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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沧浪之水
--  发布时间:2002-12-7 23:31:00

--  文学的民族性——
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 
格那丁原作 
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叫做“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记得当“拉美文学爆炸”时这句话叫得最响,时下,那些生意行中的人的也开始叫嚷了,好象这是一条不证自明的公理。 
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 
不知什么时候起,文学的民族性问题就成了老生常谈,一提到文学,似乎不请出民族这把上方宝剑就不行。批评家们要求作家扎根民族的沃土,写出独特而真实的民族形象。他们说“越是民族的(形象)就越有世界意义。”不知是否经过了严格的检验?它是公理、经验还是我们的偏见?对于像民族性这种内涵和外延都十分繁杂的非文学术语,难道不应该谨慎从事? 
为什么文学作品一定要有民族性?为什么民族特色是判断作品优劣的标准?这是民族主义和狭隘地方主义的延伸还是文学的质的规定?作家为何要不断地强化民族意识?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的关系如何?等等,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诚然,我们读过不少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伟大作品,但是同样地我们也读过不少缺乏民族气质的杰作,如麦尔维尔、爱伦·坡、享利·詹姆斯等就是这方面的典型。由此看来,民族特色不一定是构成作品优秀的必要条件,很有可能它是一个无法摆脱的标志。韦勒克曾经说过:“提出比较文学或者总体文学或者单单是文学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因为自成一体的民族文学这个概念有明显的谬误,至少西方文学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他接着说:“文学是一元的,犹如艺术和人性是一元的一样。”的确,同其它类别的艺术一样文学是一元的。它是一束光,一道电,它照亮我们“黑暗的心”。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本身就是一个不断翻新的生命体,它为我们的生存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丰富和发展了我们的情感世界。我们不应该盲目地听从批评家的意见,什么什么最好,这样那样最好。文学面对的永远是一个从个别到一般的特殊事业,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法则和模式。 
大肆鼓吹文学的民族性可能源于这样一种误解:文学即人学,尤其是小说,“它的主要特点是细致而多方面地刻划人物性格,生动而完整地叙述故事情节,充分地、多方面地展现人物活动的环境。因此,比起其它文学体裁来,小说更适合于展现广阔的社会生活,描述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表现复杂的人物关系。”既然小说的核心是塑造人物形象,刻划人物性格,而我们每个人又都是自己的民族的产物,都受到各自的文化、心理和环境的制约,那么准确地把握民族特质,描绘洋溢着民族气息的人物,就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了;何况,在这个地球上,除了各个民族之外还有什么世界性的共同的东西呢?所以,作家们的任务就是要深入地挖掘民族特质,然后贡献给全人类。这种观点似乎也被荣格的“集体无意识”所支持。于是批评家们异口同声,振振有辞地说:作为表现人类情感知觉形式之一的文学,它的情感只能是民族的,它越有地方色彩就越能给人以新鲜感,越具个性,而文学最忌雷同,越个性化越好。 
以上观点是否站得住脚呢?因为谈小说,就以小说为例作一番说明。 
我们说一个与生俱来,无法摆脱的事物,并不等于说它就会成为我们的选择标准和追求目的。人是从动物界走出来的,可是我们并未听到什么人说动物性是人类的理想,相反,我们倒是反动物性而提倡人性的。对于诸如动物性、民族、环境等摆脱不掉的东西,我们只能将其作为背景来看待。它们适合于不同的范畴和研究目的。如果过分强调文学的民族性,就容易混淆不同学科之间的界线,结果是使文学(尤其是小说)成为民族学和文化人类学的个案研究,最终导致文学本体的丧失。文学有文学的目的、方法和体系,它虽然不排斥别的学科的研究成果,但这决不意味着变手段为目的,变吸收为消解。拿小说来说,如果我们过分地追求小说人物的民族特性,实质上就是在抢守民族学家和心理学家的饭碗,等而下之,则是在替他们进行田野工作,收集第一手材料了。 
应该将小说的概念放宽松一些。《荷马史诗》、《十日谈》是小说,《庄子》的“饰小说以干县令”是小说,班固的“小说家者流”也是小说,桓谭的“小说家合丛残小语”更是小说。进一步,神话和一些稗官野史又何尝不是小说?巴霍芬有一句名言:”事物的起源决定着事物的继续发展,也明确了事物的特性和直接目的。”对此,不应该心存疑虑。G. P.贝克尔曾告诫青年剧作者,要精通和模仿那些使戏剧成为戏剧的剧本,而对某个时期或某个伟大剧作家的特殊技巧只须注意就行了,因为特殊或伟大是学不会的,你只有兼收并蓄,结合自身的特点,才能形成自己的风格。贝克尔这里说的虽然是戏剧,但是对小说家来说也是适用的。小说之所以成为小说,除了从它的发生学上进行考察外,还有什么更好的途径呢?它的发展、特性和目的难道不是已隐含在它的起源之中? 
