 15:05:00

--  
打什么打?
高兴举盏遥碰一杯,不高兴,见了面也未必认得。
我们本是不理周围的琐事逃离到这里的,如果这里都不能避祸,我们干脆回家谁大觉好了。不过,也要预防地震啊!
--  作者:可可逗
--  发布时间:2002-11-19 19:37:00

--  
东东,又在瞎掰哪?姐姐帮你顶一顶~~
--  作者:可可逗
--  发布时间:2002-11-19 19:38:00

--  
啊哦~这照片怎么这么小!
--  作者:阿伦史丹奴
--  发布时间:2002-11-19 20:10:00

--  
嗯!有理有理,虽然文字组织有点乱,但是总算说出了一点道理!呵呵,点评的不当,请原谅!
--  作者:南回归线
--  发布时间:2002-11-19 20:18:00

--  
知易行难~~
--  作者:东方不掰
--  发布时间:2002-11-20 9:41:00

--  
回可可逗~
头像可以在个人资料中改大点~

介绍一下,可可逗是联众的朋友,上海的小MM,一位真正的美眉~~~


--  作者:易扬
--  发布时间:2002-11-20 12:27:00

--  
删贴似乎是版主最大的“权力”。
 我在论坛这么久,不管这个论坛主旨如何,只要不是色情,广告和诽谤无辜的帖子一般都不删。
 其实这很简单,只要版主不过分的看重自己这点可笑的“权力”,就不会“一招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自然不会动不动就改动别人的文字。
--  作者:溥仪
--  发布时间:2002-11-20 16:06:00

--  

  贴猪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洞房不摆”?


--  作者:东方不掰
--  发布时间:2002-11-21 17:20:00

--  
阿伦史丹奴,嘿嘿,说得没错啊。突然S机几乎让我气得发神经了 。。。文字凌乱是肯定的。你眼睛还真是毒!!


溥仪:啊哦,我在联众的BBS里自称遇树淋粪的洞房不摆。您又是哪位啊,恕我眼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