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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翩若惊鸿
--  发布时间:2002-4-1 17:11:00

--  杀人”:小资酷爱的游戏?(转)
“夜幕降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当你睁开眼睛的时候,生命可能已经结束……”千万不要误会,这不过是“杀人”游戏的开场白。

斗智斗勇的“杀人”游戏如今已在北京的白领间很流行了——流行得甚至有点过时了。这个相传是硅谷创业归国的CEO们带回来的游戏,从去年底开始,陆续在北京、上海的高级写字楼、记者圈、IT公司风靡一时。相传一下班就听见写字楼里“杀人”声此起彼伏,害得保安一阵紧张。有人这样解释,在杀人游戏的辉煌期时,正好也是网络的冬天,白领们没有创业的风险资金,得看资本家脸色,再加上裁员……烦恼之余就想到拿“杀人”解气,而想杀人又不犯法,“杀人”游戏最好莫过。

“杀人”游戏的玩法非常简单,13个人,12张牌,其中6人为好人,另3人为杀手,即坏人;剩余3人为警察,最后1人为法官。任意抽牌,抽到什么算什么,总之,好人一定会被杀手杀死,但是好人至死也不清楚到底是谁把他杀死,于是只能凭直觉和经验揣测。坏人即杀手千方百计充好人,贼喊捉贼,假仁假义,迷惑好人;而警察就是责无旁贷地抓住杀手,伸张正义。13人中只有1人心知肚明,那就是法官,可是法官不能吐露半字真言。游戏最终是正义战胜邪恶,还是坏人终究得逞,全凭游戏者的运气和经验。有一位玩家说过这样一句话:“当‘杀手’真不容易。”

游戏者说

“杀人”体验

“人性的弱点通过游戏的方式展现出来”

中国青年报记者贾双林是被公认“杀人”游戏的第一批玩家,也是最早报道“杀人”游戏的记者。

人们经常把平时对某人的了解与游戏中的表现挂起钩来,这种联系竟然会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效果,在有的人身上百试不爽,一抓一个准,而在另一些人身上则完全失灵,平时的他与游戏中截然不同。虽然只是个游戏,但把游戏中那些有意思的现象挪至我们的现实生活,许多地方其实是颇多契合之处的,换句话说,我们或许碰巧是把人性的弱点通过游戏的方式展现出来。不过,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上帝,没有人能全知全能,洞察一切。大家都是糊涂的,我们只能通过一次又一次的经验积累来减少失误,掌握规律。人们掌握真理就是这么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就像游戏中为找出‘杀手’有时也会冤杀‘好人’。

“每个人都生活在大游戏中”

张翼轸是复旦大学的研究生,业余时间喜欢写IT文章,当杀人游戏开始在IT圈流行的时候,他一边玩也一边思考着。

如果我们仔细分析杀人游戏以及国外真人秀节目《幸存者》,我们会发现他们都具有共同的四个环节:(1)淘汰,固定的一段时间里总是有参与者被游戏淘汰。(2)人际互动,每个人都必须充分利用说话、行动等等沟通手段表现自己的价值和立场。(3)裁判,游戏的参与者经过讨论决定被淘汰的人员。(4)幸存者胜利,只有活到最后的人才能够获得游戏的胜利。这压根就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竞争的简化流程,也就是杀人游戏和类似电视节目的乐趣所在。还有什么游戏比最真实的社会要复杂而又有趣的呢,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社会这个大游戏中,但是,真实社会这个游戏的游戏成本太高,每个人都必须用自己的一辈子也就是生命来参与其中,于是,对于真实社会有着高度抽象和模拟的杀人游戏自然就大兴其道了。

“仿佛回到童年的捉迷藏”

在外企做了三年秘书的江小姐自从“杀人”后,开始感到生活的莫大乐趣。  

“杀人”游戏比升级,红A更刺激,里面蕴涵了很多饶有趣味的人生哲理,玩完后,会让你有所思考。如果不幸你成为“好人”,那么整个游戏过程完全凭借你的智慧,你必须独立分析和判断,否则稍微犹豫和没有主见就会正中“杀手”下怀。现实生活中,我们怎么区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值得琢磨。其实成年人生活压力很大,繁忙的工作之余,大家很少交流,“杀人”游戏让我们觉得有儿童的轻松感觉。

专家说“杀人”

“发泄通过虚拟来实现”

中国人民大学的沙莲香教授是一位社会心理学家,他认为“杀人”既为游戏,就不是太较真,但仅仅把它看成游戏则又很危险。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可能是人们思考方式上的变化,人们的思考方式正从现实空间转向虚拟空间。之所以先在IT界流行,是因为对于有上网经验的人来说,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是相通的,是乐趣、苦恼的现实化反照。在这个游戏中,人们可以在真实的人际关系中表演不真实的事。现实空间不可能一下实现的事,可以在游戏的虚拟空间集中表现出来。在游戏中,你可以当个坏蛋,可以随意‘杀人’,有一种征服欲,而征服欲却是人类原始的人性本能之一,在现代社会里,这种欲望在很大程度上被道德、法律等必须遵守的原则压抑了,只能通过虚拟的空间释放出来。

很多人在“杀人”游戏里都喜欢当“坏人”,尤其是“坏人”装“好人”的乐趣简直用言语无法形容,于是有人惊呼“杀人”游戏是否在扬人性之恶?更有一些学者严肃地指出里面存在问题,而有的人则认为在游戏中体会人性的险恶,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现世并非一派光明。在议论的队伍里,乐此不疲的玩家没想那么多,“好玩就行”。在游戏里没人会和你较真,持枪冷酷的发哥在游戏里会显得可笑,是非善恶在游戏里变成荒诞的笑料,一切都被解构了,一切都显得轻飘飘的,可是如果“杀人”游戏变成活生生的现实,还会好玩吗?

