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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劲龙吴靖
--  发布时间:2002-11-13 12:28:00

--  纯真年代~与生俱来
她再一次地出走了。
  时不时地,她只是想这么失踪一下。她不想不愿不要任何人找到自己。她只愿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穿行在这个她所熟悉的城市,去寻找一些她所不熟悉的内容,也借以寻找到自己超现实的存在。
  她说不清这是多少回了。虽然这多多少少令父母备感张皇无措。但是,定期不定期地,她就会这么来一下,就像一个优秀的小提琴手弹不出激情而猛烈地扯拉着那个还叫做小提琴的东西。
  她是一个在高知家庭成长起来的乖孩子。她成绩优异,乖巧伶俐,循规蹈矩。她美丽漂亮,身材婀娜多姿。从小,她习惯于同学艳羡目光的包围。她也习惯于假装完美。

  上一次出走,她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仿佛很远,又仿佛很近。那对她来说,已经是一次很奢侈的出走。骑了她心爱的GIANT的变速车,背了她心爱的GIORDANO的背包,带上了她心爱的WALKMAN。她始终放任着齐豫的那首《橄榄树》在耳边回响: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她问自己:她的灵魂故乡在哪里?
  她茫然地蹬着车,不知道去哪里。她只是以一成不变的速度听着一成不变的歌曲,去迎接每一个一成不变的晨与昏。在这茫然的一成不变中,她让车辄轧遍了这个她从小就生活的城市。她的最大幻想力就是骑车来到了长江大桥,艰难地上升,呼啸着下降。迎面而来的,是呼呼的风。其强度甚至于阻碍了她的呼吸。过于激烈速度让她很害怕。可是,她就喜欢让自己害怕的这种感觉。
  在黑黝黝的夜里,她骑车来到了近郊的山。她很喜欢在秋天来到这里看绿的叶红的叶黄的叶。参差的颜色给她的视觉赋予了丰厚的质感。据说这是一座帝王之山,在白天可以看到山顶袅袅升起的紫烟。事实上,这里也栖息着许多名人的亡灵。黑黝黝的夜,黑黝黝的树干,和狭长的山路成比例地对应着的瓦蓝瓦蓝的天空,悉悉蔌蔌的树叶声,由于快速滑行迎来的呼呼风声,这一切都令她如此害怕,可是,又让她如此着迷。
  愈害怕,愈前行。
  还有那面湖。白天在阳光照耀下的湖边的高尔夫球场边的古城墙上睡了一个美美的大觉。又至晓伏夜行时,坐在湖边的石椅上。一切都充满着梦呓般的呢喃。风,轻悄悄地;月儿,软绵绵的,星,懒洋洋地,低垂的柳条轻拂着水面。湖边的石椅,姑娘,自行车。对于微波鳞鳞的水面的长久注视使这个姑娘产生了一种眩晕,平静的水面蕴含的惊心动魄产生了具有高度紧张感的张力拉她下水,微波鳞鳞亦一次次地冲击心房。对于这种神奇诱惑力的克制使她游离了她的视线,她抬着看湖边成行的树,看倒映在水中的城市的灯火。一切都很近,又很远。这样的游离令她屡屡在回忆之时常常保持着对于距离和焦点的不确定性和无可把握性。很近,于自己为当事者。很远,于自己为旁观者。事实上,这也令她备受煎熬。事隔多年之后,当她自己如遥在天空中远远地观望湖边的姑娘,石椅,车,柳的时候,是不是心中还会时常萌动着那种熟悉的又每每令自己热泪盈眶的情感呢?
  令人心动的不仅如此。她还可以登上几十层高楼。她这样的年龄这样的气质这样穿着几乎令她在所有的保安面前通行无阻。她总是能在进入每一座大厦的时候第一眼搜索到电梯之所在。而她通常所惯用的障眼法使她不直接点击代表着最高层的按钮。爬几层楼梯,她总是能够顺利地站在每一个城市之巅。她总是如此着迷于灯火,她总是如此沉醉于幻想,她总是如此屏息凝视凝听,“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罢?
  这种时空总是属于风的。她在风中独自穿行,她在风中独自跳舞。
  她是属于这个黑夜的精灵。

