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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三辩答辩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3&rootid=&id=3953)


--  作者:雨夜昙花.
--  发布时间:2002-11-13 8:49:00

--  正方三辩答辩
正方三辩:雨夜昙花
正方观点:网络使人心更远


  首先谢谢反方二辩同意我方关于人心的概念,也同意“要想辩明”网络使人心更近/更远”这样的命题,只能从人心远近的决定因素谈起”。因为,这是问题的关键。——谢谢,非常感谢。他的同意是一种伟大的弃暗投明行为,意味着他在心里否定了反方一辩的论证。(大家看看一辩的文章,谈到了这些问题的关键吗?)
  下面,我就简要的回答反方二辩提出的质疑并指出他的一些谬论。
  “这些说的都是因为生活背景和环境的不同导致人心距离很远。”,错了,不是这样的。不要只去看焦大与林妹妹,还要看看罗切斯特与简.爱,去看看《傲慢与偏见》中的谁与谁……关心你一下,不要老将眼光盯住一点,这样很不好的。不明白为何反方二辩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逻辑错误——我想告诉你的是,所有的人都不可能有相同的生活背景和环境,那么他们之间岂不是人心距离都很远?谬论!荒唐!
  “一个倾向于追求精神生活的人和一个追求物质欲望的人,他们之间也是很难有共同语言的。”大错特错!他们之间可以谈论天气,可以谈论性爱,可以谈论网络,可以谈论服装——这些不是共同语言吗?你怎么去理解“因缺陷而彼此寻找彼此期待。”?
  “没有把这些因素理解为是人的因素,而错误地将这些理解为是网络的背景、环境、欲望需求。”——能告诉我在正方一辩的文章哪一段哪一句是这样的理解的吗?如果没有,那只是你的杜撰。
  “由于她将论证的前提理解错了,导致以后的一系列论证都是无效的。”——你一定学过三段论的。你的理解中,只有一个前提吗?难道还要我把三段的公式写给你看,去分析三段论的具体推论吗?费一下笔墨也无妨:大前提是决定人心远近的因素是所处的背景、环境、个人的欲望需求、价值取向、信任程度。小前提是网络中的背景、环境、个人的欲望需求、价值取向、信任程度。
  不去谈网络中的这些,难道要去谈现实中的这些吗?
  “比如利用网络进行犯罪什么的,我承认对方所说的都是事实,但这什么也说明不了,因为我同样也可以举出网络不虚伪的例子,同样也可以举出利用网络使人心更近的例子。比如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错了!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能证明人心更近吗?不要告诉我,你常去医院,就与医生的心近了;常被人教育,就与老师的心近了。
  “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反方二辩又说“了解就是心近”,心近怎么会分手?自相矛盾,左手拍右手,二拍?
  了解就是心近吗?——你了解他睡觉时有打鼾的习惯;了解他喜欢喝酒;了解他喜欢说假话、喜欢说大话;了解他虚伪、无情——会心近吗?给一张简历表让你看,你就觉得他的心一下子与你近了?错了!还用回答吗?
  “谁说虚拟的东西没有诚信呢?”——你说虚拟的东西有诚信,你证明给人看啊。提醒反方二辩,我方说的是以虚拟为前提。断章取义!我方说了虚拟的对立面是诚信吗?又何来混淆一说?
  “有一个电子邮件的问候,是不是也能弥补一些,也能使心变近”——说话要说完嘛。告诉大家弥补了一些什么?大前提:电子邮件的问侯,小前提:弥补一些。结论:也能心变近。不知你怎么推出来的。真是牛头接在马腿上。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8:52:00

--  
我知道什么叫断章取义了。

--  作者:雨夜昙花.
--  发布时间:2002-11-13 8:56:00

--  
因为你不懂得读文章。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9:05:00

--  
呵呵,是我不喜欢你的这文章而已。。。
你怎么这样,说你断章,你就说我不懂。。
行行,我是文盲我怕谁。
--  作者:水木冰心
--  发布时间:2002-11-13 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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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谁在断章取义。
--  作者:雨夜昙花.
--  发布时间:2002-11-13 9:10:00

