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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你的情人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5&rootid=&id=29895)


--  作者:哭泣的野百合
--  发布时间:2003-1-16 21:36:00

--  做你的情人

  青涩褪去,我已是一个懂得爱的女人。不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不是少男少女朦胧的
憧憬,而是精神与肉体完全合一。恍然间,已可以谈婚论嫁;再一恍然,便垂垂老矣。

  我爱你,愿做你的女人,却不是你的妻子。

  妻子是什么,是在一纸结婚证书上签过的沉重的姓名,是对着上帝举手发誓要终生“效
忠”的人,是双人床上理所当然的另一只软枕,是一旦背叛时必须经历的法律条文。和这些
相比,情人只不过是飘零的自由职业者。

  作妻子自有作妻子的好处,可以给宝贝的儿女一个堂而皇之的姓名,登在户籍簿子上;
可以公然谴责丈夫的背叛,可以在美人迟暮的时候以一纸文书来保证身份,哪怕丈夫已厌倦
,已另结新欢。只是,有那些的爱,掺杂了诸多杂质,不再闪烁圣洁的光辉。

  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丈夫有了外遇,也是一个很爱他的女人。后来那情人退却了,原
因是那男人的手帕裤线永远熨得整整齐齐,领带衬衫也搭配得那么好,这足以说明他身后是
一个多么强大的妻子。这简直是形象的妇诫,告诉女人,想身为人家的妻子,想保持自己在
丈夫心中不变的地位该注意那么多。而我,我不是一个全能的女人,我不会哄小孩,我不会
打理家务下厨房,我也不愿摆出强颜的欢笑与爱人出面应酬;我只有一颗简单的心而已,只
要简单的爱情,甚至不愿在上面盖上世俗的戳记,冒着被亵渎的万一危险。

  我爱你,仅仅是爱本身。也许身为一个女人,爱情是我生命中的唯一,没了爱情,日月
星辰都黯然无光。但是,这并不等于你--我爱的对象是我所珍视,比眼珠还重要的。没有任
何一个人是那么值得信托,我只忠于我自己。背叛不值得谴责,因为我们本来并不属于彼此
;也正因为我们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才能互相吸引,牵手而行。

  佛经有云: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我做不成一个离开爱
的人,但至少让自己在爱中保持一颗最清醒也最清白的心,守住美貌和智慧,自由地去爱值
得我爱的人,唾弃所有的虚伪和丑恶。

  也许你会改变,也许是我,在这个纷繁复杂的如今,谁能保证,明天的你我还是相爱的
人?但至少,我们会抓住这一瞬间的幸福,如果上苍哀悯的话,有幸相携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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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沧浪之水
--  发布时间:2003-1-16 21:40:00

--  
真的吗>>>>>>>>>
--  作者:ddit_yao
--  发布时间:2003-1-16 21:42:00

--  
不要把自己的爱情说得那么伟大!!!
--  作者:郁秋
--  发布时间:2003-1-16 21:45:00

--  
我也想过,可惜~~办不到~~~~~~~~~
--  作者:flyfree
--  发布时间:2003-1-16 2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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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欢迎啊
--  作者:郁秋
--  发布时间:2003-1-16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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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飞飞别来欺负MM哟~~~~
--  作者:一叶秋
--  发布时间:2003-1-16 21:56:00

--  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之后,做情人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选择……
呵呵!
--  作者:张先哲
--  发布时间:2003-1-17 2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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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曾说我只适合做情人,所以离我而去,去了异国他乡。的确,最好的爱只能在情人面前体现出来,我佩服你的勇气,我为你喝采。
--  作者:EdisonTang
--  发布时间:2003-1-17 2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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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嘛~受戳以后要振作~
不要一时堕落~~~~~~~天涯何处无帅哥,何必要做他情人。
--  作者:红袖添乱
--  发布时间:2003-1-17 2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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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凄凉无奈的美,但是却不太现实吧!
--  作者:星城佳雪
--  发布时间:2003-1-17 22:50:00

--  
以下是引用红袖添乱在2003-1-17 22:34:00的发言:
有一种凄凉无奈的美,但是却不太现实吧!


是不现实,有的男人不配得到两份爱.
--  作者:永远的陌生人
--  发布时间:2003-1-18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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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爱情的确很伟大,但是要做别人的情人始终是不好,最终会破坏别人的家庭!
要爱就爱没有结婚的吧。 哈!:)
--  作者:月影云裳
--  发布时间:2003-1-18 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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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情人,好难,除非,你真的真的不怎么爱他,不然的话,必定不会想到要与别人一起分享你的爱
--  作者:永远的陌生人
--  发布时间:2003-1-18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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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去做情人啊  那样的话后果也会很惨的!
--  作者:晨雾中的露水
--  发布时间:2003-1-18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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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情人容易, 但是做个不吃醋的情人 难上加难


--  作者:哭泣的野百合
--  发布时间:2003-1-18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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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你一定不知道这篇文章是我发的贴吧。我的笔名就是这个,你知道吗?
现在我再问问你知道不知道我到底是哪位啊?
--  作者:轻燃寂寥
--  发布时间:2003-1-18 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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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心态好,我觉得当情人没有什么问题,有些女人只适合当情人/
--  作者:潇湘吉星
--  发布时间:2003-1-18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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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得!
--  作者:北镇
--  发布时间:2003-1-18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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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情人也不简单哟!做一个好的情人更不容易呀!
--  作者:乱色
--  发布时间:2003-1-18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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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爱”了很多人以后
你有自己的借口了
--  作者:我舞影凌乱
--  发布时间:2003-1-18 2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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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自私且无畏的爱!
良心的谴责对于一个自私的人来说是几乎不存在的,所以,不能谈道德论理。
强行夺走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也是人人喊打的。
好女人,不会做情人。
--  作者:乱色
--  发布时间:2003-1-18 2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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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现实点。强存弱汰
退出的才是第3者。
--  作者:ajong
--  发布时间:2003-5-1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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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总有太多现实的泪,不是不去奢望,只是不能
--  作者:阿伦史丹奴
--  发布时间:2003-5-1 1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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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的幸福!呵呵,你把你自己的爱说得太伟大了!借口而已!
--  作者:疯狂加菲猫
--  发布时间:2003-5-1 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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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红袖添乱在2003-1-17 22:34:00的发言:
有一种凄凉无奈的美,但是却不太现实吧!


--  作者:乖乖狼
--  发布时间:2003-5-2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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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愿做情人,只是不想让男人那么轻易便可以无所忌讳地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