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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录:我只是经不起诱惑[转帖]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5&rootid=&id=47088)


--  作者:阿伦史丹奴
--  发布时间:2003-4-22 21:01:00

--  实录:我只是经不起诱惑[转帖]
程夏,31岁,工程师

  我和玉本来计划2000年一到就结婚,然后再抓紧时间生个龙子。但是就在后来我们分手了。

  玉走的时候,我无话可说,我知道无论我怎么做,都留不住她了。她恨我,任何一个恋爱了7年、正准备结婚的女人都会恨那个背叛她的男人。我是爱玉的,她是我这么多年苦苦追求的结果。失去她,也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我再怎么哀求她,她也不会回来了。在她眼里,在所有人的眼里,我只是一个变了心、不值得留恋的男人罢了。

  琳是我偶尔结识的,她和玉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女人。玉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按部就班地读完名牌大学,有一份让人尊敬且收入丰厚的职业。她说话温和,举止斯文,同时她也是傲气的。也正是这种傲气让我苦苦追求了多年。但琳不是这样的,她属于那种非常出位的街头女孩,衣服穿得很少很性感,她从你身边走过的时候,你会感到一股张扬和青春的气息。那天朋友介绍我们认识后,她就主动约我去迪斯科。说真的,我和玉拍拖的时候,很少去那种地方,她嫌吵,只肯去有落地玻璃的地方喝红酒。

  琳很能喝啤酒,一支接一支的。见到她的朋友,就介绍说我是认识的男朋友,是个很有学问的人。音乐一起,他们就冲了出去,跳得很疯狂。琳过来拉我一起跳,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大笨熊,一扭一扭的,琳见我的模样就和同伴一起笑我。也许是被人取笑了,我本来打算走的,但不知为啥就是不想走,坐在一旁喝闷酒。琳跳累了,就过来抱住我。她的身体贴我很紧,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那天晚上从迪厅出来时已经很晚,琳拉着我的手一直不肯放,说她喜欢我,她从来就没有认识像我这么文质彬彬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听她说出来的“文质彬彬”4个字怪怪的。但是她真的是一副很崇拜的样子,她看我的眼神是玉从来没有过的。她紧偎着我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大男人。

  虽然琳很不想和我分开,但是想到玉,我还是找个借口回家了。分手的时候,琳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后来几天,我老想起琳的露脐装和细腰。我照着买了一套送给玉,她觉得我莫名其妙。她是绝不会那样穿衣服的。

  我是不会爱上琳的。玉才是我的真命天子,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但是,当琳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和她约会了。

  和琳激情澎湃地约完会之后,我很后悔,我们没有感情,只是彼此的好奇而已。我还自欺欺人地想,一个快要结婚的男人偶尔犯一次错是可以原谅的,并对自己说,结婚后一定要全心全意地对玉。可是当琳再找我的时候,我就抵挡不住她的诱惑。一次一次发誓,却一次一次失败。我也知道她有其他的男朋友,也许是因为我并不真的爱她,所以我一点都不在意,我只希望有一天,有一个人可以强行把我从她的身边拉走——那个人是玉,她最后终于发现我和琳的事,她没有拉我,她走了。她走的那一刻,我彻底醒了。


--  作者:子爵
--  发布时间:2003-4-22 22:56:00

--  
诱惑是很可怕的,抗拒很难,不如远离.
--  作者:阿伦史丹奴
--  发布时间:2003-4-23 14:29:00

--  
远离诱惑.是最有效的办法,确实很难做到的办法!
--  作者:轻燃寂寥
--  发布时间:2003-4-23 14:32:00

--  
夏,玉??

哈哈,真是巧合呢


--  作者:郁秋
--  发布时间:2003-4-23 14:39:00

--  
呵~~~~~~~~迷茫的借口?
--  作者:阿伦史丹奴
--  发布时间:2003-4-23 15:38:00

--  呵呵!这是我转帖的目的,我也觉得巧合!
以下是引用轻燃寂寥在2003-4-23 14:32:00的发言:
夏,玉??

 哈哈,真是巧合呢



--  作者:阿伦史丹奴
--  发布时间:2003-4-23 15:40:00

--  就是借口而已!什么事情都是在有借口的情况下发生!
以下是引用郁秋在2003-4-23 14:39:00的发言:
呵~~~~~~~~迷茫的借口?


--  作者:易恒
--  发布时间:2003-4-23 16:11:00

--  
有谁能远离诱惑啊?
--  作者:greensleeves
--  发布时间:2003-4-23 16:23:00

--  
其实玉这样做也太认真了点,很少有男人不犯这样的错误。付出了七年的感情,说放弃就放弃,吃亏的是自已。原谅别人,就是给自己机会。好在这只是个故事。
--  作者:秋天的童话
--  发布时间:2003-4-23 2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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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带的只能够是永远的后悔和失落
--  作者:小静静
--  发布时间:2003-4-23 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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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事情总是要在经历过之后才会大彻大悟的~~~
--  作者:阿伦史丹奴
--  发布时间:2003-4-23 21:45:00

--  
是啊!给他人一个机会就是给自己一个机会!七年的爱情长跑,多可惜,不过也可以理解玉的心情!
--  作者:乖乖狼
--  发布时间:2003-4-24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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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女人呀,偶尔,放下你的矜持吧!
如果你爱他,至少,给一个爱了你七年的男人一个机会,如他所说,拉他一把,而不是弃他而去。原谅他的前提是,要让他受到教训,让他知道他错得很离谱了……

--  作者:郁秋
--  发布时间:2003-4-24 11:56:00

--  
和好不如初~~~~明白吗?

有些事不是说看开。就能够看开的~~~~~


--  作者:阿伦史丹奴
--  发布时间:2003-4-24 12:24:00

--  
呵呵!不错,所以我还是能够理解他的心情的1
--  作者:沮丧的鱼
--  发布时间:2003-4-24 16:35:00

--  我坚持同意郁秋的话,不仅是因为她人长得漂亮!
以下是引用郁秋在2003-4-24 11:56:00的发言:
和好不如初~~~~明白吗?

 有些事不是说看开。就能够看开的~~~~~



--  作者:沮丧的鱼
--  发布时间:2003-4-24 16:38:00

--  
以下是引用郁秋在2003-4-24 11:56:00的发言:
和好不如初~~~~明白吗?

 有些事不是说看开。就能够看开的~~~~~



--  作者:子爵
--  发布时间:2003-4-24 16:58:00

--  
以下是引用郁秋在2003-4-24 11:56:00的发言:
和好不如初~~~~明白吗?

 有些事不是说看开。就能够看开的~~~~~


郁秋这句话说的好.

我一直想找找一个合适的词语来表述,其实就是你说的这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