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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辩题的一点理解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3&rootid=&id=3920)


--  作者:苇岸
--  发布时间:2002-11-12 18:42:00

--  我对辩题的一点理解
本来想晚一点再写这篇文字的。因为初到贵地,根据我的人生经验,应该保持起码的观察和等待,呵呵。
坦率地说,刚看到这个辩题时我不禁哑然失笑。因为这个辩题既是一个有陷阱的辩题,又是一个“宏大叙事”,让人无从把握,难以描述。我把我对这个辩题的理解归纳如下:
一,这个辩题最根本的一个关键字是“更”。
如果这个辩题的题目改为:网络使人心接近(遥远),我们就可以演变出如下很多类似的辩题:
1,书籍使人心接近;
2,电话使人心接近;
3,汽车使人心接近,
N,技术革命使人心接近。
所以,在辩论“网络使人心更近”之前,双方应该辩论的是“技术革命是否使人心更近”。
在这个意义上,我说这个辩题是个有陷阱的辩题。
二,如果我们要讨论技术革命对“人心”的改变,要面临的问题就实在太复杂了,这无疑属于“宏大叙事”。
首先,什么是“人心”?这个概念既有生物学上的含义,又有哲学,伦理学,政治学上的含义。比较遗憾的是目前的辩论双方对这个概念的解读都比较狭窄,也比较简单。当然,想在几千字的发言里清晰界定这个概念确实很难。
其次,“人心”即有好心,也有坏心。这是常识,无须多言。可惜,我们辩论的双方似乎没有认识到这个常识对辩论的意义。网络可以使人性中美好的一面接近或遥远,也可以使人性中的“恶”更接近或遥远。现在辩论双方似乎只允许网络使“人心”中善的一面出现,而不允许网络使“人心”中恶的一面出现,正反双方都陷入这个误区,其实,这是违反常识的,网络使人性中的善恶都有了张扬的更大可能。
三,“人心”远近的尺度是自由的尺度。
波普尔说:反对大词。为什么呢?因为大词都是不可准确界定和描述的,都是“大而无当”的。这类大词包括爱,人心等等。所以,我们也不可能有“人心”这个概念的准确定义(这是出题人设计的又一个陷阱,呵呵)。现在辩论双方提供的“定义”都是片面的(无贬损的意思)。但不是因为没有准确的定义我们就无法发表看法,就像爱也没有准确的定义,但我们每个人都对爱有自己的理解一样。
我们应该明确,人心不是凭空出现的,人类的心智或人性不是上帝的产物,而是人类实践的产物。换句话说,人类如果没有交往,也就不会有什么“人心”了,也就不会有什么人类社会了。交往就必须借助工具,如语言,文字,舞蹈,组织,也包括网络技术。当然,这样的工具和人心的远近没有必然的关系。
比如,八股文无疑使“人心”中审美乐趣的一面更远,优美的文字无疑使“人心”中审美乐趣的一面更近。封闭的组织比如纳粹法西斯政府无疑使“人心”中善的一面更远,恶的一面更近。
所以,我们单纯谈论技术革命对人心的改变是无意义的;所以,我以为“人心”远近的尺度是自由的尺度。
当然,我指的自由是自由主义者有严格界定意义下的自由,而绝不是为所欲为。关于这个话题,如果有兴趣,我们可以另外讨论,在此无法多言。
一种工具当它可以促进人类的自由度的时候,我们都可以认为它使人心更“近”(使人的善更近);当一种工具限制了人类的自由度的时候,我们都可以认为它使人心更“远”(使人的善更远)。
具体到网络来说,当它在自由的状态下生存的时候,它无疑使我们更近;当它在非自由的状态下生存的时候,它无疑使我们更远。
四,以上只是我对这个辩题的一点理解,辩论双方的精彩之处被我忽略,因为有专家点评,我是不够资格说话的。


--  作者:flyfree
--  发布时间:2002-11-12 1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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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抓住辩论的要点来定义很好啊:)
--  作者:苇岸
--  发布时间:2002-11-12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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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在讨论“网络。。。。。。。。。。”双方应该辩论的是“技术革命是否使人心接近”,而不是“更近”。笔误,抱歉。
--  作者:斜插芙蓉醉瑶台
--  发布时间:2002-11-12 1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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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觉得出这个便题的人应该打板子
--  作者:江月
--  发布时间:2002-11-12 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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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苇岸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欢迎大家各抒已见。

