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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七雄公告3-7]7.草阁:韩:韩公仲《黑暗中的舞者》--贴杀:魏7.轻舞的雨丝  (http://bbs.hnol.net/dispbbs.asp?boardid=2&rootid=&id=149222)


--  作者:老顽童
--  发布时间:2003-12-3 21:59:00

--  [战国七雄公告3-7]7.草阁:韩:韩公仲《黑暗中的舞者》--贴杀:魏7.轻舞的雨丝
现在,表妹雨丝正式在我家住下,阿回刚十六岁,还没有主儿,一个小女人跟一个小男人住在一起对着看,一个充满对男人的仇恨一个则不识女人滋味(雨丝是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处女),在我看来,正合适。
雨丝自从三年前父母双亡后一直轮流住在亲戚家,太平盛世的,舅舅舅妈相隔十八天死于SARS,临死前,舅舅拉着舅妈的手说:“雨丝,雨丝。” 雨丝是是他们放心不下的一块宝。
舅妈的死标志着世界上最后一个疼雨丝的人不在了。
几年前,雨丝还算是个可爱的小姑娘,我记得她小时侯被舅舅举在头顶拿着个开口笑的灌汤包,包子留出来的烫油把舅舅的脖子烫出来一块疤,舅舅心甘情愿地让雨丝烫。那时侯,雨丝长得像那个叫樱桃小丸子的日本小妞,扣着“马桶头”,大眼睛亮晶晶。
后来雨丝越长越开了,越长越漂亮了。
表妹雨丝的身世命运与终身大事,没有人能帮得上忙,我们经常把脑袋聚集在一起为雨丝出谋划策,后来发现不过在说些关于她的闲言碎语,我们这些冷酷的亲戚把雨丝当作一个不那么好玩的话题,不管说什么别的事,转着转着就回到雨丝身上,我们痛心疾首言辞激烈议论纷纷其实无关痛痒。慢慢地,似乎谁也不是发自内心地为雨丝着想,谁也不希望孩子的生活有那么些起色,这是我们这个地方的人之常情。
雨丝小我两岁,我一直在照顾她,在她到我家后。
对那些男人,雨丝有自己的理解,她觉得他们喜欢自己,觉得每个陌生人肯定正撕心裂肺地暗恋自己是每个青春期小少女的通病,可是雨丝这病一气病了很多年都不见好,她的青春痘长平了,她的鼻子长长了,她的头发长亮了,可是她自己还在患着那种少女才有的怀春病,我都有点替她着急了。
“现在怪我,我还没怪你们呢?谁让你们把我生下来的,生了就别后悔。”舅舅舅妈在世的时候,她老这么说他们,而他们时常是娇惯她,好象这不是个女儿是只伶俐的刺猬,雨丝是他们的天伦之乐,雨丝的大腿还没有大舅舅的胳膊粗的时候,他就经常把她扛在肩膀上玩儿,在小院子里使劲地兜圈子,直到雨丝笑了为止,那时侯雨丝的脸儿红扑扑的,小红脸加上大舅舅苍白的国字脸,好象一幅跟鬼有关系的中国画。大舅舅有一天洗脸搓脖子的时候,脖子后头突然流下来一股子鲜血,我们都吓坏了,现在想起来,他后来少福禄寿,那天就显露出来了,那是个恶兆,而且被我一不小心记得清清楚楚。大舅舅和大舅妈死在病上,大舅妈和大舅舅感情太好,他先死了以后,大舅妈就借口染上同样的病也去了,他们的结婚照以前一直挂在侧面的屋子里,结婚照里还附了一首毛泽东的诗,大意是尽管结婚了还是要努力干革命。他们十分周正一上一下地依偎在一起,大舅妈的头发和脸庞清清白白的,他们的微笑像是直接从电影上拷贝下来的,又纯真又幸福。
一旦雨丝跟家里人怄气怄得太认真,不高兴了,她就走进那个侧屋里呆着,去的时候,照例要抱一点什么,神情楞楞的,她一进去,大家都气也不再大出。大舅和舅妈在家里是有威信的,他身为长子总是有道理的。
到目前为止,雨丝还没有过男朋友,据我所知,她曾有过一次准恋爱经历,这种事,雨丝是不会完整告诉别人的,要靠你自己断断续续仔细观察,或者收集情报。
当时她在乡下一家小卫生所当护士,那家卫生所的基本工作人员只有两个,一个是雨丝另一个就是那小子,阿回开始叫他“赵医生”,后来叫他“赵哥哥”,再后来完全改叫“他”,雨丝礼拜天一回来就跟我说他他他,害得我连他这星期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饭都了如指掌,在雨丝的描述中,他没什么特点,除了爱逗小姑娘,他们两人整日枯坐,乡下地方没多少病人,有的也是摔伤跌打那类的小问题,他不逗雨丝逗什么?
