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红网论坛  (http://202.103.69.41/bbs/index.asp)
--  湖湘文化  (http://202.103.69.41/bbs/forumdisplay.asp?boardid=3)
----  网络使人心更近(与珠儿探讨)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3&rootid=&id=4002)


--  作者:尘风
--  发布时间:2002-11-13 13:46:00

--  网络使人心更近(与珠儿探讨)
反方观点:网络使人心更近!
二言啦啦队队员:尘风
二言队宣誓口号:不求花言巧语,但求实事求是!


一个新信事物的出现,总会拌着泥沙俱下。但我们能就此否认它大的益处,只看到它小的害处了吗?答案是否也!比如说改革开放,刚开始时曾引起很多人的恐慌和反对,因为它里面也夹杂了一些负面的东西:出现了很多的腐败,出现了贫富悬殊,人们变的更逐利了……等等。但我们能说改革开放不利于中国吗?能说改革开放使人们的素质变的更差了吗?答案是:不能!那么,网络也同理:它只会使人心更近而不是更远!

下面我们从正方辩手珠儿一些不恰当的言论来阐述我方的观点。
对方辩手首先引用了一个关于“人心”的定义和一段关于决定人心远近的因素“是所处的背景、环境、个人的欲望需求、价值取向、信任程度。”的内容,并说“要想辩明“网络使人心更近/更远”这样的命题,只能从人心远近的决定因素谈起。”从这几点上讲我是持肯定态度的。接着对方辩手搬出了五个论点来论证他们的观点,就让人觉得是在以偏概全和自立自破了。
我们先从对方的第一个论点谈起,对方辩友说“网络环境的特征之一决定了网络只能使人心更远:网络是虚幻易破碎的,海市蜃楼永远是海市蜃楼。 ”我们稍微有点文字功底的人都知道:虚幻这个词是指虚假的,不复存在的意思;而“海市蜃楼”是用来形容不存在现实中的虚假景象。那么对方的这个论点我们可以理解为:网络是不存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个虚假事物。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对方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是在掩耳盗铃。我们先不说网络提供给我们的各种信息对方有没有看到,人们正在使用网络进行各种思想交流、商务传递对方有没有看到,单就现在我们在电脑网络上进行的辩论就没有什么涵义了。因为照对方的论点来推理:我们现在讨论的文字、表达的观点是不存在的、是虚幻的,我们是在讨论空白。可事实上是我们都看见你是珠儿在表达你正方的观点,我是尘风在表达我反方的观点。所以就从这一点上可以说网络是使人更近而不是更远。

接着我们的珠儿小姐又说:网络的介入………………尽可以将生命中最隐秘的部分打开给人看。网络最大程度地彰显了人类渴望互通和交流的本色……………………一旦上瘾就欲罢不能。对于这些论证我折只想问对方一句:为什么人们不在现实生活中把自己最隐秘的部分给人看,而跑到网上去展示给别人呢?我告诉你答案:是网络使人心更近人们才愿意这么做!因为现实生活中人们考虑到切身利益怕得罪人、怕遭到报复而不愿说出真实想法,只好戴着面具在那些对他/她有利害关系的人面前过活。比如:有些人他的上司下了一个错误决定,他当面不敢讲却敢在网上骂;有些人有些难以启齿的隐私在现实生活中不敢对人讲,怕遭人耻笑而尼愿在网上讲。所以咱们的国家法律也提倡匿名举报。说一句真话,反映一件真事要靠匿名来说。这是一件让我们所有人感到悲哀的事!但这说明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什么现象?我想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后面你再举证说因为网络上没有出现相关的道德制度和法规来约束,使各种网络犯罪出现很多。我承认这种现象存在,但这并不能论证你的观点网络使人心更远。因为我们用“一分为二”的唯物主义辨证法来看,就会明白:在生活中各种犯罪机率远比在网络上犯罪的人更多,那么你是否也要远离现实生活?当然是不能!所以在当时我们国家的《消费者保护法》和《劳动法》没有颁布出来以前,人们被违法商贩和黑心企业家坑、蒙、骗、压榨。我们能说就要远离商品和私企吗?还是不能!我们要做的不是远离,而是与一小撮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上犯罪的不法份子做抗挣!所以我们说“网络使人心更近了”,尽管里面会也有见不得阳光的东西存在。
另对于对方引用齐克果的话和说了一句我们不可能生活在镜花水月的别处的。对于这一点我也认同,但我想说一句:你好象忘了,没有那一个人说我们要把网络当作我们生活的全部?就像看电视、电影一样,这只是我们生活里众多方式的一种。当然,不排除你方自己这么认为!

