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一个人客栈||::inncn  (index.asp)
--  『风高月黑』  (list.asp?boardid=2)
----  发一通牢骚  (dispbbs.asp?boardid=2&id=1207)


--  作者:黄昏
--  发布时间:2004-6-20 22:09:00

--  发一通牢骚
<P >本来不想再说什么的,也和卿卿说了不再说什么。看了《激怒别人也等于毁灭自己》,我也可以开个帖子吧。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现实,我想有些问题在自己不清楚的时候最好不要横插一脚,谁和谁都是平等的,不要以为自己在现实中做过领导就可以对别人指手画脚,也不要以为自己在论坛上多认识几个斑斑就可以当警察,谁是谁非当局的人心里明白。



<P >使一个人产生愤怒情绪的最大原因,便是那个人正威胁着你,对你无礼,忽视你的存在,或者正伤害到你脆弱的自尊,那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情绪。情绪激动常使人丧失理智,在一时冲动之下做出误人误己的事。



<P >人是情感的动物,愤怒也是正常的,假如一个人一生都是温温和和的活着,那个人只能说是个窝囊废,产生愤怒固然是因为有些东西触犯了自己的利益,但也有不是的,就拿你后面举的马案说吧,开始看到这样的新闻谁不愤怒,可这个愤怒是因为马威胁着你,还是因为她对你无礼啦,仰或是她忽视了你的存在,伤害到你坚强的自尊,由此而产生自我保护的愤怒情绪?情绪激动就容易使人丧失理智吗?非也。马案让很多愤怒了,是不是说很多人都失去了理智。我愤怒了,但我绝对保持着理智。



<P > 在美国曾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上班女郎命案”。有一个惯偷假释出狱后,决心改过自新。但由于女友和孩子急需生活费,决心再干一次。他闯入了一幢公寓,正好女主人在家,他就用刀子威胁她,并把她绑了起来。当在收寻财物时,这位小姐另一位同屋住的同伴回来了。他同样把她绑了起来。这时,这位女主人警告他:她会记住他的相貌,并会协助警察逮捕他。这位惯偷本来再干一次就要收手,一听这话,觉得惊慌失措。他的情绪失控了,慌忙抓起汽水瓶子把两位小姐打昏,再用刀子向她们刺杀数刀,使其毙命。几分钟的情绪失控,使他失去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丝毫没有要替罪犯辩护的意思,举这个例子,是想佐证我的观点:“激怒别人也等于毁灭自己”。潮起潮落,冬去春来,夏末秋至,日出日落,月圆月缺,雁来雁往,花飞花谢,草长瓜熟,自然界万物都在循环往复的变化中。人也是生物之一,所以情绪会时好时坏,中医在给病人进行治疗的时候,就非常强调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处。



<P >激怒别人也等于毁灭自己,笑话,面对着一个罪犯,选择的是抗争还是妥协,每个人有自己的做法,无须别人来告诉。如果说那个女主人放任了惯偷拿去了东西,那个惯偷会改正吗?很多东西是无法用假如来预设的。女主人的被害说明的只是罪犯的残忍,而不是因为她激怒了罪犯,难度还要把罪犯的杀人罪过判给那个女主人吗?这不是太好笑啦。



<P > 我们生活在一个自我空间非常狭小的大环境中,我们从父辈那里得到的大多也是责备和苛求,这使得我们很难自控自己的情绪,而情绪的失控导致的触目惊心的后果我们已早有所闻。前几天,马家爵已经被行刑,我想,每一个良知未泯的人,都会给天国的他掬上一把同情的泪。马家爵的确该杀,但那几个被马家爵杀掉的冤魂自己就没有一点点责任么?因此,我想再一次强调:“激怒别人也等于毁灭自己”。



<P >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别人做错事的时候去教堂忏悔,对上帝说:是因为我没有给她们足够的关怀,是我没有给她们指出一条光明的道路,是我使她做错了事。她也许就在我身边,她也许我不认识,但她的错我得负责任。我到底是人还是神啊?激怒别人真的可以毁灭自己吗?怀疑着呢?



<P > 近年来,国外心理学家们仿照智商,提出了“情商”的新概念。所谓情商,是测定和描述人的“情绪情感”的一种指示,情商与智商不同,它不是天生注定的,而是由下列五种可以学习的能力组成的: 



<P >一.了解自己的情绪。能立刻察觉自己的情绪,了解产生情绪的原因。
二.控制自己的情绪。能够安抚自己,摆脱强烈的焦虑、忧郁,以及控制刺激情绪的根源。
三.激励自己。能够整顿情绪,让自己朝着一定的目标努力,增强注意力与创造力。
四.了解别人的情绪,理解别人的感觉,察觉别人的真正需要,具有同情心。
五.融洽的人际关系。能够理解并适应别人的情绪,维持融洽的人际关系。



<P > 我们怎样才能控制情绪,让自己的每天充满幸福和欢乐?