  之所以称时隔不久之前的出走奢侈是因为好她居然带出了车,WALKMAN,还有一个储蓄罐。这是一头蓝色如意猪,是她的初恋男友昨别前送她的礼物。他早她一年毕业,独自踏上了西行的列车。他是一个各方面表现都很平常的男生。如果说他有一点好处的话,那就是他吉他弹得很好,特别是之于和声的处理。这已经足以使人羡慕。他一脸投入地弹唱《把悲伤留给自己》的样子总是会令她如此深情地凝视。
  任何时候,只要她一想起他孤零零地带着一把吉他,一个大箱子上火车的场景,她便会不由得心酸落泪。她甚至很成熟地冲他临座的几位大姐说:拜托你们照顾他啊。她告诉自己忍住眼泪,不哭。可是,在那一个尾声语气词里还是带上了无可抑制的哭腔。
  她沉默着走了几里的路,准备回家。到最后一刻,她又改变了主意,去了市民广场静坐。一路上,她一遍一遍地让《把悲伤留给自己》在脑海里回旋。
  后来与他通电话,他说在火车上与她所见到的那几个人玩牌,挺开心的。她心头猛然升起强烈的失落。她再没有一个电话过去。一切也就自然地淡了。
  他临走前就留了这头蓝色如意猪给她。他一脸笑意地以令人心动的神情温柔地对她说:你想我的时候,就向里面投一个硬币。听到“咚”的响声,就表明我也在想你。
  情缘不再,情怀依旧。她固执地每天都向里面投尽可能多的硬币。每天临睡着,她都会把所有的硬币倒出来,再一个个投进去。她无比着迷于这个游戏。在无谓和重复的细节中,她也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并不长的一段时间内,这头蓝色如意猪已经是沉甸甸的了。
  她搞不清楚自己是在缅怀,还是在祭奠。但是她很清楚地知道,硬币并不是投向他,而只是投向她那已逝的初恋。
  回味着克莱德曼的《爱情是蓝色的》的曲子,她遥望着那段好像还是属于自己的初恋,又总是不可置信地捧起蓝色如意猪看看。她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她竟然还会花这里面的钱,而且还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虽然她的生活欲望很低,但是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还是得用。每次掏出硬币来都像是掏着自己的心,但是她在出行一路还是在闪烁的泪花中一枚一枚地掏出硬币。
  更要命的是,当奔波累了的时候,她还是要休息。在一次将在穿行于大街小巷后,她终于锁定了目标:一个小旅馆。这里由清代的住宅而改建的。不是很大,但亭台楼阁,假山喷泉,一应俱全。看起来很像是清代小盐商的私宅。若黄泉下的人有知昔日豪宅沦落为今天的小旅馆,心里又会升起怎样的沧桑呢?跟着拿着一长串钥匙的胖女人上楼,听着木地板被敲击发出的沉重的喘息,她仿佛回到了古代的岁月里。她会是这里的丫环还是享尽荣华富贵的小姐呢?由于对那种生活的没有印象,所以反而衬托出周遭的不可置信。
  厢房。床铺看起来还算干净。但是她的洁癖并没有让她轻信于外观的白亮。正如同若干年后,她成为一个成功白领后辗转出差全国各大城市住在五星级宾馆里她仍自备床单床罩和一次性的马桶套一样。她迅即地到超市去买了餐桌上用的塑料布,把自己严实地裹了起来,再置己于横放着的被窝中。
  这比之于饭水,是一笔笔不小的支出。每每如数掏出十几枚硬币之时,她对于自己的承受力的信心也表示着巨大的不可置信。每当身体内有一个“不可以”的声音响起时,她总会横下一条心。有的时候不免自嘲:如果她生活在战 争年代,一定会比刘胡兰更决绝。
  所谓的情感,所谓规则,所谓家,都已经被她置于脑后了。虽然,她不得不承认,于她每天都要进行着无数次的抗衡,但一种叫做自我或者自 由的东西以微妙的优势取胜。
  现代人,什么叫做现代人?大概就是以牺牲感情来捍卫自 由罢?为什么她能横下心来去用那些硬币?越问自己,越觉得迷失。
  一周之后,在没有花完那些情感信物的情况下,她回了家。迅即地捕捉并回避了父母不忍和不敢责备的关切眼神,她蜇回了自己的卧室。一切又可以按照若无其事的原本模样去发生和发展。虽然内心本能的自责令她心里暗暗发誓不再重复这样伤害性的行为,然而仅仅是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她再次出走了。

