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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羊年二月杀人游戏规则[12人版]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4&rootid=&id=35745)


--  作者:水木冰心
--  发布时间:2003-2-23 9:52:00

--  [公告]羊年二月杀人游戏规则[12人版]
参加人员: 
阿七
阿三
绊脚之石
布衣

红尘客
欢乐书生
翩若惊鸿
无量天尊
易扬
雨夜昙花
珠儿
(通过短信息已发出杀手通知,没收到的即是游侠,请各位务必用昵称登陆客栈) 

再重复一下比赛规则: 

游戏人员:分裁判1名、游侠9名、杀手3名。裁判预定,杀手和游侠通过一定方式来定一般由本版发起报名贴,符合报名贴条件的朋友将参加游戏。杀手、游侠的身份由裁判分配。 

基本条件和要求: 
A、游戏中,杀手拥有双重身份,即除了报名时的ID以外,还有一个由裁判分配的杀手ID。注意,杀手发贴杀人时必须用杀手ID,平时写杀人分析,参加讨论可视具体情况,自由使用两个ID。 
B、3名杀手之间是互相知道身份的,也就是说,杀手知道谁是杀手,谁是游侠。游侠只知道自己是游侠。为了游戏更加刺激,杀手也不好向游戏外面的朋友透露自己的身份。 

第一轮(24日):乱杀 
游戏第一天,杀手、游侠一起投票,选出1人,推出去斩首。这轮里,3杀手可以投自己同伙的一票,以除去一个同伙,让自己今后的行动更为隐蔽;当然,也可互相保护,投票杀游侠。 

备注:裁判发出杀人票杀贴。票杀贴里要注明停止投票时间。在停止投票时间内,以最后的投票为准,也就是说,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改变你的投票。投票结束后,由裁判公布被票杀的朋友的身份。同时发布下一轮的游戏进程。 

第二轮(25):滥杀 
幸存的杀手出动,推举出两位杀手,每人写1篇帖子,各杀掉1个游侠。注意,既是文学版,这“杀人帖”自然也应是篇文学作品,当然,篇幅、体裁均不限,但是,绝不允许用一句“我杀了×××”敷衍了事,否则取消杀人资格。 
然后裁判发票杀贴,余下的9人务须在停止投票时间前投票,杀掉自己心中怀疑的2人(这轮投票杀2人,杀手杀2人,共杀4人) 

备注:在上一轮被票杀的朋友也可以投票,但投票只有在得票数相等,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发挥作用。投票结束后,由裁判公布被票杀贴杀的朋友的身份。同时发布下一轮的游戏进程。 

第三轮(26): 
游戏第三天,幸存的杀手出动,推举1人写1篇帖子,杀掉1个游侠。余下的6人投票杀掉自己心目中怀疑的1人(这轮杀手杀1人,投票杀1人,共杀2人) 

第四轮:同第三轮。 

………… 

第N 轮:等到最后1位杀手或游侠也被杀掉时,游戏结束。 

希望各位都来写《杀手分析》,游侠固然可以相互交流,杀手也可以把水搞浑。希望游戏期间大家多多交流,到客栈的聊天室《流水轩》去无疑是个好办法。呵呵呵,辩言察色,各出奇谋,获得即时的信息,大家不要错过哦。各位关心游戏的朋友也多去,看人家勾心斗角,唇枪舌剑,不亦乐乎?甚至插上一腿,也是一件不错的体会。 

期待各位精彩的《杀手分析》,期待在聊天室(腾讯会员聊天室下面的文学艺术中的“流水轩”)与各位相遇。 还可以使用游戏群聊:202044

特别注意:3杀手和9游侠,如果某1轮没发杀人帖或没投票,就算自杀,不能再参与后面的游戏。所以,如果有事无法按时投票,请务必给裁判发QQ、客栈悄悄话或电话告知你投了谁的票。但最终仍以你的投票为准,如果你能在停止投票时间前赶回来投票。另,请大家告知QQ。 

备注: 
1、如某一轮投票出现票数相等,无法决定杀死谁的时候,将采取重新投票或该轮被杀的游侠或杀手也可以投票的方式来决出。 
2、如果最后一轮投票出现一名杀手和一名游侠的情况,将举行天地人三界大审判大会来决定杀的是谁,即所有的游游侠、杀手都回来投票。

[此贴子已经被水木冰心于2003-2-23 9:51:38编辑过]

--  作者:水木冰心
--  发布时间:2003-2-22 22:57:00

--  
2月24日,周一开始
--  作者:江月
--  发布时间:2003-2-22 2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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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久久期待,终于这天来了~


--  作者:段誉0
--  发布时间:2003-2-23 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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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心理分析可以开始啦!!请大家踊跃发帖
--  作者:绊脚之石
--  发布时间:2003-2-23 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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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说:倔牛们,来吧
--  作者:绊脚之石
--  发布时间:2003-2-23 10:07:00

--  
段誉。比赛还没开始,拜托千万别找我乱弹


我的QQ:6834687


[此贴子已经被绊脚之石于2003-2-23 10:06:45编辑过]

