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湖南红网·论坛 (http://bbs.rednet.com.cn/index.asp) -- 网情悠悠 (http://bbs.rednet.com.cn/forumdisplay.asp?boardid=3) ---- [注意]每个游侠都要准备一个杀帖@^@ (http://bbs.rednet.com.cn/showthread.asp?boardid=3&rootid=&id=7712) |
-- 作者:老顽童 -- 发布时间:2002-12-5 10:41:00 -- [注意]每个游侠都要准备一个杀帖@^@ 以备角色转换时用!!! 下轮贴杀二个, 有可能用到特务的贴!!! 写完后, email : [email protected] 切切!!!! 注意标上自己的游戏名字啊!!! |
-- 作者:笨笨~ -- 发布时间:2002-12-5 10:59:00 -- 每个都要写? 不会吧 早说呢,早说我就不玩了 晕死 |
-- 作者:老顽童 -- 发布时间:2002-12-5 11:03:00 -- 对啊, 笨笨~交来先!!! 老GG下回做杀手, 呵呵, 不用自己动脑脑了:-)) |
-- 作者:笨笨~ -- 发布时间:2002-12-5 11:07:00 -- 55555555555555 不要啊 裁判先生 你这招有假公济私之嫌 这么多人交杀贴给你,用也用不到几篇 下回玩游戏你就可以省好多事了 呵呵 我申请,下回让我当裁判啊!!!!!! |
-- 作者:人晕亦云 -- 发布时间:2002-12-5 11:07:00 -- 嘿嘿。幸好死得早。 |
-- 作者:彼亦无题 -- 发布时间:2002-12-5 11:34:00 -- 55555555555 我哭死 又得写帖子 老哥替偶吧 |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2-5 11:36:00 -- 看我一身正气,不会要我当特务吧。55555555555 |
-- 作者:老顽童 -- 发布时间:2002-12-5 11:47:00 -- 抽签的啦, 所以, 每个人都要写哈! 写好的, 裁判有奖:-))) |
-- 作者:水木冰心 -- 发布时间:2002-12-5 12:02:00 -- 杀了我,先。 |
-- 作者:浅草妖姬 -- 发布时间:2002-12-5 12:13:00 --
奖什么哦?我也要!! |
-- 作者:笨笨~ -- 发布时间:2002-12-5 12:19:00 -- 偶申请这轮就票杀了我吧 求求各位了!!!!! |
-- 作者:笨笨~ -- 发布时间:2002-12-5 12:27:00 -- 裁判大哥,打个商量 你抽签的时候,把我那签放一边行不行? 呵呵 谢谢呀 |
-- 作者:水木冰心 -- 发布时间:2002-12-5 12:28:00 -- 2002-11-24 22:04:01 大石头(东方(6834687) 从混混到寿星 周伯通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混混,而且是一个不合格的混混。不合格的混混有很多种,当时他是最差的那种。为什么说他是最差的呢?只要查一查官府的档案就知道了。根据已经解密了的档案,他至少六次被判过半年以上的徒刑,其中一次他跟着一个帮派的朋友去妓院寻开心,弟兄们让他在门口放哨,结果他睡着了。正赶上扫黄,其他混混听到门响都跳窗户逃跑了,只有他一个人被捕。那次,他被判了一年半……最后一次是他打死了摆摊卖菜的冯二。当时,他跟着一个大哥去收保护费,但冯二已经两天没开张了,交不出来。大哥给冯二指了一条明路,那就是挑起摊子走人。可冯二不能走,他必须把菜卖出去才能养活家人。 09000000008602宋体 2002-11-24 22:05:04 大石头(东方(6834687) 09000000008602宋体 |
-- 作者:凤凰 -- 发布时间:2002-12-5 13:08:00 -- 啊。。。。为什么嘛。。。。大家都知道我最懒的了。。。 那个。。。断兄弟反正你翘了。不如你替我的角色来替我玩下去吧。。。好不好呀? 早知要写贴的,我早点就翘掉。。。晕。。。苦耶。。。。 |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2-5 13:39:00 -- 俺是杀手是不是就不用准备了? |
-- 作者:过尽千帆 -- 发布时间:2002-12-5 15:21:00 -- 嘻嘻,是谁写的那个从混混到寿星呀?好笑哈~~~~~~~ 嘿嘿,偶也是杀手那么是不是也不用写帖子了?让楚楚这个特务写吧! |
-- 作者:老顽童 -- 发布时间:2002-12-5 15:53:00 -- 周伯通哈哈大笑说道:我高高兴兴玩了这么多年,那些和我同样有大侠称号的人都死光了,我有什么遗憾?最可笑的是郭靖,居然劝我和他一起守襄阳,你说我会有那么傻吗? 瑛姑很吃惊:这么说你的傻样都是做给别人看的了? 周伯通也吃惊地反问:怎么,你真的不知道吗?当然啊,不然我不早完蛋了? 哈哈哈, 老GG死也是笑死的:-)))) |
-- 作者:游戏中人生 -- 发布时间:2002-12-5 18:25:00 -- 这个裁判私心太重,开杀!!!!!!!!!!!!! 拒绝写贴! |
-- 作者:断风霁雨 -- 发布时间:2002-12-5 18:29:00 -- 那就把裁判杀了吧。 |
-- 作者:落叶风 -- 发布时间:2002-12-5 18:30:00 -- 想写,但不知从哪里写。还是不写了 |
-- 作者:洛水寒雨 -- 发布时间:2002-12-5 19:45:00 -- 看来写贴比杀头还痛苦!!!!!!有同感! |
-- 作者:游戏中人生 -- 发布时间:2002-12-5 20:01:00 -- 要贴没有,要头有一颗!给!谁要谁拿走!!! |
-- 作者:江月 -- 发布时间:2002-12-5 20:09:00 --
呵呵,你的头我要,贴你还是要写。哈哈哈~~~~~~ |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2-5 20:10:00 -- 啊,江月怎么有这种收藏嗜好? |
-- 作者:凝幽 -- 发布时间:2002-12-5 20:22:00 -- 收藏头哦!! 难道它是鹿?虎?狗?猪?? |
-- 作者:纫兰楚客 -- 发布时间:2002-12-5 20:23:00 -- 应该是牛头吧,嘿嘿~:) |
-- 作者:游戏中人生 -- 发布时间:2002-12-5 20:24:00 -- 熊! 值钱!! |