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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辰物语人物故事,贪吃的游侠——诺为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3&rootid=&id=4423)


--  作者:月华剑士
--  发布时间:2002-11-15 21:25:00

--  星辰物语人物故事,贪吃的游侠——诺为
星辰物语人物故事,贪吃的游侠——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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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一望无尽的山区被高大冲天的树木所覆盖。地面上覆盖着的厚厚的松针,诉说着只茫茫森林的古老的历史。 
    春天,万物初萌,森林中一片鸟语花香的动人景象。一个小瀑布旁,一群可爱的小生灵正快乐的吃着东西。它们很放心,因为有他在身旁,没什么能伤得了它们。 
    “少爷,看这里不错吧,青山绿水,离城里又近,建别墅最好不过了……”这时,有几个衣着华丽的人慢慢走了过来。其中那个趾高气扬的年轻人似乎是头:“这里的小东西太碍眼了,让他们全部消失。” 
    “是!”两个剑客抽出长剑冲上前去,正要开始屠杀,却被一个身影挡住了。 
    “这里是森林之王的禁地,不容见血。”这是个面庞清秀的少年,中等身材,身披棕褐色的麻布斗篷,紫色的头发下,闪烁着灰色的双瞳,三道血红的疤痕跨过他的右眼深深地印在那张秀丽的脸上。 
    即便是总督府最精锐的重剑团,看见这样的脸心中也不禁打了个突。 
    “臭……臭小子,在不让开叫你人头落地。”说话间,剑客重剑出鞘,寒光闪电般的划向少年。少年向后一跳,轻轻巧巧地避开了这一剑。 
    “哈哈,臭小子有两下子嘛!”剑客得势不饶人,双手举剑过头,想一剑将少年劈为两片。但是,这一剑还没劈下,他就仰面倒在了地上,喉咙一个洞呼呼地冒血。少年仍旧冷冷地站着,手中多了一根带血的尖木条。 
    众人一惊,杀死一个精锐重剑剑客居然没看见如何出手的,这少年究竟是何方神圣? 
    “呵呵,小孩子还有点本事。”一个身披银边长袍的法师走了出来,他是镇上最强的法师——火焰法师拉季斯。少年眉头微皱,看来对于这个五级法师心里也没底。 
    拉季斯也不敢小窥敌手。他先把自己包在了魔法盾下,而后小心翼翼地放出了一个火球。少年轻轻一闪,避过火球。没想到的是,那只是虚招,拉季斯趁他失去平衡又发出了一个爆裂火弹。 
    轰,剧烈的爆炸将少年的身影完全遮住。忽然,一个火人从浓烟中冲了出来。“不……不可能!”惊讶的垃季斯连逃都忘记了。“咣”的一声,尖木击中魔法盾溅出一片火星。旁观者都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小子打不破魔法盾。但是只有拉季斯不然,他惊恐地发现魔法盾被打出了一个铜钱大小的洞。 
    本来,只要法师法力充沛,魔法盾的破绽能瞬间恢复。但对于这少年来说,这瞬间却足以组织一次致命的攻击。于是,法师喉咙喷着鲜血倒下了,血溅在还未消失的魔法盾上,形成了一片诡异的红帐。 
    少年的目光如冰射线般扫过残存者,注定了他们的命运。 


