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劲龙吴靖
-- 发布时间:2002-12-16 1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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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居之家作品: 作者: 边走边唱(nicedreams) 时间:2002-12-6 16:14:16 [删除] 那是一个小资情调严重膨胀的年代。 众所周知,那时候离鸦片被毛子们贩到中国大陆还有850年,所以当时人们体格强健,国力也还昌盛,甚至可以算得上强大,到处是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而这一派太平景象最突出体现的地方莫过于当时中国人民的伟大首都:汴梁。也被称为东京,因为陆游和表亲戚在那里谈恋爱的缘故,后人还把这件事改编成电视剧,叫《东京爱情故事》。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改成开封了,这个名字我不太喜欢,不过我喜欢与否汴梁或东京以及开封并不在意。 虽然我不喜欢开封,但对于汴梁也就是东京我还是充满仰慕之情的,其最重要的原因是那时候汴梁就已经是个国际化大都市了。帝王大道(汴梁最繁华的大街,作为为数不多的开放区域接待外国游客,也作为外国元首访华时的主要景点)上各人种品种齐全,有说X你MA的北京人,有说娘西皮的浙江人,有说龟儿子的四川人,有说丢老母的广东人,甚至还有说F*CKYOU的英国人,说八格呀鲁的日本人。东西南北方各种文化的广泛交流,使得当时汴梁城的居民们对衣着等生活品质空前讲究,几乎达到了小资情调的程度。这就使当时帝王大道上的霓裳服饰全球连锁店东京总店成为最热闹的店面,门面占了半条街。 这一天,正式霓裳公司推出本年度新款男女套装,还没开张,帝王大道上就挤满了男女老少各色人等,竞相争睹最新流行款式,那些力气大块头好的,再加上一点点运气,说不定还能抢购到一套,风风光光地穿着回家,在街坊四邻面前体面一回。 我个人对这次新款服装的创意也是充满的倾慕。 首先是一套男子服饰,由于北宋时重文轻武,所以服装设计也散发着儒雅之气:一顶苹果绿纶巾,往左右各耷拉下约一尺长的帽耳,吟诗作词时摇头晃脑,该帽儿就左右摇晃,颇为飘逸,若是科场或教馆中众人同时吟诗,则仿佛无数柳条飞舞,蔚为壮观,很有当今NBA篮球宝贝的风采。总实用价值来看,还能用于偶尔伤风时擦鼻涕,当然是用背面,用正面则有辱斯文。 外面是一件鹅黄色的长袍,内衬粉红对襟,穿在身上显得无比青春亮丽,如果自己再有一双顾盼生姿的美目,一路从帝王大道走家回去,后面一路尾随30名左右的无知美少女不再话下,如果季节合适,兴许还能把护城河里觅食的小鸭子诱拐几只交下人煮来吃。 长袍里面是宝石蓝的长裤,显得穿者华贵典雅,而且前后均开缝口,由同色布带系成蝴蝶结,可以根据大解或小解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解开结子的数量,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万一布带因使用时间过长而不能系上,还能做开裆裤来穿,显得天真活泼,童心未泯。 