--  
许你说话就不许我说?
我不是文盲我更不怕谁。
--  作者:吃辣子的狮子
--  发布时间:2002-11-13 9:11:00

--  
对待文章,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看法。言辞激烈没关系,但不能使其他的东西参合到评论中去,双方队员和拉拉队都应该注意这样的问题的。

冰冰,呵呵,我是老妈子,所以罗嗦的:)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1-13 9:13:00

--  
我支持花花。

布衣,我们三言要倾情演绎拍砖经典!!!

你们加油!!!


--  作者:梦幻SXQ
--  发布时间:2002-11-13 9:14:00

--  
花花  好! 哈哈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9:16:00

--  
呵,好啦好啦,我也来断章一下,凡是说你帖子断章的,全是不懂看帖的。哈。。。
--  作者:欢乐书生
--  发布时间:2002-11-13 9:16:00

--  
通篇都是在蹂躏我方阿三同志,完全没有看出昙花自己的观点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9:20:00

--  
欢欢,你会不会看文章的呀?懂不懂的呀?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1-13 10:54:00

--  
以下是引用欢乐书生在2002-11-13 9:16:00的发言:
通篇都是在蹂躏我方阿三同志,完全没有看出昙花自己的观点

欢乐书生,你错了!昙花的观点就是告诉阿三哪些是谬论,哪些悖论,哪些是胡说。
而我的观点是:告诉你,你的观点错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13 10:54:32编辑过]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9:26:00

--  
昙花这篇文章只是找出对方的漏洞给予反驳,而没有很好在此基础上巩固三言的观点!:)
--  作者:一样
--  发布时间:2002-11-13 9:27:00

--  
呵呵,昙花啊,不象是你的作风啊,你是大姐姐,怎么能跟小妹妹吵来吵去啊,我现在真是晕了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1-13 9:30:00

--  
呵呵呵。。。。。。。
花花呀,我支持支持你。。。。
三言三言,请倾情演绎拍砖经典!!!


--  作者:珠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9:30:00

--  
无知的话,你可以不做声,没人会当你是哑巴的。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1-13 9:32:00

--  
以下是引用纫兰楚客在2002-11-13 9:26:00的发言:
昙花这篇文章只是找出对方的漏洞给予反驳,而没有很好在此基础上巩固三言的观点!:)


楚兄:
一辩是立论,二辩是驳论,三辩是答言。也就是回答对方提出的质疑,如果提出的问题本身是错误的,可以指出错误。这就是三辩的职责。


--  作者:雨夜昙花.
--  发布时间:2002-11-13 9:33:00

--  
快乐书生:我是三辩,职责是答辩。除非我不支持我们一辩的观点,我才要另来一套。可我觉得珠儿的观点是我所支持与拥护的,自然不用逾越职责。
另外请问快乐书生,“蹂踏”一词的含义,我的词典里这个词的意思是:“践踏,比喻用暴力欺压、侮辱、侵害。”——《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我用暴力对待阿三?晕!我就是想暴力,那也得在现实里呀!而且,我怎么欺压、侮辱?侵害了?请说明!若无实例,就不要胡乱用词!
我对这种挑拨我与阿三关系的用词强烈抗议!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1-13 9:33:00

--  
珠儿:
我们要微笑着。。。。
我们先喝一口开水。。。
我们要柔柔的击在对方最痛的地方,然后轻轻问一声:“你痛吗?”

