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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关系的第四种状态究竟道不道德[讨论]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5&rootid=&id=33515)


--  作者:BOSSMEN218
--  发布时间:2003-2-11 15:52:00

--  男女关系的第四种状态究竟道不道德[讨论]
和朋友一起吃饭,闲聊。谈起有关“情人”这个话题。一位朋友说,现代人在婚姻之外有情人关系的人占70%以上状态,这个数字准确与否不得而知。如果我们把婚姻关系称之为男女关系的第一种状态,把友谊称之为男女关系的第二种,把情人关系称之为男女关系的第三状态。那么,我想把第四重状态再呈现给大家。第四种状态的感受是:双方远距离保持着默契与欣赏、惦念与支持。有情而无性,有灵而无欲。如果是纯粹的男女友谊,便不会出现默契与惦念的感觉。有的是互相帮助与支持。但如果往“情人”的方向发展,又是双方所不愿意进入的。因为“情人”关系很容易在得与失之间仅仅计较;很容易陷入不平衡;也就很难地久天长。从而导致始乱终弃!眼看着好端端的缘,一步步走向毁灭。乃至恨意难消,终成仇人!做到第四种状态的条件是:1、学习君子坐怀不乱的境界。2、保持远距离的欣赏。3、相互支持、主动给予但不索求。第四种状态的好处是:1、令性能量转移或升华。从而控制自己的随心所欲。2、令内心充满暖意、温情、珍惜与清明。3、体验到“不占有”的异性关系是另外一种美妙。面对社会如此时尚各位有何感触。

--  作者:卧雪眠云
--  发布时间:2003-2-11 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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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状态的好处是:1、令性能量转移或升华。从而控制自己的随心所欲。2、令内心充满暖意、温情、珍惜与清明。3、体验到“不占有”的异性关系是另外一种美妙。面对社会如此时尚各位有何感触。
这样很好呀!可谓婚外情的最高境界。
--  作者:Liar
--  发布时间:2003-2-11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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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卧雪眠云在2003-2-11 16:02:00的发言:

 这样很好呀!可谓婚外情的最高境界。


哈哈,如果说是第四种感情我觉得是很好的。但如果像你所理解的是:“可谓婚外情的最高境界。”未免太可笑了。试问,你愿意你的配偶有这样的婚外情吗?当他有了你是不是还会恭喜他达到了“最高境界”?


--  作者:子爵
--  发布时间:2003-2-11 1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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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种种原因,有时候相爱的人并不能够生活在一起。如果能够坦诚相对,相互惦念与帮助,倒是无可厚非。
--  作者:BOSSMEN218
--  发布时间:2003-2-11 2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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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情感”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依笔者拙见此话同样适合“第四类情感”。但是,“第四类情感”是一种危险的情感,“真理向前再跨一步,哪怕是微小的一步也会变成谬误”,现实生活中就是有少数人没有把握好一定的“度”,而滑入泥坑,到头来,轻则家破,重则人亡(当然是指已结伉俪的人而言)。因此,应当严格把握好“第四类情感”的“度”,切莫去触“爱情”的高压电网,是须臾不能忘记的。当然,“第四类情感”的存在,会使人生活得更加丰富多彩,不必因噎废食,望而生畏,关键在于自己有理智,以理智去控制感情。所谓“第四类情感”,它近似于柏拉图式的纯精神追求但又有所区别。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对配偶以外的异性产生高于友谊之上的好感是不奇怪的。但“第四类情感”的存在却是相当危险的。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失控、出轨,对彼此的家庭所造成的将是无法挽回的伤害。这种负效应将危及两个家庭。《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忠诚的义务。我认为这也是一种与道德相吻合的责任。人是有理智的动物,应果断挥起慧剑斩去这份缠绕心头的情丝,不让自己越雷池半步。我觉得“第四类情感”酸溜溜的总不是味,已婚男女还是离它远点好。否则,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钟情“第四类情感”,一旦引起对方误解,轻则闹纠纷,重则闹离婚。结交异性朋友,毕竟男女有别。夫妻双方再大度,专一的夫妻感情总是自私的,就如眼中容不得沙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