至于鞋子,由于当时的面料制作工艺还不够成熟,只是普通的黑色高帮厚底靴,但这双靴子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在靴子底部开了无数个小孔,这主要是针对当时国际性都市所带了的弊端----从爪哇国进口的香港脚在汴梁蔚然成风,于是让脚方便透气,缺点在于若是很多人同时穿着这样的鞋子走在帝王大道上,皇宫内的人畜均会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严重者会窒息休克,但当时不太注重环保,所以也没太大关系。另外就是使穿者仿佛走在悬空的鱼网上,可以充分刺激脚底神经,强身健体,而且只能缓步而行,对推动社会文化风气大有好处。 第二款男装则是提供给武士的,虽然是给第二类公民的衣着,但从设计中也充分吸收了文人雅士的衣着特点。 首先也是一顶帽子,但考虑到武士们普遍动作幅度较大的特点,在帽子后侧下方设计了两根一丈长的布带,以方便把帽子固定在脑袋上,该帽子戴好以后,可以把脑袋捆得如同嘉兴粽子,非常好看。可见在北宋时期我国裁缝就开始懂得运用仿生学的原理为人民服务了。 而上衣则是紧身短打露脐装,胸前还锈了一个首都最酷的日常用语:靠!(这还有个典故:该上衣一推出,立刻在武士中流行起来,街上很多人穿,有英国商人觉得好看,但不知道“靠!”的含义,于是很谦虚地问穿着它的武士:“咸森,这个是神马意思?”武士很牛地一仰头:“靠!这都不知道。”然后洋人更谦虚地请教:“靠神马?”武士为了显示自己阳刚,指了指不远处一头奶牛。 洋人回国后,得意地跟他们国家的人炫耀他在国外学来的舶来语,这就是现在英语中奶牛发音的来历)。 裤子则是传统的形式,不同之处是在大腿正面锈了一个人体部位图形列表,这主要是为了方便武士在杀人时计算力量,用力过大容易把人杀的遍地鲜血,有悖儒雅的社会风气。比如我要去杀人家,就必须先目测对方的外型,然后拜个白鹤亮翅的甫士,同时低头对照大腿上的图形。然后客气地说:“阁下长的头圆口方,仿佛一枚铜钱的模样,我若把铜钱劈为两半,实在于心不忍,还要背负吝啬的名声,我看还是把阁下的铜钱完整取下,请阁下配合。”由于很有礼貌,通常人家也乐于配合一下。 武士的鞋子和文人则不太一样,薄底矮帮,一是要显示出二等公民的特点,二也为了杀文人时行动比较方便。但为了不能让武士比文人更舒服,官府就出面规定买楔子的人必须现场量尺码。然后提供小一码的鞋子给顾客,为此,后来很多人上山当了草寇,这说明凡事都有两面性,既能把坏事变成好事,辨证唯物主义在当时已经有了雏形。 主 题 穿在公元1000年----后半部。女装篇 类 别 吃穿住行 作 者 边走边唱(nicedreams) [上一篇] [下一篇] [回复] [精华区] [返回] 时间:2002-12-8 15:57:47 [发到邮箱] 两款时尚男装的推出,在帝王大道上立刻引起轰动,观者如云,抢购者争先恐后甚至相互践踏,引起不小的骚乱,在官府的干预下,霓裳公司不得不提前将女装新款推出,以转移抢购者的注意力,避免引起社会治安问题。在观众们的热情推举下,当时就从人群中挑选出阿春嫂和文二姑两位如花美女作为模特为观众表演现场秀。 现在我们需要简单介绍一下模特的情况:阿春嫂乃一中年美妇,因其体态妖娆,眼角含春,故一直被街坊四邻尊称为阿春嫂,至于本名倒没人记得了。 她今天要试穿的是一套颇具革命性的服装。盖因北宋时期社会风气儒雅,男子大多以娴静端庄为美,所以女性倒生出些须眉气,这样才使阴阳比较容易调和,这一点在本款时装上也有突出体现: 头饰以回归自然为主题,用许多竹签插在头晌,然后在上面挂上瓜果梨桃等绿色食品,显得充满田园气息。如果很长时间不换竹签,上面的水果吊饰难免脱落,这样就是自己可以看起来像个烤羊肉串或者卖筷子的。 上衣是青色半长连衣裙,黑色麂皮腰带,上面有金属钉做装饰,还能起到防色狼的作用(阿春嫂对这一设计不太满意),袖口上也是金属钉装饰,还配有一个斜挎的百宝囊,样式比较休闲,百宝囊里装满了铁蒺藜,主要是用来打击妄图施暴的不法分子,不过阿春嫂改为强迫守法公民对自己施暴,这是题外话,就不多描述了。