呵呵~~。。。


--  作者:欢乐书生
--  发布时间:2002-11-13 9:34:00

--  
谢谢凤凰,以后我看昙花的文章时,每次都请您来做翻译,我不太会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13 9:34:29编辑过]

--  作者:欢乐书生
--  发布时间:2002-11-13 9:38:00

--  
顺便告诉昙花,我说的是 蹂躏,,而不是 蹂踏,,

看来不会看文章,还不止我一个人~


--  作者:吃辣子的狮子
--  发布时间:2002-11-13 9:39:00

--  
以下是引用凤凰在2002-11-13 9:33:00的发言:
珠儿:
 我们要微笑着。。。。
 我们先喝一口开水。。。
 我们要柔柔的击在对方最痛的地方,然后轻轻问一声:“你痛吗?”

 呵呵~~。。。


这话我强烈支持。我们是鲜花一样的F4,我们怕自己伤筋动骨:)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1-13 9:45:00

--  
狮子:
不客气。心是我们自己的,我们犯不着和自己的心过不去。
我们微笑着,我们开心着。。。。我们大笑着。。。

呵呵呵,我们决定倾情演绎拍砖经典。呵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13 9:45:13编辑过]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9:43:00

--  
以下是引用凤凰在2002-11-13 9:32:00的发言:
 楚兄:
 一辩是立论,二辩是驳论,三辩是答言。也就是回答对方提出的质疑,如果提出的问题本身是错误的,可以指出错误。这就是三辩的职责。

呵呵~~俺不懂,看来俺还是晕晕的,哈哈~~:)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9:43:00

--  
凤凰儿,你真成复读机了呀?不过这样不累倒是真的。呵呵,省力。。。向你学习:两拍必胜。
--  作者:雨夜昙花.
--  发布时间:2002-11-13 9:44:00

--  
快乐书生:对不起,我用联想时把字打错了,而我查的的确是“蹂躏”一词的含义,要不要我扫描下来让你看?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9:45:00

--  
楚楚你也不懂了呀?呵呵。。。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1-13 9:48:00

--  
蒴儿:
谢谢关心。
我是三言的啦啦队长,自然会支持他们。我就是累到打吊针也会替他们加油的。

是复读机也好,是什么也好。。。说什么也没有关系。

我来辩论赛这里,就是要想看看精典的辩驳。所以,我会高喊我方加油。

三言的辩手们,请别手下留情,三言的辩手们,请你们尽情演绎拍砖经典!!
为了所有支持你们的啦啦队们,你们努力加油呀~~~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1-13 9:50:00

--  
楚兄:
没关系,你一边先休息休息,然后再来。
--  作者:欢乐书生
--  发布时间:2002-11-13 9:52:00

--  
我发现三言的朋友中多人喜欢翻书,且以书为据
--  作者:凝幽
--  发布时间:2002-11-13 9:53:00

--  
蒴儿,不用费力和他们多说什么。

太过自负的文章,又没有自己的观点,这种辩论本就毫无意义,和他们理论还显得我们自己降了身份。


--  作者:欢乐书生
--  发布时间:2002-11-13 9:54:00

--  
幽,是不是所有跳舞的头像的ID,都是咱的队员?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9:55:00

--  
以下是引用蒴儿在2002-11-13 9:45:00的发言:
楚楚你也不懂了呀?呵呵。。。


俺现在已经明白了,呵呵~~
在辩论中学习,在辩论中进步!:)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1-13 9:56:00

--  
呵呵呵呵。。。。。


--  作者:凝幽
--  发布时间:2002-11-13 9:58:00

--  
以下是引用欢乐书生在2002-11-13 9:54:00的发言:
幽,是不是所有跳舞的头像的ID,都是咱的队员?