对方辩友抛出的第二个论点:“人的欲望需求:网络只是起着安眠作用,情感中的自我影射成分过多。决定了网络使人心更远。”并举证了过多想象带来的“见光死”和只想表现好的一面的人等等。对于这些我只想说以下两点:第一,一位社会学家说过“人有五大需求:一为生理需求;二为安全需求;三为情感需求;四为自我价值体现的需求;五为……”。所有这些都是人的正常需求,这种需求不仅表现在网络中,在生活中更为突出。人们工作时在上司面前努力表现己自己的工作能力,恋爱时在异性面前只展现自己优秀的一面。我们能说我们工作和爱情使人心更远吗?回答是不能!因为我们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更亲近的向对方表达出我们的需求。所以你举的那些例子只能说明网络使人心更近!第二,假如没有想象我们仅停留在现实的社会中便会缺少动力和美好的东西,很多艺术作品和发明是在生活的基础上加上想象的翅膀才产生的。而“见光死”的现象是因为当事人本身心态不稳及不能客观的认识事物才造成的这种巨大反差,用来论证“网络使人心更远”未免太显苍白了。


对方辩友抛出的第三个论点:“人的情感总和一定时,网络只会分散人的精力与时间。”
我认为这就和不能成大事的人说是因为“儿女情长”,才导致“英雄气短”,好色的人说“酒能乱性”一样。自己的原因却要推在不能说话、解释的事物上面。我就让我们觉得对方辩友因为面对“网络使人心更近”这个事实,找不到更恰当的论点便随便抓了一根救命稻草拿了出来。我们都知道任何事物都有个度,工作也好,玩乐也罢!只要超过一定的界限便会物极必反。这只能说明人自身的定力和把握能力不够,怎么能够是因为这个原因网络便变的使人心更远了呢?这正如对方辩友“亦可以清心”例举的那个〈妇女偷牛〉的笑话一样。所以对方辩友此论点下面的具体举证我就不一一驳斥了。


对方辩友的第四个论点:“信任程度:网络极大的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我只想说对方辩友如果看一下我上面的论述,就可以知道这个论点实在没有拿出来的必要了。你用一分为二的辩证法也好,你用眼睛看到的事实说话也好!你都没法回避网络使人心更近这个事实。除非你硬要只看见网络的负面性,而不看见网络的正面处;只看见网络有这些危害,而看不见其他的事物没有这些危害性,我也就无化可说了。这就像一个人在吃鱼时被卡了喉咙,便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吃鱼了。别人还能怎么说呢?


对方辩友的第五个论点:“价值取向:人最终渴望的是那种面对面脉脉的温情,彼此握在手心里的温暖。 ”谈到价值取向我想在进一步讨论一下这个话题,价值取向分为有形的(既具体到经济上的)和无形的(精神上的),而对方辩友只谈了精神方面的,首先我要肯定的是从人的主观心理上讲“人最终渴望的是那种面对面脉脉的温情,彼此握在手心里的温暖”是没错的。可是我们的对方辩友们忘了一个客观事实:既他们自己提到的决定人心远近的决定因素——环境、背景等,由此产生的时间距离和空间距离不能使人们朝夕相处。除非人们不用吃饭了,不用上班了,不用出远门了,不用做别的事了。那我们还真可以天天享受到眼对眼,手握手,身体拥抱身体的脉脉温情。可是可能吗?回答是不可能!那么我们必然需要一种工具来帮人们来传递这种温情:书信可以是这种工具,电话可以是这种工具,电脑网络可以是这种工具。那么这些工具是否有价值取向呢?回答是肯定有!可以想象一下现代的人们如果没有这些工具:远在边关的战士听不到母亲的叮呢,分居两地的恋人享受不到爱的喃喃细语,那么这对于我们的精神是一种多么大的打击和压抑!无疑,电脑网络在这些工具里面不论是从经济的和精神的价值取向都要比其它两种更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电话费一个小时多少钱?上网费一个小时多少钱?EMAIL比书信要快多少倍?我想大家都很清楚!而且电脑网络兼备了另外两种工具的所有功能,且过之!无疑网络作为一种信息载体拉近了人们的距离,所以说网络使人心更近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而我们的对方辩友却说:“电脑网络只是人们传达情感意向的一种载体,本身并无价值取向。幻想依靠电脑网络来维系亲情、改善人际关系,可以吗?不!”。呵呵!要是载体没有价值取向我们要它来干吗?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我们的对方辩友前面否认了作为载体的网络和电话的价值取向,而后面却极力肯定同是作为载体的书信的价值取向。这使我想起了一个关于台湾主持吴宗宪的笑话:他说我生平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带有种族歧视的人;一种是黑人。这说明了什么呢?只能让人觉得对方思维的混乱难以自圆其说,或者是因为当一个新事物取代了被淘汰、落伍的旧事物时对方的排斥感、恐惧感、难以适应感。当然着属于个人问题,我不方便多谈!
另外关于对方所举的那个“吻猪头!”的事例,那正是这样一小部分人的不良心理在作祟,害的广大善良、诚实、可爱的网友背了黑锅,害的不能言语的网络背了黑锅!且听说对方一个辩友自己承认这个恶作剧是她所为。不过这与个人的素质有关,我也不好做过多评论!