另外有一个特别的小设计是在左右腋下开了两个活动小窗,加装了两个小风车,这主要是针对当时南北东西文化交流所带来副作用,利于散发的波斯羊骚和印度狐臭。 裤子则是彩色阔口喇叭裤,配有铁片吊坠作为装饰,其作用和上衣里的铁蒺藜一样。腰带是一根三节棍,随时可取下袭击敌人,但必须一手舞棍,另一只手要提着裤子,在做表演的时候阿春嫂执意要改为两手持棍,在场工作人员劝阻无效,也只好由她了。 这一款时装多亏阿春嫂倾情演出了一个时辰,刚才场面恢弘的抢购风潮总算恢复了平静,观众们如醉如痴的陶醉在阿春嫂给大家带来的巨大艺术享受中。忽然后台一阵骚乱,主持人低声对阿春嫂说:“春嫂子,文二姑早就准备好了,你赶紧表演完让她出场,要不她又得怪你把她的风头全抢了,以后邻里关系不好相处。”阿春嫂深明大义,双手持三节棍扎了个标准的马步,亮相首尾,赢来一阵喝彩。 紧接着主持人赶紧让文二姑出场,这一场压轴戏是大家期盼已久的内衣秀。 一看是文二姑,在场所有观众都鸦雀无声。这文二姑在汴梁城可是大有来历,她是当时最大的烟花楼----莺歌燕舞楼的头牌姑娘,以一身莺歌燕舞绝技驰名中外,由她来担任内衣秀的表演佳宾可谓众望所归。 随着一声锣响,文二姑活蹦乱跳地身着新款内衣登场,那时候的内衣远没有现在的这么花样翻新,只是一件肚兜,但文二姑穿的这件肚兜出于保守的考虑,做得比较厚实,里面塞个很多棉花,救护可以算得上是一件棉背心,但式样还是保持着肚兜的传统特色,后面是两根结实的系带。 不过文二姑穿着它的时候是反着穿的,这就使一件好好的肚兜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件马具。这一来是为了体现服装的多功能,二来是结合了她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去她那里的客人通常是些文人墨客,处于补偿心理,经常跨骑在她背上,幻想大漠孤烟,幻想长河落日,幻想自己金戈铁马驰骋沙场,所以肚兜经常就是当马具穿。 作为一个有一技之长的职业女性,文二姑当着所有的观众对我们这一款内衣提出了改良意见,对于这种不给公司留面子的做法,公司很是不快,但对于中肯的批评意见还是虚心接受了:她提出应该在腰部加装一对脚蹬,这可以使她的顾客能更加身临其境。另外还应该配备一根马鞭,但要用柔软的布料在做,既可以让顾客疯狂抽打,又不伤皮肉。根据她的意见,裁缝们现场将内衣进行了改进,终于博得观众热烈的掌声。 至此,该年度四款新装上市工作全部完成,剩下的事,就是等着定单了。 作 者 懒懒『雅居之家』(arisiaer) 《 花错如谜:花雕 》 [上一篇] [下一篇] [回复] [精华区] [返回] 时间:2002-12-6 21:46:49 [发到邮箱] 1000年前的丽影 夜色混浊里,大风涌动,一天一地的重纱云帐翻飞鼓荡。 艳装女子在帷幕中央拨弦浅唱,歌声轻嗔薄怨,悠悠的,像她湮灭在重纱云帐后美丽的脸,看不真切。 突兀地,琴音急转,哀怨凄楚的调子乍然绽放。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相思暮与朝。 声音纤细且单薄,但清晰非常。好像是唱给我听的,又好像是我在唱。 夜色更渐深浓,她是聊斋里的女鬼,只一股轻烟,淡去了。 不记得是从何起,这个女子开始不断地出现在我的眼前。而每一次她都是倏而来忽而去,就好像一个久远的记忆,浮浮沉沉,却捉它不住。 我虽着恼,但终归是无可奈何,只能一边回味她留给我的震憾,一边期盼她下一次的拜访。 不曾忘记过,她是驾着一叶轻舟于香荷万柄之间涉水而来的。在这之前,我从没见过,比她更适合穿红着绿的女子了。 远远地望过去,金色夕光里,红裳翠绿乱入花丛,影影绰绰,辨不清,哪儿是人哪儿是花。