是的。这次两拍啦啦队都是统一着装。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0:00:00

--  
俺就是一直怀疑那只猫到底是谁呢??
--  作者:凝幽
--  发布时间:2002-11-13 10:01:00

--  
嘻。一定不是楚楚喽。
--  作者:雨夜昙花.
--  发布时间:2002-11-13 10:28:00

--  
http://www.ynagri.gov.cn/news_pic/abdd12345.gif

我无法把图片帖到这里来,所幸有朋友帮我把图片上传。


对于一个词,我会去翻词典来确定其准确含义再使用它,如我连这词的含义都不懂,那是对听我说这个词、看我写这个词的人的极大不尊重。
我不认为这也是可以取笑的。
现在,我请快乐书生解释并举例说明,我怎么蹂躏阿三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13 10:28:03编辑过]

--  作者:吃辣子的狮子
--  发布时间:2002-11-13 10:24:00

--  
呵呵,昙花,你真认真,你还真扫描上来了哈,偶彻底地一个晕倒~~~~~~
--  作者:雨夜昙花.
--  发布时间:2002-11-13 10:33:00

--  
狮子:我也真是没办法呀。无端端被人这样说,可是我头一次。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3 10:33:00

--  
我说句真心话,决对客观!
不管辩论是哪方输赢,我觉得我方表现出了其优良的品质(除我之外),这种品质是与个人素质有关的,不用我作过多赘述,还有中立的楚客同志,我很欣赏你。
忘了补充一条,以上谨代表我个人观点。嘻
--  作者:吃辣子的狮子
--  发布时间:2002-11-13 10:36:00

--  
呵,浅草,吧唧吧唧,楚楚会飘起来的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3 10:51:00

--  
呵,我以两拍为荣!!!!!!!!!
--  作者:欢乐书生
--  发布时间:2002-11-13 11:17:00

--  
言辞之争,争之无味。既然昙花如此较真,我也提几句:


不明白为何反方二辩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逻辑错误——

谬论!荒唐!

你一定学过三段论的。你的理解中,只有一个前提吗?难道还要我把三段的公式写给你看,去分析三段论的具体推论吗?

你常去医院,就与医生的心近了; [阿三身体不好吗?]

不知你怎么推出来的。真是牛头接在马腿上。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1:20:00

--  
以下是引用浅草妖姬在2002-11-13 10:33:00的发言:
我说句真心话,决对客观!
 不管辩论是哪方输赢,我觉得我方表现出了其优良的品质(除我之外),这种品质是与个人素质有关的,不用我作过多赘述,还有中立的楚客同志,我很欣赏你。
 忘了补充一条,以上谨代表我个人观点。嘻



俺的心已经飘起来了,哈哈~~
谢谢浅草的青睐:)
--  作者:雨夜昙花.
--  发布时间:2002-11-13 12:46:00

--  
回答欢乐书生:
《现代汉语词典》一书里对这两个词的解释是:
谬论:荒谬的言论。
荒谬:极端错误;非常不合情理。
就算我把两个词义相近的词一起用了,也只是一种表示强烈语气的方式。

“你一定学过三段论的。你的理解中,只有一个前提吗?难道还要我把三段的公式写给你看,去分析三段论的具体推论吗?”
这是加重语气,表示我不信阿三不懂三段论,因为我向来佩服阿三的学识。

“你常去医院,就与医生的心近了;”
这一句是打比喻,针对上述的事例再一次举例。为了强调这事的不可理议,所以我用了“你”,意思是请读者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这事不合逻辑,并不专指阿三本人。这种用法许多文章中都出现,如朱自清先生散文诗《匆匆》最后的结束语:“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晚生后辈便常模仿为:“聪明的你”,但这里的“你”字并不专指某人。我这里不过是模仿,学习。
“ [阿三身体不好吗?]”
这我不知道,很对不起,这个问题我无从回答。

“不知你怎么推出来的。真是牛头接在马腿上。”
这话是针对阿三先生“牛头不对马嘴”一句而说的。虽然我把马嘴改成了马脚,那也只是为了使语气更强烈。

难道这些话就是你所谓的“通篇都是在蹂躏我方阿三同志”?再重复一遍“蹂躏”的含义:践踏,比喻用暴力欺压、侮辱、侵害。我的这些词能产生暴力?这些词是欺压?侮辱?还是侵害?我是真的不明白!

