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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儿的自诉  (http://202.103.69.41/bbs/showthread.asp?boardid=4&rootid=&id=35308)


--  作者:花香酒浓
--  发布时间:2003-2-20 18:55:00

--  朱儿的自诉
(2003-02-20 18:53:05)   珠儿
昙花也和我一样是绝对游侠,只和你说句实话,她昨日起就出差了,她的投票权在我手上。
你不要告诉别人。
你说我和昙花同是杀手,会有可能吗?

(2003-02-20 18:48:35)   花香酒浓
那你的可能性更大了

根据以上观点
结合我以前的关于最佳方案的问题,我认为要杀掉珠儿和浅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2-20 18:54:53编辑过]

--  作者:珠儿
--  发布时间:2003-2-20 18:56:00

--  
醒醒吧。

我自杀成吗?


--  作者:人晕亦云
--  发布时间:2003-2-20 19:13:00

--  
花香酒浓,你违规了,杀人游戏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就是未经他人许可,不得将别人的对话帖出来。
--  作者:花香酒浓
--  发布时间:2003-2-20 1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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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文的规定?
老大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讲的是法律
--  作者:芹圃居士
--  发布时间:2003-2-20 1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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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看来是裁判疏忽了。
 应当将这作为规则贴出来。
--  作者:珠儿
--  发布时间:2003-2-20 1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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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香,你要么是最狡猾的杀手,要么就是最糊涂的游侠。
--  作者:花香酒浓
--  发布时间:2003-2-20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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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我只相信科学,至于最狡猾的杀手我倒估计是你
--  作者:二泉
--  发布时间:2003-2-20 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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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珠儿一句话:

感动得掉泪啊!


--  作者:老顽童
--  发布时间:2003-2-20 2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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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则是不能贴QQLOG的, 私下交换则不受限, 花香酒浓第一次玩, 可以谅解,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