待及近了,她又淘气地折了团荷遮晚照,比争窈窕。好像故意似的,不欲让人瞧。 可也正因如此,更显得其韵致婉然。一袭杏红深色纬绵对襟轻衫,系一条草绿埋金绉纱晕裙,头上不戴狄髻,只是将乌云斜堆,青烟密绕一般,旁边都用银钗簪住,两耳垂着绿玉坠子。配着荷花面一看,果真是人比花娇。 夕光残了,暮色凄凄,小舟飘荡,迤逦着去了。几双早睡的鸳鸯被惊起。 再见时,她正哼着小曲儿,背对我倚阑羞整鬓。 白夏布凉衫,淡紫缎裙,蓝色无袖长褂,头上一无装饰,只在斜出的发髻上埋了一圈的芙蓉花,衬得人儿越发闲雅志趣。 突然,她动了动。我慌忙睁大了眼睛以为她要转过身来。可她只是拽高了裙角,兜了兜深黑缎面的可爱小鞋,一晃消失掉了,如同她鞋面上绣功精巧的银蝴蝶,一眨眼就又躲回了裙底。 袅袅地,空中有花在飘,是她头上的芙蓉。 其实,这种边期盼边回味的日子并不总是愉悦而温情的。她也会让我的心绞痛破碎滴滴渗血。 昏暗的秀丽闰阁中,烛的焰心啪啪地跳跃。 她就站在那里,外面金银粉绘球路纹的薄纱罗袍已经褪去,只着一层白纱衬衣,脚下红艳艳的踩着一双绣了鸳鸯的红缎鞋。由于是背光而立,她脸上是黑黑的影,看不分明。 一只手伸了过来,抽走了她发上的玉掌梳。青丝瀑布一样地散落,她整个人被光包裹住,甜媚撩人。 无声地,那只手又伸了过来,肥胖恶心的,掳了她去。 风吹烛灭,我黯然,心下明白起来。她是青楼的艳妓,她生命中不存在唯一的永恒。醉后,她不知自己是谁的一夜芙蓉,醒来,也不知谁是她的半壁河山。她在不肯止息的秋千上求生,不是在最高处就是在最低处。 心痛已极,忽然有些不想见她。 但她还是来了,着一身乞巧时特有的装束,在七月七日这天,靓妆笑语地踏着月光婀娜行来。 素色宫锦的套头半臂式新衣,系同色百褶缃裙,只在手臂上挽了一条五色彩锦披帛作为点缀,十分淡雅秀美。 渐行渐近时,她覆面的巾帕隐约振动,歌声透出。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相思暮与朝。 一曲唱罢,又接一曲。 小楼深巷狂游遍,罗绮成丛。就中堪人属意,最是虫虫。有画难描雅态,无花可比芳容。几回饮散良宵永,鸳衾暖、凤枕香浓。算得人间天上,惟有两心同。 近来云雨忽西东。诮恼损情悰。纵然偷期暗会,长是匆匆。争似和鸣偕老,免教敛翠啼红。眼前时、暂疏欢宴,盟言在、更莫忡忡。待作真个宅院,方信有初终。 这词、、、、、、这曲、、、、、好似晴天下一个霹雳,我猛然忆起了一切。如果剥去千年的岁月叠嶂,她就是歌中的虫娘,而我就是那个背弃承诺辜负芳心的书生。 正想着入神,忽然有人自身后狠狠地推了我一下,道,嘿,发什么呆呀,女鬼姑娘都唱情歌了,你这死鬼还不快点表示一下一起投胎去呀。哦,对了,记得告诉那谁谁谁,我叫李直,是我帮你们今岁携手再结鸳盟的啊~~~~~!!! 主 题 穿越时空的风情——千年丽影 类 别 吃穿住行 作 者 香儿『雅居-夜郎君』(kuqidebaihe) [上一篇] [下一篇] [回复] [精华区] [返回] 时间:2002-12-10 18:11:16 [发到邮箱] 李直一路东游,忽一日见得前面人声鼎沸,走近一瞧,眼前一个大土包,好些人进进出出的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李直向来是有热闹不看白不看的,更何况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叫,该找吃的了。眼见两个人抬着一箱盒饭走过来,李直悄身跟上,装作抬箱子的样子,居然就混进了大土包。 走过一条黑乎乎的暗道,趁着一转弯,李直摸过一盒饭就蹲到角落里了。红烧肉!李直的哈喇子都有半尺长了!唏哩胡噜狼吞虎咽之后,李直满意地抹抹嘴巴,开始打量起周围来。 四下里黑黑的,看不出什么名堂来。什么都没有还敢叫古墓!