追溯小说的源头,我们不得不说到神话。神话作为“一个用来表示象征性传达类型的集合名词”,其显著的特点就是它的意象单位和由这些意象单位联结而成的叙述序列。它的主题几乎是关于事物的起源的,即它的终极表达为生与死,它的意旨所指为一些关乎生命、生殖、力量、秩序之类的永恒话题。对于史前社会的人来说,他们的实践领域和方式是十分有限的,他们近取身边之物作譬,借助联想组织纷纭的客体世界,其思维的特点乃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混沌不分。他们的行为规范很大程度受控于本能的需要。为了达到直接的目的,为了操纵自然和社会的正常运行,依据交感律和模仿冲动,他们创造了具有追忆特点的巫术和法术崇拜仪式。神话正是这仪式的话语表达形式。这时,他们的自我、愿望和情感通过模拟联想投射于山川草木,飞禽走兽身上,由此便形成了一个个稳定而又充足的情节结构,一个个关于神或受神支配的传说、虚构或故事(mylh田)。由于神话思维运算的特点以及它的主题和结构的单纯,所以不论哪个民族的神话,我们很快就能识别出来。它是最少文化和心理沉淀的小说。就像面对一个赤裸的婴儿—样,我们不需要多少背景材料,一眼就能穿透它的底蕴,完成审美观照。阅读神话或志怪,虽然其中的人物巳经退场,其主角大多是山川鬼怪,甚至有的连起码的人称也不具备,但这并不妨碍认同,审美的传达在此完全遵循简化的原则而作用于我们的理解力。F·奥戴说:“神话是超越时间和经验世界的”。D.利明说:“真正的神话是对人类共同特点的记录,它和纯意识形态相反,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超越语言、精神、文化、传统以及宗教的联络媒介。”利明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只是后来由于我们的认知范围扩展了,我们的理性越来越发达,才产生了所谓的抽象与逻辑。于是,人们对自身越来越关注,人的自我意识越来越发达,概念思维取代了象征思维,模拟的现实性日渐淡忘,以致不用“如”“似”这类暗示词就难以理解在初民那里是理所当然的事物。于是,我们不遗余力地展现人物性格和心理,描摹世态人情,文化冲淡了基本的人性,人格被一些背景材料稀释得若有若无。我们忘记了本源,获得的却是一堆无关紧要的细节。作为人性要素的感觉、情绪、想象,其实并没有拓展出多少新天地,相反,倒是增加了不少现代的繁琐和精致。也许,在初民的眼里,花就是女人,他绝不会说“颜如舜华”或“花红面似”的,至于百花仙子一类的增设,他们可能还没有梦见。这里,智力水平是提高了,信息的传递也明快了,但是形式的扩充到底有多大的意义呢?语言和修辞的肿胀到底带给了我们什么好处?不论审美在形式上如何随理性的分辨力而发达,不论百花仙子如何像人一样受苦遭罪,其审美特质的“真”,其关于生殖的本质结构这一点却是极少改变的。视觉焦点的偏离不过徒然地惹人眼花缭乱,徒然地将大量无足轻重的背景材料推到了人们眼前。对于情感世界,它的贡献实在少之又少。现代心理学证实,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体验虽然复杂多变,但最基本的情绪不过四种:喜、怒,哀、惧,其它的复合情绪都是由这四种基本情绪派生出来的。我们看神话,这四种情绪是否也包揽无余了呢?如前所说,文学的根本任务乃是为我们的生存提供更多的可能,丰富和发展我们的情感世界。没有情感的人是难以想象的,恐怕人性中最重要的东西也是它了。神话为我们的情感模式奠定了全面而又坚实的基础,可以说,初民情感的强度和紧张度是远远大于我们这些聪明而又理智的现代人的。那么,作为现代人之一员,我们的文学家难道就只能嚼古人的剩饭?就只能在情感的调色扳上做一些调节工作?综观历史上一切伟大的文学家、小说家,他们的伟大都没有超出这一点。小说的长处在于它的综合性。“的确,没有其它艺术如此适合于描绘奸与坏,可尊与可恶复杂结合的人物了,甚至最接近且可与小说匹敌的戏剧,通常也必须依靠感情与理智之间的相对简单的对立……也可能某些戏剧人物是以这种复杂性来构思的,但是在两小时的演出中,观众决不能指望在这么多的层次上,带有这么多宗教、哲学和政治寓意来把冲突同化。”w.c·布斯这样说。他说的虽然是西方的正统小说,但这评论本身却是中肯的。令人感到悲哀的是,就是这综合的能力,似乎也在与时俱进中每况愈下了。可见,文化或传统虽从功利上给了我们不少便利,但对于我们的情感和人性的帮助却是微乎其微的。 