另外,虽然我与阿三先生交流不多,但我向来尊重他,因为在那不多的交谈里他教我了许多东西,如穆旦的诗,如沈从文的散文,如砖文的撰写……我一直把阿三先生当做我的朋友,所以在写此文时我毫无顾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一直认为辩论就是要针尖对麦芒。而正相反,如果我不认识阿三先生,可能写这篇答言时我会对其中的词句慢慢斟酌,找一些对方能接受的词句来用,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那样的辩论文将是很冗长并无力的,而这次我们的队长要求我们做到:短、快。正因为我的对手是阿三先生,我相信他,所以才放肆地把我所有的想法大胆地呈上。

正如对快乐书生你本人一样,我们在聊室里会相遇,你喊我花花,我很快乐地答应,并开心地喊你“快快”,我自认为我们之间并无恩怨,所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那个词用在我身上。因为我常在报上看到这个词,多用在形容一些欺弱凌幼的人身上,特别是用来形容那些人对待女子上。所以当时我就蒙了,我不知道一篇参辩的文章可以达到这个效果,再一翻词典,我觉得我没有动用我向来厌恶的暴力,所以我要求解释并抗议。
我不觉得我过份。


虽然我已答应布衣不再跟帖发言,本来我想另开一帖,因我只是答应了他不跟帖,并没有说我不新开帖。但我想,对于我这次没有尊重他的意思,他会理解我的。


--  作者:欢乐书生
--  发布时间:2002-11-13 12:59:00

--  
我只是没想到在此时此景之下,“蹂躏”这个词,你会这样理解。

多说无宜,你这样理解,我不能说你错,因为你有根据,所以我写了致歉信,我的错我会承担。

看到你这么较真,我很高兴,因为我也是个认真的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13 12:59:25编辑过]

--  作者:珠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12:59:00

--  
昙花:不要顾虑太多,这样就文而论的跟帖应该是可以的。
--  作者:雨夜昙花.
--  发布时间:2002-11-13 13:06:00

--  
珠儿姐:呵呵,谢谢你理解。:)
我去午休了,你也休息去吧?
建议:下次应玩一点轻松点的东西,你知道我这么懒,翻这个字典就够我累的了,呵呵。


--  作者:人晕亦云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00:00

--  
有辩论就永远有断章取义的指责。
有辩论就会发生将对方逻辑推导出谬论事情。

只是看谁能做得更好,更加天衣无缝罢。


--  作者:浩水无边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04:00

--  
以下是引用纫兰楚客在2002-11-13 11:20: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浅草妖姬在2002-11-13 10:33:00的发言:
 我说句真心话,决对客观!
  不管辩论是哪方输赢,我觉得我方表现出了其优良的品质(除我之外),这种品质是与个人素质有关的,不用我作过多赘述,还有中立的楚客同志,我很欣赏你。
  忘了补充一条,以上谨代表我个人观点。嘻
 


 
 俺的心已经飘起来了,哈哈~~
 谢谢浅草的青睐:)

还有我,对楚兄也是绝对的欣赏佩服,哈哈,我犯错了,绝对不能随便用的
好像有人说你是小男生?在我眼里,你也是一个小男生,而且是一个特找人喜爱的小男生:)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06:00

--  
哈哈。。。。我仿佛看到楚楚脸红了。。。。
--  作者:浩水无边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07:00

--  
以下是引用人晕亦云在2002-11-13 14:00:00的发言:
有辩论就永远有断章取义的指责。
 有辩论就会发生将对方逻辑推导出谬论事情。

 只是看谁能做得更好,更加天衣无缝罢。



人兄的话,就是今天我那篇帖子后面说的话里面所蕴涵的意思之一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07:00

--  
以下是引用浩水无边在2002-11-13 14:04:00的发言:
 还有我,对楚兄也是绝对的欣赏佩服,哈哈,我犯错了,绝对不能随便用的
 好像有人说你是小男生?在我眼里,你也是一个小男生,而且是一个特找人喜爱的小男生:)
 