  这次,她一无所有。她茫然地在街头漫步,机械地挪动着双腿。不时地回避不怀好意的男人的跟踪。这毕竟是一个治 安非常好的城市,那些脏男人不会太自讨没趣。事实上多年之后,她亦会发现离开这座城市是一种多么大的错误。
为了打发时间,她进商场,超市。她假装饶有兴味地看任何商品。真是疯狂,为什么那么多女人都喜欢逛街?而她现在还要装作这纷涌的人群中的一份子,真是痛苦。
  去了图书馆。酷爱读书的她什么也看不进去。于是顺理成章地她在那个有开阔窗子阳光照耀下的开放阅览室里趴在桌子上美美地睡了一觉。
  回到闹市,在来来往往的人中体味着孤独。
  觉得有些饿了,她摸摸口袋,居然还有一块吉佰利的巧克力,真是富有。她走到人行天桥上,漫步经心地咀嚼,也观望着行行色色的诸色人等。
  一个十一二岁的男童冲了过来:
  “我也要!我也要!”
  她像甩掉瘟疫一样地迅速扔掉了巧克力。那个乞丐男童显然什么都不在乎,从桥面上捡起就吃了起来。
  一阵恶心。她突然想起《红楼梦》中的妙玉,她用过的茶杯是决计不肯送给刘姥姥的。她宁可送她一套她从未用过的新品。
  又想起不知道什么人说过的话,世界上最可悲的是两种人,一种是出卖肉体的妓女,另一种是出卖灵魂的乞丐。然而,谁不在出卖着自己呢?作家出卖自己的思想,运动员出卖自己的身体,芸芸众生为了生活出卖着劳动。就如她就为了一点可怜的自由而出卖着自己的情感和伦理吗?人有什么权利,有什么资格去评价他人的生活方式呢?
  虽然这样想着,她还是没有停止流浪的脚步。
  夜深了。她来到了某所大学的体育场。她孤独地坐在球场上的主席台上。在皎洁的月光下,一切都显得那么渺茫。
  在不知所然的沉思默想中,她开始觉得累了。信步走到附近的筒子楼,她居然在楼道里发现了横放着的木板。她本能地用手摸了摸,没有灰啊。真是奢侈。  于是她顺势躺了下来。她只是太累了。她只是不想回这。她只是想躺一会儿。虽然也许她马上还是会觉得冷得坐起来。反正一定会在天亮前离开。
  没多大一会儿功夫,随着“吱呀”一声,门开了。
  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走了出来。他显然被本能地坐起来的她吓了一跳。
  “你是干什么的?”
  对于这个声音故意透露出来的严厉和警觉,她觉得有些好笑。她以沉默回答了他。
  男孩折回去,关了灯。又出来。
  如此之类的几个问题,他压低了声音问她。她依然沉默。
  “跟我走。”
  由于这声含有的不容置疑以及担心拉拉扯扯引起的惊动,她还是起身跟他走了。
  回到了体育场的主席台上。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沉默。
  “你告诉我,我帮你。说嘛。”
  她明显觉到了他语气的软化。年轻啊年轻,她不由得嘲笑他,但还是心里觉得了温暖。为什么对于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她反而无动于衷,就为了这样一个陌生人这么容易感动?她依然沉默。
  “和父母吵架了吧?”
  她不置可否。但是男孩显然为他的聪明而得意了。
  “饿了吧?”
  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在这儿等我。我一会儿回来。”
  她终于开口了。虽然是很低的一个“嗯”字。这也令她备显忸怩。
  他走了几步,又不放心地回头对她说:
  “等我。”
  不知道是用跑还是用跳来形容他的走路状态。一阵风似的,他去了,又一阵风似的回来了。除了饭菜,他还带回来一件厚厚的棉衬衫。看来,这男孩还真够细心。
  穿上,有点异样的感觉。她长这么大,还没穿过男性的衣服呢。
  吃饭。
  他不停地叽哩呱啦地说话。她回答的很少。
  忽然,他搂住了她。她有点不习惯,但还是没有拒绝。
  “我给你拿被窝。你还睡在刚才那个地方。明天,我带你去朋友家。”
  来来去去的声音惊动了屋子里面的人。不由得听到了斥责声。
  他高声回答:“你们睡你们的啊。烦死了。”
  她所接受到的家教令她从来都不敢对父母这样讲话。由此,她判断,这是一个自 由惯了的孩子。
  她睡了。他在她和身边坐了一夜。这几乎令她对这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男孩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