在我们这样不大不小的地方,哪怕像雨丝这样的条件,找个婆家,不算特别困难,因为条件困难的小伙子绝对也不在少数,困难的是她的脾气,而且她还颇有点学历,是个妇产科医士,她上下班的时候,通常要在车筐里放本厚得吓人的《实用妇科学》或者《B超图谱》,虽然她抱来抱去的,我也没怎么看她好好翻过那些书,如果有一天她翻了,肯定是因为明后天要考点什么试,这样的姑娘,放在家里当老婆是有点让人发憷的,在我们县,她算得上是知识分子。雨丝越来越像一个助产士了。
尽管如此,雨丝还算得上是世界上最纯洁并且很有良心的姑娘,比如她在25岁以后,仍然坚持给外婆洗脚,只要外婆拿手指一指脚盆,她就不声不响地过去拿上,到龙头底下接三分之二凉水,在掺上三分之一热水,用手在里边和匀了,抽上擦脚布,在过去蹲下帮外婆脱了袜子,外婆洗脚的时候要一边读圣经一边洗,圣经太重,她一只手拿不动,她就常常把一角让雨丝的脑袋撑着,这样在洗脚的时候,雨丝的脑袋就不能晃来晃去的,她很有耐心地等着外婆一翻过去一页,通常她读一页也就够了,她用一张不知道哪个人多年前送她的圣诞小卡片,夹到那页里边,然后把脚抬出脚盆,雨丝就拿脚布帮她擦了擦,顺便把她的一双小瘦脚送回被窝里去。
依我看来,雨丝绝对是个不适合工作尤其是脑力劳动的人,我妈经常跟我埋怨她比较笨,我妈跟她是同事,当时就是我妈想法子让雨丝进入*县人民医院的,在*县火葬场建成之前,这个医院的地势比较高,它落在一座宋或者明的古墓遗址上,在医院门诊大楼门口,立着县政府的一块碑,说明这是县级文物保护遗址,未经许可不得破坏等等。
县医院在当时已经人满为患了,很多地区护校和医校的毕业生都想方设法进这里。雨丝受到照顾的主要原因是她父母双亡,别人出于同情心或者避讳心也不好意思跟她争抢,雨丝刚进医院的时候,往往有人在背后指着她说:“这个孩子很可怜的。你看她,还天真得不得了。”后来大家都习惯了,雨丝基本上只跟医院的工友和一个专门负责埋死婴的老头说几句话,那老头成天候在偏门门口,等着护士过来招呼他进去。医院里的人基本都不太愿意跟他说话,觉得他身上冤孽太多,只有雨丝每次上食堂路过那个小门的时候,都问他:“老阿伯,吃了没有?”老头笑眯眯地欠了欠腰:“回家吃,你呢?”。
所以,这种时候,雨丝难免要思念一下死去的爸妈,还有他们生前的点滴事迹,那两个人活的时间虽然短,却已经够阿回胡思乱想了。
“要不我也跟他们去吧。” 雨丝估计这么想:“人都是冷血的,一点同情心都没有。他们既然生了我,为什么要扔下我?不如把我早点掐死,自己再走。”
家里人纷纷推荐我去跟她对一个话,因为她日常最听我的,我对付她那么大的少女,确实很有一手。
“阿回,开门,吃饭了。”我叩着门,做着急状:“你再不开,我们拿钢筋把门焊上了。”
一家人坐在客厅里等消息,他们的脸上多少有一点愧疚,让我去碰雨丝这个刺儿头。
我在雨丝窗前转了一会儿,回客厅去报告消息:“没办法了。”
“这个孩子,是不是要寻死呀?”外婆惊恐地问我,家里年内接连死了两个人,她已经禁不起更多意外。
“不会的,她要找死也不会在家里的吧。”我安慰外婆,大家都知道她爱干净,通常家里女人的内裤是不许晾在院子里的,更忌讳正好对着男人通行的路。
“千万不要让她在她爹他妈跟前死,那样他们就彻底回不来了。”外婆也老糊涂了,正在手扶圣经,试图获得更多力量。
我在门外边站到天蒙蒙亮,觉得自己的道义也尽了,就算天亮发现她真的死了,我们又能如何呢?除了给她多一点死与生的简单道理,我们也许还能托她捎带给她父母一点思念的话。
次日清早,我们个个起了床,一起冲到雨丝屋前时,门大开着,屋子里还是有一架台灯在亮着,外婆先是跑过去把灯拧灭了,一边还骂她:“这孩子,咋一点都不知道珍惜电呢!”