李直有些失望,打算出去继续上路。不经意往头上一看,顶上的土壁很平整,似乎还写着几个字。李直看半天看不清楚,好奇心上来了,纵身一跃——这下瞅见了 君若有缘 梦回千年 就这么8个字,李直跳在半空中,正琢磨是什么意思呢,额头已经顶到了字上——唰的一声——李直就觉得自己飞了出去。这一瞬间,李直这个后悔啊,刚才那红烧肉咋就吃多了呢?搞的自己功力大增。悔完了又怨,爹妈咋给自己生了那么大“锛儿头”呢?平一点点,也不至于碰上那几个字啊。 等到李直恢复感觉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来到了一个奇妙的地方。眼前衣鬓如云、暗香浮动,好一派灯红酒绿花花世界。 当科学院的科学家们按下启动时空交通器的按纽时,我在电磁波碰撞发出的“吱吱”声与电光里。又进入了那个五光十色的通道。思维开始涣散,记忆开始被撕成碎片。我反复的叨念着晓雷的名字,费劲的回想与他在一起的片段。我不能再在时光交错中遗忘他…… 这次,我没有进入云海,而是在与“失忆”的较量里直接被抛在地面。哦,我兴奋的四处张望,寻找晓雷熟悉的身影……可是,当我看见四处走动着身着罗衫,头束发髻的红男绿女时,就傻了眼,我不是“走”过了我的年代吧!我抓住从我身边走过的一位青年男子问:“大哥,请问你能告诉这是哪里吗?”。那年轻男子见我如怪物般一跳三尺远,随后给我作缉道:“小生有礼了,这位小姐可是问路,小生也是刚入京城,对京城之道尚未熟悉,还望小姐多多原谅……”。说完,他便逃般走开,连头上的钨砂方巾歪了也顾不得扶。 遇见这种情况,我不敢再多问,只是漫无目的的走着,希望自己能发现线索。既然我已经到未来走过一遭,那么能串到古代也没什么奇怪的,难道晓雷是真的注定了要等我四十年,想着心里一酸,眼泪便往下掉。抹抹泪,抬起头时,周围已经围满了人,对着我指指点点,嘴里也相互细细的讨论着什么。我尴尬的站在中央,走走不出去,躲躲不了。正不知所措时候,只听见一个一声吆喝:“什么事呢?让爷也看看!”。一个身穿红西装,下穿黑西裤,脚蹬皮鞋的人拨开人群出现在我面前。我如见救星般抓住他:“大哥,太好了,我回来了,我没有到古代,这是哪里?是拍戏的片场吗?”。“丫也是刚到?奶奶的,真的TMD相逢何必才相识,我也是才到的,四处转悠了一下,发现TNND不对劲,没想到看热闹看到个老乡了。告诉你吧,我已经打听好了,我TMD不小心挖宝挖到一千多年前,也就是现在。真是嘛事都有,这样还遇见老乡了。我先报上姓名了,我叫李直,嘻嘻……大妹子呢?从那年来的?”别看这个“老乡”白脸细眼,尖鼻薄唇,说起话来那个粗还真不是“盖”的。刚遇见“同胞”的喜悦心情被他一阵“唾沫横飞”说到九霄云外去了,再一听自己果真到了古代,更是心下一片苍凉,一曾白雾蒙上眼睛。李直看我凄凄切切的样子,赶紧劝我:“大妹子,俗话说得好,既来了就安了,现在也没法子回去,我看还是找个落脚的地方吧。我看这古代也没啥不好的,MM们两眼含笑,面若桃花,要在这讨个十个八个的小娘子,我李直还不想回去了。2002年的女人真TMD是夜叉,要不是躲那个悍妇,我就到不了这里了,嘻嘻……说起来真托她的福了。”“你也来自2002年?我也是。”我有些激动了,虽然这个“老乡”语言粗俗不堪,毕竟是唯一一个“同胞”了。 “散开散开,将军回府——”,一群小兵驱散了人群,剩没来得及反应的我和李直在站在路中央。想躲时已经为时已晚,随着一阵马蹄声,一匹高头雄驹已经带着飞扬的尘土向我们冲来。我和李直面对天降灾难竟不由的紧紧抱在一起,企图汇集两个人的力量,抵挡住飞奔的骏马。“吁——”千均之际,马上的人长呼一声,勒紧缰绳……马儿长啸一声,在我们面前抬起前蹄,立了起来,我和李直赶紧跑出马蹄之下。 还没等我们从惊恐中平静下来,已经冲出来几个小兵把我和李直押跪在地上。