嘿嘿~~大家都来看看什么是自相矛盾吧!
1、水称俺为 楚兄
2、又说你也是一个小男生

如果俺是小男生,那阿水是不是更加小朋友化了,难怪浅草也说你可爱来着:)

哈哈~~俺也犯错了,本来阿水就可爱了:)


--  作者:过尽千帆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09:00

--  
嘻嘻,楚楚本来就是可爱来着~~~~~~

有没有要参观,门票钱交到我这儿来~~~~~~~~


--  作者:浩水无边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10:00

--  
以下是引用纫兰楚客在2002-11-13 14:0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浩水无边在2002-11-13 14:04:00的发言:
  还有我,对楚兄也是绝对的欣赏佩服,哈哈,我犯错了,绝对不能随便用的
  好像有人说你是小男生?在我眼里,你也是一个小男生,而且是一个特找人喜爱的小男生:)
  
 


 嘿嘿~~大家都来看看什么是自相矛盾吧!
 1、水称俺为 楚兄
 2、又说你也是一个小男生

 如果俺是小男生,那阿水是不是更加小朋友化了,难怪浅草也说你可爱来着:)

 哈哈~~俺也犯错了,本来阿水就可爱了:)


知道什么是人云亦云吧?谁叫人家小姑娘认为楚兄是可爱的小男生呢
哈哈~~~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13:00

--  
阿水不要顾左右而言其他呀:)
--  作者:flyfree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18:00

--  
真正的辩论!
--  作者:浩水无边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21:00

--  
楚兄,阿水决定跟您混了,可爱的小男生,阿水的老大,哈哈~~~~~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21:00

--  
我是晕了,是男是女,我已分不清,昏迷!!!!!!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24:00

--  
水水:你跟他混了????????那那那。。。。。。。。。。。他说是人心远耶。。。。。。
--  作者:浩水无边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30:00

--  
蒴儿,我对狮子说过,我现在是游戏圈子外头的人,哈哈~~~~~~~~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31:00

--  
以下是引用浩水无边在2002-11-13 14:21:00的发言:
楚兄,阿水决定跟您混了,可爱的小男生,阿水的老大,哈哈~~~~~


嘿嘿~~阿水真的乖呀!!跟着楚客走,辩论问题手牵手(呕。。。。)

浅草:又晕倒了,大家快去救助一下嘛!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33:00

--  
5555555555555555555,你还和他手牵手的走??????????/555555555555555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4:39:00

--  
蒴儿干什么哭呀??

迷糊ing~~:)
手牵手也是兄弟吧,嘿嘿~


--  作者:过尽千帆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04:00

--  
嘻嘻,楚楚你手牵手的兄弟太多了~~~~~~~~

楚楚外号千手如来~~~~~~~~~


--  作者:凝幽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06:00

--  
多手?嘿嘿。。。。。水母近亲哦。
--  作者:过尽千帆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07:00

--  
嘻嘻,如果不是千手如来,那么多XDJM的手,楚楚如何一一牵来?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07:00

--  
倒~~那是多足吧!:)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15:00

--  
以下是引用雨夜昙花.在2002-11-13 13:06:00的发言:
 建议:下次应玩一点轻松点的东西,你知道我这么懒,翻这个字典就够我累的了,呵呵。

花花,有轻松的东西记住叫我一起玩。。。。


--  作者:凝幽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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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有这么“不轻松”吗?

呵呵。我和蒴儿玩得倒是不亦乐呼。。。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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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白银骑士而努力吧。。。。。。。哈。。。。。
--  作者:凝幽
--  发布时间:2002-11-13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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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哟。你还真能灌。。。
--  作者:蒴儿
--  发布时间:2002-11-13 1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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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俩彼此彼此吧??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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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比俺都厉害,失落ing~~
--  作者:门外行人
--  发布时间:2002-11-13 1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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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真是牛头接在马腿上”这样的句子,出自啦啦队员之口可以,而由正式辩手说出来就有点超出“辩”的范围,不像辩手风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