在全世界的人们越来越多地接受网络时,在网络的各种价值正迅速地深入我们身边的各个区域时,还有那么一小部分的人在说“网络使人心更远”,我不能不提他们感到悲哀!真想对他们说:人们啊!是什么蒙蔽了你们的眼睛!你看不见山,便能说山不存在吗?我希望你们能擦亮眼睛,站到事实真相的一边来!
(我走下台后,掌声雷动,二言队的兄弟姐妹大喊:三言队的兄弟姐妹们你们不要再徘徊了,不要再犹豫了,加入我们这边吧!我们不计前嫌我们会用鲜花拥抱你们的,且准备了丰盛的礼物来作为给你们的见面礼。)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13:51:00

--  
呵呵,啪啪啪!!!!!鱼好吃。。。嘻嘻。。。。。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3:58:00

--  
在全世界的人们越来越多地接受网络时,在网络的各种价值正迅速地深入我们身边的各个区域时,还有那么一小部分的人在说“网络使人心更远”。

又一个人在谈论网络的作用了,俺觉得网络只是工具,不要把它当老虎来看待!!!
请大家看清楚那个“更”字,网络作用拉近世界的距离是大家公认的,拉近距离就是人心更近吗?明显是武断而没有根据的事实,而这个更远应该从人性上去看,人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动物,不要跟我说你不是,既然喜新厌旧就注定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人心容易变化,一个经常变化的人心又怎么能更加近呢??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05:00

--  
楚客同志,一个经常变化的人心也同样不能更加远,所以,你以上所说是废话!^_^
--  作者:浩水无边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35:00

--  
楚兄,老大,从某个角度来说,现在我们属于同一类人
因为在这个时候,中立的人的和圈子外头的人是一个相同的概念
相信聪明的楚兄一点会明白阿水的意思:)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44:00

--  
以下是引用浅草妖姬在2002-11-13 14:05:00的发言:
楚客同志,一个经常变化的人心也同样不能更加远,所以,你以上所说是废话!^_^


当时也不能说近呀,俺反驳的是第一楼的论点:)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48:00

--  
不能说远亦不能说近,就是你没辩好了,所以是废话,呵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50:00

--  
以下是引用浩水无边在2002-11-13 14:35:00的发言:
楚兄,老大,从某个角度来说,现在我们属于同一类人
 因为在这个时候,中立的人的和圈子外头的人是一个相同的概念
 相信聪明的楚兄一点会明白阿水的意思:)


那阿水先试着打击一下两拍呀:)
--  作者:门外行人
--  发布时间:2002-11-13 18:38:00

--  
啊啊,尘风老兄,你是“二言”啦啦队的吗?
是不是想从三言出来投奔二拍,又有点不好意思,因此自立应该门户叫“二言”啊?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21:06:00

--  
以下是引用浅草妖姬在2002-11-13 15:48:00的发言:
不能说远亦不能说近,就是你没辩好了,所以是废话,呵


中立就是这样了,哈哈~:)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3 21:15:00

--  
呵,这中庸之道俺可要好好学学。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21:51:00

--  
对对!!
欢迎浅草加入 中立队伍:)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3 21:53:00

--  
那只是我的选修课程!:)
不多说了,要关门了,同志们,加紧灌啊!!!!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21:57:00

--  
最后几分钟咯!!
:)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3 21:59:00

--  
你跑得贼快,有点跟不上,狮子也在赶呢,呵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4 10:43:00

--  
呵呵~~你帖子数目可比俺多多了:)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4 10:45:00

--  
但你的效率比我的高,加油吧,胜利属于持之以恒的人!:)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4 10:52:00

--  
是的是的!!俺一定不会超过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