我想,首先我们应该有爱心,其实人的一生能有多长,人的一生就能有多少爱。我们如果能体察别人的情绪变化,宽容怒气冲冲的人,积极主动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们就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所谓善待他人也是善待自己,是不无道理的。



<P > 另外,我们应该学会从光明面而不是阴暗面看事物,人要生活,就难免会遇到林林总总的事情,当事情摆在我们面前时,我们要尽量看到它的正面而不是负面,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只有这样的心态,你才能给自己同时也给他人带来阳光带来灿烂。今天我打开电脑,看到游戏中的一个朋友写了这样一句话:这次游戏“我看到了太多的黑暗,这样的游戏我玩不起,也不会再想玩。”其实,说老实话,这个朋友肯定只是一时的激愤之辞,但这句话却给了我很大的刺激。游戏中裁判有可能出现失误或不公平的现象,但“太多的黑暗”不是把整个游戏和裁判的人品都否定了吗?当然,现在我已经平静下来,也会继续认真且坚持原则地善始善终把本次裁判做完。我也不会怪任何一位言辞过激的朋友,因为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认真玩游戏的人,我只是希望我们在措辞上,能换位思考。



<P >别把人说的那么高尚,我说这句话是经过大脑思考的,绝对不是一时的激愤之词。游戏中是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这个大家可以理解,但有些玩家不要做的太过分了。每次游戏都或多或少出现着问题,可这次是最令我失望的,也使我对游戏心寒。说这话我不是针对所有的,哪些人可以安上这句话自己心里最清楚,不用点名。你如何做哨不关我的事,我关注的只是我自己玩的时候哪些人违规了,哪些人不择手段了,不是说游戏中付出了努力就应该得到尊重的,还要看是怎么努力的。我言辞过激吗?自己还不觉得,可能我属于那种无耻的人吧。



<P > 要控制好情绪,还需要加强自我修养,学会尊重别人,这样的人才会很少激怒别人。因为当裁判,我打开了一直以来紧锁着的QQ,我的QQ上也因此多了无数的好友,对于极少聊天的我,这本来就是为游戏做出的“牺牲”。但让我更加难受的是,当我付出时间和别人联系时,有的朋友总是爱理不理,你说十句话,她才给你一句话。很多次我都近乎恼羞成怒地想“壮士一去不复返”,只因为自己是一个奉行“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善始善终”信条的人,才让我控制好了情绪,继续着这一场旷日持久的游戏。



<P > 我们都是凡人,我们都有情绪,情绪激动,关键在于如何正视它,保持冷静的头脑,把激动的强度减低到最低的限度。让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这样的人,便算得上是一个大写的人了。“激怒别人也等于毁灭自己”,愿我们共勉!



<P >要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看看自己做的怎样,尊重不是时间和地位可以赢来的。我只尊重我该尊重的人,我也只鄙视我该鄙视的人,其他的一概泛泛而谈。是不是要激怒人还得看情况,要激怒的时候我照样激怒。人是情绪化的动物,假如一个人永远都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那不是人,一生中能有几次激动,能激动的时候我就会好好抓住机会去激动,结果不是我考虑的,有过程就可以。也不知道你在写这个帖子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是不是也考虑着把别人激怒。



<P >最后说一句,不知道的事情就不要指手画脚的,别把自己当警察,别以为自己就是老大,人人都是平等的。我发出来,管理员或者版主看不惯就锁,删也表示欢迎。

--  作者:瑶琴凝思
--  发布时间:2004-6-20 22:15:00

--  

千万不要删,我是第一个读者!

我正式向你道歉,你说得非常对:"不知道的事情就不要指手画脚的,别把自己当警察,别以为自己就是老大,人人都是平等的。"


--  作者:瑶琴凝思
--  发布时间:2004-6-20 22:21:00

--  

你文中的观点我条条都欣赏,我欣赏有个性的人.你说得对,年轻人应该有锋芒,否则就白活了,OK!说得好极了!

也许不打不相识,我们以后还可以成为朋友呢?


--  作者:黄昏
--  发布时间:2004-6-20 22:23:00

--  

也许我们都误解着对方文字中的意思

有些东西我会忍

但当我觉得忍的不值或者是忍着引来了更大的误解的时候

我就不管其他的就说出来

--  作者:瑶琴凝思
--  发布时间:2004-6-20 22:26:00

--  
以下是引用黄昏在2004-6-20 22:23:43的发言:

也许我们都误解着对方文字中的意思


有些东西我会忍


但当我觉得忍的不值或者是忍着引来了更大的误解的时候


我就不管其他的就说出来


说出来是好事情,我历来讨厌那种有城府的人,我自己也是和你一样的人,只是岁月销蚀了我的锋芒!


--  作者:xiaowen
--  发布时间:2004-6-20 22:42:00

--  

如果可能,干脆明说,这样指桑骂槐的让人更摸不着边际.

至少我知道的,这次就有人,故意说些知道什么黑暗,说些知道什么内幕,其实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目的就是为了搞得大家互相猜疑,然后互相争吵.

这样的当,我就上了一次,有一个人发帖子说有什么黑暗,有什么内幕,我信以为真,然后去责问裁判,后来才知道,完全是那个人自己杜撰的,其实他什么也没听说,裁判什么也没给他说,他自己杜撰出来他知道,别人以为他和裁判私交不错,就信以为真.

所以,我劝你,如果可能,就干脆把知道一切都说出来,游戏没有内幕,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当然要骂人,那对不起,比如昨天一个人自以为玩了三年的游戏,就可以在这里骂人,对不起,这里不是骂人地方.


--  作者:纳兰筱
--  发布时间:2004-6-21 6:42:00

--  

黄昏,昨天小斧子就和你讲过了,有什么事,憋着干么,说出来就好,咱们谁怕谁呢,哈~!~!

现在开心多了吧,那就不用再放在心上了!

有些事,现在看来挺郁闷的,过些日子回头再看,不值一晒,哈~!~!

--  作者:瑶琴凝思
--  发布时间:2004-6-20 22:18:00

--  
以下是引用瑶琴凝思在2004-6-20 22:15:48的发言:

千万不要删,我是第一个读者!


我正式向你道歉,你说得非常对:"不知道的事情就不要指手画脚的,别把自己当警察,别以为自己就是老大,人人都是平等的。"


其实写这些我是一种自勉,留给自己以后看的,看自己曾经经历过一些什么,如果因此而激怒了你,那我更应该自责自勉!

对不起,我是真心的!

我历来讨厌等级,更反感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人的尊严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