“杀人”游戏的玩法详解

参加游戏人数共13人,选其中1人做法官。由法官准备12张扑克牌。其中3张A,6张为普通牌,3张K。众人坐定后,法官将洗好的12张牌交由大家抽取。抽到普通牌的为良民,抽到A的为杀手,抽到K的为警察。自己看自己手里的牌,不要声张不要让其他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

抽牌结束后,法官开始主持游戏,众人要听从法官的口令,不要作弊,作弊的结果只能使你自己得不到游戏的乐趣,而不会影响大家。

法官说:黑夜来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睡觉了。此时只有法官一人能看到大家的情况。

等大家都闭好眼睛后,法官又说:杀手挣开眼睛,可以出来杀人了。听到此命令后,只有抽到黑色牌的三个杀手可以挣开眼睛,三杀手此时可以互相认识一下,成为本轮游戏中最先达成同盟的群体。并由任意一位杀手示意法官,杀掉所有在座闭眼中的任意一位。

法官看清楚后说:杀手闭眼。稍后再说:警察挣开眼睛。抽到王牌的警察可以挣开眼睛,相互认识一下,并可以怀疑闭眼的任意一位为杀手,同时看向法官,法官可以给一次暗示。

完成后,法官说:所有人闭眼;稍后说:天亮了,大家都可以睁开眼睛了。

待大家都睁开眼睛后,法官宣布谁被杀了,此良民为第一个被杀之人,同时法官宣布让大家安静,聆听被杀者的遗言。被杀者现在可以指认自己认为是杀手的人,并陈述理由。遗言说罢,被杀者本轮游戏中将不能够再发言。法官主持由被杀者身边一位开始任意方向挨个陈述自己的意见。

意见陈述完毕后,会有几人被怀疑为杀手。被怀疑者可以为自己辩解。由法官主持大家举手表决选出嫌疑最大的两人,并由此二人作最后的陈述和辩解,再次投票后,杀掉票数最多的那个人。被杀者如是真正的凶手,不可再讲话,退出本轮游戏。被杀者如不是杀手,可以发表遗言及指认新的怀疑对象。

在聆听了遗言后,新的夜晚来到了。又是凶手出来杀人,然后警察确认身份,然后又都在新一天醒来,又有一人被杀。继续讨论和杀掉新的被怀疑对象。如此往复,凶手杀掉全部的警察或良民即可获胜。(文—付航新周刊)

--  作者:高歌
--  发布时间:2002-4-1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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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彼。
--  作者:漂泊
--  发布时间:2002-4-2 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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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吗??

原帖中,警察类别的增加,使游戏增加变化。不过没有把警察的作用界定明确。

从帖表面看,游侠与杀手不清楚选手的警察身份。在此情况下,警察首先进行的杀手辨认与其后的全体投票有和关系?如果没有关系,则添加警察角色的唯一作用就是改善游侠无法有效团结的劣势,可如果这样,表面上合理(3名杀手也可以团结一致,冒充警察,迷惑6名游侠),实际上是杀手绝对劣势的局面。
比如游侠采用如下的策略:
6名游侠只是辨自己是游侠身份,而3名警察说自己是警察身份并互相指认,则3名杀手一旦冒称警察也必互相指认,则警察或杀手中有一人身份明确则其他人身份明确,因此3名杀手只好冒充游侠为上策。即3名警察身份明朗。又在是发文杀人的前提下,可利用此特点排除1到2名游侠不是杀手,则游侠误杀几率必小于2比1,而好人与杀手的比例为3比1,考虑每轮杀手铁杀1游侠(100%),同时全体票杀1人,由于3名警察身份明确,可以左右全体游侠之票,此时警察即便不依据任何分析,完全按概率在6名游侠与3名杀手中投票选人,游侠的总胜几率也是最小为50%,如果游戏过程中杀手有任何一点的疏漏都会导致游侠的胜率大于50%,这就好象好人摆地摊设一必和的象棋残局来让杀手入局一样,游戏对杀手根本不公平。对于用扑克大家对面玩,杀手的胜率虽然也不超过50%,但接近,可对于网上文字杀人则杀手劣势过大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4-2 3:15:49编辑过]


--  作者:江月
--  发布时间:2003-8-10 2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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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

为将来聚会准备着。
--  作者:戊戍
--  发布时间:2003-8-10 2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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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顶起来!
--  作者:洛水寒雨
--  发布时间:2003-8-11 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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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的起源?
--  作者:蝉衣
--  发布时间:2003-8-11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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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了、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