--  作者:红尘如心
--  发布时间:2003-2-23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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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天天呆这儿,怎么没有发现报名帖?
--  作者:段誉0
--  发布时间:2003-2-23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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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S狮子,我这么旧的马夹你也会认得出来??
--  作者:红尘如心
--  发布时间:2003-2-23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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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狮子?绊脚之石?
--  作者:老顽童
--  发布时间:2003-2-23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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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布衣剪了给红尘客当尿布, 再给无量天尊打伞一手遮天, 阿三阿七玩石头斗鸡眼红红,书生轻狂飞珠摘昙花
呵呵, 惟恐天下不乱:-)))
--  作者:水木冰心
--  发布时间:2003-2-23 11:48:00

--  
杀手身份将在2002年2月24日零点前通知。

三个杀手名字叫:黑通社杀手,红通社杀手,蓝通社杀手。
黑通社只准用残忍的手段去杀死人。
红通社只准用感人的帖子去贴死人。
蓝通社只准用小资的方法去搞掂人。

届时,杀手将受到如下字样的消息“尊敬的XXX,恭喜您已经被X通社录用,请于2002年2月24日凌晨正式报到。同时被录用的还有Y通社的YYY,Z通社的ZZZ.期待您精彩的手笔”

另外,裁判的口号是“打死我也不说”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此贴子已经被水木冰心于2003-2-23 11:47:31编辑过]

--  作者:绊脚之石
--  发布时间:2003-2-23 11:41:00

--  
谁敢玩我?
呵呵。女红尘,偶就是狮子啦
--  作者:peaceful
--  发布时间:2003-2-23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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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童真是个老顽童

段公子?乱弹?呵呵


--  作者:绊脚之石
--  发布时间:2003-2-23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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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兄,呵呵。休想逃过我的法眼
--  作者:欢乐书生
--  发布时间:2003-2-23 1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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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狮子已经把一套西装剪成片片送给红尘当尿布了~

红尘的娃真有福,可以使劲地尿了~


--  作者:peaceful
--  发布时间:2003-2-23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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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的法眼总喜欢穿透个清楚撕人面子,唉,难怪他说S狮子。

老顽童,你姓秦吗?如果是,那你83年没错的,呵呵


--  作者:微笑如风
--  发布时间:2003-2-23 1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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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了,还可以报名嘛?

--  作者:人晕亦云
--  发布时间:2003-2-23 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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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如风,你可以到三言版报名。那里正招兵买马呢
--  作者:阿三
--  发布时间:2003-2-23 1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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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报到啦:)以为都刀枪入库了。现在正在磨刀和恶补福尔摩斯探案呢。
但愿能不快也光
--  作者:潇湘水云
--  发布时间:2003-2-23 1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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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我怎么也没发现报名贴?大刀冰心
--  作者:红尘如心
--  发布时间:2003-2-23 15:11:00

--  
偶是红尘的师妹,这是偶入师门的学名,偶的真名不是这个啦,S狮子
--  作者:红
--  发布时间:2003-2-24 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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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了先。
--  作者:红
--  发布时间:2003-2-24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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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先请问一下,这个坛子哪里有查看短消息的入口呢?是否登陆后短信能自动弹出?
--  作者:布衣
--  发布时间:2003-2-24 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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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红,票天尊。

--  作者:红
--  发布时间:2003-2-24 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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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观察观察滴说~~
你的话,我是要三思后再三思的。
--  作者:布衣
--  发布时间:2003-2-24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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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呀,你可是知我从不撒谎的啊

--  作者:红
--  发布时间:2003-2-24 10:59:00

--  
布衣:
没说你撒谎啊。
但是,你那么轻描淡写就说:“红,票无量。”
你这句话本身不是一句谎言,而是一个建议。
当你现在又急着辩解说,你是从来不撒谎的,则不由得不让人怀疑了。
如果我杀手,那么票杀谁一定会有所考虑的。不是任何一个游侠能轻易左右的。
而你在说:“红,票无量”这句话时,很显然是把我罗列在游侠的队列里了,你怎么就知道我不是杀手呢?游戏刚刚开始,你如果作为游侠,又凭什么就妄断我也是游侠呢?
恰恰只有杀手才知道谁是同伙,谁是对手的。
由此,发现了你布衣的漏洞。
露馅儿了吧?
--  作者:布衣
--  发布时间:2003-2-24 11:24:00

--  
呵呵,红,这是你的逻辑?
人的思维有两种,一种是如你,先找杀手。一种是如我,先找游侠。
正如法律一样,在国外,即使是被怀疑的对象,也被认为是无罪的,再去找证据。而在国内,先被认定是有罪的,再去找无罪的证据。
呵呵

--  作者:欢乐书生
--  发布时间:2003-2-24 1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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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国内现在也开始实行无罪了
--  作者:吴靖的无名指
--  发布时间:2003-2-24 2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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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凑个热闹:)
--  作者:老顽童
--  发布时间:2003-2-25 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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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ommunity.rednet.com.cn/bbs/RedNet_UserSMS.asp?action=inbox
是看短消息的入口

登陆后短信能自动弹出


--  作者:老顽童
--  发布时间:2003-2-25 8:57:00

--  
以下是引用布衣在2003-2-24 11:24:00的发言:
呵呵,红,这是你的逻辑?
 人的思维有两种,一种是如你,先找杀手。一种是如我,先找游侠。
 正如法律一样,在国外,即使是被怀疑的对象,也被认为是无罪的,再去找证据。而在国内,先被认定是有罪的,再去找无罪的证据。
 呵呵
 

布依说法我赞同, 尤其是第一轮乱杀, 本无所谓敌友, 票谁,大多随意任性:-)
杀到第三局才是考验每个人的判断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