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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得很卑微。。。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5&rootid=&id=49056)


--  作者:纨绮
--  发布时间:2003-5-3 15:46:00

--  爱得很卑微。。。
我不知道怎么会搞成这样,一切都变样了,觉得生活真是一团糟。

也许爱情真的叫人改变吧,但我从未想过会变成这样的。我觉得我的爱真的好卑微,无法叫我坚持下去了,好累。。。

认识他两年了,一直以来都对我很好,也许是感动吧,我终于决定和他一起了。想着自己好不容易接受他,想着他的好,想着他每次过马路都要拉住我的紧张样,我就觉得应该对他好点。于是,我做所有他喜欢我做的事。他不喜欢我抽烟,我就戒,不喜欢我老是在聊天室和人瞎闹,我便尽量少上,不会做菜我就学。不喜欢我和异性朋友深夜还去泡酒吧我便不去,甚至因为这样而少和曾经的损友联系了。。。我累了,不禁自问,爱一个人难道就一定要变成他喜欢的那样吗?而他,我一点也把握不住,我丧失了我所有的主动权,爱让我变得很卑微,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渐渐觉得对不起自己。。。


--  作者:轻燃寂寥
--  发布时间:2003-5-3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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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爱的很嚣张的

爱情这东西,不是谁为谁付出的多,或者改变的多,就能让它完美的


--  作者:沮丧的鱼
--  发布时间:2003-5-3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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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样不卑微 啊
--  作者:纨绮
--  发布时间:2003-5-3 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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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努力去为一个人改变,而不被重视,不能给予同等的爱去待你。他依然爱得那么自私,依然坚持着他的自以为是的原则,没有一点点妥协时,会爱得很累。好象是一个人恋爱似的,难道这种爱情还不够卑微吗?
--  作者:秋天的童话
--  发布时间:2003-5-4 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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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之间理解
让步
才能够永远
不会退步…………
--  作者:爱鹰
--  发布时间:2003-5-4 1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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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能迷失自我,不然你们的爱就开始破裂了
--  作者:阿伦史丹奴
--  发布时间:2003-5-4 1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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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她才两个月,都已经让我无所适从了!想想又何苦呢!唉!
--  作者:安藤猫点
--  发布时间:2003-5-4 1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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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郁闷,给滴水。。。。
--  作者:Baleno
--  发布时间:2003-5-4 2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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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是痛苦,被爱是幸福,可是我们宁愿先痛苦,再幸福
--  作者:清金涵养
--  发布时间:2003-5-4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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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认真真爱他,同样好好爱自己,一定不要失去自己
不要重蹈偶的覆辙
爱让人卑微,半年前偶的日记也是这样写的
现在全明白了:)
--  作者:lingxue6618
--  发布时间:2003-5-4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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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爱情中扮演被动的角色,那么你只有学会容忍!
谁叫你爱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作者:纨绮
--  发布时间:2003-5-4 2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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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现在学会一条,夺回我的主动权啊!!

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如果爱一个男人,千万不能对他太好,要不然他就会对你不够好!因为他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我想这是真理吧,人都有犯贱的天性。


--  作者:纨绮
--  发布时间:2003-5-4 2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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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金涵养,你明白什么了?嘻,我可还是茫茫然哦,嘿,教我两招啊!
--  作者:清金涵养
--  发布时间:2003-5-5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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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纨绮在2003-5-4 22:01:00的发言:
哈,我现在学会一条,夺回我的主动权啊!!

 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如果爱一个男人,千万不能对他太好,要不然他就会对你不够好!因为他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我想这是真理吧,人都有犯贱的天性。


不蠢哒
偶苦苦思索了半年才觉悟


--  作者:秋天的童话
--  发布时间:2003-5-5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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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动,要主动~!!!
--  作者:纨绮
--  发布时间:2003-5-5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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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女权!!哈哈。。。

不过我一出击,他却待我好得不得了,害我都有点内疚了,是不是应该待他好点?不能待男人太好。这是真的吗?呜。。。矛盾中!!


--  作者:易恒
--  发布时间:2003-5-5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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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观....我也郁闷!
--  作者:清金涵养
--  发布时间:2003-5-5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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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  作者:子爵
--  发布时间:2003-5-12 1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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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得很卑微,帖子的名字真的很好.可以拿来写一个好帖子.
--  作者:ddit_yao
--  发布时间:2003-5-12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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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都变成这样了!
妹妹你好伟大呀!!
--  作者:叶瑾萱
--  发布时间:2003-5-12 1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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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纨绮去听陈慧琳的《记事本》。
如果觉得卑微你就放弃,
放不掉就继续。
感情是没有道理可言的。

--  作者:纨绮
--  发布时间:2003-5-12 2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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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知道我是舍不得放手的了。。

为他学做饭手都给烫了,那时好想哭,呵,不过看到他吃得开怀的样子我又什么都忘了。

虽然我有时觉得自己爱得很卑微,但终究还是舍不得放手。


--  作者:康师傅冰雨
--  发布时间:2003-5-12 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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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纨绮在2003-5-3 16:20:00的发言:
当你努力去为一个人改变,而不被重视,不能给予同等的爱去待你。他依然爱得那么自私,依然坚持着他的自以为是的原则,没有一点点妥协时,会爱得很累。好象是一个人恋爱似的,难道这种爱情还不够卑微吗?


     我认为你也不需要改变,你爱的是现在的他,他改变了之后,你还爱他吗?
                     他爱的当然也是现在的你呀。
                        但是要尽量避免摩擦的
--  作者:水瓶儿
--  发布时间:2003-5-13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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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选择了就不要犹豫
你已为自己的选择放弃了很多
你再放弃选择的话
原来的放弃就没有价值啦

--  作者:greensleeves
--  发布时间:2003-5-13 1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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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以他人为自己的整个世界时,你就失去了自己的世界!

爱情这回事,真不是付出得越多就得到得越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