等到雨丝从医院下中班回来,她的神色已经十分正常,甚至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医院里流传的笑话,说是有一个病人,半夜里冲到厕所里,准备痛快的大便一下,他白天一直遵照医嘱不下床,夜里实在忍不住了,看护的家属半夜醒过来,发现他不见了,以为他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寻死去了,哭哭啼啼地给亲戚们发丧贴,而雨丝却为他跳了舞。
大家谁也不多说一句话,也不敢一个不笑,只好派最小的舅舅负责笑出声来,其他人负责跟着拉一下嘴角。
大家都只怕雨丝又玩一次自闭,玩着玩着,哪天真个夜深花落去了。
雨丝的青春期很快更快更凶猛地来了,她已经二十四岁了,我们这里突然流行起了上网,街道上好多电子游戏厅突然都改成宽带上网了,但是现在网吧的前游戏厅,还是一样的肮脏恶臭,里边总是透出一股陈年汗味和霉骚味儿,我都不知道那些年轻人怎么能长久地呆在里边。 
“雨丝最近喜欢上网。”不久之后,家里人议论纷纷,话题通常还是集中在雨丝身上,好象家里就剩下这么一件事了,其实我家有更多问题值得大家关注,比如小舅舅是个病态赌棍,而三舅舅是个逢姑娘便上的超级大混蛋,但他们因为是男的,加上有若干威信又会生育,所以名声没有想象中臭。
讨论了有一箩筐扁豆掰完的工夫,大家一致认为:“这样也好,省得她总是找不到事做。”
过了年,就是雨丝的二十五岁生日了。那年的春天,也就是世纪之交的2000年,来得特别早,从大年初一开始下了的春雨,到大年初九我的生日,还完全没有暖和的意思。雨丝早早准备了春装,那是一套粉红色的套头套装,下边的短裙子衬着内衬,其实裙子一点都不透明,但雨丝是一个着装方面的保守派,根本不听我的劝告。
春天来了,空气里笼罩着一丝让人不安的味道,也许是花呀朵呀开放得凶悍,也许是猫呀狗呀发情得频繁。但我们全家都把闻到那种气味,都集中在雨丝身上,她有时候把自己关在房子里频繁地换那套春装,春装被换得都有点皱巴巴的了,我透过窗户看到雨丝在端详镜子里的自己的时候,脸色非常红润而健康,她开始显示出女子十八以后仍会变的某些特征。我陪雨丝走在路上,头顶的太阳平白无故地滚烫起来,冬天太热和夏天太冷,都是恶兆。这个凶险的人走在我旁边,如同地狱来的无常,我的小腹无端地疼痛起来,似乎是肚子痛了。我招手要了一辆出租车,让鬼走了,自己又要了一辆,赶紧上医院找我妈去。医院里的两排梧桐树,沙拉沙拉乱响,我居然记得最后见到的人,是一个瘸腿的工友,她向我张开了胳膊,象一张棉被一样温暖。
醒过来的时候,我在病房里,旁边是外婆和其他亲友。他们全都焦虑地看着我,安慰我。
雨丝走了,外婆说,车祸。
她留下了一句话:“她的爱与不爱,是最不值钱的,我今晚就可以彻底放弃。”

--  作者:罗衣轻寒
--  发布时间:2003-12-3 2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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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字数肯定够了:)
--  作者:御春
--  发布时间:2003-12-3 2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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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这贴子
不会出自月满拦江之手吧
--  作者:淡云晓月
--  发布时间:2003-12-3 2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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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丝?就这么去了啊?
这故事……
天呐~~``
--  作者:绊脚之石
--  发布时间:2003-12-4 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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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这篇也好看。不过车祸下死的人好多。
--  作者:轻舞的雨丝
--  发布时间:2003-12-4 1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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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搞错呀?我这么快就完了?谁这么狠心啊?555555555555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