    三天后。 
    “听说了吗,总督少爷在迷雾之森失踪了。” 
    “迷雾之森不是一向只在森林深处出现吗?” 
    “所以说一定是森林特意前来杀死那小子的。谁让他坏事做绝?以前那么多进过迷雾之森的,有谁出过事?” 
    “喂喂喂,不要在我这里聊这些事,会吓到其他客人的。”镇东的“雪原暖帐”酒店老板帕都翰最近很不高兴,那个关于总督少爷的传闻终于传到了他的酒馆中。虽然他很讨厌那个混小子,但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 
    “乒,乓……”“哇……爷爷!”随着一阵打闹声,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哭着跑了过来。 
    “怎么了?”“小为把我辛辛苦苦剥的榛子仁全做成蛋糕吃掉了……” 
    “哎,真是爱哭的女孩,我不是把美味的蛋糕分给你了吗?”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从楼上走了下来。他那张好似女孩般秀美的面庞已因为嘴里的食物而变形,右眼上那三道骇人的疤痕也无法掩去那太阳般的朝气,他竟是森林中的那位少年。 
    “可……”“好了好了,你这做姐姐的应该让着弟弟呀。小为,找我有事吗?”帕都翰很了解自己的这个养孙,讨厌人群的他没事绝不会到酒馆来找自己的。 
    咕噜,这个叫诺为的少年在咽下嘴里的食物后严肃地对老人说: 
    “我想走。” 
    “……” 
    “那个公子哥已死,不会再有人来捣乱了,所以……” 
    “不要!”女孩扑过来抱住了诺为。“我不让你走。我以后再也不和你抢东西吃了还不行吗?你如果走了,我……我会想你的。” 
    “我也是啊,姐姐。但是”诺为抚摸着身上的披风,那是师傅送给他的礼物,能完全挡格十五单位以下的元素魔法攻击。“我总不能一辈子做游侠学徒啊。你说呢,爷爷?” 
    “是啊,去吧孩子,好男儿志在四方,四处闯一闯吧。” 
    “……” 
    “姐姐,放心吧,我会回来的,我保证。” 
    “真的?” 
    “嗯,因为这里毕竟是我的家啊。” 


    诺为走了,帕都翰想起了他刚来的时候。带他来的是一个高大消瘦的男子,自称无名。他是来剿灭这一带土匪的游侠。 
    “老帕,你能领养这个孩子吗?”“这是……”“我从豹窝中发现的,是个孤儿。”一个可爱的小男婴,似乎才一岁,可是脸上却有三道深深的疤痕。“我会待到他八岁,传授他一些游侠的基本技能。自小和野兽长大的他一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游侠的。”“是啊,毕竟连你这个鬼骑都能成为如此优秀的游侠。” 
    “……” 
    “别瞪我,当我看不出来吗?就算你身上重新长出了肉,可是你的那匹骨马——叫磷光吧——已经暴露了你的身份。尽管它一身黑甲,但那臭味是消失不了的。” 
    “不怕我杀你?”“你是游侠吧?”“哈哈哈……” 
    于是,无名留了下来。尽管在他走之前只教了小为刺剑势和基本步法,但是他却练得很勤奋,在游侠走的时候已经相当的厉害了。不过啊小为,要想找到你师傅可要快呀。作为叛逃的鬼骑,虽不会死亡,却会一生遭到鬼族的追击。而且,游侠崇拜自然,和鬼骑的生存原理相对立。他每提高一级游侠,自己的生命就会被削弱一块,最终是归于死亡。 


名词解释: 
    游侠:自教会建立自己的政权以来,不断加强宗教的统治,甚至到了黑暗的地步。一旦被判异端,不管年龄、男女、身份,一概处以火刑。因此,许多教士就此横霸一方。许多原教会武士无法忍受教会的黑暗,纷纷脱离,最后连十字军副统领阿尔扎克也离开了教会。阿尔扎克在漫漫时间流浪了十余年,终于找到了代替原宗教的信仰——大自然。由于他们都是流浪于世间,于是被称之为游侠。通过与自然女神的交流,他们能够自由的操控大自然的一切动植物,甚至是魔物。他们与德鲁伊并称为大自然的战士与法师。 
    鬼骑士:追求死亡力量的亡灵巫师们将死去的圣堂骑士以邪术复活,并给以他们更强大的力量。这些骑士们继承了生前的作战技巧和经验,又拥有只有亡灵族才拥有的无尽的寿命和不灭的身体,再加上武士们赐予他们的强大力量,使他们成为几乎无敌的战士。他们是脆弱的亡灵巫师们最可靠的保护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15 21:25:28编辑过]

--  作者:江月
--  发布时间:2002-11-15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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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没有完,期待下一贴。
--  作者:涛声依旧
--  发布时间:2002-9-27 10:10:00

--  布衣----补衣
提起布衣,使我想得更多的是我家的旧衣车。在我的印象中它曾经是我家价值最昂贵的物件。我家旧衣车最大的作用就是做做蚊帐(做作文章)和补补鞋垫(步步邪癫)。
--  作者:涛声依旧
--  发布时间:2002-9-27 10:10:00

--  布衣----补衣
提起布衣,使我想得更多的是我家的旧衣车。在我的印象中它曾经是我家价值最昂贵的物件。我家旧衣车最大的作用就是做做蚊帐(做作文章)和补补鞋垫(步步邪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