如果说她是一个性格中带有强烈叛逆性的女孩,那么他简直可以算是一个问题少年。这是她后来所发现的。
  第二天,他带她到了他朋友家。她的心理准备只是最多看到一个年龄相仿的不知天高地厚的男孩。可没想到开门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年男子。
  “我老婆。”
  她不由得惊诧回头望望他。他顺势搂着她,带她进屋。
  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可就是因为新奇她才会顺从吗?她完全可以回头。但是她没有。她不知道迎接她的会是什么,她只是在向前走。
  他脾气暴躁,他说一不二。
  他和那个他叫做大哥的人讲了很长时间的话。每一顿饭菜虽然那么简单,但是因为酒,他们每次都是吃上很长时间。
  “你也喝点酒。”他对她说。
  “我不会喝。我从来没喝过。”
  “这是我大哥,你一定要喝。”他瞪大着眼睛看她。
  她喝了。虽然很少,但是足以给她带来的飘飘然使她依偎在他怀里。
  他们谈的很多,大抵都是些什么黑 道的话题,时不时地加些拍桌子拍胸膛的行为。他不让她插嘴,她也没打算去问什么。只是在醉眼朦胧中,她看着一桌的狼籍,看着两个在烟雾缭绕中喝酒喝到泪流的人。时不时地他会猛然搂她一下。
  对着那个他叫做大哥的人,她说:
  “我喜欢他。”
  自己觉得都脸红了,幸好脸本来就是红的。
  当晚,他俩就睡在了一张床上。什么都没有做,他只是一直搂着她,以他细弱的胳膊和并不宽阔的胸膛。她觉得很温暖,很踏实。虽然这后面只是一个陌生人。这几夜让她对于幸福有了一个基本而又朴素的认识:最幸福的事是什么?那就是有一个有一个一生不变无私地用他的胳膊做她的枕头搂她睡觉的人。
  他带她到他的各个朋友家去玩。他们粗俗,他们下流。他们大多没有文化,最多也就是初中毕业。用通常的话说,他们就是一群聚集在一起惹是生非的小流氓、社会渣滓。可是,她觉得他们活的很真实,他们一般不隐藏自己的善恶。他们无须说虚伪的话,他们心中有简单的信念,虽然基本上来说,他们是信仰缺失的人。没有人问她的来历,也没有人在乎他和她的年龄差的事实。他们是放纵、恣情享受人生的一代,虽然他们并不打算用艰苦的奋斗来获得更高层次的生活享受。这正和她身体内流动的狂野血液而吻合。
  沉沧。堕落。
  正当她渴望对于这个圈子有更深入的了解之时,他要走了。说是武汉道上的兄弟叫他。
  他们还回到了那个他称之谓大哥的家。
  “大哥,你出去一下,我和她有点话要说。”
他关上门,甚而至于连窗帘都没有拉。他装出一副凶狠的气势。她只是瞪大着眼睛看他。他脱掉自己的衣服,又冲上来咬她的耳朵,吻她。他拉扯掉她的衣服。撞击,迎合。她显然有点张皇无措,可是他是那般得心应手。
  时常纵欲使他无法马上登上高峰。她从新奇顿时转为了烦躁。
  至少一个小时过去了,他仍在努力地撞击撞击。
  她去拍他,打他。可他仍在撞击撞击。她无可抑制地哭了起来。可与其说是流泪,还不如说是装哭。她需要哭来宣泄自己的不满和烦躁。那是一种嘴巴里的嚎叫。
  门外声音响起:“弟,不要打她啊。”
  这一切都强烈地刺激着他。他快马加鞭,更加疯狂起来。忽然,她看到他的脸扭曲了起来,同时觉得下身有热液流过。
  ……

  开门,大哥进来。这时,她才发现床上有斑驳的鲜红的点点血迹。而且竟然是在大哥的床上!这一切又有刺激他吗?今夜他会迎来他的疯狂吗?
  晚上,他送她回她的家。临分别的时候,她把脖子上的银项链送给他:这虽然并不贵重,但也毕竟是韩国产的。于我来说,也有特殊意义。而且一个男人戴银饰品,也更有品味。
  她给他戴上,极细的银项链更衬托出他精致的五官。
  他送给她的礼物,便是她仍穿着的那件暗绿色的大格子的棉衬衫。
  他们彼此留了联系方式。他连夜赶往码头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她回了家,也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
  他们彼此都没有再联系。即使多年之后,她穿着那件衬衫时仍然会觉得到身体内血液的奔流。 


作者:联众,蓝色~枫


--  作者:轻燃寂寥
--  发布时间:2002-11-13 1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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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脚!
--  作者:咏荷
--  发布时间:2002-11-13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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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一脚!
--  作者:晨雾中的露水
--  发布时间:2002-11-13 16:34:00

--  
我给他两脚,~~~~~
--  作者:flyfree
--  发布时间:2002-11-13 20:47:00

--  
晕:(踩:)
--  作者:月儿弯弯
--  发布时间:2002-11-13 20:50:00

--  
我不知怎么办?
--  作者:flyfree
--  发布时间:2002-11-13 20:51:00

--  大家一起来踩或者踢撒:)
以下是引用月儿弯弯在2002-11-13 20:50:00的发言:
我不知怎么办?


--  作者:翔云飞飞
--  发布时间:2002-11-13 2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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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他两巴掌吧!
--  作者:月儿弯弯
--  发布时间:2002-11-13 2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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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打他一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