此文我加为精华,并置顶一天。


斜插芙蓉醉瑶台:此题是某年大学辩论的题目,当时在三言两拍论坛共出五题,请大家投票选出辩题,绝大多数的投票选了此题,这也说明网络一天天的深入生活,影响着我们的生存状态和生存观念,得到大家的重视。


--  作者:义顶
--  发布时间:2002-11-12 2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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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辩题并没有错!首先,我们在没有接触网络时,人们之间的关系就有远近之分,而现在只不过多了一种催化剂,要么使这种“化学反应”的速度更快,要么反之。其次,辩题既然已经出了,辩者就只能根据辩题的方向来考虑自己的资料是否正确,而不是要求更换辩题不是吗?
--  作者:轻雨落檐
--  发布时间:2002-11-12 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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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呼呼去了~
--  作者:苇岸
--  发布时间:2002-11-12 2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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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斑竹的照顾,多谢,呵呵。
其实,这个辩题本身还是有意义的。我以为出题者原本的用心是要讨论个体的疏离感在网络时代的变化,但出的题目无疑太“大”了,以至我们不得不界定各种概念和标准。
“人心”的远近的标准是什么?恐怕很难有一个标准,但我以为有个尺度。“人心”远近本身是一种状态,而评价一个人文意义上的状态的“标准”则是自由与否。自由的状态本身不保证“人心”的远近,但如果没有自由的状态,则“人心”中的善一定是远的,“人心”中的恶一定是近的。
我们设想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网络上只允许传播法西斯的言论,那你说“人心”是远还是“近”?答案不言而喻。我们也许无法知道什么是对的,但我们至少应该明确什么是错的。我们也许无法给“人心”远近一个简单的标准,但我们至少应该明确一种人文意义状态的尺度“标准”。
工具理性一直和价值理性互相纠缠。作为工具的网络,它是一种手段,一种方式;作为价值判断的“人心”,它是一种状态,一种情绪,一种表达。网络与印刷术,电话等一样和人心的远近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应然的联系。无论什么样的工具革命都会面对人类心灵的根本问题,在这里,确实存在“更”的判断问题,但这个“更”是建立在工具或技术对人类心灵的影响的前提下的。
衷心期待辩论双方有更精彩的言说。
--  作者:苇岸
--  发布时间:2002-11-12 2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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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顶朋友:
我觉得你说的是对的,正所谓“人都是在约束条件下选择的”。我也只是想表明对辩题的一点理解。当然,潜台词是希望在今后几天的辩论中,辩论双方能考虑我提供的辩论思路,我想你也不会认为我是在给辩论添乱,呵呵。有机会再交流,祝好。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2 2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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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个论题中的“网络”应该的上网交流,因为网络本身只是一个传输载体,它根本就不能让人心改变什么,而上网的是人,主体的是人,也只有人通过网络上的交流才能出现使人心接近 或者远离的情况。
同样的道理,就如我们生活中的电视,电视本身能做什么?也只有我们看电视,才能体现它的作用,因此这次论坛中的网络应该是一种大众化的语言,它本意就是上网交流。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1-13 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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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吴靖说从联众新来的朋友如何如何厉害,且着重介绍了这位苇岸朋友,开始我还不以为然,今早一看,乖乖,发言果然不同凡响。呵

[此贴子已经被浅草妖姬于2002-11-13 9:03:59编辑过]

--  作者:凝幽
--  发布时间:2002-11-13 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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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疏慵自放
--  发布时间:2002-11-13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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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楚客对辩题中 "网络" 二字的解释.  不该是物理的"网络"对人心的影响,
应该看人从网络中摄取的东西或这种方式对人心的影响.

这样理解就不会出现,一辩边民绕大圈谈论狼烟的事了,

"上网交流"使人心更近(远)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1-13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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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一下,哈哈~~
可惜你不是裁判了:)
--  作者:如風不羁
--  发布时间:2002-11-15 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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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啊~~~
--  作者:如風不羁
--  发布时间:2002-11-15 2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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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