然后从随后而到的坐骑上下来一个约二十多岁,身着盔甲,手持长长剑的军人走到我们面前,他用低沉而威严的声音询问我们:“大胆刁民,为何挡住将军回府的道?”“我们没想挡的,哪知道那么快,说来就来了,让的时间都没有。再说了,这里是闹市,那有骑马那么快的道理?”惊魂未定的我,看着在太阳下闪着寒光的利剑,赶紧为自己辩护。李直也忙不离的附和:“是啊,是啊,我这一吓啊,精神损失费你是赔定了!至于什么营养费,误工费……”。我拉拉他的衣角打住他,小命都快没了,他还瞎出参合什么啊! 马上的将军看看我们,冷冷的说:“把他们一同带到府里。”。说完双腿使劲夹了一下马肚子又跑开了…… 主 题 穿越时空的风情——千年丽影(2) 类 别 吃穿住行 作 者 香儿『雅居-夜郎君』(kuqidebaihe) [上一篇] [下一篇] [回复] [精华区] [返回] 时间:2002-12-11 22:13:31 [发到邮箱] 一路被小兵押着小跑了一刻钟左右便到了将军府,只见镶着铜珠铜环的约三米高的兽头大红门前,蹲着两个大石狮子,门大开着,约百来的丫鬟,小厮,老妈子夹着门站了两排,像是事先知道将军回府特意夹道欢迎。刚才在大街上“策马”的将军已经下马,身材甚是高大,约一米八五左右,阔背方肩,背影已经是威风凛凛。他下了马后没有急着进屋,只是背着手仰望大门上“敕造将军府”的牌子,似是无限感慨。后面的随从逐渐到来,刚才质问我和李直的年轻军人上前道:“将军,老夫人已经候您多时了,还是赶紧进屋吧。”。“恩”将军应了一声,迈开步子向府李走去。突然。他像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向被押着的我和李直走来。我这才看清楚他的长相:面若重枣,唇若抹朱,卧蚕眉,相貌堂堂,英气逼人。一身金光闪闪的盔甲在阳光下泛着七彩光华,宝塔形的盔帽上红缨飘飘,整个人眩目的让人不敢相信是真的。“把他们押到书房让我审问!”声如洪钟,中气十足,给人无形的压力。“是!”小兵应着,便带着我们向另一边走去,而并不走进大门。 小兵将我和李直带到一个侧门,进了侧门,是一个有假山,树木的花园。在通过一个围墙,走了一段碎石小路便上了一个回廊。回廊上雕绘着各式精美的图案,很是考究。走了一截回廊,再上石头小径就走进一间带着竹园的屋子,进门是一张方桌,两边各一把雕花太师椅。小兵把我和李直扔进房间里后便出门把守两边。我和李直被反捆着双手仍忍不住东张西望。走进房间侧门,一国摆满书籍的大书架家闯入眼帘。临窗的大木桌上文房四宝俱全。旁边的古董架上摆了精美的器具:发光的今酒撙,细腻的陶瓷花瓶,透亮的玉如意……“叭咯呀鲁,妈妈的叮哩啦咯咚,有钱人啊,看那排场,看这住处。嘿嘿,要是能在这住下,让我着神仙也不换。”看见满屋家珍,李直早已经两眼放光,把生死都“置之度外”了。 我和李直把整个屋子仔仔细细看了十来遍,将军一直没来,站在外面的小兵已经欢乐一轮,天也黑了下来。我和李直饿得有气无力的坐在太师椅上。“TNND,把我们请来了,就忘了,诶,有谁给你们将军说一下弄点吃的来,我可不是等闲人物,怠慢了有你们好看的。”李直快嚷了半个钟头仍没人理。我则暗暗着急,我这一来就到了一千多年前。算算该是宋朝了罢。晓雷还等着我呢,到了未来世界还可以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回去,现在到了古代我可怎么办啊,别说四十年,晓雷怕是这辈子等不到我了……想着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李直看了我着个样子,也不吼了赶紧来安慰我:“大妹子,别啊。既然来了就想开些,有我李直在,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刚才在路上我还想呢,要是那马真冲过来了,我就把双手撑地把你护在下面,踩死我也不松手。