一般所说的民族文学或文学的民族特色,都指的是差异性,即“这些特点是仅属于本民族而为别的民族所没有的”,至于要求作家写出独特而又真实的民族形象,就更是强调差异性了。在人类的生理、心理都存有共性的前提下,人性、文化等是否也有相同或相似的地方?文化的传播,文学的交流在此起到什么作用?如果我们太强调文学的民族性,是否有使文学对面而过,互不相识的嫌疑?随着国际间交往的频繁,地球村的建立,到最后究竟还有多少民族特质一类的东西存在是值得怀疑的。抛开这一点不说,一味要求特异性,是否有违人类大同的宗旨?早在1827年歌德就有过世界文学的想法。他的理想是有朝一日各国文学合而为一,每个民族都将在这个全球性的大合奏中演出自己的声部。看来各民族文学的求同存异,最后融合为一体还是可能的,只要我们不固执己见,不敝帚自珍,相信这种希望就不是诲市蜃楼。文学既然叫做文学,这之中肯定有重要的东西是属于文学本身的,否则我们就无法读懂别的民族的作品了。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个共同的属性,在经过仔细比较研究之后才下结论说民族性好还是共同性好,是民族性重要还是共同性重要。F·巴格比在论及民族文化时有一段颇具启发意义的话。他说:“人类学家和文化历史学家常常倾向于把他们局限在自己所描绘的文化的新奇与陌生玩艺中。他们指出了反常的性质,而把那些与我们自己一样的文化性质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他们企图描述一个人的人格时,他们的做法与心理学家、小说家乃至普通的人没有什么很大的不同。在这里,最受重视的是那些突出的差异,而人们那些与人类共同的倾向相一致的行为特性常常被忽视。而这种对个体进行描述的结果常常是一幅漫画,不管这些个体是人还是文化。如果正是这些差异在根本上与我们相关,那这种做法就不是错误的。但是一个完全彻底和科学的文化研究必须处理一个选定领域中的所有行为,因而既要处理相似性,也要处理相异性。据此,我们必须把一种文化定义为在某一人类群中发现的所有文化规则,尽管我们认识这种文化及表现它的人群时,根据的是它与其它文化的差异。” 
看来,文学的民族性并不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当它对作品品质形成有利时它才是有用的,否则就是多余。这是必须遵守的一条原则。 
批评家之所以大力倡导文学的民族性,要求小说家写出乡土味来,就是因为他们误解了文化这个大背景。背景固然重要,但重要并不等于本质。一部作品优秀或低劣,看来得从其它方面寻找原因。由于我们过分地重视了文学的民族性这个意见,加上本世纪以来西方文学思潮的冲击,因而我们便扔掉了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一些特质,本末倒置,误以为作品写得差乃是缺少了民族气质。一些人进而得出结论,中国目前的小说之所以底气不足,乃是因为学习了西方的技巧,疏离了民族感情。 
我们的作家太容易受批评家们的左右了。过去,批评家说文学反映社会生活,于是他们就去社会生活中寻找文学;现在,批评家们说民族气质乃是作品的生命,于是他们就去民族气质中寻找生命。他们受骗上当不自知,相反,还真诚地相信这是真理。如果我们老是听从批评家的指挥,没有自己鲜活的感受,没有强烈的主体意识,那么写出来的作品可能永远是别人意图的诠释或一种虚假的“道理’。幻觉或许有效,可以引起一时的轰动,但与时推移,它的真实面目便渐渐暴露了出来。考察古今中外的文学,这种例子和教训是不少的。 
我们说文学的共性或特异性,并不意味着丢掉民族性,把它从作品中清楚干净,某种程度上我们倒愿意像观光客一样,看见一些奇异的风俗,以娱自己的耳目。我们决不想以形式主义的继承人自居,也不想重弹唯美派的老调,至于民族虚无主义的责难更与我们绝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不同学科有不同的研究方法、目的和范畴,任何企图以此代彼,在表面上混合不同学科界线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而真正的综合是这样一种东西:它“只是对导致了整体构成的一切过程的客观的重新组合,以及对一个由片断的部分思维组成的整体的重建”。 

--  作者:一叶秋
--  发布时间:2002-12-7 2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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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与国外中国文学研究的不同文化语境及相互影响.........
对于我来说,深度太重了!!!
呵呵
--  作者:六月的错觉
--  发布时间:2002-12-8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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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有文化冲突的传统。与中国有差异;中国各种文化间的是融和的,五千年的文明史就是明证。

美国的9.11是一个转折点,值得每一个人文科学知识分子去认真总结。为什么物质如此发达的美国,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可见高速的经济发展并没有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