嘿……命不该绝,你看都命不该决了还闹腾什么呢,好好活着吧,活着就一希望……诶,我这个饿啊,真想咱小丫的‘奶子鱼汤’啊,要早知道会落到这个田地真该带她一起出门了……”。我灵机一动,李直能来家应该有回路过去,我赶紧问他:“李大哥,你是怎么来的?”。李直听我问他便来了劲头,开始眉飞色舞的讲述他的东行游记。说到精彩处更是唾沫横飞,手舞足蹈。别看他说话粗俗不堪,到也是个爽快人,经历也离奇有趣,说到有趣处我不禁也跟着笑起来。说到最后就是开头一幕了。“大妹子,你笑起来愣是好看,你说我们刚才众目睽睽之下搂搂抱抱的,怕是早让这帮古人误会我们是小夫妻了,要不咱们就顺着人家人情……?”看我笑了,李直也不正经起来。“呸,别说已经有一份感情等着我,就算没有,我在这做个粗使丫头也不跟你!”我怎么撞上这号人。李直哈哈大笑,这古代多少温顺的小娘子,我才不找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母夜叉”呢。 正和李直说话,门口小兵报:“将军到——”。将军已经跨进门槛,见我和李直反绑着手有说有笑稍稍愣了一下。他已经换了家常服饰:蓝色暗纹的大袖圆领长袍,光滑的锦缎,烛光下也泛着亮光,一条绣着七彩图案的白色腰带中间镶着菱形的蓝色宝石,头上用同样镶着蓝色宝石的缎带束着发髻。黑色棉布鞋,白色绑腿相对朴实。 “见了本将军也不下拜,看来两位真不是等闲之辈。”将军说话并不看我们,径直走进里屋:“你们两个随我进来。”。进了里屋,将军在椅子上坐下,没有别的椅子,我和李直只有在他面前立着。“看两位的打扮不像是中原人士,不知两位从何而来?”。我看看我自己,上穿金黄色带帽棉绒T恤,下穿直桶牛仔裤,脚踏兰花旅游鞋,怪不得会被当成怪物在街上让人参观。“子虚镇乌有村!告诉你,我们真会不是一般人,我们是从200……”没等李直说完,我悄悄撞了他一下,宋朝人多疑,李直这样一说,他信也就罢了,要不信,我们恐怕就要被当成问题人物监禁起来了。“子虚镇乌有村?没听说过!如实招来,你们是不是辽国的奸细,你们档我的马居心何在?”将军突然拍案而起。宋朝人果真多疑,从一身衣服也让他联想连翩。“我们的确不是中原人,但也不是什么奸细,我们走迷了路才到这里的,我们也想回去,你若怀疑我们,就把我们放了,我们马上在你面前消失,你就不用担心了”我赶紧顺水推舟的说。“我还想在这玩玩,你看这里的丫鬟都那么漂亮”李直咬着我的耳朵说。“你要不要命了?在这种喜怒无常的人身边!再说我们出去了找办法回到我们的年代,这个年代的人杀头不犯法的!”我瞪了瞪他,小声的说。“你们在本将军面前交头接耳说什么呢?看来你们是有鬼。放我是不放你们的,你们在我府里做丫头、小厮,我要把你们放在我眼皮底下,看你们到底搞什么鬼!”。这时,一个丫鬟送了茶进来。正欲转身离去时被将军叫住,“雁红,把这个丫头带下去,让她梳洗一下,换身衣服,带她去服侍小姐。叫贵叔来把这小子带到马房去。料理马匹。”“是!”叫雁红的丫鬟在我面前停了一下,示意 我跟她走。“将军,你打算我绑着手服侍你的宝贝女儿?”我不满的直视他。“来人,给他们松绑。”将军吩咐完了以后便翻开案上的书,不再理我们。“哎呀——”松绑以后,我才察觉手已经酸痛得无法动弹,忍不住叫了一声。李直裂了咧嘴,冲将军说到:“我和我老婆不能分开的,你不能一棒打跑两只鸟,让我也去照顾你……小姐吧。”“谁是你老婆!”我气得只想把这油头滑脑的李直千刀万剐。“带下去——”将军一声令下,我和李直便被带出门,随后各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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